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凉山州越西县南新村文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51343420240000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成都凯润腾达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83.83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联系方式
  • :0834-7612519
  • :1820287617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34342024000002-1 二、合同名称:凉山州越西县南新村文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342024000002 四、项目名称:凉山州越西县南新村文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 联系方式:0834-7612519 供应商(乙方):成都凯润腾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 25 号 联系方式:182 0287 6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游步道、休息亭1、休息亭2、成品洗漱台、装配式厕所、景观配电箱、电缆线1、电缆线2、电缆线3、手孔井、筒灯、路灯、垃圾桶、导视牌、总导视牌 1(批) ¥3,838,345.12 ¥3,838,345.12 (1)游步道:定制/1213m/ (2)休息亭1:15.9m×3m×3.3m/ (3)休息亭2:10.2m×8.2m×3.3m/ (4)成品洗漱台:4500mm*600mm*950mm,厚度12mm/ (5)装配式厕所:89.79㎡/ (6)景观配电箱:600mm*800mm*200mm/ (7)电缆线1:YJV-5*16铜芯/ (8)电缆线2:YJV-5*10铜芯/ (9)电缆线3:YJV-3*4铜芯/ (10)手孔井:500mm*500mm*500mm/ (11)筒灯:7W/LED 220V/ (12)路灯:路灯杆:4.0m 灯源:60w/ (13)垃圾桶:1200mm*350mm*900mm/ (14)导视牌:1580mm*3250mm*180mm/ (15)总导视牌:5200mm*3400mm*200mm/ 合同金额: 3,838,345.12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捌仟叁佰肆拾伍元壹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5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_合同.pdf 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02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42024000002履约地点:凉山州越西县南新村签订地点:凉山州越西县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供应商(乙方):成都凯润腾达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新座2单元4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采购项目的《碳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标的信息1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1游步道定制18501213m22440502休息亭115.9mx3m×3.3m(±0.1m)1645651座1645653休息亭210.2m×8.2mx3.3m(±0.1m)297891.21座297891.24成品洗漱台4500mm*600mm*950mm,厚度≥12mm176801套176805装配式厕所89.79m6734251座6734256景观配电箱600mm*800mm*200mm120001台120007电缆线1YJV-5*16铜芯170200m340008电缆线2YJV-5*10铜芯109.51304.36m142827.429电缆线3YJV-3*4铜芯29.555m1622.510手孔井500mm*500mm*500mm145816座2332811筒灯7W/ED220V68.524个164412路灯286068盏19448013垃圾桶1200mm*350mm*900mm948.620个1897214导视牌1580mm*3250mm*180mm68012个816015总导视牌5200mm*3400mm*200mm18502个37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838345.12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本项目按照分批交付的进度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40%即¥:1535338.05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伍仟叁佰叁拾捌元零角五份),作为乙方前期特殊原材料定制采购;2:乙方供货完成量达到总量的70%,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1151503.54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壹任伍佰零叁元伍角肆分整)3:付款条件说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支付合同剩余款项;质保金3%即(¥:115140.35元;大写:_壹拾壹万伍任壹佰肆拾元叁角五份整)由乙方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乙方账户信息:乙方户名:成都凯润腾达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支行账号:94150120000030732四、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完好。4.甲方应当在乙方到货并全部安装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o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八、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2、所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3、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且所提供的配套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o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所含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前的产品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维护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从甲方通知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内。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去现场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澳季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印黛地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251075523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支行账号:账号:9415012000003073签订日期2年月>8日签订日期:24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