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QZZC2025-C2-020013-GXHC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16:19: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99.32万元
中标单位中青建设工程(广西)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11万元
代理单位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联系方式
  • 刘奕君:0777-2390003
  • 庞秀玲:0777-3601668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QZZC2025-C2-020013-GXHC 二、项目名称: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91145.49(元) 中青建设工程(广西)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州港中心区柳州路滨海小区8栋50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 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90日历天 施国际 桂24521220194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宗健(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胡小桂(自行抽取),龚济宏(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钦政办〔2013〕161号文)要求以及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费后下浮2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最终得分:89.87分。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90号        联系方式:0777-239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育才路16号       联系方式:0777-360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秀玲 电 话:0777-360166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03.28-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doc4.7M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31.8K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Dd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5-C2-020013-GXHC采购人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三月业务专用章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五章图纸33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5-C2-020013-GXHC项目名称: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993212.48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93212.4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为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钦南区,本工程为新建钢结构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7m,总建筑面积为800㎡,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详见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993212.48合同履约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详询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按时解密并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否则后果自负。(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评标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人民政府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90号项目联系人:刘奕君项目联系电话:0777-2390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育才路16号项目联系人:庞秀玲联系电话:0777-3601668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28日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与分包。12.1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安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的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竞标报价竞标报价应当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否则磋商无效。☑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16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 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银行账号:800095559800018);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可邮寄,邮寄地址:钦州市育才路16号(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联系人方式:庞秀玲 0777-3601668,但邮寄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以及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后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24.1磋商小组组成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R随机抽取; □特邀。3.是否远程抽取: ☑是 ; □否。25响应文件开启和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6.1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26.2磋商顺序随机排序。26.3偏离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8履约保证金þ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自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从成交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 号:备注:1.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规定,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联系方式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601668通讯地址:钦州市育才路16号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1.6投诉受理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监督部门名称: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7-2852990;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2号恒祥豪苑7#号楼六层。32.1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钦政办〔2013〕161号文)要求以及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费后下浮20%计取。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户 名: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账 号:800095559800018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6.补充事项: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打印叁份电子版的响应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成果档案文件装订使用。政采贷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3.1.1.1.1.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3.1.1.1.2.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3.1.1.1.3.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标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及语言13.1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2磋商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本项目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填写相应表格。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5.2竞标报价应当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合同价含服务资料、人员成本、服务费、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后续服务等其他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5.3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原则上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5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以上费率1.0%0.7%0.55%0.35%0.2%0.05%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是按(钦政办〔2013〕161号文)要求,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标准计费后下浮20%计取。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1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6000-5000)×0.2%=2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1-20%)=18.04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第三章采购需求4.0.1.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4.0.2.二、项目合同价格形式4.0.3.R单价合同□总价合同。4.0.4.三、项目采购范围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本工程为新建钢结构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7m,总建筑面积为800㎡,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详细见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4.0.5.建设地点: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4.0.6.四、项目服务期(工期)工期:90日历天。4.0.7.五、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六、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七、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八、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具体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详见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就本项目投入具有相关能力的人员。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1)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除本章第3.7条情形外,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12本工程的最后报价不准使用报价调整函、磋商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致,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一)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30分(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对供应商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2)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竞标报价)×30分2.技术分…………………………………………………………………………7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等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审,独立打分。(1)主要施工方法(满分10分)优(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差、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5分)优(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进场时间安排一般,较差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没有组织计划、无进场时间安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5分)优(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10分)优(10分):投入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7分):投入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中(4分):投入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差(1分):投入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没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分):针对本项目设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7分):针对本项目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主要工序有质量保证措施,自控体系基本完整,基本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4分):针对本项目有质量管理班子,有人员配备,主要工序有质量措施,自控体系一般,不完整,承诺的质量标准较差。差(1分):针对本项目没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且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良(7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中(4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一般,制度健全一般,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差(1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优(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并措施得当。有详细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工期要求。良(3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及各项计划图表,安排合理,满足采购文件的工期要求。中(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基本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差(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一定的措施。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及各项计划图表,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工期要求。(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优(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具体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可行、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良(3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合理,采用规范正确。中(2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合理。差(1分):有基本措施但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优(5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3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有较好的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可行。中(2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差(1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够经济、安全,不够切实。(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5分)优(5分):有详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安排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完全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差(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二)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三、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图纸(另册发放)本工程图纸为《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图设计(由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自行下载获取)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由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自行下载获取)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证照/证件号码)备注12...注:1.各股东名称必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信息相符。2.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文件。3.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的,不需要提供本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竞标报价表(采购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接本项目分标(如有)(分标名称)竞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开工,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竞标须知”第16条款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竞标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以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元的磋商保证金与竞标书同时递交。竞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日期: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资料,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致:(建设单位名称)根据《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47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的竞标中,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竞标成交后,我单位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向发包人提供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项目所在省区范围内)商业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成交价与结算价不一致时,以实际结算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计算额度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我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包含我单位的分包商)承建的(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及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47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承诺人:(供应商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签字)年月日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岗位姓名性别职称工作职责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施工员4.质量员5.安全员6.材料员……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 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编号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说明:(1)必须附上项目经理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2)竞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说明:(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2)必须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3)竞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编号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名称及编号经历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担任何职说明:⑴“项目其他主要人员”指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实际参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⑵须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相应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⑶竞标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⑷表格不够可另行复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⑴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竞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竞标供应商自行设计。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大型、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大型、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行业名称指标名称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万元≥20000500-2000050-500<50工业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20-300<20营业收入万元≥400002000-40000300-2000<300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800006000-80000300-6000<300资产总额万元≥800005000-80000300-5000<300批发业从业人员人≥20020-2005-20<5营业收入万元≥400005000-400001000-5000<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人≥30050-30010-50<10营业收入万元≤20000500-20000100-500<100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20-300<20营业收入万元≥300003000-30000200-3000<200仓储从业人员人≥200100-20020-100<20营业收入万元≥300001000-30000100-1000<100邮政业从业人员人≥1000300- 100020-300<20营业收入万元≥300002000-30000100-2000<100住宿餐饮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营业收入万元≥100002000-10000100-2000<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万元≥100005000-100002000<5000<2000营业收入万元≥2000001000-200000100<10000<1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1000300-1000100-300<100营业收入万元≥50001000-5000500- 1000<500信息传输从业人员人≥2000100-20010-100<10营业收入万元≥1000001000-100000100-1000<100软件和 信息技术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营业收入万元≥100001000-1000050-1000<50租赁和 商务服务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资产总额万元≥1200008000-120000100-8000<100其他未列 明行业从业人员人≥300100-30010-100<10说明:中、小、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为该型企业。①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七牌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1.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接地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现场变配电装置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要求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封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楼梯边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处作业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基坑、物料平台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其他机械设备防护中小型机械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垂直运输设备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非正常情况施工其他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有);(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6);(7);(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采购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6)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10)工程量清单;(11)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提交的本合同工程所涉地块土地红线范围内所包括的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报建程序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开工前3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报建手续开始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需要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之日起14天内审批完毕,逾期视为已认可。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一份完整的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采购人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需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包补、安全生产管理等手续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应费用,因承包人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处罚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畅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其他人转借、出售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和资料的情况。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可因施工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能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5分包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以发包人签署予发包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电接点和水接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开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承包人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元/人•次(人民币)。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开工时间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承诺的其他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他在场管理人员处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元/人•次(人民币);其他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元/人•次(人民币)。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钩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免费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定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顺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2015】16号文)。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提供。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2015】16号文)的要求。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钦州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照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采购文件约定,采购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进场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键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执行通用条款及不可抗力。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0)级以上的大风;(2)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mm以上;(3)(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4)6级以上地震;(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一天的严寒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7)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或优于所约定的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禁止使用松木、松木包装材料设备、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无。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9.5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3变更程序10.3.1国有投资项目: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无。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之日起3天内,逾期视为已认可。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之日起3天内,逾期视为已认可。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发包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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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争性磋商文件03.28-沙埠镇沙埠社区2025年黎合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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