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ZGC20240402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5:06: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
联系方式
  • 唐先生:18252883199
  • 顾女士:13921662537

正文内容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村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王灶河村; (2)工程规模: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施工投资总额约789.1万元;监理服务费用约6万元。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 (3)计划工期:与施工同步(施工总工期约120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4)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 (5)委托监理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总监等级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60000 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拟派的总监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   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它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 1.均须本单位专职人员。 2.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载明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监理员 2名 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建筑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共2名) 注:(1)要求拟派人员与实际派驻人员必须一致。 (2)本表中的要求仅为投标人须满足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监理工作量,在满足以上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增加监理人员(监理人员专业及持证资质应满足项目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监理人不得拒绝。由此增加的监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监理费用不因此而调整。 (3)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除总监外,专监及监理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人员不得随便更换。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招标代理公司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为民服务中心4楼【原王浩乡政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 地 址 海门瑞江路苏城大厦7F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人 顾女士 电  话 18252883199 电 话 1392166253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附件: 招标文件(监理).doc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ZGC202404020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17日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规模: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施工投资总额约789.1万元;监理服务费用约6万元。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计划施工工期:与施工同步(施工总工期约120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2委托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3标前会议及踏勘现场: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4资金来源:村资金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200元整(现金方式,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至招标人处,履约完成后无息返还。5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为民服务中心4楼【原王浩乡政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7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9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25288319910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3921662537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1.3工程基本情况1.3.1现场条件:现状。1.3.2工程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1.3.3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4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招标人由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其它设备及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2.投标人条件2.1、监理单位资质及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2.2、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2.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岗 位人数要求持证上岗要求其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1.均须本单位专职人员。2.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载明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1.均须本单位专职人员。2.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载明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监理员2名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建筑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共2名)1.均须本单位专职人员。2.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载明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1)要求拟派人员与实际派驻人员必须一致。(2)本表中的要求仅为投标人须满足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监理工作量,在满足以上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增加监理人员(监理人员专业及持证资质应满足项目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监理人不得拒绝。由此增加的监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监理费用不因此而调整。(3)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除总监外,专监及监理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人员不得随便更换。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现场考察及答疑4.1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4.2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资格后审须知5.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人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招标公告附件中中发布。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备案后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招标公告附件中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费)。9.投标报价的方式9.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需根据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的有关资料、现场条件及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各类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影响,自主报价,要求报出监理总费用的价格,报价中应包括监理设备使用费及其他各种检测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的监理费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9.2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本工程监理费的招标控制价为600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3工地现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食宿、通讯、办公用具等,均由监理单位自理,监理费报价中应考虑此因素。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如遇特殊原因,因工期延误,监理费用不增加。(四)投标文件10.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10.1、10.2、10.3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10.1条;资格审查文件以下10.2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以下10.3条。10.1商务标10.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1.2授权委托书;10.1.3投标函;10.1.4本工程拟派监理人员一览表(请如实填报,作为标后管理跟踪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10.1.5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及交通工具一览表;注:10.1.1—10.1.5格式详见第四章。10.2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1);(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印)。10.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除外,应随身携带)。10.4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1.2投标人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无效标的以及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11.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至招标人,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11.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招标人核实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2、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第四章),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3.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13.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3.1投标人应各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1.商务标(10.1);2.资格审查文件(10.2);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10.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分为三包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10.1(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10.2(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10.3(投标保证金现金除外,应随身携带)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3.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14.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4.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1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6.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7.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19.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9.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19.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19.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9.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19.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19.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9.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9.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9.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9.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9.1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9.13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19.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9.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9.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9.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9.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9.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9.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9.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9.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9.23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21.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人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24.中标24.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24.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合同签订25.1中标后,中标人应已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不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并不得要求签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5.2若中标人不能按上述规定条款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和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25.4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总监及主要管理人员。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26、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南通市海门区苏城大厦7F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1392166253729、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小组应当予以驳回。30、投诉(异议)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31、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第二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程序: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100分)(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低于成本的除外。(2)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委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三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5.专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已计入监理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日历天(同施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最终期限根据工程施工期限决定。2.相关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通用条款(略)3.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范、规程、标准及图纸进行施工,并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2)审核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3)审查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按市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4)监理人员应熟悉及消化各专业图纸,了解设计要求、意图。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及审查设计变更;(5)规范并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工程合同和资料管理及工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6)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中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到岗情况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每天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合同或投标文件相关条款实施,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通报委托人代表,且在监理月报中如实反映。无论施工单位以何种原因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机械设备、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施工单位均须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监理单位和委托人代表的同时书面许可;(7)按时向委托人提供形象进度报告,每月3日前向委托人提交上月监理月报;(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证,复核计算已完工程量,对工程结算(包括工程变更和技术核定调整的工程)进行初步审核,签署工程付款凭证;(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质量,按程序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封样。同时配合委托人考察设备供应,进场设备开箱检验及安装调试确认;(10)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资料备案手续;(11)按照工程监理规划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监理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工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并按委托人对各工序检查要求组织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健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及时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记录。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参与分析及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全过程;(12)负责竣工图和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资料的归档工作;(13)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监督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视情况承担部分监理责任。(14)委托人的其他特殊要求。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按通用条款执行;(2)业主特殊要求。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详见附表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执行第9条双方其他约定。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及合同的管理,但涉及工程期限延长、进度款支付、及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材料采购的,最终由委托人决定。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执行第五十条双方其他约定。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无。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职务或职称:业主代表。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按下列方法确定:4.1.1未按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致使合同履行延期的,每迟延一日,承担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1.2监理任务完成后,未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每延迟一日,承担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1.3监理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承担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1.4监理人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4.1.5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赔偿。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不计息。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2支付方式:监理费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所有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监理资料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60%,余款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委托人付款需以监理人提供与待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为前提条件,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人主张权利的,监理人需承担委托人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8.其他8.2检测费用:无8.3咨询费用:无8.4奖励:无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双方其它约定:9.2其他约定:(1)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的试验取样、封样和送样过程进行见证,若监理人未按规定进行见证或作出虚假见证,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的2%。(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江苏省建设厅统一的监理示范表式(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少数表式另行议定)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监理任务完成时,监理人应复制两套完整规范的监理资料给委托人。(3)开工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报送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名单、监理规划,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后实施。(4)每周四下午5:00前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承包人的下周计划及本周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给委托人代表。(5)每月底上午9:00前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承包人的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当月完成工程量计量表、当月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汇总、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款汇总(均一式四份)给委托人。(6)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监理人应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实行回访制度,并对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委托人,若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则发书面指令要求承包人处理至符合要求为止。(7)监理人应在本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或经委托人同意的延期批准中的竣工日期前,组织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监理费的0.5%。(8)监理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在竣工预验收前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若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除由监理人责成承包人达到要求外,视情况扣减监理费1-5%。(9)监理人不按批准的监理规划执行的,视情况扣减监理费1~3%。(10)监理人员未能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的,每发现1项(次),扣减监理费的1%,由此引起的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影响工程进度、增加造价的,视情况严重程度,再扣减监理费的5%~2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减全部监理费。(11)监理人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规定定期进行考核登记(该考核台帐作为监理人审核施工结算的依据之一),业主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未按规定考核或考核不实,按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1%。(12)保修阶段,发包人及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监理机构未能按要求进行监理的,每发生一次,除要求整改外,可扣减监理费1%。(13)施工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工程进度等必须满足委托人要求。附件:附一: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表附二:廉政合同附一: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表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表序号监理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职称/专业注册性质(国家/省)岗位证号电话                                             附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1.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份,副本份,共计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授权委托书致:(业主单位)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该授权代理人将全权负责处理我公司在本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认真研究了招标文件,考察了现场,对本工程的监理范围、质量要求等全面了解,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无异议,且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现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时承诺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否则我方愿作违约处罚。4、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本工程监理收费的报价为元(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5、我单位的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6、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即签订监理合同。8、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本工程拟派监理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资格证编号注:本表为必填,请投标人如实安排项目组成员。五、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及交通工具一览表序号设备或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备注第五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一、总则1.鉴于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拟建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二、资格后审申请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投标单位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7.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8.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9.如果投标单位投标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投标的标段,并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10.申请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签字或盖章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11.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个投标单位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联合体1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联合体,其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五、利益冲突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4.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14.4未曾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六、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15.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16.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详见附表1、附件1。17.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七、附件19.《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20.《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21.相关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1名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1名注册执业证书 (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拟派监理员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建筑工程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共2名监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委托代理人、拟派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1、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拟派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 (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1、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拟派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的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7投标诚信按诚信承诺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无在监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9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现金,其他方式一律无效注:1、上述1-8项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2、招标文件中要求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若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未满要求月份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缴纳的记录。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王灶河村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二、工程描述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综改项目王灶河老街保护修缮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3、工期要求: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4、设计标准、规范: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附件3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人员真实可信。所有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弄虚作假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行为。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事宜。5、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总监的施工现场出勤率达到80%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施工现场出勤率达到95%以上,否则业主单位有权扣减监理费。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监理。8、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绝非兼职人员(即:执业证书注册在我单位,而实际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其他单位人员)。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参加“”(以下简称“本工程”)监理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现在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监工程。(在监工程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所负责的工程数量符合【通建工〔2009〕102号】《南通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导则》第4.0.8款的规定)。如果我方被查实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那么我方愿意放弃中标人资格且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愿意接受被列为不诚信单位的处理、且6个月内不在海门区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封面)工程监理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一、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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