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ZJGJ-2022-CG-15.1B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2 07:20: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预算金额30万元
中标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89万元
代理单位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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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宋慧梅:181912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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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ZJGJ-2022-CG-15.1B1 二、项目名称: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长城中路11排2号 198,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 服务类(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广告服务 200000 按合同执行 按合同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 按合同执行 198,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龙、张芬、武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2 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 0.2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上郡南路农科所西楼 联系方式:0912-3422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高新华府小区南门1号楼商铺2层04号 联系方式:18191296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慧梅 电话:18191296161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15-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doc 15-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2-CG-1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须知,避免因此造成的无效投标。温馨提示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七部分评审方法32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五部分商务要求28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28采购需求:预算金额:5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GJ-2022-CG-15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合同包1(租赁公交车体宣传服务):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广告服务30000010(辆)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广告服务200000202(辆)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5〕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odservice/zcd/shanxi/);(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5〕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odservice/zcd/shanxi/);(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合同包1(租赁公交车体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租赁公交车体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时间:2022年11月0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现场获取途径:CA自行下载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1.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上递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供应商自行在电脑上进行二次报价。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5.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变更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12-3422463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上郡南路农科所西楼名称: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1.采购人信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8191296161项目联系人:宋慧梅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91296161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高新华府小区南门1号楼商铺2层04号项号编列内容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2-CG-15项目性质:财政拨款本项目采购总预算: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2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按无谈判响应文件处理。采购人: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内容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报价、谈判、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投标项目所包含的一切相关费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8日15时00分00秒谈判时间: 2022年11月8日15时00分00秒谈判地点:网上递交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是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本次招标采用项目整体打包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自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服务地点:榆林市中心城区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签订合同后,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80%;合同履行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谈判保证金数额及方式:叁仟元整(¥3000.00元)缴纳方式: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入我公司账户内,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者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招标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时间:须确保在投标截止时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转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凭证。保证金单位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北分公司开户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账号:61050169500800002054 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施地财政部门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包括担保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邮寄或者发至邮箱(9274090@qq.com)。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如担心系统前期测试不稳定因素,投标人可现场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参加该项目。)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111.20.184.126:8081/BidOpeningHallCS/bidhall/default/login;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IE11浏览器2、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3、谈判供应商在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待开标结束后,成交单位需邮寄补交一正两幅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文件要求需要单独邮寄的资料(公示结果公告及备案用)。4、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应与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时所用CA相同;注:解密时间为30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5、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6、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下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供应商应于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间拒绝接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谈判文件以及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以下资质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谈判响应文件中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20%。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需要现场踏勘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费用自理。如需踏勘,请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投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将本项目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施工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国家相关强制规定。公共资源信用承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投标人,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各投标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投标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投标信用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及标段”。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因复印件不清晰而可能导致资料无效,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负责。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其他: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2、当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相关文件执行。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26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向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例如:某货物招标成交金额为678.2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 (500-100)*1.1%=4.40万元(678.2-500)*0.8%=1.4256万元服务费=1.50+4.40+1.4256=7.3256万元。4、本项目项目属性:服务招标。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7谈判报价轮次:多轮(报价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谈判现场为第二轮)最后一轮报价时间:谈判现场通知(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最后报价通知,各供应商在CA锁-网上报价进行最后报价。)28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1、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2、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谈判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涉及签字、盖章的,各投标单位须将所有签字盖章完成后上传。29信用承诺公示要求: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交易主体,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各相关交易主体注册、登陆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30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定义1.2本次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A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3合格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测试、检验、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服务的义务。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备品配件、耗材、设备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3.3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3.2.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资格条件3.1合格的供应商: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5.1竞争性谈判文件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采购、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B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4费用3.6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5.1.6采购内容及要求;5.1.5商务要求;5.1.4政府采购合同;5.1.3供应商须知;5.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1竞争性谈判公告;5.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的政府采购政策。5.3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5.1.7评审方法;5.4.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4.7《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5.4.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4.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4.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4.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5.4.10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5.4.9《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7.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1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6.3该澄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2供应商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C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9解释权归属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平台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投标单位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7.4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1.2本次采购、谈判报价、谈判、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谈判。拆开谈判的,按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处理。11.1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11计量单位10.1由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谈判语言12.3上述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2.2供应商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12.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具体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2.1.2第一次谈判报价表;12.1.1响应函(格式);12.1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3.4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唯一谈判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13.3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得将采购内容拆开谈判。13.2供应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谈判报价,一旦成交,谈判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13.1所有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13谈判报价15.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15证明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2.4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供应商及其提供服务的等其他文件。12.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由供应商在服务地点提供服务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和服务;12.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12.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3谈判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16.2谈判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银行转账凭证应该标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16.1所有供应商都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16谈判保证金15.3提交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纸、图片等资料。15.2供应商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6.7.2提交了谈判保证金而无故未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16.7.1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7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6.5未成交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6.4谈判供应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自动放弃投标权利的,需在开标之前提交《弃标函》。17谈判有效期16.10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处理。16.9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提供的合同予以退还;16.8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需亲自前来办理。16.7.4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的,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的,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16.7.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身份后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18.2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18.1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文件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三级及以上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页码,并统一装订(胶装)成册。1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2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1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谈判属于无效谈判情形。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谈判文件。18.7电子谈判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18.6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及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8.5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18.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18.3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加盖骑缝章。1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D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18.9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18.8电子谈判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36)”,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20.2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20.1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开标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壹份邮寄至代理机构。21.3从谈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谈判函格式中确定的谈判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谈判,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21.2谈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2.4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线上转线下或者停止开评标活动。22.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2.2谈判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不参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开标E开标与评审24.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部长令”的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专家成员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24谈判小组23.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23.2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2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谈判响应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签字确认检查结果。23对供应商资格的审查25.3澄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5评标24.3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24.2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人数应占总人数的2/3以上。25.4.5对于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谈判属于无效谈判情形。25.4.4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4.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当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6.2.3项目的实施方案的完整合理性;26.2.2承诺的服务期及付款方式;26.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各项报价的合理性,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各项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为某投标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为无效报价;26.2评审时除考虑谈判报价竞争有利性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26.1谈判小组将对有效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2评审过程的保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谈判、报价、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对所有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7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26.2.6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26.2.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承诺情况;26.2.4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的合理性;27.5.2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7.5.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27.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或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谈判处理,由谈判小组否决其谈判:27.4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偏离的谈判。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参数、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能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则可进行二次报价。27.3.1谈判小组将审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谈判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不合格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7.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27.5.8对谈判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有重大缺项漏项,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7.5.7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外,并进行相应的处罚;27.5.6谈判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5.5谈判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27.5.4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27.5.3投标单位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缴纳、未足额缴纳保证金;27.5.14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7.5.13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27.5.12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7.5.11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现象(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或者成规律性变化的),经查证属实的。27.5.10投标报价大于项目预算或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27.5.9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谈判响应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28.1谈判过程依次为记录第一次谈判投标报价(不对供应商公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与承诺、最后报价五个阶段。28谈判27.5.1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27.5.16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27.5.1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28.4评审方法: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28.3特殊情况处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2谈判后,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请携带电脑现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公布。该谈判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双方经过谈判,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才具有最后报价的机会。谈判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即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判。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对于各个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9.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再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9.2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9.1合同将授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29成交准则F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0.4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30.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于其他供应商,将在保证金有效期内退还其谈判保证金。30.1在谈判有效期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30成交通知书33其他32.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向成交单位收取。32招标代理服务费31.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4质疑提出与答复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条款处理。(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此合同只作为参考,最终签订的合同以采购人确定的合同内容为准。)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联系方式:0912-3234000联系人:宋慧梅9、质疑函递交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高新华府小区南门1号楼商铺2层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项目地点:;1.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应商(全称):采购人(全称):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3.相关服务建议书;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成交通知书;1.协议书;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项目内容:。(1)结算单位:由采购人以人民币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发票给采购人。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成交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签约金额(大写):(¥)。三、签约金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1.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六、双方承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五、期限(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签订合同后,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80%;合同履行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十、知识产权双方须对工作中了解到的使用单位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九、保密八、项目服务地点:榆林市中心城区。即服务内容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七、内容及要求:十五、验收十四、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供应商应保证投标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但。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十七、合同订立十六、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质检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备注:如有验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2000-3000元不等);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须以合同、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一、服务地点:榆林市中心城区。第五部分商务要求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80%,合同履行6个月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款项。四、款项结算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投标项目所包含的一切相关费用。三、合同价款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同招标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1、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六、违约责任1、服务承诺:标书有明确的服务承诺。五、技术服务2、结算方式:采购人结算,在付款前,必须开具全额(等额)发票给采购人。二、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数量(详细说明,但不能指定品牌型号、倾向性指标)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市创建中心在榆林城区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进行宣传服务。一、采购项目简介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质检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备注:如有验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2000-3000元不等);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须以合同、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七、验收交货地点、交货日期2.公交车尾LED电子屏播放要求∶每日6∶30-21∶30滚动播放,每张创文公益广告宣传画面播放不低于3秒。1.公交线路榆林市中心城区内提供15条线路公交车体,根据最优线路方案选择10辆;根据装载公交车尾LED电子屏的线路车辆实现全覆盖。(二)公交线路、车体广告规格、要求中心城区租赁202辆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广告位,租赁期1年。(一)采购数量一、评审方法第七部分评审方法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80%,合同履行6个月后支付剩余的20%合同款项。四、付款方式(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一)地点∶榆林市中心城区。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审查,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审查。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按照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最终报价推荐成交候选单位等步骤进行评审,二、评审程序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开标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更正:2、对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和算术计算错误按以下方法按照以下内容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一项不合格其投标即为无效投标。1、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名称评审标准1响应函签署、盖章谈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缴纳足额保证金且标明标项、编号的。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且授权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4谈判文件签署、盖章及投标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投标有效期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5谈判响应文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及谈判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6虚假材料未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未开具虚假资质,未出现虚假应答。7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没有重大缺项漏项,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8报价1)供应商在同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只有一个有效报价的;2)报价未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未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9商务要求商务要求逐条响应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10响应方案1)项目的实施方案;2)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3)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承诺;11其他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3、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谈判,由谈判小组各成员依据谈判响应文件,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依照政策性扣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谈判小组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谈判将被拒绝。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2)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报价表)为准。库〔2014〕68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4、政策性扣减(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情况: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④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级和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同中小企业,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仅对其进行一次10%的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购需求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1、谈判原则: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精神,谈判方式应采取“符合采三、谈判方法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3、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终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及谈多轮报价,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前将由监督人员当众检验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可以进行2、谈判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谈判开始采购人确认,以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价格。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封面)正/副本第八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采购人根据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人,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公司。1、评审结果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四、成交:判小组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二零二二年月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盖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谈判函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采购项目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名称、地址。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致:采购人一、响应函(引用三级目录)目录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谈判报价为:元(即:大写金额),服务期;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5)已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报价一览表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6.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如果在规定的宣读谈判报价时间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报价;或入选后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2.1谈判报价表第一次谈判报价表谈判报价(人民币)人 民 币(大写): 元人 民 币(小写): 元 服务期投标声明三、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投标人自拟2.2分项报价表市场主体名称: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内容:承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法人代表: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自拟四、响应方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书标题按照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确定。承诺日期:说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五、商务响应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响应说明日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响应说明填写:对响应做出详细的说明。2、响应填写:优于、相同、低于;1、谈判响应文件根据商务要求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请按项目的实际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响应说明对响应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说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六、技术响应表内容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响应说明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投标人公章:致: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法定地址企业法人邮政编码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机关企业法人税务登记机关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章)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使用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天,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本次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人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亲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需保证其真实性,如经查实存在虚假证明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不良影响及法律责任。注:1.非小、微企业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小、微企业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相关信息以便方便认可,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被授权代表(签字):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2:2.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需保证其真实性,如经查实存在虚假证明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1.非监狱企业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监狱企业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相关信息以便方便认可,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附件4:2.供应商企业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相关信息以便方便认可,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陕西省《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企业所提供的《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非福利性单位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相关信息以便方便认可,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单位名称)的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广告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65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区众室企业名称(盖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08注:1.非小、微企业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小、微企业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相关信息以便方便认可,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需保证其真实性,如经查实存在虚假证明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不良影响及法律责任。3.人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亲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2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受受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ZJGJ-2022-CG-15.1B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2(租赁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98900.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榆林市榆阳区众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类序序号号品目品目名称名称标的名标的名称称服务范服务范围围服务要服务要求求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服务标服务标准准数量数量计量计量单位单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广告服务200000按合同执行按合同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市政维修等情况工期顺延。)按合同执行202.00辆984.66198,900.00-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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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
  • 榆林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租赁公交车体和公交车尾LED电子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