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41882-2025-0010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6:46: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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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6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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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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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1882-2025-00104 二、合同名称 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82-2025-00104 四、项目名称 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州市龙坪镇老公路45号 联系方式:0763-6210382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五号区八栋之二第二层第一卡(C-M/1-8轴) 联系方式:0763-3685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 1(项) 7,614,000.00 7,614,000.00 合同金额: 7,614,000.00元,大写金额:柒佰陆拾壹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8年02月29日 履约地点:连州市龙坪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07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82-2025-00104项目编号:441882-2025-00104项目名称: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甲方: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电话:0763-6210382地址:清远市连州市龙坪镇老公路45号乙方: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763-3685123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五号区八栋之二第二层第一卡(C-M/1-8轴)根据连州市龙坪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项目(项目编号:441882-2025-00104)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每年服务费用:(大写):贰佰伍拾叁万捌仟元(¥2538000元)。三年服务费用:(大写):柒佰陆拾壹万肆任元(¥7614000元)。二、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负责对龙坪镇下辖的16个村委会225个村小组、村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开展保洁及清运工作。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关于突发事件的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二)服务范围(一)镇区主要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含大件垃圾的清理)。东至教育路龙坪中学门口,南至龙坪派出所与S259线交界,西至东村路口,北至幸福家园与龙坪加油站交界。(二)龙坪辖区国道G323线和省道S259线的公路沿线保洁工作。(三)龙坪镇所有学校、敬老院、卫生院、镇所有企业等单位的外围公共区域保洁工作。(四)龙坪镇辖区16个村委会225个自然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各自然村村周边环境、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及公厕等卫生保洁。(五)镇区公厕及村中公厕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厕内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六)镇区种植的绿化植被灌溉保养、杂草清理。1(七)重大节假日及上级检查期间需对镇区主要街道进行洒水。(八)按上级要求垃圾分类桶需要定期清洗,确保无臭味,维护镇提供的垃圾分类设施,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九)上述范围内产生的所有垃圾的保洁、收集、清运均由乙方负责。(十)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范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并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三)作业时间保洁作业时间为7:00-17:30,其中8:00-12:00;13:30-17:30为巡回保洁时间。四)质量标准(一)人工保洁作业1、保洁所收集的垃圾要及时无缝接运,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针对垃圾收集点的调整、撤点工作。2、保洁产生的垃圾有必要设点收集的,必须运到甲方指定中转站,不得擅自堆放。3、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及时清理下水口,及时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同时做好防雷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4、闲置空地每周保洁不少于3次,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有裸露垃圾,要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5、对大件物品进行清理(含烂沙发、废弃绿色植物、花盆、树枝等)。6、对飘蓬垃圾进行清理。7、垃圾上落点及垃圾清运设备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8、道路保洁包括单边路肩开4米。9、道路及公共空间的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遇到道路被污染严重时,必须及时清洗。点(2)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10、道路附属设施整洁美观。211、归堆后的垃圾杂物需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清扫工具需集中摆放在工具房。12、禁止焚烧垃圾。13、切实做到(1)五无:无堆积物、纸屑、烟头;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泼撤食物;无人畜粪便。(2)六净:快慢车道净;坑渠口和人字沟净;道牙边、墙根净;树穴净;花带周围净;箱桶四周净。(二)文明作业和其他注意事项1、身着公司统一配备的环卫工作服,佩戴工号章以及反光安全标志,保持着装整洁,不得蓬头垢面。2、清扫作业所带的工具不得随意摆放或者遗留一边而无人看顾,不仅容易造成工具被盗或遗失,还会因占道影响道路畅通。作业完毕,工具应及时放回工具房内,并且摆放整齐,不能影响市容市貌。有工具房的路段,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持工具房整洁,对工具房外墙的乱张贴、乱涂画应及时清洗。无工具房的路段,不得将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3、路保洁宽度必须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向外单位路段多清洁入10米,避免出现“两不管”的保洁盲点。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作业过程中不得串岗、脱岗、扎堆聊天、干私活等,杜绝无人守岗、提前离岗或在岗休息。5、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过往行人的询问尽可能予以善意解答和指引,做到文明有礼。6、注意文明清扫,切勿将扫把提起过高,离地尽量不要超过20厘米,避免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影响过往行人。7、严禁随意倾倒或焚烧垃圾,不得将垃圾扫入花木丛、绿化隔离带或倒入下水道沙井口、河涌。8、道路清扫的垃圾应统一用手推保洁车盛装,尽量做到密封,以防臭味外溢。大件垃圾、废弃物应临时堆放在一起,待垃圾统一收集,回驻地后装入垃圾运输车,运到指定垃圾填埋场。垃圾严禁向排水口内、花坛、绿化带倾倒。(三)特殊情况3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加强保洁,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发生自然灾害及出现社会突发事件时要无条件全力配合。因乙方未全力配合甲方而临时聘请他人进行保洁服务,所需要保洁费从月保洁服务费支出。五)考核标准(一)考评主体甲方或者甲方委派的机构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卫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考评。(二)考评方式采取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考评总分为100分。1、集中抽检:(1)甲方开展月度检查,每月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检,对照本项目质量标准内容和检查验收标准评分,取抽检的平均分数作为当月考核得分,按照评分的结果进行相应奖惩。(2)对考核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在30分钟内派人进行整改并报甲方检查验收。因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如遇省、市检查因保洁不到位而被扣分,则扣3分。2、甲方有权根据环卫作业实际情况调整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三)考评结果的运用全月总评分结果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月检不作扣减。全月总评分85-90(不含90分)分结果不合格的,扣当月保洁费的2%。全月总评分85(不含85分)分以下,扣当月保洁费的5%。(四)检查验收标准1、日常标准(1)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做到及时清理或在甲方发出整改指令后24小时内不清理的每次(处)扣3分。0(2)积极配合甲方对垃圾装载点进行选址、定点,并及时派出车辆无缝接驳清运,不得偷倒,不得设点裸露堆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3)垃圾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形式,对漏洒垃圾、污染道路现象必须清理干净,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不得收运化工、有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0分。2、车容车貌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3、安全生产(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2)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3)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5)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6)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特殊情况(1)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加强保洁,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发生自然灾害及出现社会突发事件时要无条件全力配合,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因乙方未全力配合甲方而临时聘请他人进行保洁服务,所需要保洁费从月保洁服务费支出。(2)镇政府环卫主管部门交办的事件要求当天回复处理,对书面投诉事件要求三天内回复处理。积极配合镇政府环卫主管部门做好管理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3)不得擅自改变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4)有责任协助甲方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或按合同终止条款处理。5(5)必须切实落实对员工的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形象的现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每宗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10%-15%(含10%及15%),负等责或次要责任的每宗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3%-5%(含3%及5%),并且在月检评分中扣5-10分。(2)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每宗可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3%-5%(含3%及5%),并在月检评分中扣3-5分,负等责或次要责任的,每宗可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1%-3%(含1%),并在月检评分中扣1-3分。六)人员管理要求1.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应事先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上岗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操作技能,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2.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均佩戴所属公司工作证、穿着统一服装。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定期评估乙方及其员工的日常工作情况。乙方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的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其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若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员工,并扣除当月相应考评分5分。4.乙方应根据本辖区相应片区的服务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具体的日常岗位工作安排和应急管理方案以及员工管理制度和奖惩条例并提交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要求其修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其执行。5.对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安排及相关制度,必要时甲方有权直接参与管理和裁决,甲方有权查阅乙方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6.本辖区发生突发,紧急等特殊事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及其员工应服从甲方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7.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A乙方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首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每月更换的比例不超过各类工作人员的10%,在新的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来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8.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七)安全生产1.乙方负责本合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其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负全责。2.乙方须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污染或人员、财产损害损失,并保证一旦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免于承担责任。3.乙方须遵守环卫保洁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期间,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不含非工作时间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若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落实相关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扣除当月相应考评分。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服务工作,检查中发现乙方工作落实不到位,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完善有关工作。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怠于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八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和解决项目服务作业工作中遇到的民事问题。3、本项目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运行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纪守法。5、每月按时支付承包款给乙方。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八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有权定期查阅乙方的财务报表,以确保乙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各项职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整改要求。72、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所聘用的劳动关系人员购买社保或其他相关保险,并承担全部责任。3、严格抓好项目管理和服务作业质量,杜绝二次污染和干扰居民生产生活的情况出现,文明作业。4、辖区收集垃圾运输距离超出服务范围,异地转运至其他地方处理的,超范围运输费用由甲方补偿给乙方,双方实结实算。5、每月按时收取承包款。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结算金额:¥211500元/月(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月),具体金额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确定。乙方需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服务的详细工作报告、考核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方可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注:因甲方使用的为财政资金,所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时间申请支付则视为按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连州市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或财政资金分年安排等原因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A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8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逾期支付的,按当月结算金额总额的0.3%/日计算向乙方加付滞纳金。.2.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补偿损失费。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当月的服务费用甲方无需支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未履约月数剩余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补足:4.1.乙方在场地管理中违反安全实施作业要求,造成甲方入场人员伤亡的。4.2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4.3乙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任务或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服务合同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4.服务期间发生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4.5.乙方连续四个月或累计四个月的考评结果70分以下考评结果70分以下,视为乙方的工作未十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视为合同解除)帝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9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壹式捌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日期:2025年3月7日签订日期:2025年了月7日开户名称: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015616040988888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江浦支行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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