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口腔医院食堂厨房清洁用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大连市口腔医院预算金额4.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食堂厨房清洁用耗材清洁用耗材
联系方式
  • 王主任:0411-84651329

正文内容

大连市口腔医院食堂厨房清洁用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 、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口腔医院。 2、 “供应商” 系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大连市口腔医院为所 食堂 厨房 清洁用耗材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 餐具 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 食堂 厨房 清洁用耗材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 采购内容: 食堂 厨房清洁用耗材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4.5万元 整 。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生产企业许可证》 。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营 业执照 》。 3、需提供在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注:截至询价当日在询价现场经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四)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4);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5)。 注: 1. 以上文件一式 三 份 ,装订成册,未按规定装订成册为无效文件 。 2.所有附件1-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公章为无效报价文件。 3.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付款方式: 货到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百。 七、报价单编制说明: (1)报价单要注明产品的商标品牌、规格、型号。 (2)报价应为将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报价中应包括运保费、中介服务费及其他费,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八、 服务 地点和时间: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 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分期提供服务 。 九、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种商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一、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 、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全部货物要求提供免费的送货、 伴随 服务。 2、 合同签订后 分期提供服务。 十四 、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五、合同组成: 由货物购销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十六、询价采购文件 取得 的时间及地点: 20 24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 24 年 8 月 29 日 北京时间每天 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口腔医院 C 556室领取。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身份证 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函必须于 20 24 年 8 月 30 日 1 3 :30前送达大连市口腔医院C556室联系人:尹科长 联系电话: 0411-84651441 联系人: 王 主任 联系电话: 0411-84651329 十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 24 年 8 月 30 日 (北京时间) 1 4 : 30整 , 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 C座554会议室。 十九、 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 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