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0701-264106080050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19:12: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1.01万元
代理单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美沙酮原料药
联系方式
  • 王老师:010-58900932
  • 姚玮:010-81168492

正文内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64106080050(招标文件编号:701-264106080050) 二、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宜中路10号416 中标(成交)金额:231.01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美沙酮原料药 不适用 0.5kg/桶 279公斤 8280元/斤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丽、郝莉萍、徐宝财、高艳想、董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各省实际合同签约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取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邀请发布日期:2026年4月14日 定标日期: 2026年4月21日 项目用途:艾滋病防治项目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以实际用药、发药时间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5890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 电 话:  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抗血清类/精制抗腺病毒血清 采购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17:3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丽、郝莉萍、徐宝财、高艳想、董薇 总成交金额 ¥231.01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 采购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58900932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 附件: 附件1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发售稿(1).pdf 附件2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doc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采购编号:0701-264106080050第1包美沙酮原料药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4月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表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第四部分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采购编号:0701-264106080050)日期:2026年4月14日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性资金,对“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所需下列货物,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以下简称“采购”)。现特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和谈判。1.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1)第1包美沙酮原料药,单价预算金额:人民币8280元/公斤,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31.012万元。(2)数量:279公斤。(3)简要技术要求:最小包装规格≤500克等。(4)交货期:供应商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达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5)项目用途:艾滋病防治项目戒毒药物维持治疗(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全部内容为基础提供报价,谈判、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2.项目审批及预算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分包预算金额是依据采购人已获批复的采购预算明细计划制定的。3.获取本谈判文件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1)本项目谈判文件采用网上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谈判文件同时发放方式。(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年4月14日起到2026年4月20日下午16:00时止。(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4)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谈判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填写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谈判文件和电子版本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特别提示:提示1:每次购买谈判文件的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5.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近三年内(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供应商须按照要求购买了谈判文件。(9)供应商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如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报价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如同时自行生产报价药品的,供应商还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B.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经营资格和委托销售权利。C.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其生产的药品报价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和委托生产、销售权利。6.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21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7.谈判时间及地点:预计谈判时间2026年4月21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届时贵公司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9.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3)电话:010-589009321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3)邮编:100073(4)联系人: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5)电话: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表序号条款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01-264106080050)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资金(来源)已落实3)采购内容:第1包美沙酮原料药4)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5)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以本邀请书第五部分所列采购需求全部内容为基础提供报价,谈判、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此为单位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近三年内(2023年至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信用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声明。(8)供应商已购买了谈判文件。(9)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如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报价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供应商如同时为报价药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还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经营资格和委托销售权利,供应商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报价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复印件。C.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其生产的药品报价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和委托生产、销售权利,供应商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报价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生产、销售协议及质量协议复印件。注: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谈判文件附件格式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3.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报价货物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4.谈判费用1)无论谈判会议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会议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2)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收费标准下浮20%,按照各省合同金额为基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此成交服务费应计入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3)成交服务费的收取以各省合同金额为单位计算。5.谈判响应文件语言中文,所有技术支持性资料也必须是中文或有中文翻译。6.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本邀请书第五部分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谈判评审货币评审货币为人民币8.选择性报价和转包/分包方案1)选择性报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一个供应商每包只能提交一个最终报价方案。2)转包/分包方案:本项目每个报价最小单位下,不接受转包或分包。9.报价范围及说明报价范围及说明:(1)货物价——以货到采购人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完税价为标准报每公斤单价,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2)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规定的其它费用;(3)供应商需依照第四部分药品成本核算清单的要求提供每公斤药品的成本核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原料及主要材料费用、药品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和销售利润等。10.对报价保证金的要求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6000元2)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报价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有效。10.对报价保证金的要求3)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建议首选:有效电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电汇到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报价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提示1: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虚拟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曾经用过的账号,而应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提示3:电汇时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时的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汇款将被退回。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采购编号。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a.在报价有效期内且提交了最后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b.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约。1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90日内有效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本邀请书第四部分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邀请书第五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13.谈判响应文件封面要求列明项目名称、本邀请书编号、供应商名称、参与谈判的包号14.谈判响应文件(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14.份数要求、签署和盖章要求(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份(3)报价保证金的份数:1份。报价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单独密封,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4)单独密封的药品成本核算清单份数:1份。供应商需要将药品成本核算清单额外单独密封1份,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5)随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文件,并应是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6)谈判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供应商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报价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供应商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注:供应商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15.谈判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尽量胶装,不易散页。2)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报价信息在报价截止期前不被透露。1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1日08:30–09:001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18.谈判时间预计2026年4月21日09:00起,谈判初步定为两轮。19.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1)采购人根据采购内容特点,依法组建本项目谈判小组。2)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9.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1)制定审核本项目谈判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谈判程序和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签到并参加谈判。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由谈判小组开启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工作。2)初步审查是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本邀请书的响应程度来进行评审。审查内容包括: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是否符合本邀请书的资格要求和★号条款等。3)谈判小组按照本邀请书第五部分的规定,对报价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所报货物和服务是否实质上符合谈判邀请书的要求。4)谈判小组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预算、市场情况等,就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技术响应、合同条款和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澄清和谈判。本次采购需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5)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6)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应该是其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没有重大偏离。其中,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出现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1)逾期送达的;(2)未有效提交报价保证金的;(3)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密封、签署和盖章要求的;(5)供应商的报价范围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6)报价产品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要求的;20.谈判程序和内容(7)供应商对所报包件的同一药品报出2个(含)以上的品牌的;(8)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项要求的;(9)最终报价超过本包预算金额的;(10)最终报价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或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谈判评审办法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的合理价格上,提出推荐成交的意见。22.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签订合同1)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本邀请书、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2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2%。25.供应商质疑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2.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歧视性条款的,须在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1)联系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5.供应商质疑说明(2)联系电话:010-58900932(3)通讯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1)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2)联系电话: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3)通讯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合同条款资料表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买方名称: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卫健委或其指定机构地址:买方代理名称、地址: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卖方名称:是指在合同的卖方项下签字的成交供应商地址:合同货币:人民币项目现场名称:买方指定的各项目省指定地点2付款方法和条件为:电汇或支票1.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每批货物的下列单据并在30日内审核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的100%合同款:1)提供该批次合法有效的随货发票;2)发货装箱清单3)该批次货物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4)项目现场代表签发的验收证明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1)“合同”系指买方、买方代理、卖方三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买方、买方代理、卖方三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技术要求”指的是《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中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详见合同附件1.2实体(1)“买方”系指在《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单位。(2)“买方代理”系指在《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监督执行工作,包括接收履约保函、合同执行进度的协调、合同纠纷的磋商解决、代表买方提出索赔等。(3)“项目现场代表”系指本合同买方指定负责接受和验收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买方指定代表。(4)“卖方”系指在《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5)“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系指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1.3事项(1)“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药品和/或其它材料。详见合同附件(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培训、技术支持等。详见合同附件(3)“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4)“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4活动(1)“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药品和/或其它材料。(2)“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1.5时间(1)“天”指日历天数。(2)“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3)“年”指连续的12个月。(4)“质量保证期(有效期)”是指卖方保证所供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2.合同条款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原产地和制造商3.1本合同所提供货物的原产地:3.2本合同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4.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我国所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合同文件和资料使用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须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6.知识产权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方承担了侵权责任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承担侵权责任而蒙受的各项损失。7.货物的检验、验收7.1本合同项下货物每次运往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保证产品质量。7.2如果该批次货物不能满足合同技术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7.3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4合同货物运抵项目交货地点后,买方在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内有权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药品检验机构对该批次药品实施检验,如果被检验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所有检测及相关损失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对被检验的药品检验结果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7.5本项目药品运抵项目交货地点后,供应商需要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配制单位提供本批产品的检验报告。7.6买方验收人员将对货物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并将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买方项目现场代表将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7.7合同条款第7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交货地点:8.1货物交货地点为:在公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输管理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将美沙酮原料药发往各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9.交货日期及通知:9.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需要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的要求分批发货,每个批次交货日期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正式发给卖方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卖方须保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达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9.2如果买方在具体交货时间、地点和步骤等方面有与本合同有不同的特殊要求,买方则应及时与卖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卖方的交货期限在此种情形下可相应顺延。9.3卖方若未按照买方要求进行供货,应当按当批货物总值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单次违约违约金不足1万元的,违约金按1万元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的补足义务。9.4卖方供货时若出现药品破损、有效期不足等情况,卖方应及时并免费进行调换。若报价人未按买方要求进行调换的,应当按调换货物总值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单次违约违约金不足1万元的,违约金按1万元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的补足义务。9.5卖方在供货时需按照合同条款第7条规定递交该批次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10.交货和单据10.1卖方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交如下交货单据:1)随货同行的出库单;2)该批次货物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3)产品合格证。11.保险11.1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在完成交给事宜前卖方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人民币进行全面保险。如果在上述过程中未办理保险事宜,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11.2卖方负责办理、支付并承担货物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包括卸货费)、保险费和一切风险。12.运输、包装与保存12.1卖方需要有储存货物的条件,并按照买方要求储存货物。运输费用(含保险金等)由卖方负担。12.2卖方应在公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输管理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将美沙酮原料药发往各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运输过程应保证适当的保存条件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12.3卖方在运输药品过程应有记录,可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12.4卖方应当在药品运输过程中采取运输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已装车的药品应当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12.5卖方应具备报价药品、原料药、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运输、检验、检疫、消杀等相关应急方案和关键风险的管控能力。12.6货物的包装及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同时需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满足当前国家传染病防控、检疫、消杀时的储存运输要求。包装规格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后确定。13.质量保证期(有效期)13.1卖方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成果。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3.2所有本合同项下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国国家药典委员会颁布的最新《中国药典》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或企业注册标准,并保证生产后的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至少为24个月,药品运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时的质量保证期(有效期)应在18个月以上。若经买方项目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卖方运送的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不满足本条款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药品。13.3在有效期内对确因药品检验表明是药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卖方须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药品应在得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但是,由于买方的失误或工作怠慢引起的质量问题除外。14.索赔14.1如果卖方对货物的品质负有责任且无法弥补并影响货物的正常使用时,买方或买方代理可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或买方代理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4.1.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4.1.2买方或买方代理要求更换,卖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药品更换过程中发生的全部附加费用。药品更换后的质量保证期(有效期)从新计算,保证时间同本合同第13条约定。因药品更换发生逾期交付的,卖方还应依据本合同第22条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14.2如果在买方或买方代理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或买方代理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代理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或买方代理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5.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一百二十(120)天内,卖方需要向买方代理提供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合同执行期内。15.2卖方应根据第15.1条要求向买方代理提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以支票/汇票/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银行保函须由买方或买方代理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省、市级别以上银行开出,其格式为《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所附格式。以支票/汇票方式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满后,买方代理无息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16.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16.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合同价款在合同首页中已给出。16.2合同价款由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和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16.3卖方在要求付款时,应向买方同时提交如下单据:1)提供该批次合法有效的随货发票;2)发货装箱清单;3)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4)买方项目现场代表签发的验收证明。16.4卖方付款信息:1)开户银行全称:2)开户银行地址:3)联行号:4)银行账号:5)纳税人识别号:17.变更指令17.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卖方发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运输的方式和方法;2)交货地点;3)卖方提供的服务。17.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款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8.合同修改18.1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修改书。19.转让19.1除买方或买方代理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分包20.1未经买方或买方代理同意,卖方不得分包。21.卖方履约延误21.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向买方交货和提供服务。21.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向买方交货和提供服务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推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及买方代理。买方及买方代理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延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方式由双方认可,否则,延期申请不能成立。21.3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和买方原因外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24.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2.误期赔偿费22.1除合同条款第24条规定及因买方的原因延误合同完成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向买方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终止合同。延误时间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23.违约终止合同23.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3.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不可抗力24.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已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5.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6.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6.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6.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药品,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此外,买方取消剩余药品的采购。27.争端的解决27.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诉讼。27.2诉讼地点: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27.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28.合同语言28.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9.适用法律29.1本合同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30.通知30.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对方的地址。30.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1.合同生效及其他31.1本合同应在买方、买方代理、卖方三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31.2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四份,买方代理一份,卖方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1.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合同正文效力优先。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货物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买方:买方代理:卖方:合同格式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代理”)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美沙酮原料药而邀请报价,并接受了卖方以下列金额(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下述货物和服务报价,具体如下:药品名称规格单价(元/公斤)数量(公斤)总价(元)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l)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合同价格一览表附件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附件3–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附件4–产品运输及传染病防控和措施、应急供货方案附件5–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3)成交通知书(复印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5.买方、买方代理和卖方三方在上述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本协议。卖方名称:买方名称:,买方代理名称:买方授权代表签字:买方代理授权代表签字:卖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约保函。(保函出具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2%,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刷字体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部分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函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1、商务文件部分(1)报价函(2)谈判报价一览表(3)药品成本核算清单(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报价保证金说明函/由(银行名称)出具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资格证明文件2、技术文件部分(1)技术需求响应/偏差表(2)其他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后附“报价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谈判报价的的全部范围。2.我方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即意味着接受《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的规定和相应安排。3.我方将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查《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的全部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6.我方同意并接受供应商须知中第9条关于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7.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我方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10.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单位公章:2.谈判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第包价格单位:人民币元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公斤)单价报价(元/公斤)报价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谈判声明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保证金形式:保证金金额: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谈判声明是指针对谈判报价一览表需声明的内容。不得在此填写与报价一览表无关的任何其他内容。若没有需声明内容,请填写“无”即可。2.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3.药品成本核算清单(格式)采购编号:包号:剂型:规格:序号类别名称单价(元/公斤)1药品原料及主要材料费用原料费用辅料费用……2药品制造费用车间设备费用水电费用人工费用……3其他费用包装材料费用检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税费……4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单价合计:(人民币大小写)报价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应根据单一来源谈判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药品成本核算清单。供应商同时需要将药品成本核算清单额外单独密封1份,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供应商可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类别和名称项进行增加,但不得删除或漏填。3.单价合计金额应与谈判报价一览表中的单价报价金额一致。最终分项报价表(按谈判小组要求时间提交)采购编号:包号:第包项目名称: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公斤)单价报价(元/公斤)报价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谈判声明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保证金形式:保证金金额: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4.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采购编号:包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说明注:我单位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单位接受单一来源谈判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5.报价保证金说明函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谈判编号:l、报价保证金金额(大写)元,以方式支付。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1)我方在谈判之日后到报价有效期满前,撤回报价;或(2)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3、保证金自谈判之日起生效,直到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后30天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30天内有效。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特别提醒:(1)报价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2)报价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需单独密封,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编号:)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见证人签字:职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注:供应商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单一来源谈判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供应商性质(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基本开户银行名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则标明:√,不是小微企业则标明:×)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监狱企业则标明:√,不是监狱企业则标明:×)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标明:√,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标明:×)注:1、请按表内要求将上述证明文件附在此表后面。2、供应商是小型或微型企业,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3、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7.2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7.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4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5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属于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7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9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如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报价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供应商如同时为报价药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还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经营资格和委托销售权利,供应商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报价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复印件。C.供应商如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其生产的药品报价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报价药品生产资格和委托生产、销售权利,供应商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报价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生产、销售协议及质量协议复印件。8.报价药品生产企业情况一览表(供应商负责填写)(格式)采购编号:货物名称:包号:生产企业全称企业性质注册地、注册日期注册资金(如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生产企业生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说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9.采购需求响应/偏差表(格式)采购编号:药品名称:包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与数值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备注(偏差说明)注:1、供应商必须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的“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报价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指标和参数等具体内容予以填写,或者另外附上文字说明,而不得复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作为响应内容,也不得仅仅填写“响应”、“满足”等概括性文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编号项目省份美沙酮原料药数量(公斤)1北京52天津03河北14山西85内蒙古66辽宁17吉林08黑龙江09上海010江苏1011浙江1112安徽213福建214江西615山东016河南1017湖北018湖南3019广东4120广西3021海南1322重庆3823四川024贵州2325云南1826西藏027陕西028甘肃329青海030宁夏031新疆21合计数量279注:上述合计数量279公斤中不包括货物每次运往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被抽检的数量。二、对供应商、报价药品生产企业和报价药品的其他要求1.★针对下列情况时,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药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及质量协议复印件:(1)供应商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且报价药品属于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或(2)供应商为报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的。2.★报价药品应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办理药品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药品注册证复印件。3.供应商如是报价药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说明或有效期内的GMP等证明材料。4.供应商如是报价药品经营企业应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说明或有效期内的GSP等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能以指定交货方式,在指定交货期限内完成交货的证明材料,以及具备报价货物季生产供应能力不低于300公斤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必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沙酮口服液配制单位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如美沙酮口服液配制的工艺规程等操作性文件,并在必要的条件下进行现场技术支持,使各配制单位得以在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美沙酮原料基础上,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美沙酮口服液。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药品检验机构近一年(2025年1月至报价截止期)出具的一个批次的报价药品检验报告完整复印件,并提供报价药品检验报告结果评价中含量测定数值,需要标注检测报告对应检测数值页码并在检测报告中给予标注。8.供应商需提供报价药品执行最新《中国药典》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或企业注册标准、批件等文件完整复印件。9.★供应商须承诺报价药品在本项目报价当日,未处于整改期或停产状态(格式自拟)。三、报价药品包装要求1.药品的包装及标识执行中国国家标准,同时需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2.药品包装必须满足当前国家传染病防控、检疫、消杀时的储存运输要求。3.最小包装规格≤500克。4.药品标签完整、塑封完好,标明药品有效期、最佳存放温度等。四、报价药品质量检验要求1.报价药品的质量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最新《中国药典》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或企业注册标准。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3.本项目药品运往项目交货地点以前,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出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有药品出厂放行规程,明确出厂放行的标准、条件,符合标准、条件的,经质量授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有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进行审核,经质量授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放行。本项目药品运抵项目交货地点后,供应商需要将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药品放行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给买方,该证明文件将作为买方该批次药品付款依据之一。4.本项目药品运抵项目交货地点后,买方在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内有权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药品检验机构对该批次药品实施检验,如果被检验的药品出现质量检验问题,所有检测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对被检验的药品检验结果出现争议,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5.本项目药品运抵项目交货地点后,供应商需要向买方提供本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五、报价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要求1.★供应商须要保证报价药品质量保证期(有效期)至少为24个月,同时保证本项目药品运送到买方指定项目省份配制单位的有效期应在18个月(含)以上。2.供应商应在药品的有效期内保证药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对确因药品检验表明是药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供应商须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药品应在得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但是,由于买方的失误或工作怠慢引起的质量问题除外。六、报价药品运输及传染病防控要求1.供应商和制造商要有储存货物的条件,并按照买方要求储存货物。运输费用(含保险金等)由卖方负担。2.供应商和制造商在公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机场等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通过国家允许的合规配送方式将美沙酮原料药发往各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所在地。运输过程应保证适当的保存条件。3.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于交货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具体交货时间、地点和步骤。4.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5.供应商和制造商运输药品过程应有记录,可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6.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在药品运输过程中采取运输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已装车的药品应当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7.供应商应具备报价药品、原料药、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运输、检验、检疫、消杀等相关应急方案和关键风险的管控。8.供应商应根据上述第1-7条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运输要求,提供产品运输及传染病防控(特殊时期的应急运输方案)和措施。七、交货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的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批次分批发货。2.供应商须保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确定交货日期并按照买方确定的交货日期将所需货物送达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3.货物交货地点为:在公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输管理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拨批件,将美沙酮原料药发往各项目省份配制单位指定地点。八、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做到供货及时周到,药品质量或包装如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合同规定、出现破损或数量短缺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补充货物。2.供应商和制造商需要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的药品售后投诉管理措施,对买方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及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入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3.供应商和制造商需要针对本项目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管理措施。4.供应商和制造商需要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团队,有能力相当的服务人员,供应商需要提供有关其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建立时间、技术人员的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情况(包括手机及邮箱),服务团队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供应商需及时通知买方。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省份配备售后服务团队,接到买方问询后,能够在72小时内予以响应,以及买方能在本项目下得到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1-3条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售后服务要求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01-264106080050)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701-264106080050二、项目名称: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药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第1包:美沙酮原料药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宜中路10号416成交金额:2,310,120.00元4、主要标的信息包号药品名称数量(公斤)品牌剂型/规格单价(人民币元/公斤)1美沙酮原料药279——0.5kg/桶82805、评审专家名单:王秀丽、郝莉萍、徐宝财、高艳想、董薇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各省实际合同签约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取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谈判邀请发布日期:2026年4月14日定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项目用途:艾滋病防治项目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以实际用药、发药时间为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联系方式:010-5890093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玮、赵雨辰、侯雅雯、孙薇电话:010-81168492、81168577、81168618十、附件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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