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4-08-21 19:57: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26.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绿化配套工程
联系方式
  • 顾先生:13348098170
  • 赵女士:0513-86101116

正文内容

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 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 (磋商公告) 受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6.7万元 4.最高限价:26.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资金来源:镇财政 6.工期:20日历天,绿化管护期:2年。 7.采购需求内容: 因杨港佳苑安置区大门东侧停车位至金三线范围的空地现都是杂草,金三线是城区至我镇的主干线,来往车辆较多,为美化安置小区环境及提升杨港集镇的整体环境,在镇城乡结合部整治项目检查多次被领导提出需改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在实施后,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还能够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详见工程量清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①获得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 特别标注(下同):所涉及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均是指: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东社镇人民政府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东社镇人民政府内)。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 联系人:顾先生  1334809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赵女士  0513-86101116、18068003528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3.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以及按规定支付成交价*0.6%交易服务费,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成交人成交后支付。 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  7.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附件: (磋商)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doc 招标清单-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xls 8.14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施工图-总平面图.pdf 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12.磋商文件备案表编制人:陈佳年 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章4.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5.(磋商公告)受[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26.7万元4.最高限价:26.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资金来源:镇财政6.工期:20日历天,绿化管护期:2年。7.采购需求内容:因杨港佳苑安置区大门东侧停车位至金三线范围的空地现都是杂草,金三线是城区至我镇的主干线,来往车辆较多,为美化安置小区环境及提升杨港集镇的整体环境,在镇城乡结合部整治项目检查多次被领导提出需改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在实施后,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还能够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详见工程量清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①获得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特别标注(下同):所涉及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均是指: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东社镇人民政府内)。五、开启1.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东社镇人民政府内)。六、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联系人:顾先生133480981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联系人:赵女士0513-86101116、18068003528九、其他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3.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以及按规定支付成交价*0.6%交易服务费,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成交人成交后支付。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7.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5.1.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满足本磋商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1.3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参加磋商费用2.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2.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成交单位成交后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2.3成交单位需支付成交价*0.6%交易服务费,报价时综合考虑。2.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3、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4、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4.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响应报价表4.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终报价,少报无效。4.2最终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采购、材料、机械、人工、安生生产、保险、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一次包定,采购方不再支付本次招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要求变更的除外)。4.3最终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资审评审结束后进入最终报价环节,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最终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终报价。4.4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5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7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8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文件中。1.2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三副”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合并密封也可分开密封。1.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4响应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1.5本项目分开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及响应文件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报价)文件分别提供,一正三副。1.6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友情提醒: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磋商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终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自行前往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需求部分以外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代理、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联系人:顾先生,联系方式:13348098170;代理机构质疑接收单位为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鑫河湾,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0513-86101116、18068003528。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6.1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6.1.1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成交人的方式及理由等。6.1.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后审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6.2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3.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成交人到东社镇人民政府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6.4若成交人不能按本项目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5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6.6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5.3.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7.承包方式: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完成承包工程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8.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2.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绿化管护期:2年。两年内保证绿化存活率100%。三、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招标(采购)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提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具体详见(GF—2017—0201)5.3.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3.2.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的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内容的签证单、联系函、技术核定单、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廉政协议等;合同履行中,双方洽谈的书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发包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3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等。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建筑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图集等。当对同一问题各种规定、标准或与合同文件要求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最新最严格的为准。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前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也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再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的施工图纸。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工程总进度计划。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该分项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日前15天提交;其它文件如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编制、提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同上;若承包人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的,承包人应承担支付损失赔偿的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版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准备现场图纸。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或承包人住所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①承包人已对施工场地现场勘察,由发包人按现状交付承包人施工。②承包人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因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中,且因此发生的延误工期不予顺延。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的用地红线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费用已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计价方法中。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均归属于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出现项目特征不符、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时,经承包人与监理人、发包人共同书面确认后,价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2.1条变更估价原则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条变更的范围执行。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但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工程款支付的内容必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移交条件。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现状提交;(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驳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驳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其它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版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3套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报告获得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批准同意后一周内提交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如承包人不按约定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有权没收竣工资料保证金。3.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叁套完整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便于发包人安排工程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在本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已开通,场地内施工临时道路、硬化等由承包人自行安排,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在各种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_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的要求:无偿提供监理、发包人办公室等办公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列入合同价款范围。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有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并有遮盖,不得扬尘,机械停放有序,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罚款以及给发包人和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交工前将所有的建筑垃圾及有关临时硬化的道路、场地等从施工场地清除,分类运输,堆放地址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不允许乱堆乱倒,同时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承包人的临时设施从施工场地运走。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11)施工便道、清除现场障碍物、高压线防护、施工区域防护(如安全通道等)、建筑垃圾处理(含外运)、施工噪音对邻居影响、邻居对施工干扰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不再调整。12)承包人已仔细勘察并充分考虑施工范围内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杂土清运的工程量,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代表,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完工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关键节点必须在岗。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擅自更换,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和监理考核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发包人认可的项目经理,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承包人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考核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发包人认可的人员,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人,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人,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4分包3.4.1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承包人的施工资格,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专业分包需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负责。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承包人设备、材料进场之日起,到竣工移交手续办理之日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对施工现场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与半成品不得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由此造成工期逾期的,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责任。3.6履约担保(1)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2)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45天内以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供足额履约担保;①形式与金额: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4.5%,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1%,工期履约保证金为1%,安全履约保证金为1%,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为0.5%,廉政履约保证金为0.5%。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以上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均是依约被扣除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依约应当被扣除或已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②银行保函担保有效期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工期基础延长1个月。若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工期延期,则承包人须对银行保函进行相应续保,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后续工程费用,且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③承包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每延期一天提交履约担保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如截止至第一次支付工程款项时仍未提交则在该次工程项中扣除。④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综合验收证明后,发包人按上述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3.2.2.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提供2间办公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单独计取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规模和质监部门要求确定,本工程约定验收部位至少且必须包括竣工预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返工修复并承担费用,直至满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为止。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工程验收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技术处理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处理方法在施工前必须获得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并经监理、甲方同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抗震构造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赔偿给发包人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尽到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承包人若不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及设置安全设施,或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安全履约保证金,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统一管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违约金等由承包人承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款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施工月进度计划:第一次在开工前7日,以后在上月25日前提供;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报表及纠偏措施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提供。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按通用条款;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的;③发生合同约定任一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得到监理机构签认,并报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顺延;承包人未按通用条款时间要求提出报告的,视为该顺延的情形没有发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不论工期是否顺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主张相应的停工、误工、窝工等费用赔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总工期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开工,按照开工报告约定的开工日期,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及第三方的全部损失。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方案优化减少造价;(2)工程设计变更;(3)不可预见性变更;(4)清单缺项;(5)涉及工程造价、质量标准等政策调整的变更;(6)其他实质性变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须完成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的核对工作,并完成提交漏项清单的报审工作,施工前需经发包人核准漏项清单,否则不予增加造价。(2)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当日内办理完,其他变更、签证要在确定变更或发生签证事项后14天内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书面报告,逾期提出的发包人不予受理,视为该项变更或事项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也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发包方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施工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部分工程量,承包人就此不得提出索赔。隐蔽工程的变更必须留有影像资料。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发生变化或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①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工程量偏差在正负15%内按投标单价执行。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15%),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投标单价执行。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15%)时,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价执行,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6)②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参照通用条款10.7条)。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参照通用条款10.7条)。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1人工单价不作调整。11.1.2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工程设备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对物价波动引起材料价格的调整参照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①主要建筑材料分为第一类主要材料和第二类主要材料。第一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不含2%)至10%以内的各类建筑材料;第二类主要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不含10%)的各类建筑材料。②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③施工期间除主要建筑材料以外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④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以南通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价差为施工期(工期计算按后⑤确定)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合同工程招投标执行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⑤施工期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时间:钢筋、砼按开工(以实际开工时间)至主体封顶验收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计。按开工(以实际开工时间)后至工程完工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施工期间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双方同意不作调整。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工工资、除可调材料价以外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均不作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表》(2014年版)及相关补充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等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待管护期满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已完成约定进度的证明,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通过监理审查的审核表后10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3)承包人每次申请支付前,均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开具财税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监理单位初步验收。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做好验收“标识”工作。(2)初验合格后,发包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勘察(如有)、设计、监理单位、有关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参加的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对工程瑕疵及其他遗留问题等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应立即按发包人意见整改。承包人未能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整改的,则不予竣工结算。(3)承包人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额外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已含在合同价款中)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已含在合同价款中)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若未按照发包人指令执行,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原施工现场所有遗留物均视为建筑垃圾,发包人有权派人拆除并清理,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须承担发包人由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处理费用),相应的清场费用一并从工程款中扣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发包人不分次接受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结算资料,造成竣工结算迟延支付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审计完成,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并及时给予修正和确认,承包人不配合、不及时修正、不及时确认的,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审计期;竣工结算结果以通州区审计局或其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结果为准。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质量保修期满。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详见质量保修协议。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含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不扣留(含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协议。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质量保修协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部分工程量,承包人对此不提出索赔。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16.2.2条及其它条款的约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中的扣违约金应由双方当场及时履行,承包人不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停止施工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或在支付工程款时按违约金金额的双倍扣除。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清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未能一次性验收认定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因此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第一次验收质量不合格后30天内仍未返工并达到质量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清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严重质量事故,视情况由承包人承担1-3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向发包人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采取措施清除不良影响。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重新运回或采购并承担所有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6.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按7.5条约定。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两次通知未到场处置或维修,由发包人另行派人维修,按发生维修费用的三倍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以覆盖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另行支付。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应按时按规定自行组织发放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先行垫付,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利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承包人无应付未付工程款的,如发包人先行垫付的,承包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发包人的利息损失并承担其它所有损失。②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由此而造成发包人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执行费,公告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要做到减少噪音及环境污染,文明施工达标,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起支付违约金1000元。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承包人支付200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视情况决定:A:施工期间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到位的;B:隐蔽部位不经验收通过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C:不论以何种形式被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D:不按施工图及设计规范的要求,擅自施工的;E: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不到位。⑤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人须按规定修复或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视情况决定,承包人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依约依法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7日内清场完毕,承包人不及时清场的,按每天2000元计算违约金,在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已完工程量价款中直接扣除。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已完合格的工程量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已签认的《已完工程量报表》确定并按其70%计价结算,承包人放弃任何损失赔偿。其它条款对合同解除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计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投保内容: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调增。承包人投保内容: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各自办理。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调增。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竣工时实际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及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界面、保温、加强层等)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管护期两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对质量保修有规定的,按照专用条款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至少一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凳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乙方原因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将被全部扣罚,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各执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廉政协议甲方:乙方: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风气,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开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罚工程合同价款1%的廉政保证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第4章项目需求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26.7万元4.最高限价:26.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资金来源:镇财政6.工期:20日历天,绿化管护期:2年。7.采购需求内容:因杨港佳苑安置区大门东侧停车位至金三线范围的空地现都是杂草,金三线是城区至我镇的主干线,来往车辆较多,为美化安置小区环境及提升杨港集镇的整体环境,在镇城乡结合部整治项目检查多次被领导提出需改善,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在实施后,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还能够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详见工程量清单)。绿化管护期:2年。两年内保证绿化存活率100%。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3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4本条与本章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1)本招标文件;(2)相关计算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单价。2.5.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5.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5.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供应商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2.5.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2.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2.6.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6.3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采购人已列措施项目。2.6.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供应商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7.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的计日工金额。2.7.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7.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2.7.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2.10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1管理费应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3投标总价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进场材料检测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供应商可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供应商按第二章2.4款规定的程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3.2.3如果采购人在检查供应商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采购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采购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增补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3.3.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三、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要求)(1)江苏省、南通市其他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定额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要求)本工程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与标准。当相关规范或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3、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2)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灰尘、噪音等)。(3)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4)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四、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情况:本工程现场条件较复杂,请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2)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3)场内外道路:已通。(4)其他:成交供应商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时的保护措施、评审费用、群众工作等引起误工、安全围栏等,以上内容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不予签证,施工单位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4、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2、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3、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5、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6、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7、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①获得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5)潜在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注: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磋商响应函。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二)技术标文件(满分7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执行计划、组织实施方案、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3施工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解决措施先进、合理有效、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对整个项目质量管理有具体的保障制度和措施,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措施,明确了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6确保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合理、完善、实用性强、有针对性,对本项目的概况理解较深、工作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7安全生产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详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8文明施工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详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第1-8项方案,单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不合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9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详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0季节性施工方案雨季施工方案。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1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措施。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2劳动力劳动力组织及计划表。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3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措施。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14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详细、表达充分,明确了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运行维护方案详实。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第9-14项,单项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得4分,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不合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业绩供应商完成过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注:①请供应商对“评分标准表”中的所有打分项逐一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②请供应商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响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应标或违背承诺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三)商务标(价格报价)(满分30分)3.1.投标函;(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7万元,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2)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0%×30(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4.1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作为成交候选人(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单位。4.2定标原则(1)磋商小组将向采购人推荐评标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2)由磋商小组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中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按规定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4.3成交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往采购人处签订合同,合同应送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本评标办法最终由磋商小组负责解释。(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5.5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二、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姓名)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单位名称)_,_(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______(招标人名称)的__(项目名称)____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一、投标函致:(采购人)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单位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3、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4、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6、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公司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附:项目清单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下材料无需密封在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报价表 大写:小写: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日期:注:最终单价按照磋商总报价同比例下浮。 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4年08月06日 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2024年08月06日 复 核 时 间: 2024年08月06日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50101010001 整理绿化用地 1、绿化用地范围内平整,包含除草、清理、路肩清理 m2 4200 2 050101007001 垃圾清运 1、外运距离自行考虑; 项 1 3 050101009001 种植土回(换)填 1、地形、种植土方 2、保证地形饱满,轮廓线自然、流畅,不积水 3、充分考虑土壤的沉降 4、施工范围内场地平整 m3 230 4 050102002001 栽植灌木 1、种类:红叶石楠球 2、蓬径:P80-10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株 132 5 050102002002 栽植灌木 1、种类:法青 2、冠丛高:H140-15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株 600 6 050102002003 栽植灌木 1、种类:金森女贞球 2、蓬径:P80-10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株 36 7 050102002004 栽植灌木 1、种类:无刺枸骨球 2、蓬径:P80-10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株 15 8 050102007001 栽植色带 1、苗木、花卉种类:大叶黄杨 2、株高或蓬径:H40-5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m2 80 9 050102007002 栽植色带 1、苗木、花卉种类:红叶石楠 2、株高或蓬径:H40-5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m2 80 10 050102007003 栽植色带 1、苗木、花卉种类:金边黄杨 2、株高或蓬径:H40-5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m2 80 本页小计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1 050102001001 栽植乔木 1、种类:日本樱花 2、胸径或干径:D6-8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4、含支撑 株 38 12 050102001002 栽植乔木 1、种类:红梅 2、胸径或干径:D6-8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4、含支撑 株 42 13 050102001003 栽植乔木 1、种类:桂花 2、株高、冠径:P250-300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4、含支撑 株 28 14 050102001004 栽植乔木 1、种类:紫薇 2、胸径或干径:D6-8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4、含支撑 株 38 15 050102001005 栽植乔木 1、种类:香樟 2、胸径或干径:D12cm 3、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4、含支撑 株 16 16 050102013001 喷播植草(灌木)籽 1、草(灌木)籽种类:百慕大 2、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m2 500 17 050102013002 喷播植草(灌木)籽 1、草(灌木)籽种类:黑麦草 2、养护期:II级二年养护 m2 3700 18 040501004001 塑料管 1、材质及规格:UPVC实壁排水管DN200 2、铺设深度:根据现场确认 m 120 19 040504001001 砌筑井 1、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砖砌排水井500*500mm 2、深度:根据现场确认 座 6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合计 1 01170500100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项 1 本页小计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1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5040500100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0.0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1.2 标化增加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21 2 050405011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3 050405002001 夜间施工 0.0 4 050405004001 二次搬运 0.0 5 050405005001 冬雨季施工 0.0 6 050405007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0.0 7 050405008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 8 050405009001 临时设施费 0.0 9 050405010001 赶工措施费 0.0 10 05B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0.0 11 050405003001 非夜间施工照明 0.0 12 050405006001 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 0.0 13 050405012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0.0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2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4 050405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0.0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合 计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0.0 2 暂估价 0.0 2.1 材料暂估价 0.0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0.0 3 计日工 0.0 4 总承包服务费 0.0 合 计 0.0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0.0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3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55 1.3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9.0 合 计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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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东社镇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工程.doc下载
  • 招标清单-杨港佳苑金三线绿化工程项目.xls下载
  • 8.14杨港佳苑门口至金三线绿化配套施工图-总平面图.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