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公开招标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DZB-GZ-FW-202400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20:09: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西省水利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37.67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智慧水利建设
联系方式
  • 冯先生:0351-4666280
  • 周洋:0351-7221787

正文内容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公开招标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1858 二、项目名称: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14层1415室 合价:19376680(元) 92.3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 山西水利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初验,18个月内完成终验。 详见招标文件 2 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 山西水利移动应用平台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初验,18个月内完成终验。 详见招标文件 3 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 山西水利物联网管控平台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初验,18个月内完成终验。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国华,畅小琴,聂勇,荣榕(第1包采购人代表),冯毅(第1包采购人代表),党美莹,刘丽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经双方协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山西省水利厅(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0351-466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 联系方式:0351-7221787、0351-369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美花、周洋、韩爱清、张小伟 电 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定稿)8.23.docx507.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7:45 评审专家名单 韩国华,畅小琴,聂勇,荣榕(第1包采购人代表),冯毅(第1包采购人代表),党美莹,刘丽峰 总中标金额 ¥1937.6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美花、周洋、韩爱清、张小伟 项目联系电话 0351-7221787、0351-3693369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水利厅(新建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466628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7221787、0351-3693369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JDZB-GZ-FW-2024005/1499002024CGK01858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厅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开标13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3六、签订合同17七、服务费17八、保密和披露17九、询问和质疑18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1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5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65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024年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ZB-GZ-FW-2024005/1499002024CGK01858项目名称:山西智慧水利建设(一期)项目预算金额:贰仟零壹万肆仟陆佰元整(¥20014600.00元)最高限价:贰仟零壹万肆仟陆佰元整(¥200146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山西水利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建设项12山西水利移动应用平台项13山西水利物联网管控平台项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初验,18个月内完成终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3.方式:拟参与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期限内,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文件被拒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在【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填写供应商信息,勾选意向标项,完成后点击[提交]。(3)弹窗提示“提交成功”后,在【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标签页显示“已获取”状态。(4)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备注: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2、纸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系统。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水利厅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联系方式:冯先生0351-46662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联系方式:杨美花、周洋、韩爱清、张小伟0351-7221787、0351-3693369邮箱:sxjdhxkj@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美花、周洋、韩爱清、张小伟电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备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2.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4.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提供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回单或回执。(扫描件) 7.投标主体(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此项无需提供)说明:1.第2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验收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开标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该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如项目分包采购则须备注包号)。单位名称 : 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账 号 : 3519 0256 3610 401行 号 : 308161039171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7.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招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无8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1份(载体为:U盘)。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保证金6.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交纳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文件无效。6.3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3)代理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6.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7.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1.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1.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1.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含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11.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开标报价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签署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须将解密失败的相关截图及备份文件发送至第一部分载明的邮箱,并按照载明的联系方式告知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进行异常处理。15.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四、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8.项目组织18.1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19.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2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2.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标的物名称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3.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比较与评价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5.评审复核2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6.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8.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9.2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六、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2.服务费参照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经双方协商服务费收取金额为柒万叁仟伍佰元整(¥73500.00元)。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3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递交线上询问函或质疑函。注:询问函或质疑函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递交)35.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递交线上询问函或质疑函,代理机构向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注:询问函或质疑函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递交)36.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6.1投标人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4)询问函原件36.2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答复)36.3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答复)37.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5)质疑函原件。37.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答复)3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答复)37.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7.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37.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背景为贯彻习***站在国家安全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水利部《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的通知》,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山西省水利厅统筹推进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组织有关方面技术力量,编制了《山西智慧水利(一期)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省财政资金,建设山西智慧水利(一期)项目,提升我省水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驱动水利现代化发展,提高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支撑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治水为民、兴水惠民。2.总体目标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总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以网络安全为底线,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依据水利部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体系总体架构,结合山西水利特征,以提高汾河流域防洪数字化、智能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为目标,以山西省政务云为信息技术基础,以数字孪生技术为支撑,以全面国产化适配为必要条件,建设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平台、水利移动业务应用平台、物联网管控应用,打造形成数字孪生流域“山西模式”,成为省、市、县数字孪生水利和智慧水利建设的标杆,成为全国数字孪生流域应用的典型示范。智慧水利(一期)建设项目通过建设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平台,完善汾河流域地理空间数据底板,建设面向水资源调配和流域防汛场景的水利数学模型和知识库体系,实现汾河流域防洪“四预”应用体系;通过建设水利移动业务应用,使用面向服务架构理念和移动应用开发技术,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十六个移动端应用专题,为省水利厅行政管理提供精准、便捷、全面、直观的决策支持和精细化管理能力;通过建设物联管控应用,建立统一的物联感测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协议接入能力和数据管理能力,提高省水利感知数据管理水平。二、商务要求(一)交付时间: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初验,18个月内完成终验。(二)交付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格的30%,通过初验后支付合同价格的40%。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格的30%;三、实质性要求(一)保密要求:因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采购人相关商业机密,为有效保护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明确投标人的保密义务,防止采购人商业机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保密协议;(二)知识产权要求:定制开发软件源代码、系统数据及技术文档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第三方,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数据的共享交换工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四、服务要求(一)质保服务:(1)质保期: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的软件售后质保服务;(2)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做出售后服务响应,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3)质保范围:包括软件系统维护和完善、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系统故障排查和修复等。(4)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质保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服务总负责人;投标人的响应标准、在质保期内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内容的响应情况、在质保期内的应急服务方案、质保服务体系、本地化服务保障措施等。针对采购人系统运维人员、软件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部署维护和系统管理使用培训。质保期内提供驻场人员负责各系统运行保障:人数不得少于3人(须提供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身份证、相关证书、岗位职责、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二)培训要求:中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讲师、培训时间等;(三)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确需更换,须在一个月前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五、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第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六、技术要求一、建设范围本项目建设以《加快推进智慧水利的指导意见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的通知》《“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规划》《山西水利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为指导,结合山西水利信息化现状,建设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应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技术,以汾河物理流域为单元,采编汇集汾河流域多维时空数据,构建水利专业数学模型和水利专业知识库等能力,对汾河流域进行全要素数字化映射和智能化模拟,支撑对汾河流域防洪指挥精准决策等应用。本项目搭建汾河重点流域段L2-L3的时空数据底板,支持与水利部L1级数据底板融合,建设汾河流域水利专业模型和汾河流域水利知识库,面向汾河流域省属重点河段和关键水利工程初步构建流域防洪“四预”业务应用。(二)水利移动业务应用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设移动端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运行、河湖长制、河湖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雨情、水文管理、气象、预报预警、检索中心等功能模块,依托晋政通APP进行统一接入和管理,提升水利政务服务和业务应用的使用便捷性和系统高效性。(三)物联网管控应用针对山西省水利厅管理的水利对象,涉及河流、湖泊、水库、大坝、灌区、供水工程、农村小水电、淤地坝、水闸、泵站、水利工程等,以及水文监测站、水位监测站、地下水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墒情监测站、水质监测站等各类监测站点,建设物联网管控应用,构建物联设备接入管控、数据采集转换、运行维护统一管理等能力,实现各场景管控设备和水雨情、水利设施工况的监测数据接入到物联网管控应用,支撑水利移动业务应用平台、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应用和规划中其他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水利物联网设备统一接入、设备统一运维和数据统一管理的需求。二、技术路线(一)基于J2EE技术架构、Java语言开发应用系统;(二)业务系统优先采用B/S模式,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应用根据业务和性能要求,选择B/S和C/S模式;(三)基于国产化CPU、GPU等国产化硬件环境进行系统设计;(四)采用国产化操作系统,支持国产化浏览器;(五)采用面向服务体系架构设计和平台化、组件化模式开发,优先使用浏览器界面操作和管理功能;(六)采用国产化数据库;(七)系统平台应符合国家关于等级保护(三级)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架构,具有良好可靠性和可伸缩性,支持集群及负载均衡相关技术。三、建设内容(一)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应用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应用以汾河流域为重点,数字孪生平台为支撑,信创安全为试点,构建“透彻感知全面互联、智能分析精准‘四预’、智慧调度调控有序”的山西水利智慧化体系。1.地理空间数据建设完成汾河流域干流指定区域以及汾河水库、汾河二库库区流域范围的倾斜摄影数据采集。L1级,DOM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2米;L2级,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重要河段、重要湖泊、国家蓄滞洪区、水土保持重点区,DOM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1米;L2级,流域防洪等重要业务重点关注区,DOM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0.2米;L2级,流域防洪等重要业务重点关注区,倾斜摄影优于0.08米;L3级,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倾斜摄影优于0.08米;L3级,坝址及重点水工建(构)筑物区域,倾斜摄影优于0.03米。L1、L2数据底板能够和水利部L1级数据底板融合,搭建汾河流域数字孪生场景。2.模型平台建设模型平台分包含水利专业模型、可视化模型两部分。其中水利专业模型包括汾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汾河干流水资源调度模型、汾河河道水力计算模型、汾河防洪调度模型。可视化模型包括三维实体可视化、抽象信息可视化和业务场景可视化模型。(1)水利专业模型1)汾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模型构建需水预测模型,实现汾河流域省属重点河段水资源系统范围内生活、工业、农业、生态、总需水量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构建供水预测模型,预测水源供水量。基于供需预测结果,考虑水资源供需网络结构,建立汾河水资源调度模型,获得水资源调度方案。2)汾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构建汾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具体包括汾河流域集水范围内分布式模拟结构与计算单元构建,单元降水量等相关信息获取与数据处理,不同下垫面潜在蒸发量、地表产流量计算,集水范围内坡面汇流、河网汇流计算等功能的建设,最终实现汾河流域指定省属断面的径流过程模拟计算。3)汾河河道水力计算模型根据汾河河道特征以及数据现状,构建水力计算模型,实现对汾河干流重点河道未来时刻水位、流量过程、流速、淹没范围等内容的计算,为四预业务应用提供支撑。4)汾河防洪调度模型基于洪水预报信息,考虑汾河水库至汾河二库可能的洪水组合方式,建立汾河干流防洪调度模型,对调度对象的洪水过程进行调节计算,为四预业务应用提供支撑。(2)可视化模型1)三维实体可视化三维实体可视化通过对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进行处理及整合,依托光照、材质等三维可视化渲染能力,实现对地形地貌、河道、水体、水利设施等可视化呈现,满足汾河流域水雨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预演等应用对于三维场景的需求。2)抽象信息可视化对汾河流域重点水利对象实体属性、概要信息等抽象数据,根据其数据特点,实现直观数据可视化,支持点线面等基础矢量元素可视化。3)业务场景可视化针对“四预”业务应用场景,实现相应的可视化仿真。3.知识平台知识平台主要汇集数据底板产生的相关数据、模型平台的分析计算结果,经水利知识引擎处理形成知识图谱服务水利业务应用。具体数字孪生汾河知识库应用建设范围覆盖1个水利知识引擎和知识管理平台、5个水利专业知识库(预报方案库、专家经验库、调度规则库、知识图谱库、预案知识库),需提供可靠的知识应用与管理平台支撑,推动知识查询与应用效能的不断提升;通过对汾河重点河段、主要支流、水库等防洪预案的知识管理与应用,为发生相关水利灾害或防洪问题提供有效的知识支撑;通过专家经验的有效沉淀、调度规则的推理判断、各自然对象知识要素的图谱构建等应用,为专业知识查询、问题预警和未来大模型应用能力的创新探索提供支撑。(1)知识引擎和知识管理平台知识管理平台支持从预报方案库、专家经验库、调度规则库、知识图谱库、预案知识库提取汾河流域水利对象知识要素,利用知识图谱引擎组织和展现汾河流域省属关键水利对象要素信息,形成水利对象实体、对象属性和对象关系的水利对象属性特征。(2)预报方案库建立汾河流域干流预报方案库,包括收集整编关键河段防洪预案、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防洪预案,实现预案库编辑、更新、管理、推送,支持“四预”应用按需调取相应预案。(3)专家经验库建立专家经验库,包括收集整编汾河流域历史气象水雨情数据、洪峰流量水位数据、降水产流数据、闸坝工程调度效应数据等,整编相应的专家经验知识,根据历史场景专家经验支持防洪调度精准决策。(4)调度规则库建设调度规则库,包括收集整编水利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规则、管理办法等,形成结构化的业务调度规则集,将调度规则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可以方便地查询、修改、更新等操作,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5)预案知识库建立预案知识库,包括建立汾河流域干流模拟方案库和典型场景库,按照不同的水雨情预报,模拟和重现水利工程调度方案的效果和影响,评估调度方案和预报方案的准确性。(6)知识图谱库建设知识图谱库,包括从预报方案库、专家经验库、调度规则库、预案知识库中提取关键水利对象知识要素,利用可视化的图谱形象展示知识要素对象、属性和关系,支持图谱化的直观知识管理和知识查询。4.业务系统建设业务系统分为综合监视和四预应用两大部分。其中,综合监视主要实现汾河各场景要素的历史和实时数据查询和展示。“四预”应用需要在防洪调度中实现全流域精准化预报、全对象智能化预警、全过程沉浸化预演、全事件标准化预案的完整业务流程。(1)综合监视以三维数字孪生场景为展示基础,实现汾河流域内水利对象基础信息、水雨情监测数据、重点区域实时监控视频的查看和查询,结合专业模型算法对流域内水雨情、河道径流、洪水等关键要素的预报结果的异常态势进行实时预警,辅助用户全方位掌握汾河流域整体情况。(2)全流域精准化预报1)雨水情信息展示建立水雨情测站和水利对象的关联关系,采用专题图的形式展示测站的属性信息和水雨情监测数据。2)天气预报接入接入气象部门天气预报数据,基于天气数据实现天气仿真模拟显示,同时展示天气和降雨信息。3)流域洪水预报基于水利专业模型生成预报的方案,通过接入实时数据,对汾河流域进行洪水预报,支持对预报结果进行管理、精度分析和可视化渲染。4)单站作业预报支持以图表、地图等方式直观展示单站作业预报成果,支持进行自动定时预报、自动实时预报、预报结果实时校正、预报成果管理,实现特定站点的单站作业预报。5)预报成果评估预报评估主要包括对流域作业预报、单站作业预报的成果进行管理及评估分析。6)降雨态势分析以图表、地图方式实现点雨量和面雨量的历史、实时和未来态势展示,支持将分析结果导出为格式化的数据表格。7)洪水态势分析洪水态势分析主要基于雨量数据和作业预报的结果,可视化展示流域内降雨、水库及河道水位的变化情况。(3)全对象智能化预警1)气象监测预警接入省属气象站实时监测数据和预警预报数据,基于天气数据实现天气仿真模拟显示,同时展示降雨预警信息。2)雨水情监测预警基于河道、水库等水利对象的特征预警指标,并对预警指标的阈值设置,通过将监测值与设定的预警指标的警报值进行对比触发预警功能,支持屏幕闪烁、声音警报等多种预警方式,为及时启动调度会商决策、采取调度操作措施、评价调度执行效果等提供信息支撑服务。3)实况监视与预警接入河流、水库等水利对象实况视频和运行监测数据监测,设置数据监测预警指标,通过将监测值与设定的预警指标的警报值进行对比触发预警功能,支持屏幕闪烁、声音警报等多种预警方式,为及时启动调度会商决策、采取调度操作措施、评价调度执行效果等提供信息支撑服务。4)预警发布预警发布内容包括预警相关配置功能,并对气象监测、水雨情监测和实况视频监测产生的预警进行发布功能。(4)全过程沉浸化预演1)情景设置支持实时降雨情景、历史典型场次情景、设计暴雨情景、应急情景、防洪排涝情景和库群联合调度六大场景的设置。2)防洪预演根据模型计算结果支持洪水的推演,并针对推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3)预报调度一体化基于预设的流域洪水情景,采用防洪调度模型,实现交互式预报调度,并可对调度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与比较分析研判。4)洪水预演仿真支持以数值化和实景化的方式,对洪水演进过程、流域水文要素和洪水态势等分析结果进行展示与分析。5)洪水影响评估评估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口影响、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并在系统中可视化展示,同时提供灾情简报生成的功能。6)处置转移分析在洪水演进模拟的基础上,分析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和人数,推荐人员转移区域,并分析最优的转移路线。(5)全事件标准化预案1)预案生成支持反复调整方案涉及的省属河道断面的控制流量,水库、行蓄洪区等工程的运用参数,调用防洪调度模型,结合模型计算成果研判调度方案,实现方案优化。2)预案管理提供预案结构化管理工具,实现预案的新增、保存、删除、修改、查询、发布等功能。3)预案自动播放选择方案之后,可以进行预案自动播放,支持查看重点关注断面、测站的水位、流量等信息。4)会商决策支持与现有会商决策系统集成,为系统提供“四预”综合决策信息和围绕调度方案的专家研判智能会商支持,并对会商结果进行管理。5)事件管理提供事件跟踪管理的功能,实现对典型调度过程及其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5.数字孪生模拟仿真平台数字孪生模拟仿真平台基于三维可视化渲染引擎,能够实现三维数据加载、24小时光照、场景漫游、多覆盖物展现、地图标绘、地图测量、空间分析。(二)水利移动业务应用平台1.水旱灾害防御(1)基础信息实现对基础信息的GIS+图表形式展示,包括矢量数据、地形图层、水文图层、行政区域边界图层等图层数据;重点水工程洪水预报方案信息;在移动地图上进行重点水工程洪水预报方案信息的分布展示及管理、统计分析;实现土壤墒情站点信息的查看和检索管理;对降雨信息进行降雨等级和降雨分布情况展示;展示河道的监测数据及对数据进行管理;对各类水库的分布及详情信息及水库数据的检索。(2)动态数据监测可以实现实时雨情监测,查看降雨数据及历史同期降水分析,对年报表进行查看下载及降雨量的检索分析;实现河道水情监测,查看河道水情监测信息和预警信息等及河道水情监测信息的检索分析。(3)水旱灾害防御实现对土壤墒情信息、旱情监测预警信息、旱情监测评估信息的数据查看展示、统计分析及检索管理,对预警信息进行推送提醒。(4)实时降雨信息以地图为依托,实时展示各降雨监测站点分布及降雨信息;对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发布的实时雨情快报信息进行查看和管理;对数据列表及降雨明细趋势信息查看;并对降雨明细和降雨趋势图表信息统计。2.水资源管理(1)水资源基础信息以地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呈现全省所有水利监测数据信息,实现取水许可信息管理、取用水户信息管理、自备井数据管理、退排水口监测信息管理、水源地信息管理、水文信息管理、泉域信息管理、地下水超采区信息管理、全省所有河流信息的查看和矢量管理。(2)水资源监测实现对国控取水量监测管理、省控取用水监测管理、超采区取用水监测管理、煤矿排水监测信息管理、地下水水位监测信息管理、地下水位动态分析管理及用水总量动态评估。(3)用水计划包括水资源取水量信息化管理、用水统计管理、地图矢量管理、取水户信息台账查询管理、统计分析管理、统计表管理。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1)水利工程信息包括水库信息、调水工程信息、水电站大坝信息、堤防信息、拦河闸(坝)信息的信息展示、查看管理及矢量信息的维护服务。(2)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查看、检索、统计分析管理;对水利工程项目资料实现电子化管理,可以对水利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查看管理、检索、导出操作。(3)水利工程监测实现对水库安全、大坝安全进行监测信息的接入,并对监测信息实现统计分析、展示管理、信息检索和预警分析功能。(4)实时监控实现对雨情监视和水情监视的监视分析与预警提醒;并可实现视频图像监控并通过图像技术验证水位监测数据。(5)水利工程巡检实现水库、大坝、堤防、泵站、闸阀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定期巡检维护,可以实现定位、拍照等功能,记录巡检信息的新增、巡查图片的上传、巡检时间周期的展示、巡检轨迹巡查历史巡查详情查看、发现问题、检索及统计分析等信息的管理。(6)预报预警通过在后台设置预警阀值,配合前端监测设备采集的水库实时水位,实现对水库水位的预警管理;并可以实现对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异常降雨、流量超限报警,对预警内容进行统计分析。4.河湖管理(1)河湖基础信息实现全省河流信息在地图上的动态分布展示及河流名录信息的管理与维护服务;实现全省湖泊信息在地图上的动态分布展示查看与维护服务;对接入河湖上已有的各类监测点信息进行数据展示。(2)视频监视通过视频的接入实现所有河湖视频监视信息在地图上的分布展示和查看,可以查看视频监视实时画面信息。根据摄像头支持功能,可以实现摄像头的角度调整和放大缩小等。(3)“清四乱”管理以移动地图为依托,实现清四乱数据的接入管理;按照巡查、详查、核查、复查环节,实现河湖四查管理,进行四查信息的定位、拍照和信息采集维护。(4)河湖基础信息管理在GIS地图页中实现河道、湖泊地理信息分布展示、基础信息展示及各类监测信息的展示功能;实现对河湖不同数据类型进行快速检索功能。(5)河湖矢量处理对山西省七河处理生成矢量线面矢量信息,其他53条河流处理生成矢量线面信息;面积大于1km²的湖泊处理生成矢量面信息工作。(6)核查清四乱信息根据行政区划自动推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现场信息进行补充上传,并认定相关违法行为;对于逾期未核查的项目进行人工提醒并对管理人员生成消息提醒。5.河湖长制(1)河湖长制基础信息以移动程序为依托实现包括巡河工作台、河湖工作动态信息、河湖长名录、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河道采砂许可信息、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信息的查询统计与管理功能。(2)河湖长制一张图河湖长制一张图以地理信息地图为基础,综合展现河湖管理和保护相关的各种信息,为各级河长、河长办提供河道保护工作动态和成效多样化的信息展现渠道。(3)河长责任专题图实现对河长责任专题图、分河段责任专题图、河段的责任专题图、河段历年洪水淹没范围图的信息统计,并实现对数据信息的展示管理功能。(4)巡河管理在移动程序上,实现对巡河记录、河长巡河、巡河计划、巡河成果、巡河统计、巡河督办、事件类型督办设置等巡河事件进行操作与设置管理。(5)日常工作实现对任务工作要点分解分发、行政区或河长考核评估、河湖的健康状况、巡河事件处理、重点任务分办督办、人员变更交接、河长变更公示等日常工作的操作管理。(6)信息管理实现对行政区划信息、部门管理信息、河湖名录信息、一河(湖)一档信息及一河(湖)一策等信息的统计、管理与操作功能。(7)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分为河湖统计、河长统计、巡河统计等河长制重点业务进行统计和分析。(8)水系专题图针对山西省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提供基于地图的保护水资源专题、保护水域岸线专题、防治水污染专题、改善水环境专题、修复水生态专题、强化监督执法专题各类专题图层查看功能。6.水土保持(1)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可以对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淤地坝基础信息、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基础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信息进行信息管理及统计分析功能。(2)水土保持监测可以实现对水保实时监测数据、淤地坝监测数据、淤地坝水雨情监测数据、淤地坝安全数据监测信息进行信息匹配及监测管理功能。(3)水土保持动态评价根据水土保持基础信息、监测信息、历史数据等,绘制水土保持各类矢量专题图;实现水土流失监测评价功能。7.农村水利(1)农水基础信息实现对全省大中型灌区信息、泵站信息、水闸信息、水电站信息、供水工程信息、行政/自然村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功能,对各业务矢量点信息进行维护及发布服务。(2)农水用水监测对接入已经对接的村级水表信息和户级水表信息实现水表信息的增删改查;接入已采集的村表用水数据和户表用水数据,进行信息统计;对农村用水量信息进行分析及预警提示。(3)灌区用水监测实现灌区相关用水监测数据接入、灌区取用水数据监测分布展示和查看、灌区取用水数据监测检索功能。(4)农村水电站用水监测实现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信息监测、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查看、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检索、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分析预警、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的功能。8.水文管理(1)GIS一张图在地图上展示河流和水文测站的分布情况,可以通过行政区划或是测站类型进行筛选,点击地图上某个测站可以查看测站的相关信息,实现水文测站的动态监测。(2)站点管理以移动程序为依托,可以实现测站、水文断面、比测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功能。(3)站点运维管理以移动程序为依托,实现降水量滴水试验登记表及巡检记录的信息管理功能;并实现巡查维护任务的查询及巡检任务执行情况进度管理;对测站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控,设备参数异常进行报警提示;实现维修记录管理。(4)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对水文基础信息、曲线信息、图片信息、地下水测站信息、泉涌测站信息、河道测站信息、降水量测站信息、地表水水质测站信息、地下水水质测站信息、水质自动监测站信息进行信息管理及维护功能。(5)站点监测管理实现对地下水各类监测数据进行查看管理;河道水文要素监测信息的查看管理并可通过选择日期可以查看历史监测记录;实现对水质站历史监测信息进行查看管理。(6)统计分析实现对地下水、降雨、河道、水质等各类监测信息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统计和分析。(7)报警查询对测站进行各类报警事件的报警异常信息管理,对报警类型的增删改及报警阈值的增删改。9.节水管理(1)基本信息实现纳税人及其他用水户信息基本信息的查询管理功能;实现重新核定功能,可对申请内容进行退回等操作功能。(2)定额管理实现用水行业分类的管理功能,并对各行业用水的年度定额进行分配管理操作。(3)计划用水实现对计划用水分发、年度计划用水、计划用水变更、应急取水、临时计划用水的信息统计与管理操作。(4)统计分析实现实际用水与计划用水情况、分用途计划用水情况通报、分水源计划用水情况通报、用水户计划用水情况通报、计划用水确认情况、分用途/水源计划用水情况、分行业计划用水情况、超计划名录查询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功能。(5)节水监督可以实现年度检查计划的下发、查看、检索功能;可以实现监督检查问题的上报、查看、检索、审核功能。(6)节水考核实现对考核标准的制定功能,可以对等级划分进行管理;可以按月、年统计取用水户的用水量、检索;实现对取用水户节水的考核,并对节水情况进行划分等级。(7)节水预警根据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情况,进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预警分析,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自动发送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提醒。(8)信息发布可以实现信息的通知的发布、查询管理功能;实现节水法规的发布、查询功能。10.水雨情(1)数据接入从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原山西省水文局)接入水文各监测站点监测信息及雨情快报;接入气象局的降雨监测站点信息;接入山西省水库监测预警系统的水库监测站点的水位、流量信息和监测站点信息。(2)降雨情况可以实现全省各类降雨点图的分布展示查看降雨监测站的实时降雨明细信息并进行检索、统计及预警功能;根据降雨监测数据,以移动地图为依托,可以生成降雨等值面图和降雨等值线图,可以进行降雨信息的检索。(3)降雨统计分析可以按照省市县以图表形式进行累计降雨信息汇总、检索、分析展示;按照地市或县区进行数据的图表展示、检索和统计,生成政区降雨汇总表;按照流域或河流进行数据的图表展示、检索和统计生成政区降雨汇总表;按照省市县进行平均降雨信息汇总、检索,以图表形式进行平均降雨趋势分析展示;还可按照监测站点、按照行政区划、降雨时段生成、查看、检索雨量过程线,以图表形式展示雨量过程线趋势。(4)雨情快报可以按照行政区划、时间周期、雨量范围生成雨情快报信息;根据区县范围、降雨阀值范围、显示测站数量、测站要求选择,自动生成雨情短报;按照行政区划查看各市县月降雨量统计,可与历年同期降雨量均值对比,并对数据进行导出。(5)河道水情以山西地图为依托,可以查看、检索、统计所有河道水情监测站点的分布和监测信息详情,实现对河道水情基本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多站点对比分析及提示报警功能。(6)水库水情以山西地图为依托,可以查看、检索,所有水库水情监测站点的分布和监测信息详情,实现对水库水情基础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分析及系统报警提示功能。11.气象(1)数据接入接入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信息、未来15天天气预报信息的预报数据,接入全省近2000余个监测站点数据信息。(2)气象预报以地图为依托,对全国范围内的雨雪雷达图实况展示、卫星云图实况展示、降水实况展示。(3)降水预报以移动地图为基础,查看山西降水预报图、全国预报图。(4)气象灾害预警以移动程序为依托,以移动地图为基础,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展示和查看。(5)实况天气可查看全省监测站点实时气温/风速/湿度等信息,对所有监测站行政区划、时间周期、监测站点等数据形成统计图表统计分析及检索功能。12.水政执法(1)执法基础库以水土保持、水资源重点用水户为重点,初步建立项目基础信息入库、水保评价、水环境评价、防洪评价、水平衡测试等数据管理,可了解查看执法工作事项的执法信息情况和分布情况。(2)执法巡查以移动地图为基础,在地图上进行进行执法巡查信息的展示和分布情况,可以查看、检索水政执法巡查的详情。(3)执法办案可以在移动端实现执法案件上传与处理功能,并对已经上传的执法问题按照时间范围进行查看与检索。(4)执法监督以移动程序为依托,实现现场执法监督工作定位、采集、填报功能,可以在地图上进行查看执法监督信息的展示和分布情况,并可对上报的执法监督记录进行信息检索与审核的功能。(5)水政监察队伍/人员/证件以移动地图为基础,在地图上进行水质监察队伍及人员的展示和查看分布情况,并实现水政执法监察队伍/人员/证件的查看检索。(6)执法预警实现对未办理相关手续、证件临期/过期、超批复运行等情况进行红黄蓝预警提醒功能,并以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到相关责任人。(7)统计分析可以根据水政执法巡查、执法监督、执法办案产生的信息、预警信息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并可以通过行政区划、时间范围进行检索相关信息。13.预报预警根据降雨监测数据,以地图为依托,可以生成降雨等值面图和降雨等值线图,进行降雨等值面图的展示,按照1小时、3小时、12小时、24小时、72小时进行降雨信息的展示和统计。(1)水旱灾害以移动程序为依托,在山西地理信息上,实现全省所有河道水文站水位站和水情监测设备实时信息分布展示,并对河道水文站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汛期多维度数值分析。(2)河道预警河道预警主要结合设定的预警指标,对河道洪水进行初步定性预警,并判断预警位置,直观地显示在数字流域地图上。(3)洪水快报根据最新雨水情、各县上报汇集的预警响应等信息生成山洪灾害快报。主要对其内容进行展示、统计、新增、修改、删除。(4)水库监测预警实现水库监测预警信息的展示,通过采集水库24小时全天候前端数据。提供多种报警方式。当超过预警水位时移动端的屏幕上将有高光点提醒和蜂鸣器响起。(5)水公共服务预报预警根据预测预报规则设置,结合业务管理要求,在移动程序上生成各类预测预报地图,根据预报预警设置情况实现预测预报的地理分布、预警提醒等。也可以通过预警预报分类及规则展示,实现对预测预报规则管理及预报预警公共服务设置,对不同业务类型的规则和公共服务规则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对水库、河湖及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农村供安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类预警信息进行预警分析。(6)视频监控预警通过接入视频监视信息,实现视频信息回放功能,可以对重点目标的连续监视和智能发现预警,对历史视频信息的离线回放,并通过视频监视对接预警数据,实现河流湖泊、水库、灌区、水利工程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7)预报预警定点精准推送以气象监测数据、水雨情监测数据、山洪灾害监测数据为基础,实现水情预报预警信息的定点精准推送,通过短信和微信进行预警提醒。14.检索中心利用回归分析或其他相关算法,找出降雨量的增减规律或周期性变化,并按流域或河流进行数据的图表展示,可以与其他年份或平均降雨量进行比对分析和展示查看可以按照位置、时间等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包括:快速检索、全文检索、业务关联搜索、工作专题搜索、年鉴数据、水利专题数据动态分析图表等功能。15.在线学习在线学习实现知识题库展示、管理上传维护等功能,支持学习打卡、在线刷题、在线考试和考试分析。16.移动服务应用(1)智能语音控制通过智能语音控制实现对应用平台关键字全系统检索、水利对象精准检索,通过语音输入指令或问题,智能语音控制系统能够理解用户的意图,并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回答或操作,并通过语音识别、语音合成、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实现与计算机之间的交互。(2)地图编辑实现对地理信息系统中水利对象经纬度纠错,拍照上报、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对经纬度进行修正。实现巡检及水行政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点位标注、描述、修改、删除。(三)物联网管控应用1.物联网模型中心(1)个人中心1)应用中心能够基于个人账号角色实现公告新建发布、消息、日程等功能。2)角色管理能够支持基于菜单+API颗粒度的权限配置。包括菜单、API等功能。3)用户管理能够支持多用户管理功能,可帮助不同权限的用户同时管理该账户,实现设备分权、数据分域,多层级业务管理。4)应用管理能够支持多应用管理功能,支持应用创建、删除、禁用/启用、功能权限管理等,并支持通过标签进行设备数据权限调用控制,可帮助应用实现不同权限的API调用。5)子账户管理能够支持子账户管理功能,可以通过本级账户下面开通不同的子账户,帮助客户管理不同下级厂家的设备接入场景,父账户可以统一管理子账户,不同的子账户可以实现数据隔离。6)父子账户融合能够支持父子账户数据融合功能,父账户能够在设备列表、产品列表中查看到子账户的设备和产品分布情况。(2)业务服务中心可用于信息发布、办事流程、指南、审批步骤说明等功能。让下属测站更好的了解信息及申请流程。具体包括新增:用于信息发布、规章制度发布;下载:用于用户下载信息包含的附件;修改: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修改内容、标题、附件等;删除:删除发布后的信息。(3)统计分析应能提供物联网管控应用整体业务概览,包含设备、异常告警或事件、监测站点等统计指标。(4)物联网总览1)监控中心应能提供设备通信连接状态、终端健康状态、数据采集状态、数值异常状态等实时信息的统计汇总。2)站点统计可结合柱状图、环形图、表格形式展示接入系统的监测站点的基础信息,包括站点总数、站点类别、各类站点数量、占比以及区域分布等信息。3)设备统计能够以柱状图形式展示接入系统的终端设备和传感器的基础信息,具体包括终端总数、通信方式及数量、传感器数量、监测要素及数量等条件进行展示统计的功能。4)数据统计能够以表格形式展示物联网系统所采集数据的信息,具体包括采集数据的类型、监测要素、接收条数、数据量大小等信息,通过多条件进行分类筛选展示。(5)领导驾驶舱中心1)数据综合展示实现数据汇聚统计并可视化图形展示水利数据。2)终端设备一张图可通过地图展示设备终端的整体展示情况。3)运维可视化统计运维的数据进行展示,并统计预警和指标项展示。(6)终端管理中心1)站点终端基础管理能够支持设备新建、编辑、启用/禁用,查看基本信息、鉴权信息、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标签、日志、topic等,支持历史数据图表列表切换、属性列表卡片切换等功能。2)站点基础管理能够支持站点配置。3)监测站点管理能够支持雨情站点监测管理、水位站点监测管理、流量站点监测管理、水质站点监测管理、墒情站点监测管理、新增管理监测站点。4)终端设备管理 能够支持雨情站点、水位站点、流量站点、水质站点、墒情站点下属各类设备的监测管理。5)连接账户管理能够支持新建、删除连接账户绑定关系,支持选择安全子系统、通用子系统。6)物网管理应能提供终端设备与物联网卡管理功能,支持管理连接管理平台账号,提供物联网卡网络状态检测功能和节电服务开通功能。7)新建单个物网关系能够支持操作单个设备与物联网卡进行绑定。8)新建批量物网关系能够支持操作批量设备与物联网卡进行绑定。9)管理物网关系能够支持新建/删除单个物网关系、批量新建/删除、编辑物网关系、查看物网详情。10)网络状态监测能够支持监测网络状态会话时间及用量。11)节电服务能够支持开通/删除功能。12)批量处理能够支持批量注册/新建设备,批量禁用/启用设备,批量删除设备,批量设置设备属性,批量调用设备服务。13)设备影子能够支持存储设备上报属性和期望属性信息,缓存设备状态。14)拓扑关系能够支持管理子设备、子设备与网关的拓扑关系,同时支持对子设备进行监控运维等,平台支持北向应用直接面向子设备收发消息,上层控制端给子设备下发消息时无需感知物理拓扑结构。15)地图服务能够支持对设备的地址进行管理,设备在新建后可在设备详情页补充设备的地理位置信息,同时记录设备接入时的IP地址并进行定位,设备也支持通过物模型中地理位置信息的属性进行位置上报。16)文件管理能够支持对文件上传和下载功能,设备可通过HTTP/2流通道方式将文件上传至平台,也可从平台下载、删除文件。17)数据存储应能提供设备数据接收、命令下发功能和设备历史数据存储备份能力,可存储设备30天的历史数据,同时提供历史数据查看,导出等功能。18)CA证书管理能够支持使用CA认证方式接入平台,平台可支持CA证书上传、绑定、查看、删除功能。19)更换密钥能够支持自动更换密钥功能。20)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可以实现数据采集规约设计,可参考GB/T18657.3-2002,制定实用的帧结构。数据帧格式:传输顺序为低位在前,高位在后,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链路传输:传输服务类别定义,半双工通道应采用非平衡传输规则;链路传输:全双工、通道可采用平衡传输规则。2.物联网感知系统(1)物联网模型中心1)物模型管理能够支持物模型的导入、删除、禁/启用等管理,用于完成平台全局物模型的维护工作。2)产品物模型能够支持产品物模型功能的添加、编辑、删除等管理,用于完成产品物模型的维护工作。3)物模型topic可面向设备支持物联网通信服务,TOPIC信息包括云端响应属性上报、设备属性批量上报、云端响应属性批量上报、云端下发设置属性、设备响应云端下发设置属性等。4)产品列表能够支持包括产品名称、产品使用通信协议、产品类别等展示,并支持对产品下接入的设备进行跳转管理。通过设备类型、设备接入协议等对产品进行筛选、查询。5)产品详情能够支持产品详情查询编辑功能,包括产品信息编辑、功能定义、产品发布后物模型迭代、产品发布后配置表页面迭代、数据解析、产品动态注册、产品页面设备数量及跳转。6)设备接入管理能够支持设备接入管理支撑服务,包括摸排归类统计、摸排接入调试、标准管理、人员管理、工具开发。(2)规则引擎中心1)http客户端能够支持通过http客户端方式将设备数据发送给第三方应用服务器,并支持在客户端中加载证书(服务器提供)。包括新建、编辑、删除功能。2)消息队列能够实现平台通过消息队列方式将设备数据发送到指定的消息队列,供客户端消费。包括:消费组新建、编辑、查看、删除,topic新建、编辑、删除。3)规则引擎数据转发能够实现数据转发为用户提供数据流转服务,帮助用户将设备消息进行筛选与分发。能够支持自定义创建数据转发规则,转换数据格式,并将数据转发至后续产品中。支持http和消息队列两种转发方式。4)规则引擎场景联动能够实现通过条件触发场景联动,基于可视化的方式设定规则,实现设备联动与故障告警等业务场景。支持自定义场景联动规则,关联告警规则或设备。(3)协议栈中心1)MQTT协议能够支持MQTT协议设备鉴权接入、激活上线、订阅topic上传数据到平台、订阅topic接收平台下发指令。2)CoAP/LwM2M协议能够支持CoAP/LWM2M协议设备IMEI方式认证、激活、上报数据到平台、接收平台下发指令,并提供模拟器对接调试。3)HTTP协议能够支持HTTP协议设备鉴权接入、激活上线、通过POST请求方法上传数据平台、通过调用应用接口方式接收平台下发指令。4)TCP协议能够支持TCP协议设备认证接入、自定义脚本解析数据。5)JT/T808协议能够支持JT/T808协议设备接入、链路保持或断开。6)TR069协议能够支持TR069协议设备数据采集上传、接收指令下发。7)SL651协议能够支持SL651-2014协议设备鉴权接入、上报数据、接收指令下发。8)设备协议管理能够实现定向终端设备型号,新增协议进行管理。9)协议库管理采集平台需按照协议要求对报文数据进行解析、整理,要用于对协议的管理,满足对数据的自动采集、解析和观测站点远程控制;协议库需支持用户自行添加或更新协议,以支持新设备数据的接入。(4)传感器接入中心1)设备直连接入能够支持MQTT、CoAP/LwM2M、HTTP、TCP、JT/T 808、TR069、SL651等多种协议的设备接入。2)设备网关接入能够支持设备挂载在网关上,作为网关的子设备,由网关代为接入至平台。3)第三方平台接入能够支持此类设备挂载在网关上,作为网关的子设备,由网关代为接入至平台。4)CoAP/LwM2M协议设备鉴权接入能够支持IMEI方式认证。5)HTTP协议设备鉴权接入能够支持一机一密、一型一密预注册和一型一密免预注册等三种接入鉴权方式。6)原生MQTT协议设备鉴权接入能够支持一机一密、一型一密预注册、一型一密免预注册和一机一证等四种接入鉴权方式。7)JT/T808协议设备鉴权接入能够支持动态鉴权。8)TR069协议设备鉴权接入能够支持一机一密和一型一密两种接入鉴权方式。9)泛协议功能能够提供泛协议服务实例管理服务、实例静态文件的配置、物模型数据解析能力、云云对接SDK的上下行数据处理能力、云云对接SDK与平台的TLS连接能力、小规模设备接入管理能力、大规模设备接入管理能力、自动生成物模型代码、基于接口的动态配置管理能力。10)其他协议设备鉴权接入对于不满足《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L/T 427-2021)的站点设备,支持不少于10种非标准规则协议开发,每种都需要根据私有协议要求按规则开发,每种非标准的规则协议支持功能包括:支持一机一密、一型一密预注册和一型一密免预注册等三种接入鉴权方式。(5)网关与子设备1)网关子设备管理能够支持网关统一汇聚子设备,再将数据上传到平台。包含网关代理子设备鉴权接入、上报数据,拓扑关系管理。2)网关设备SDK能够提供设备端SDK,简化开发过程,方便设备快速接入。SDK支持设备通过直连方式,或者网关方式接入。(6)设备升级1)用户资源包管理资源包应包括完整升级包和差分升级包,支持上传、下载、编辑、删除资源包。2)升级任务管理能够支持用户创建批量升级任务,包含升级策略配置、升级包选择、升级范围选择,任务创建后,支持批量向设备推送升级通知。3)FOTA和SOTA执行能够支持MQTT设备的FOTA和SOTA远程升级机制,支持直连设备远程升级,支持终端设备的自定义模块升级,支持断点续传等功能。4)设备版本信息采集和查询能够支持版本信息上报并存储到数据库,查看同一产品下不同版本的设备占比等信息。(7)告警信息1)告警中心能够提供监控告警功能,监控设备异常行为并处理规则引擎中场景联动规则触发的告警信息。支持告警信息列表展示、告警详细信息页、告警信息批量标记、页面数据刷新、根据告警等级进行分页签管理等。2)告警规则应能支持告警规则管理功能,监控设备身份重复连接、设备身份验证失败、SIM卡状态告警、流量异常告警、异地登录、连接未加密等设备异常行为。告警通过短信、邮件或者接口调用转发给指定人或者系统。(8)遥测数据管理1)雨情数据管理能够实现定时按水雨情,计数据的应到数据个数、已到数据个数、异常数据个数,延迟个数和测站的处理工单个数、巡检次数,将各种统计数据入库,根据各项统计数据计算数据的有效率、到报率、延迟率等考核标准。同时可以按天、月、日生成相应的考核样例。2)河道数据能够在测站编码、测站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测站类型、接收服务、RTU码以及数据时间查询相应的信息,可以筛选出相应的河道数据。3)水库数据能够在水库数据一览界面的中雨情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包括水库的详细信息并进行编辑。4)墒情数据 实现墒情数据一览界面需可汇总统计墒情数据。5)水质数据能够在水质数据一览界面可删除数据,数据的查找等。6)原始报文需要实现原始报文一览查看,查询大于上报时间原始报文数据。7)异常数据管理可帮助用户可以直观的查看到异常数据的所在位置、异常数据前后数据的数据变化,异常数据的评估原因。(9)监控管理1)数据配置能够提供数据源的接入与海量数据的存储备份,为平台数据提供全局级的管理。2)数据管理能够支持针对某个产品或某几个产品进行单独备份管理。支持添加数据源、编辑数据源、删除数据源,并对数据源列表进行筛选、排序、查询。3)数据资产能够支持通过指标关联产品和设备的属性,进行数据的时序统计与聚合计算,实现物联网数据的资产管理。基于指标的域(产品、设备、产品标签和设备标签,共四个视角)集中管理数据资产,方便后续进行数据展示与数据筛选。4)数据洞察能够提供数据集与仪表盘。数据集展示产品源、设备源、产品标签源、设备标签源的数据,基于不同的视角,查看对应的原始指标与衍生指标。仪表盘支持增删改查,并提供丰富的可视化组件,如柱状图、折线图、模板等,基于这些可视化组件可进行时序透视与可视化分析。(10)统计分析1)设备统计报表能够提供账户级统计报表以及展示,内容包含API调用统计、设备数量及状态统计、规则引擎-数据转发统计、告警统计、存储空间统计、场景联动统计等,并支持自定义导出,可自定义选择统计项和统计频率以及统计周期。2)设备影子分析能够实现透视关联设备影子功能,实现设备影子相关数据关联,查看设备影子数据,分析情况。3)设备指标趋势能够展示设备指标趋势。对设备参数可选择需展示指标、对设备的运行趋势进行展示;按照时间、类型、功能等维度的参数展示设备指标走势。4)设备指标聚合能够支持查询设备多个指标参数同时显示的聚合展示。3.数据管理系统(1)数据采集能够实现采集实时测站推送的雨量、水流量(水量)、流速、水质数据等自报数据;可以根据遥测终端数据的上报种类来确认自报数据的种类。(2)数据采集监控能够实现接收信息处理过程中,对现场数据的多协议智能解析,系统编码、数据组织、交换、界面设计、数据标识编码和数据格式方面进行监控,便于今后平台的维护和完善升级。(3)数据异常监控应能帮助用户可以直观的查看到异常数据的所在位置、异常数据前后数据的数据变化,异常数据的评估原因等。(4)数据治理应能查看异常数据并进行编辑处理,对于雨情、水情等规则进行查询编辑配置。(5)数据共享管理应能进行数据标准定义,接口开放,便于进行系统拓展。(6)数据清洗管理应能检查数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把机器数据转化为可处理的统一数据。4.设备运维管理系统(1)设备管理中心1)运维单位管理能够支持运维单位账号创建、分类查询、账号开通、权限划分。2)维人员管理能够支持运维人员创建、片区划分、账号开通、权限划分。3)备件管理能够支持备件搜索、新建、编辑、删除功能,类型管理、供货商管理、供应商分类管理功能。4)入库管理能够支持发起入库,选择供货商、仓库、设备、数量等;支持对历史单据进行筛选查询、统计等。5)出库管理能够支持发起出库,选择领用单位、领用人等;支持对历史单据进行筛选查询、统计等。6)盘点管理能够支持发起仓库盘点任务,并进行库存盘点,支持对历史盘点单据的筛选查询、查看时间、详细数据进行溯源。7)库存统计能够支持对不同仓库、不同设备、不同供货商进行筛选库存的统计,根据库存情况进行补货判断。(2)网络管理可以实现网络接入管理。(3)智能运维管理1)运维告警能够支持运维告警规则管理,支持设置漏报或延迟告警规则、阈值告警规则或自定义规则。2)告警列表能够支持告警信息查询处理功能。(4)运维工单管理1)工单管理能够支持工单自动/手工创建、指派/改派、验收等全流程管理,并实现统计功能。2)工单进度管理能够支持工单进度查看、催办功能。3)工单报告能够支持运维报告生成,运维报告管理、下载功能。运维报告管理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提交、查看、下载功能。(5)运维统计分析1)运行监测应能展示设备心跳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运行数据统计等运行监测数据。2)运维信息分析应能展示供应商、运维工单、运行状态等维度的运维信息分析。(6)运维监督管理1)任务管理应能支持计划任务创建、查看、编辑、删除、定期生成任务;支持任务查询、处理、催办。2)考核管理能够从测站运行情况、设备损耗情况、故障修复情况、人员出勤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运维单位和运维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并在流域、区域、运维单位间进行对比分析,为选择专业可靠的运维队伍、加强运维队伍监督考核提供决策依据。3)考核报告能够提供考核报告设计服务并支持考核报告生成、查询下载功能。(7)运维管控工作台1)运维大盘能够提供运维大屏相关功能。从整个账户的角度统计了设备管理相关的重要指标,支持自定义编辑运维大盘,可以进行图形化模块的自定义编辑,满足业务统计需求。并包含以下数据要求:设备种类(饼图)、设备在线情况(饼图)、·30日设备关键指标趋势(面积图)、API调用统计(柱状图)、设备使用情况(柱状图)、当日设备上下线次数top5(柱状图)、近7日设备上报消息次数top5(柱状图)等。2)日志服务能够支持从平台日志、设备日志、应用日志三个维度监控平台,为审计提供依据。3)统计报表能够支持对运维监控数据的统计报表,统计内容包括设备总数、设备属性、设备服务、API调用情况、数据转发记录、告警规则、存储空间、告警等级、告警邮件、告警处理状态、告警短信等。支持统计报表数据的导出。(8)运维移动端管理1)运维人员移动端登录能够支持运维人员在移动端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图形验证码二次校验。支持移动端的注销账户、撤回授权、手机验证码找回密码和密码重置功能。2)任务巡检能够支持巡检任务查看、执行、验收、完成标记、导出功能。3)故障上报 能够支持故障上报、记录查看跟踪、标记、导出、删除等功能。4)工单处理能够支持工单接收、提醒、处理、一键导航功能。5)打卡签到能够支持运维打卡、拍照功能。6)运维轨迹能够支持对运维工单从运维人员确认工单后开始记录运维工单处理的整个轨迹,需移动端开启GPS功能;运维轨迹包括记录轨迹点、图形化展示运维轨迹、运维轨迹划区、导出运维轨迹记录等。7)历史数据统计分析能够支持历史工单数据查看、删除、编辑、统计分析、报告下载功能。5.数据服务与应用系统(1)基础配置1)基础配置可实现基础配置界面,包含数据字典,用户管理、权限关联等功能。2)机构管理可实现机构的管理,并可关联相关的用户。3)应用接入接口可实现罗列应用接口清单。(2)工作流管理1)工作流模型可实现工作流模型管理,基于默认的工作流可拓展不同场景。2)应用管理可基于工作流生成应用的管理。3)应用可视化可基于工作流新增应用,可视化展示相关流程。4)物联资产可实现查看所属项目下关联设备的资产信息。5)系统管理可实现管理账号、权限和角色功能。(3)平台配置可实现数据字典管理与配置,不限字典层级,平台全局公告发布;提供统一的业务日志功能,记录所有业务访问日志。(4)数据权限控制1)数据权限配置能够支持业务数据的权限分配,实现应用级别的数据权限分配。2)绑定业务权限可实现针对业务的功能模块可进行权限配置。3)数据权限控制可实现针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可编辑、可查看等权限配置。(5)平台文档管理可实现针对上传或下载的文档进行配置管理。四、其他要求(一)运行环境本项目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建设,投标人需要合理设计和规划本项目所需的硬件、网络、安全、第三方软件、中间件等资源,由省政务云平台按需提供相应资源,投标人需要配合政务云平台的管理要求。(二)国产化基于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国产化要求,本项目软件需使用满足国产化要求的技术进行开发,并适配国产化终端、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充分加强与深化国产化关键技术的应用,确保方案合规合理。系统在开发设计时即考虑国产化基础平台适配的要求,平台整体适配国产化软、硬件的要求。(三)数据共享本项目系统需遵循统筹考虑、统一规划,与山西省水利厅其他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在保证实现业务系统功能、规范数据资源的同时,实现良好的扩展能力与数据资源复用。(四)密码应用本项目需根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对于密码算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情况,规划密码应用方案。在密钥管理及数据加解密服务方面,支持国产SM1/SM3/SM4算法以及国际通用算法DES、TDES、AES等算法,满足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使用密码技术保证数据存储的机密性要求。(五)信息安全本项目需要充分考虑信息安全,充分利用省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软、硬件),从数据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与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以及业务系统的应用和数据安全方面进行综合安全防护,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六)性能指标1、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平台(1)业务系统支持在线人数大于1000人;(2)数字孪生可视化仿真最低帧率不小于25帧/秒;(3)业务系统Web应用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4)数据查询检索平均时间不超过3秒;(5)系统保证24小时×7天的全天候运行,系统的可用时间百分比不低于99%;(6)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优于8000小时;(7)数据库系统平均修复时间:数据库平均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8)系统恢复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并且系统平均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9)系统可以接受用户一定程度的错误操作和非法输入而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且可以恢复由于错误操作造成的对数据的影响;(10)系统支持国产化信创软、硬件,包括CPU、GPU、操作系统、数据库、关键中间件等。2、水利移动业务应用平台(1)系统支持并发用户数大于600人,同时在线人数大于3000人;(2)业务系统Web应用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3)数据查询检索平均时间不超过4秒;(4)系统保证能实现24小时×7天的全天候运行,系统的可用时间百分比不低于99.4%;(5)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优于2500小时;(6)数据库系统平均修复时间:数据库平均恢复时间不超过 2 小时;(7)系统恢复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并且系统平均恢复时间小于2小时;(8)系统支持现有的主流信创操作系统、CPU、中间件、数据库等。3、物联网管控应用(1)系统支持并发用户数大于200人,同时在线人数大于800人;(2)业务系统Web应用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3)数据查询检索平均时间不超过5秒;(4)系统保证能实现24小时×7天的全天候运行,系统的可用时间百分比不低于99.9%;(5)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优于1000小时;(6)数据库系统平均修复时间:数据库平均恢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7)系统恢复时间:在0.5小时内响应并且系统平均恢复时间小于1小时;(8)系统支持国产化信创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浏览器等。(七)系统文档要求本项目验收时需提供完整规范的系统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计划和测试报告、用户手册和操作手册、维护和升级指南等。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8投标函《投标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9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投标人保证金提交回单(或回执)。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10投标主体(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此项无需提供)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通知,大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本次招标采用“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验收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三)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四)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价格给予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当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享受评审价格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五)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六)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一、商务部分(15分) (评标委员会独立认定) (一)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前)实施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明细单及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二)企业实力(5分)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CCID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二、服务部分(20分) (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12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配备(3分):提供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备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备(3分):具有系统分析师证,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备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团队配备(6分):3.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30人(不含30人)以上得3分;20-30人(不含20人)得2分;10-20人(不含10人)得1分;10人及以下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3.2项目团队人员提供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其中任意1项认证证书,得1分(同一人最高得1分),最高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备注:要求提供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岗位职责、个人简历、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二)质保服务(8分)(评标委员会独立认定) 1.质量保障: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质量保障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质量保障综合能力、质量管理保证控制措施。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培训方面: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按管理员、操作人员等分角色详细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团队、培训形式等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三、技术部分(55分)(评标委员会独立认定) (1)项目需求理解(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需求理解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现状基础、建设需求。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二)总体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总体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架构、数据架构、网络架构、技术架构、部署和运行环境。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0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三)技术方案(20分)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数字孪生汾河流域平台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山西水利移动平台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山西水利物联网管控平台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方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实施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项目组织、项目进度及保障、试运行及验收方案,项目小组成员分工详实情况。 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价格部分(10分)(按公式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合同编号:XXX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年月日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受托方(乙方):XXX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件:【xxx】(以下简称“甲方”)和【X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及服务范围1.1本合同相关项目要求详见技术附件(统称为“技术附件”)。1.2乙方提供技术附件中规定其责任范围内的服务(统称为“服务”),并在技术附件中指定的场所实施服务。1.2.1技术附件中的“实施”类别服务,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由乙方负责技术附件中规定的服务和列出的交付成果的管理和控制。1.2.2技术附件中的“协助”类别服务,是指乙方协助甲方的项目工作,但由甲方负责该类服务的整体管理和控制。1.3只有经双方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对服务范围进行调整。在双方授权代理人就服务范围调整所导致的对费用和/或工作进度的影响达成一致并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着手进行有关该项调整的工作。1.4乙方按照技术附件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在不影响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员工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和乙方的工作场所之间灵活分配项目成员的时间。二、交付成果与验收2.1交付成果是乙方根据技术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文字作品或其他创作成果,例如程序、程序表列、程序设计工具、文档、报告、图表等。乙方将向甲方交付技术附件中规定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交付成果。2.2乙方应依据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时限出具交付成果,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服务交付完毕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交付成果的验收标准以技术附件对交付件的内容描述为准。对交付件的验收应着重于对文档实质内容的验收,凡交付件实质内容符合技术附件接受标准或者接受程序约定时,应予通过验收。如交付成果通过甲方的验收,双方应签署交付成果验收合格报告。1.2.1乙方交付成果通过验收,视为甲方接受交付成果。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时间、方式3.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总金额(含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XX 元合同总金额大 写计: X 亿 X 仟 X 佰 X 拾 X 万 X 仟 X 佰 X 拾X 元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X%3.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按以下付款进度和结算方式进行合同款的支付:序号项目里程碑项目进度(%)支付比例(%)结算金额(元)付款期限1合同签订0%X%XX在本合同签署后【 X 】个日历日内付款,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2里程碑1X%X%XX里程碑1: 乙方递交项目成果经甲方考核/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项目进度确认报告,甲方确认无误后【 X 】个日历日内付款;3里程碑2X%X%XX里程碑2:乙方递交项目成果经甲方考核/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项目进度确认报告,甲方确认无误后【 X 】个日历日内付款;4里程碑xX%X%XX里程碑x:5项目结束100%X%XX乙方递交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验收合格证书,甲方确认无误后【 X 】个日历日内付款;3.3乙方按付款里程碑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3.4乙方因支取上述款项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余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3.5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承担各自应缴税款。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税率的提高或降低、新税收的实施、现有税收的废止、任何税款的解释或适用规则发生任何变更,甲乙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进行相关评估,并对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使乙方免受任何不利影响。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 方乙 方名 称XX名 称XXX通讯地址XX通讯地址邮 编邮 编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XXX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3.7以上第3.6条中甲乙任一方的名称、通讯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25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经该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方有效。3.8以上第3.6条中甲乙任一方的联系人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加盖变更方公章的书面文件通知对方。3.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逾期付款处理见“第八章违约责任”。四、甲方职责4.1在本合同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及适于进行本项目服务的网络、工作环境。4.2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3如甲方对项目有修改意见,应提前【X】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因项目修改而需要对合同金额进行增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4.4乙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后,日内审定验收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并及时告知乙方验收意见。五、乙方职责5.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其所需资料的清单。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文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它目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还甲方,或自行销毁。5.2服务实施之前,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前期准备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5.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4保证其项目成果客观、真实、有效,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5.5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甲方在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六、知识产权6.1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或本合同下技术服务开始之前,本合同下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外,以及双方在技术服务中运用其自身技术、经验,或公知技术与信息所获取或产生的技术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仍归双方各自所有。6.2在全部费用付清后,乙方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下授予甲方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仅为其内部使用、复制、修改本合同下交付件的许可。甲方在其知识产权下授予乙方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仅为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所必须的许可。6.3乙方在其所知范围内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交付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因甲方按照本协议使用项目交付件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因该第三方索赔请求造成甲方直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处理前述索赔请求过程中,甲方应给予合理配合,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该第三方索赔请求作出任何承诺。七、保密7.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它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它实体。7.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7.3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7.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7.5除特别约定外,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义务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的5年后终止。7.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7.6.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的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它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7.6.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或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7.7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八、违约责任8.1乙方违约责任:8.1.1如因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向甲方开工且超过【X】日时,则从第【X】日起,乙方每日按所涉及延迟开工部分服务款的0.5‰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延迟开工部分服务款的5%。8.1.2如因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且超过【X】日时,则从第【X】日起,乙方每日按所涉及未完成部分服务款的0.5‰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金额不超过未完成部分服务款的5%。8.1.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损失,利润损失或商誉损失等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无论本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总责任,无论是基于违约或侵权或其它,包括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甲方对作为标的物的服务所付金额的20%。8.2甲方违约责任:8.2.1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且超过【X】日,则从第【X】日起,甲方每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0.5‰计算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并且本合同中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服务日期可作相应调整。8.2.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外,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尚未完成工作的,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已经完成工作的,甲方收到乙方的工作成果后必须付清全部合同金额。如由于甲方原因无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8.2.3甲方逾期【X】日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8.2.4甲方另聘他人进行类似软件的研发或另聘他人对软件进行破解,或在破解后进行软件的二次开发的行为,或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乙方服务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20%承担违约责任。8.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X】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或赔偿金金额达成一致后的【X】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8.4在上述违约期的计算中,应扣除第九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迟。九、不可抗力9.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9.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9.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9.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9.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9.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X】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X】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十、通知和送达10.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传真,(C)特快专递,或(D)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各方为收件人。10.2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A)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B)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C)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X】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它地区的,发出后第【X】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X】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X】日视为送达;D)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X】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它地区的,邮寄后第【X】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X】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X】日为视为送达。10.3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1.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1.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10日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1.5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章依然有效。十二、其它条款12.1新闻发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本合同另有明确的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2.2本合同包括附件《技术附件》,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效力的,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2.5本合同中项下的某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12.6除非本合同特别指明“日”为工作日外,“日”均为日历日。12.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的签字盖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已履行完毕,并且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全部付款。12.8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任何重要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之形式发送。(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双方*年*月*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签字处)甲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账号: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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