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05242024CCS0004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22:29: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标金额80.89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联系方式
  • 郝先生:0356-6209500
  • 许先生:0356-3856666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1405242024CCS00042 二、项目名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黄华街 最终报价:808900(元) 8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把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相融合,实现数据采集归集、业务统筹整合和流程规范统一,并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节约监管成本,堵塞监管漏洞,实现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 1、合同期内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维护等服务。2、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电话维护响应服务: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是硬件问题需8小时内解决,否则需提供不低于使用硬件的备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免费提供现场培训。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程及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建军,张素丽,郝军雷(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后作为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13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晋城市陵川县梅园西街31号 联系方式:0356-620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 联系方式:0356-385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56-3856666 附件信息: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结果公告开标情况.pdf51.4K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30.7K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开标情况表包1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备注1山西金天茂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900(捌拾壹万零玖佰元整)无2山西臻秋科技有限公司810000(捌拾壹万元整)无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808900(捌拾万捌仟玖佰元整)无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表包1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山西金天茂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2山西臻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符合无4晋城市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提供的信用承诺书不符合格式要求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符合性审查情况表包1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山西金天茂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2山西臻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符合无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评审专家评分情况表包1序号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72.0085.0077.0078.0010.0088.002山西金天茂安全科技有限公司64.0065.0064.0064.339.9874.313山西臻秋科技有限公司54.0048.0047.0049.679.9959.66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1405242024CCS00042采购人: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三、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四、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五、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六、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七、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4-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5-第七部分合同草案-40-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第九部分相关范本-7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242024CCS00042项目名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1.57万元最高限价:81.57万元采购内容:把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相融合,实现数据采集归集、业务统筹整合和流程规范统一,并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节约监管成本,堵塞监管漏洞,实现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现场地点: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五、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现场地点: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其他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晋城市陵川县梅园西街31号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0356-6209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联系方式:0356-3856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356-3856666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是;(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2纸质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于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3、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1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报价一览表;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5、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项目实施方案;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 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 照“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人民币:81.57万元(大写:捌拾壹万伍仟柒佰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81.57万元(大写:捌拾壹万伍仟柒佰元整)9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第七部分的合同草案。1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12样品本项目不需提供。 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提供,样品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13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15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6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18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另需提供一正一副纸质版文件存档,不做开标环节使用(于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19响应文件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23磋商小组构成专业类评委2名,单位代表1名。24其他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磋商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九部分相关范本。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jmbs加密格式上传,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且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3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4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9.4.5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购买货物/服务各项的费用。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3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组建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8.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最后报价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9.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关于合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7.6合同分包27.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7.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7.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9.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0.验收30.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0.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1.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2.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后作为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逾期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将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请报价人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5.询问3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5.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质疑36.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6.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6.2、36.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36.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一、报价人违规处罚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公司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1405242024CCS00042二、商务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2、交付地点:晋城市陵川县。3、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五、服务要求:1、合同期内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维护等服务。2、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电话维护响应服务: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是硬件问题需8小时内解决,否则需提供不低于使用硬件的备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六、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结合项目采购实际编制项目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服务及报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单。验收依据: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合同;4、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七、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3、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谈判、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6、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技术需求书1、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名称功能模块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位1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综合监管服务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子系统1.采用B/S架构,WEB平台技术。★2.档案管理(1)企业档案,实现对餐饮单位(学校)大型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养老机构主体档案管理。支持证照附件上传、监管人员认定、初始动态等级及综合等级评定,支持企业地图定位坐标信息调整,支持档案二维码;管理企业许可信息档案。支持企业基础档案导入功能。(2)监管执法机构,实现对监管机构信息的管理。(3)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实现对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的管理。3.人员信息管理,实现对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及健康证等证件信息的管理。支持照片,附件上传和信息导入功能。支持政府工作人员部门调配,停用/恢复功能。支持对证书有效期进行有效预警管理。1套1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综合监管服务内部办公子系统1.通知公告,实现政府发布和维护通知公告信息。2.办事指南,实现政府发布和维护办事指南信息。3.地图展示,通过地图展示辖区各类餐饮单位数量统计,地理位置。4.系统设置,实现配置和定义各类界面菜单,部门权限、人员权限、角色权限和系统日志管理,包括菜单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机构管理、地区管理、系统的登录日志。5.分组管理,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分组建立。6.通讯录,建立政府人员通讯录。1套1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综合监管服务可视化监管★视频监管,执法人员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对食品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重点位置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日常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监控要求无需下载视频控件,使用无插件方式播放视频。1套1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综合监管服务AI智能化分析1.监管端(1)AI识别分析,查询AI识别分析的违规图片,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预警。(2)任务查询,查询下发的AI任务信息及处理情况。2.企业端(1)AI识别分析,查询本单位AI识别分析的违规图片,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预警。(2)任务处理,实现下发的AI任务整改处理、反馈。(3)AI算法分析服务着装类(穿衣、戴帽、口罩、)、行为类(吸烟、打电话、)、环境类(垃圾桶未加盖、鼠患)。1套2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社会共治服务一户一码★1.每个企业生成唯一二维码,通过手持终端扫描二维码,以WEB方式或微信查询企业信息。2.信息宣传,实现后台发布信息宣传。3.单位资质,查询企业联系信息、查询企业资质证明信息,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书。4.视频监控,查询企业关键岗位视频监控信息,主要包括:大灶间、凉菜间及消毒间的视频信息。使用无插件视频技术播放视频,无需下载APP。5.通知公告,查询政府部门传达的各类政策通知、警示信息等。6.健康证公示,查询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1套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统计预警服务大数据展示系统大数据展示系统可视化监管看板,平台建立监管情况总览展示页,在页面上清晰展现各项信息统计情况,主要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大型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养老机构数量、区域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区域餐饮单位(学校)大型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数量、区域后厨从业人员数量、区域餐饮单位(学校)大型餐饮企业、机关单位、养老机构摄像机总数,通过趋势图、柱状图、饼图等形式分区/县校等区域将数据直观展示出来。给各执法部门及领导提供直观有效的数据汇总,针对不同业态、不同执法所、完成不同情况的指标进行汇总分析。1套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统计预警服务统计预警子系统1.明厨亮灶建设统计,实现统计辖区明厨亮灶建设数量情况和不同类型餐饮单位数量情况。2.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统计,统计各分局(监管所)的明厨亮灶建设情况。3.对AI预警的数量及任务进行统计。1套4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视频接入服务视频监控汇聚平台为58所学校、7家养老机构、4家机关及1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建设统一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远程可视化监管,确保视频录像存储时间30天,并提供实现上述功能所需要的耗材及辅材,建设定制化大屏显示系统,可实现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大屏端数据显示。1项5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项说明:1、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与要求仅仅是为了准确描述采购单位对所需货物的技术要求,并不对供应商的投标构成品牌限制。2、“主要技术要求及功能描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基本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基本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6基本资质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资信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资信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资信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15%(监狱企业按15%计算)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每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部分15分、服务部分50分、技术部分25分。合格报价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报价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价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商务部分(15分)业绩15分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5分,最高得15分。服务部分(50分)项目团队10分A、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项目管理专业能力,提供一级建造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最近一次的社保证明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B、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得2分,其中需有一级建造师(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通信工程师(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共计8分。注:(具备多项资质的人员只认定其中一项,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本单位最近一次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部分(50分)实施方案20分A、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根据实施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实际并充分考虑采购人需求进行打分,最高10分,最低1分,不提供不得分。B、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C、有完善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组织架构、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D、交付使用标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2分、1分。服务部分(50分)培训方案10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的详细程度、培训内容完整性、培训团队合理性、培训计划切实可行性进行评价:A、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培训团队构成合理、培训计划切实可行的,得7-10分。B、培训方案内容较完整、培训团队构成较合理、培训计划较为可行的,得4-6分。C、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性一般、培训团队构成一般、培训计划可行性一般的,得0-3分。服务部分(50分)售后服务10分A、售后服务方案: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横向比较,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B、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的响应程度横向比较,满分5分,最低1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技术部分(25分)投标产品的总体评价10分投标产品安全、技术先进、稳定性强、易用、易维护,根据投标产品情况分三个档次,分别得7-10分、4-6分、1-3分。技术部分(25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15分A、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由评委共同认定)得10分。B、每有一项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1分,得满5分为止。此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检部门质检报告进行共同认定。每有一项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的扣1分,超过十项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技术部分整体得分为0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甲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参加了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举办的采购活动,并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5、政府采购合同书。第二条合同标的物名称、要求、数量及价款(单位:元)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合价质保期合计第三条质量及服务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2、售后服务: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五条履行期限年月日前交货。第六条交货地点第七条验收第八条付款方式: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第十条甲方责任第十一条乙方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延期付货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晋城仲裁委会员仲裁。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6、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章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交付。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四、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若有)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页码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5、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含税总报价小写:含税总报价大写: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其他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后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承接创新服务价格总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承接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本项目按照《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标准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项目实施方案……………………………………………………………………………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1、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2、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1、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认 证 证 书 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说明:①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附件: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1、边界安全1)防火墙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1、边界安全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1、边界安全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2、 通信安全4)安全路由器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5)智能卡COS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4、数据安全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5、基础平台 7)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5、基础平台 8)安全数据库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6、内容安全9)反垃圾邮件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7、评估审计与监控10)入侵检测系统(IDS)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7、评估审计与监控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7、评估审计与监控12)安全审计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8、应用安全13)网站恢复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三、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四、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服务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1五、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计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七、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1234……说明:1、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第九部分相关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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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结果公告开标情况.pdf下载
  •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