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SHXTC-2025-068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12:21: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39.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相关产品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
联系方式
  • 胡佳杰:18893617235
  • 鹿小倩:13099378525

正文内容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2-23 11:55:08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12-25 15: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2-25 15:05: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2-25 17: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 GSHXTC-2025-068号 服务 398000.00 公告内容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 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等文件要求,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受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采购”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甘肃省弘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矢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浩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XTC-2025-068号 二、招标内容:完成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及污水管网监测平台运维服务。 三、预算金额:¥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水质在线运维人员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及技术能力(提供运维证书);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5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 5、其他: (1)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肢解分包或转包。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佳杰 联系电话:18893617235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5层 代理机构: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联系人:鹿小倩 联系电话:13099378525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南街街道麒麟步行街1号楼2号门店 注: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询价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