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WSZFCG(CS)2025-00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7 22:07: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乌苏市第四幼儿园预算金额107.98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卓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07.09万元
代理单位乌苏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野战基地打造班级门更换等维修改造
联系方式
  • 赵虎:13579164103
  • 高小蓓:0992-8507872

正文内容

[政采云]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SZFCG(CS)2025-007(2)                   二、项目名称: 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卓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街心花园(和平路014号楼) 报价:1070914.52(元) 90.4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 为第四幼儿园野战基地打造、农家院打造、班级地板砖维修、班级门更换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90日历天 李国辉 新265232410329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新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高姗,吴赤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第四幼儿园 地 址:柳江路154号 联系方式:0992-8508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苏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苏市温州路248号 联系方式:0992-8507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小蓓 电 话:0992-8507872            附件信息: 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docx646.3K 中小企业声明函504.9K (8)落实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乌苏市第四幼儿园的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属于建筑业;承建商为新疆卓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26人,营业收入为22115.053098万元,资产总额为24823.98801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卓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不符合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第800页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项目编号:WSZFCG(CS)2025-007(2)招标人:乌苏市第四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日期:二0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单位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六、授予合同七、质疑和投诉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十一、其他注意事项第二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三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细则表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三、确定中标单位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草拟第五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一、承诺函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技术标投标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近三年(2022年1月以后)项目业绩表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九、服务需求偏离表十、供应商情况表十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项目名称: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WSZFCG(CS)2025-007三、采购内容:为第四幼儿园野战基地打造、农家院打造、班级地板砖维修、班级门更换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080000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为中小企业;(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4)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zcygov.cn/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有关本次项目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七、磋商文件售价:0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5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九、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cygov.cn/十、采购人:乌苏市第四幼儿园联系人:赵虎联系电话:13579164103采购人地址: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米格娜依联系电话:0992-8507872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16日第一章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2招标人名 称:乌苏市第四幼儿园联系人:赵虎联系电话:13579164103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乌苏市温州路24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 系 人:米格娜依 联系电话:0992-8507872 4工程规模招标范围为第四幼儿园野战基地打造、农家院打造、班级地板砖维修、班级门更换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招标控制价金额(小写):1079759.46元 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玖仟柒佰伍拾玖元肆角陆分注:超过此控制价按照废标处理,有二次报价须以清单方式提交,报价时长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视同弃标。6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为中小企业;(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4)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其他说明: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8备选方案☑不接受 □ 接受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1:00(北京时间)10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5月27日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2磋商保证金无保证金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60日(日历日)1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16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否17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18履约保证金 / 19质量合格20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剩余款项按照实际施工进度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评审后按评审价全额支付,质保金以银行保函形式代替。2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封面无需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23响应性文件份数与密封性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注:中标单位需在招标结束后7天日内提供纸质二套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套并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一套并封面标明“副本”字样。邮寄至新疆乌苏市温州路248号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米格娜依0992-850787224投标文件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2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将评审报价给予5%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评审报价给予5%的扣除。(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26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只接受全部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性审查。27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设备、运输、包装、设备材料、系统、配套设备及工具、易损件、耗材及供货、相关专用安装器具和仪器仪表、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金、验收及其它附带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将不在增加任何费用。28所属行业建筑业备注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货物的招标。1.2定义1.2.1“招标人”是指: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4“投标单位”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中标单位”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单位。1.2.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单位。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投标单位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单位须知;(3)工程量清单(另册);(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招标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投标单位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招标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书面澄清,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并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2.3.3为使投标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投标单位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技术标投标格式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3.3响应文件编制3.3.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3.3.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3.3无论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响应文件构成3.3.4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承诺函(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技术标投标格式(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近三年(2022年1月以后)项目业绩表(8)商务条款偏离表(9)服务需求偏离表(10)供应商情况表(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3.5除上述3.3.4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3.3.6条的所有文件。3.3.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①服务内容及承诺的详细说明。②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4.磋商报价要求3.4.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均以人民币报价。3.4.2投标单位应按照“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货物、服务、工程内容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单位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单位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4清单中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5本工程磋商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磋商报价的计价依据为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自治区等现行相关规定。3.4.6投标单位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招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投标(若有时)3.6.1两个以上投标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单位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7.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3.7.1投标单位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投标单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招标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单位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5)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2.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人员要求: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6)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采取资格后审方式。3.8.磋商保证金(此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3.8.1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单位。退还时,请携带投标单位收到退还磋商保证金收据一份(并提供单位名称、账号、行号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不退还现金。3.8.4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投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招标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中标单位。退还时,请携带投标单位收到退还磋商保证金收据一份(并提供单位名称、账号、行号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不退还现金。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未经招标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4、响应文件的递交4.响应文件的递交4.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4.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4.5此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只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6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评审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初步评审。5.3.1资格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4)通过全部资格性审查条件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2初步评审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检查。初步评审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单位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5.6.4投标单位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2家。5.6.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单位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投标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10招标结果确认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单位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并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5.7.公示或公告5.7.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中标单位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1.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更改。6.1.3如中标单位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没收其磋商保证金。6.1.4磋商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6.1.5不允许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单位必须与招标人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单位必须对合同标的全部内容向招标人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投标单位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答复内容仅限于投标单位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招标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标单位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投标单位;(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投标单位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招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技术、货物、安全标准对投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招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投标单位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11.3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投标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三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单位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资格后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等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2)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免缴纳证明;(2)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免缴纳证明。6投标人声明函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落实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只接受全部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9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10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的;3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是否一致且未一致时提供有效证明的;9不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评分标准评 分 因 素权重分配商务部分10经济部分30技术部分60合计1001、综合评分细则表经济部分评分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经济部分30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商务部分评分表评分项总分分值评标内容商务部分10分3分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3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及顺序填写(包括目录、页码、签字、总体编排等项目),整洁美观、出错率低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4分提供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与业主签订的正式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分表 项目分值评分内容评分方法技术标60分全面性15分0~3施工方法先进得3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3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合理得3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2.5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措施得力得2.5分,否则酌情扣分;0~2.5文明施工措施可信度高得2.5分,否则酌情扣分0~2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2平面布置合理得2分(附图),否则酌情扣分可行性13分0~4涉及主要内容齐全措施计划详尽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4流水段的划分合理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2流水作业的合理性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2各项交叉作业切合实际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1机具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针对性14.5分0~5涉及重点内容突出得5分、尚可得3.5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0~2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健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0~1.5安保体系健全有效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0~2.5创优措施切实可行得2.5分,尚可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0~2工程的安全措施得力2分,一般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0~1.5文明施工措施得力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先进性10分0~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各得1分,没有不得分0~4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者得4分,方案尚可得2.5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0~3符合国家标准得1.5分、保证措施详细完整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强制性3.5分0~2制定了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措施可行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0~1.5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承诺4分0~2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0~2承诺达到优质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达不到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投标单位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三、确定中标单位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控制价编制说明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乌苏市第四幼儿园2、工程名称: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3、工程概况:序号项目名称规模取费类别1建筑与装饰工程墙面、天棚粉刷、更换吊顶、更换门窗、铺贴墙面砖及原饰面拆除、铺贴塑胶地面及原饰面拆除等取费为特殊地区类别不计取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更换灯具、安装洗脸盆等取费为特殊地区类别不计取3室外工程塑胶场地、园路、水系、沙坑、绿化、附属设施等取费为特殊地区类别不计取4、建设地点:乌苏市二、编制依据及说明1、本项目由奎屯第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规范、作法。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本工程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版)。工程执行调整后的塔城地区乌苏市现行估价表(除税后的估价表),同时执行调整后的塔城地区乌苏市现行估价表,涉及营改增的费率调整执行《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塔城地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8】6号)。4、定额内人工费单价调整,建筑装饰工程人工费执行为一类人工:每工日102元:二类人工:每工日132元:三类人工:每工日152元;安装工程人工费执行为每工日132元;市政工程人工费执行为一类人工:每工日102元:二类人工:每工日132元;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执行园林建筑98.94元/工日,园林安装100.96元/工日。5、材料价差调整依据《关于发布乌苏市2025年2月份建设工程除税综合价格信息的通知》,调整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6、税金调整执行《关于实施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新建标〔2019〕4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7、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费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新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计取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20号执行。8、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1、除税暂列金39000元。2、专业暂估为115540元。专业工程暂估详见明细表共计19项。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除税单价1星空顶软膜1.面积21.21㎡项30002班级地板及地垫维修1.班级地板及地垫维修2.共15间项100003成品天幕1.面积18㎡2.成品采购项180004小木船1.数量:1只2.长3m,蓬可拆卸项15005成品木质廊架+亭子1.数量:1座项50006成品收纳柜1.面积20㎡项80007成品茅草亭1.数量:1座2.直径1.5m项15008成品木质花门洞1.数量:3座项30009塑胶瓢虫造型玩具1.数量:2套2.长1m项200010音乐墙1.长度20m项2000011人工假草坪1.面积492㎡项1500012成品储物柜1.面积15㎡项600013废旧轮胎1.数量:4组2.边缘包裹软质泡沫项20014空心铁皮油桶1.数量:4个2.底部固定3.容量120升项40015迷彩帐篷1.数量:2套2.尺寸:2*2米项20016柔性护栏1.长度100m2.高度1.5m项150017区域标志牌1.数量:8个2.尺寸40*50cm3.带钢立柱项24018其他成品玩具1.数量:20套2.采购内容(如秋千、平衡木、跷跷板、儿童户外灶台等)3.具体采购设备详建设单位要求项1000019户外金属板涂鸦墙1.长度20m2.高度1.5m项100003、材料暂估价详见明细表共计2项,确定暂估价实际价格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9节暂估价执行。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其中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为除税单价。暂估价由甲方设。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除税单价1单扇套装平开实木门M0922樘7902双扇套装平开实木门带观察窗M1622樘14004、智慧工地本工程不计入。5、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确认,详见材料价格确认单。四、工程结果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控制价1079759.46元。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草拟(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人和投标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5)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按报价明细表。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磋商文件执行。招标人(盖章):供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条款草拟1.有关概念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似义务。1.5“招标人”,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6“供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中标人。1.7“天”,系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2.1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2.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专利权3.1供方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招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招标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4.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5.装运条件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1)发票(2)质量证书(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4)检验报告6.3招标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7.2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8.备品备件8.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招标人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有足够的时间招标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招标人要求,供方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9.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招标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3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4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招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9.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9.6质保期满后,应招标人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招标人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招标人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招标人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招标人所需零配件。9.7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按承诺时间到达。10.检验10.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10.2货物交付后,招标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11.索赔11.1招标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1.2在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招标人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招标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12.供方履约延误12.1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2.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招标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2.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且供方需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违约终止合同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工程施工;(2)供方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在招标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招标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招标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7.转让17.1除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9.合同生效19.1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招标人、供方、招标中心、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各执一份。20.争议解决方式2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招标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1.合同修改21.1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五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响应文件响应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承诺函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技术标投标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近三年(2022年1月以后)项目业绩表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九、服务需求偏离表十、供应商情况表十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承诺函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1)磋商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商务条款、服务需求偏离表;(4)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项目有效期自竞争性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时间后,如果在有效期内撤回,同意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报价或收到的任何磋商的约定。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供应商表签字:报价方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XXXXXXXXXXXX(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响应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技术标投标格式响应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目录1.全面性1.1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1.2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1.3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方案;1.4文明施工措施;1.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图);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2.可行性2.1施工措施及计划;2.2施工现场流水段的划分;2.3施工现场流水作业;2.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2.5施工现场机具配置和布置;3.针对性3.1施工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处理3.2质保体系;3.3安保体系;3.4创优措施;3.5安全措施;3.6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4.先进性4.1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4.2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的方案;4.3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前提下体现施工的先进性措施。5.强制性5.1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5.2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保证措施6.承诺6.1保修承诺和违约经济处罚承诺;6.2工程质量争优承诺及保证质量措施。注:响应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保(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若有时)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六、资格审查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响应,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若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应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6)供应商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如没有须填“/”):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3、我单位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关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响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落实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只接受全部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不符合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二)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七、近三年(2022年1月以后)项目业绩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合同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备注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九、服务需求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偏离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十、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近二年财务简况 年度净资产: 营业额: 利润:年度净资产: 营业额: 利润: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十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关于“”的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响应,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分包编号及服务名称)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授权人姓名传真:邮编:电话:供应商盖章:20年月日十二、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下载

  • 乌苏市第四幼儿园室外功能区打造及室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docx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