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2300JH20220162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

项目编号4532300JH20220162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6:19: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7.97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超声外科手术系统转接头脚踏开关主机台车手柄线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
联系方式
  • :0878-3113019
  • 刘华全:07742570824
  • 索晓初:

正文内容

4532300JH20220162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 合同编号: 4532300HT202300043 合同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 项目编号: 4532300JH202201624 项目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人(甲方):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楚雄州 所属行业: 综合医院 合同金额: 6797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02-08 合同公告日期: 2023-02-24 代理机构: 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超声外科手术系统合同(上传版).pdf 超声外科手术系统合同(上传版).pdf 合同编4532300HT202300043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普楚雄市云南省财政厅制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CG-2023-0014楚雄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合同书采购人(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楚雄辉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代理机构: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2月8日第1页共22页甲方:楚雄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开招标,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涉及金额全部为人民币。第一条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声外科吸引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2标段:超声外科手术系统)第二条货物清单及价目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小计(元)科室/质保期/注册证号1超声外科手术系统强生GEN11CN1491000.00491000.00肝胆外二科/质保5年/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1372转接头强生HGA11124000.0024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1373脚踏开关强生FSW1116000.006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1374主机台车强生CRT1118000.008000.00肝胆外二科5手柄线强生HP054CN235000.0070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1376手柄线强生HPBLUECN135000.0035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1377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H2314200.0042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6378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H3614200.0042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637第2页共22页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H454200.0042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637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23CN14000.004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73016331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36CN14000.004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73016331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FCS509CN14000.004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3010638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割闭合刀头强生NSLX120L14500.0045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92010295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HD2016800.0068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93010106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头强生HARHD3616800.0068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93010106超声切割止血刀盈甲EGUS36D21500.003000.00肝胆外二科/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203010386合计: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小写:¥679700.00元910111213141516说明:1.配置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另配转接头1个、脚踏开关1个、主机台车1台、手柄线3条、备用机:盈甲EGGN151台)2.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附件。3.所交付的设备需为交付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设备,以铭牌上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为准。第三条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见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乙方报价内容、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和产品说明书。第四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小写:¥679700.00元。第3页共22页2.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费用等。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第五条付款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67970.00元),项目完成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95%的货款,系统、设备运行正常三年后,无息支付5%的款项。3、甲方开票信息为: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建行楚雄楚威支行:53001706154050277559纳税人识别号:12532300431845072X4、乙方收款账户如下:名称: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金碧支行银行账号:15517274060084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0MABT1KAQXD第六条交付时间、地点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或新区(甲方指定地点),联系部门:设备科0878-3131090联系人:天雪根2.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3.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第七条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要求以及培训1.交付验收标准:乙方指派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专业人员,并提供性能符合规定的第4页共22页设备、工具,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负责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所有设备应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标准和参数进行验收,本合同没有约定此标准的,按照投标文件的标准,甲乙双方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3.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4.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合格证、必备品、配件、工具、报关单等)须齐全。5.货物运至甲方后,甲方只对货物进行数量和外包装的初步验收。设备安装调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申请,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精度校核。6.为确保甲方能够进行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培训,承担关费用:设备安装验收后,在甲方现场进行装机现场培训、临床应用培训、维修工程师培训。第八条制作与交付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盖章后的有效货物验收单为依据,视为将货物制作与交付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第九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详见附件一售后服务承诺书)。1.质保期后,设备使用期内,对非人为因素引起的问题,免工时费、免差旅费,收取材料费维修。2.质保期内,任何零件一旦损坏,免费更换原厂配件。同一部件每年维修超过三次时,免费整机更换新机。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厂家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内容。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第5页共22页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严加保密,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向任何人披露或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须履行该保密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甲方只有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若无上述原因,甲方无权拒收;若甲方因非上述原因拒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逾期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5%。但因设备场地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乙方延期交货,则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3.因有关药物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甲方无使用不当情形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4.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后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1.甲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云南省楚雄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项目负责部门:设备科、联系人:天雪坦。电话:0878-3131090、191885636962.乙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中路海源财富中心3幢2407室联系人:刘华全联系电话:17742570824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第6页共22页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由甲乙双方协议认定的第三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被异议方承担。第十六条其它条款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俩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购销廉洁协议、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等附件、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合同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以后签字一方的落款日期计算)。4.出现投标书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时,以本合同为准5.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云南省楚雄市。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第十七条附件1.配置清单2.产品技术参数、医疗器械注册证3.进口产品相关资料(进口产品才需提供)4.售后服务承诺书5.购销廉洁协议第7页共22页Y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楚雄鑫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楚/年鹿城南路粥邮编:67559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大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8-3113019签订日期:7023车2月8月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京海蒂胜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尼明高新区海源中诺海源财富心3幢2407室邮编:650DDD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刘华全电话:07742570824签订日期:2023年2月8日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禁作市舞人古镇小庙东区D5博=层邮编:67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索晓初电话:0878-337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