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41421-2024-0018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3:13: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预算金额576.27万元
中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中标金额576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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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1:11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4-00183 预算金额:5762736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源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YF2024002 二、合同名称 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YF2024002 四、项目名称 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梅州市新城梅县区委区政府大院后楼三楼 联系方式:0753-2589700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8号移动大楼 联系方式:13923038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 64(项) 7,164.00 458,496.00 2 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 76(项) 4,860.00 369,360.00 3 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 1,398(项) 3,528.00 4,932,144.00 合同金额: 5,76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佰柒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04月01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MGDim2-202400386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4-00183采购项目编号:GDYF2024002项目名称: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CMGD-Mz-20400386甲方: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电话:0753-25897000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委区政府大院后楼三楼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电话:139230388888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8号移动大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序号服务档次数量(套)服务期(月)分项单价金额(元/月)分项金额(元)1一643612,736458,4962二763610,260369,603三139836137,0044932,144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160,0005,760,000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1、每月付款含税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人民币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元整(¥5,760,000.00元)人民币注:1.本合同套餐各档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每月付款金额以实际交付使用数量为准按中标各套餐价进行结算。2.乙方根据合约套餐的档次为每一户合约套餐用户配送一部对应档次的手机终端作为增值服务。、合同标的梅县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通信服务项目服务套餐档次分为三档:序号档次基础通信套餐配送终端品牌11.全国公网流量:80G/月/户;2.国内语音分钟数:1000分钟/月/户:3.支持短信收发,免费短信100条/月/户:华为Mate60Pro12GB+512GB21.全国公网流量:50G/月/户:2.国内语音分钟数:700分钟/月/户:3.支持短信收发,免费短信100条/月/户:荣耀10016GB+512GB3三1.全国公网流量:40G/月/户:2.国内语音分钟数:600分钟/月/户:3.支持短信收发,免费短信100条/月/户;荣耀X50i+12GB+512GB2三、服务期间项目服务期为3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四、交付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用户信息,原则上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交付(2024年3月份为交付测试期,乙方不计费),因甲方人员岗位未定等原因造成用户信息未提供给乙方,乙方未能办理交付部分,可推迟至2024年6月30日前交付(该部分用户应于交付当月起开始计费)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按月缴纳费用:合约期次月起由乙方于每月5号前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及其他相关付款资料后于当月20号前缴纳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分3年共36期进行支付。注:1、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时间,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同意本条款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8888014400009639纳税人识别号:91441400708159586J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8号移动大楼电话:13923038888六、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指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增值服务、基础通信套餐费、系统接入、运维、人工、安装、调试、税费、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合同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乙方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其他费用或利益。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可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即通信服务部分通话、短信以及流量超量使用等内容,按自身费用标准适当增加描述,后续涉及的有关超量使用费用按此标准执行收费:序号档次套餐超量计费标准1国内语音:0.15元/分钟;国内短信:0.1元/条、国内彩信0.3元/条;国内流量:套餐外国内上网按照国内通用流量5元/GB,满15元后按照3元/GB进行计费。2三国内语音:0.19元/分钟;国内短信:0.1元/条、国内彩信0.3元/条;国内流量:套餐外国内上网按照5元/GB,满15元后按照3元/GB进行计费。注:以上国内通话、流量和短信均不适用于港澳台。若在服务期内超量计费标准有调整,则按最新计费标准执行。七、通信服务要求1.乙方应做好通信服务所需的网络优化保障,对部分网络信号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要求第一时间改善网络,确保使用效果。2.乙方所提供的移动终端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3.所提供的移动终端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测标准。4.移动终端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八、培训要求乙方需对甲方进行详细的系统的技术培训,通过详细专业的移动终端培训,确保各网格人员能够熟练地操作移动终端,并能对移动终端常见故障进行分析、诊断、排除,提升移动终端的使用效果、提高整个设备的使用期限。九、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提供3年的终端售后维保服务。2.乙方在县各镇都配备相应的售后服务网点,能够确保甲方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良好的售后服务,享受优先处理通道和快速服务。3.移动终端由官方售后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维修单据:在产品享受售后服务期间内非人为的质量问题报修,享受快速寄修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则需要自行承担维修费用:4.服务保障范围不涵盖以下内容:(I)坠落、挤压、碰撞、进液、浸泡、腐蚀等导致的产品故障以及外观损坏和性能衰减,如:变形、开胶、掉漆、划痕磨损,外壳自然开裂、噪音等;(2)附加配件、耗材、易损部件,如电池、耳机、数据线、充电器、保护膜、手机软件等;(3)安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等造成的损坏(支架、挂架)及机身;(4)非乙方或非官方授权对产品底座所有部件进行拆卸。5.提供工作终端热线支持、远程技术指导支持6.提供工作终端网络保障服务,由专员负责跟踪并处理工作终端侧引起的通信网络故障,采购方反映通信网络故障后,在2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7.提供工作终端初始化设置,专有应用安装,终端数据迁移服务;8.提供客户应用终端安装以及兼容性测试服务9.定期上门开展终端使用回访服务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1%;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的该期支付金额的0.1%支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1%。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4.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和乙方达成共识,在符合条约项目规定的情况下,可通过签约补充协议,为新增用户提供同等合约套餐服务。(以下无正文,为双方合同签署页)本员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心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阀表签字);7日期:202443月27日日期:2024年3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委区政府大院后楼三楼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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