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47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2:40: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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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30401HT000002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470 四、项目名称:“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0951-6363905       供应商(乙方):工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       联系方式:17557299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660000.00       合同金额:76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3-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4-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服务合同.pdf服务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乙方:工银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委托方(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联系人:冯云青电话:0951—6363905传真:0951—6363840受托方(乙方):工银科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联系人:唐爽电话:010-57370587传真真:010—5737058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一、运维保障服务的定义“运维保障服务”是指乙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改)为依据,为甲方及用户提供“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的技术支持、运行保障以及宣传推广等-1—工作。二、运维保障服务的方式乙方向甲方及用户提供的服务方式如下:(一)进驻现场服务。乙方安排专业的团队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由甲方统一管理考核,通过现场服务,远程操作、热线服务等方式为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部门提供系统应用保障维护服务。(二)网上在线服务。乙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如QQ、微信、Emai1等)在线为用户提供定位问题、查询问题、解决问题等服务。(三)热线电话服务。乙方维护服务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为用户提供定位问题、解决问题、技术支持等服务。(四)远程维护服务。经批准,乙方技术人员在用户授权后,通过远程连接进入用户的操作系统帮助用户调试、解决问题。(五)其他服务。乙方保障系统7×24小时正常运行,对出现的问题且其他服务方式不能解决时,安排工程师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关于系统的观摩、演示等活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三、运维保障服务内容乙方提供保障系统可持续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所需要的服务内容,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21改)为主要依据。四、维护服务响应时间(一)“响应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甲方或用户服务请求之后,到与甲方或用户进行沟通并对做出服务承诺的时间。(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按照事态和紧急程度,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五、运维保障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运维保障服务总费用金额为:含税(下同)人民币柒佰陆拾陆万元整(¥7,660,000.00元)。(二)支付方式1.运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运维保障服务费用按照季度结算,在每季度运维期结束且项目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务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25%,即:壹佰玖拾壹万伍仟元整(¥1,915,000.00元)。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乙方在甲方首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本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柒拾陆万陆仟元整(¥766,000.00元),本合同有效期结束、项目验131收合格后,履约保函自动解除。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账户名:工银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413029009100231191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设备等;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维保障服务费用。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运维工作人员保密、信息安全、制定业务流程等培训工作。3.甲方负责协调云、网、数等平台资源申请、联调联测、问题解决等工作。(二)乙方责任1.乙方严格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内容,对在运维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秘密以及相关数据进行保密,对在运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业务流程、应用代码等承担保密和管理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应加强运维人员配备和管理,驻场人员经甲方考核满足要求后方可上岗。乙方应确保驻场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确需更换的要经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季度、半年及年度运维保障服务报告。-4丨七、违约责任(一)乙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运维保障服务或提供的运维保障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整改,补充提供或重新提供合格的保障服务,由此导致系统停止运行1天以上的,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每日5%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停止运行累计超过3次或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二)因乙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运维保障服务,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已支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完成运维保障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1次,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发生5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四)甲方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改)及本合同附件有关考核验收办法要求,对乙方提供的运维保障服务及季度、半年、年度运维保障服务报告进行验收,验收评分工作中发现乙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属于151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改)及本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办法和扣分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金甲方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扣减。(五)甲方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系统的运维保障服务达标达效,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数据泄露、系统被侵入等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严重情况,视为乙方未尽到运维保障服务的应有责任,属于乙方严重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按照甲方财务付款流程规定的期限,甲方逾期未支付应付款项,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八、合同终止本合同因以下原因可终止:(一)乙方提供的运维保障服务不合格(综合考核分70分以下);(二)发生严重泄密事件、重大系统数据泄露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四)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等情形;-6—九、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疫情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等。(二)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如果履行合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十、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期限为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71十一、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为合同履行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且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要求另行续签合同。十三、其他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中标(成交)通知书;3.《“我的宁夏”政务移动端运维保障服务考核验收办法》。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81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乙方:工银科技有限公司(签章)政府办公厅(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2023、3.23签署日期:2.23、3.2W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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