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393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22:22: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六安市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9万元
代理单位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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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工:0564-5380929

正文内容

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0120250393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34140076900449XQ-20250624-000436-0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7-04 16:59:47 浏览次数 0 成交公示信息  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因原成交供应商合肥新洲医药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确定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393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口东方名府小区S1商铺S305 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元整(小写:8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中央输注管理系统(一拖六、5个注射泵+1个输液泵); 品牌:麦科田; 规格型号:AP-80; 数量:10套; 单价:89000.00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石磊、李芳、张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000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359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538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方老师 电   话:0564-5380929、0564-3597090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2025年7月4日 附件: 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成交结果公告.pdf 附件: [FS34150120250393号-1]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LAZF 附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df 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因原成交供应商合肥新洲医药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确定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393号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口东方名府小区S1商铺S305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元整(小写:89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中央输注管理系统(一拖六、5个注射泵+1个输液泵);品牌:麦科田;规格型号:AP-80;数量:10套;单价:89000.00元/套。五、评审专家名单:石磊、李芳、张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0000.00元。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联系方式:0564-3597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方式:0564-53809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方老师电话:0564-5380929、0564-3597090十、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2025年7月4日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因原成交供应商合肥新洲医药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确定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393号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输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口东方名府小区S1商铺S305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元整(小写:89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中央输注管理系统(一拖六、5个注射泵+1个输液泵);品牌:麦科田;规格型号:AP-80;数量:10套;单价:89000.00元/套。五、评审专家名单:石磊、李芳、张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0000.00元。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联系方式:0564-3597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方式:0564-53809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方老师电话:0564-5380929、0564-3597090十、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2025年7月4日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30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康深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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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下载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