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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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8 18:14: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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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7日我局对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5-7630016(环境影响评价科)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同意《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卫环函〔2025〕2号 2025年1月7日 附件:关于同意《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环函〔2025〕2号关于同意《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嘉里物流(宁夏)陆港〔2024〕12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位于中卫市中宁县大战场镇,接轨于宝中线中卫至平凉段扩能改造后的中宁南站,主要服务于嘉里物流(宁夏)陆港有限公司宁夏陆港货运站项目,正线全长1.899千米,配属HXN系列内燃调机1台。设置站场1座,包括集装箱堆场和露天堆场各1处;配套布置2台移动式正面吊、1座快速定量装车塔、办公生活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4.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7%。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在落实《嘉里物流(宁-1-夏)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运输等“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集污池收集后,交由宽口井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用于嘉里物流宁夏陆港货运站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回填;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货场硬化场地采取洒水降尘;装卸货场及货物堆放粉尘、内燃机车尾气及装卸作业车辆尾气均无组织排放;快速定量装车塔装车区设置半封闭装车棚,配备1套布袋除尘设备进行粉尘收集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1座30立方米的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准)后,由罐车拉运至大战场镇宽口井移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宝中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噪声须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2008年修改方案表1限值要求;铁路专用线外轨中心线30m处噪声须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2008年修改方案表2限值要求;装卸站场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依托宁夏陆港货运站项目1座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路基边坡采用骨架护坡或绿化,加强站场的绿化,降低装卸场扬尘影响,强化管理。6、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减轻车辆自重、采用无缝钢轨、增加轨道弹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振动影响。(三)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柴油、润滑油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危险废物泄露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4-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确保环境安全。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报具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投入运行。五、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工作。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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