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碎纸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5-0393969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17:15: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佳联防雷设备贸易行中标金额1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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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丘文佳:0753-219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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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碎纸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3939690 二、合同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碎纸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242269 四、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753-2196733 供应商(乙方): 梅州市梅江区佳联防雷设备贸易行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8-09栋11号店 联系方式:13823815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碎纸机 2(台) 999.00 1,998.00 合同金额: 1,998.00元,大写金额: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3月12日 履约地点:梅江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2月13日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碎纸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3939690甲方: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梅州市梅江区佳联防雷设备贸易行合同金额(元):1998.00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碎纸机科密/Comet,科密408荣获国家保密证书单次9张可碎纸、卡、光盘20L长时间连续工作,科密408;科密408荣获国家保密证书单次9张可碎纸、卡、光盘20L长时间连续工作包装清单:合格证,说明书,碎纸纸机质保期限:3年碎纸速度:3m/min粉碎方式:粒状连续粉碎时间:10-30分钟保密等级:5级保密碎纸张数:6-10张纸箱容量:21升到30升可碎介质:书钉,光盘,回形针,纸张碎纸效果:2x7mm碎纸宽度(mm):225颜色分类:白色产地:广东2¥999.0000¥1998.00合计¥1998.00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2025-02-13之后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第1页-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方联系人:丘文佳联系电话:0753-2196733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2-1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3-12乙方(盖章):梅州市梅江区佳联防雷设备贸易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梅州中央观邸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2863600000024-第2页-乙方联系人:李文祥联系电话:13823815877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8-09栋11号店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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