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禹财竞谈-2025-2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6:54: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禹州市教育体育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5.03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窗帘窗帘及
联系方式
  • 张晓强:8880023
  • :13938518621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禹财竞谈-2025-21-A 二、合同名称: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禹财竞谈-2025-21 四、项目名称: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到111号 联系人:张晓强 联系方式:8880023 2.供应商(乙方):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289 号河南大学科技 园(东区)8 号楼 2 层 202 房间 联系人:任太丽 联系方式:139385186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550320.3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窗帘及类似品 定制 YDQX-015等 1 550,320.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8月12日 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合同.pdf 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YZCG-T2025022)甲方: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单位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乙方: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8号楼2层202房间第1页共7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YZCG-T2025022甲方(采购人):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单位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111号乙方(中标人):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4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8号楼2层202房间乙方于2025年7月31日参加了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YZCG-T202502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窗帘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小计阻燃遮光窗帘面料月丹、定制、YDQX-015¥44.008287.8米¥364663.20轨道东铝、定制、DLGD-010、轨道采用铝合金方轨,厚度1.24mm,承重50kg;¥31.004117.5米¥127642.50辅料及施工工艺月丹、定制、YDQXF-009¥7.008287.8米¥58014.6合计¥550320.30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2页共7页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50320.30元,(大写):伍拾伍万零叁佰贰拾元叁角整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条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货物原产地:浙江2.货物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3.货物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第四条交货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禹州市第六实验学校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六条货款支付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根据许吕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求,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第3页共7页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第九条验收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全面地检验。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5.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禹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6.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十条权利瑕疵担当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第4页共7页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二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三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未使用的,且符合质量要求。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子以赔偿或者补偿:7.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第5页共7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应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持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第6页共7页3.当中标(成交)供应商成功获取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3.乙方投标文件: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甲方:五州市教育体育局乙方:河窗饰邈阳制品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公章):河南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行股价公司郑州经五路支行银行账产4100152305505250293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法定代表人电话:0374-8800232025年8月01日电话:139385186218月1日2025年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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