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项目编号:QZZC2024-C3-990435-GXXZ)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QZZC2024-C3-990435-GXXZ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18:14: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2.70万元
代理单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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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徐锐:0777-2863830
  • 梁艳腾:0777-3881668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3-990435-GXXZ 二、项目名称: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26968(元)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西6--301、302工业孵化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卫华(自行抽取),罗远宁(自行抽取),陈坚(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服务招标”类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        联系方式:0777-286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2703室       联系方式:0777-388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艳腾 电 话:0777-388166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04.4K (9.19)--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竞争性磋商文件.pdf757.8K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10人,营业收入为29204.68万元,资产总额为68930.2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9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项目编号:QZZC2024-C3-990433-GXXZ采购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4-C3-990433-GXXZ项目名称: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13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3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1031897.00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竞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保证金方式:可以采用支票、电汇、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时,竞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标时,竞标人须提交保函原件核查,否则,竞标无效。)采用电汇、转账、汇票形式交纳的,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钦州分行帐号:717899991013000045281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3.政府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777-2895258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6.1供应商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及投标文件的提交。(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2703室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2703室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艳腾,电话:0777-3881668。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未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项目联系人:徐锐项目联系方式:0777-28638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2703室项目联系人:梁艳腾项目联系方式:0777-38816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资格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12.1.1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要求填写。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1)-(8)项必须提交;第(9)项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10)项如有请提交。注:以上“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质量服务承诺及措施(格式自拟,由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及评分办法中的评分点自行编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8)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第(1)-(6)项必须提交;第(7)、(8)、(9)项如有请提交。注:以上“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DVD光盘或者U盘等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2.2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竞标无效。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服务年限内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和所需的仓储、设备、运输、材料费用,利润、应缴税费、保险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全包价。16.2竞标有效期:60天17.1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保证金方式:可以采用支票、电汇、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时,竞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标时,竞标人须提交保函原件核查,否则,竞标无效。)采用电汇、转账、汇票形式交纳的,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钦州分行帐号:717899991013000045281备注:政采贷相关说明(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17.1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20.1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后至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通知磋商时,若磋商过程中某供应商未能按时参加磋商(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881668,通讯地址: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楼2703室)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不收取采购代理费。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若没有则填“无”)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竞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2……3…………1……2……3…………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2……3…………1……2……3…………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此表格式可根据实际内容拓展。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并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以满足甲方对本合同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2.项目服务所应实现的目标及技术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和承诺约定为准。3.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价格及所有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如:服务所需投入的人员、设备、技术评估、技术服务及咨询、项目验收、售后等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各项服务指标均应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为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等。2.甲方有权定期了解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建议。3.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工作。4.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能力、经验的员工为甲方提供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人员(见合同附件《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5.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实际情况汇报工作进展,并接受甲方监督。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工作需要,要求甲方提供与项目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其工作,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内容在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9.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工作有关资料。10.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的,按本合同第九条第7款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商(乙方)招标编号地点签订时间11.乙方保证所提供或交付的技术服务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2.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及地点:见合同附件《商务响应表》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或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对提交的技术资料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交给甲方。4.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技术服务材料:见《服务承诺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5.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服务成果需要上级行政机关验收通过,则以上级行政机关通过验收为肯。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修正,直至甲方验收通过。第五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2.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技术服务。乙方对项目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按合同及响应承诺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期间,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六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无合理理由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实施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补偿。2.资金性质:。3.付款方式:本项目分阶段付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签完合同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乙方开具相应款项发票给甲方;第二期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50%,乙方开具相应款项发票给甲方。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限完成项目工作或者项目工作的完成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约定,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未按期限完成项目工作超过天以及项目工作经整改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回已付款项。2.乙方提供的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合同的履行期,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4.乙方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分包,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总价5%收取违约金。6.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履行但未履行义务除外)。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谈判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5日内未及时告知对方的,导致相关通知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5.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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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
  • (9.19)--协助承办广西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