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公安局杭锦旗公安局零售供油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5]HJ03031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0:27: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锦旗公安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标金额505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零售供油汽油
联系方式
  • :15134800775
  • :18047753606

正文内容

杭锦旗公安局杭锦旗公安局零售供油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GACG-1 二、合同名称:杭锦旗公安局零售供油协议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5]HJ03031号 四、项目名称:杭锦旗公安局采购车辆加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锦旗公安局 地址:杭锦旗 联系方式:15134800775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与康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047753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汽油 1(项) ¥505.00 ¥505.00 车辆加油服务 合同金额: 50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9日 履约地点:杭锦旗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本1 - 副本.jpg 杭锦旗公安局 2025年11月18日 当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持有效证件及时到乙方发卡充值网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3.加油卡只能甲方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套现。甲方因加油卡保管不善、将加油卡交给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需要补办加油卡的,应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二条油品供应1.乙方按合同约定给甲方办理完毕所需的加油卡,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和计量标准的成品油。2.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油款预分配明细,余额查询等服务。3.如遇国家能源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协议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付款方式与发票开具1.甲方充值加油卡采用公对公打款方式结算。2.甲方在保证加油卡内备用金充足,须提前向乙方指定账号打款,由乙方为甲方充值在甲方卡内,避免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加油卡内无资金影响车辆加油情况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鄂尔多斯分行东胜支行银行账号:06120801090223008633.油品价格按照乙方加油站所在地区市场价格同期销售价格标准执行,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4.发票开具时由甲乙双方对加油卡消费明细进行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乙方在汇总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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