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991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14:49: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预算金额196.1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
联系方式
  • 彭女士:13787289669
  • 杨柳:1800849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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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的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99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5549-20250730-37 4、采购项目预算:1,961,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投中全部产品的采购,并妥善保管于仓库内,在接到采购人送货指令后十二小时内将相应制定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961,884.67 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 1,961,9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见格式)。 注明: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8月23日 至2025年08月29日, 9:00-17:00, 在 按照规定时间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加盖公章的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284303466@qq.com)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按照规定时间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加盖公章的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284303466@qq.com)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 3、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4:30 4、开标地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女士 2、电话:1378728966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6楼 (3)联系人:彭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378728966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 (3)联系人:黎丽芝、李娇、李建军、刘勇智、杨柳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8008491080 (6)电子邮箱:284303466@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 品目 C06049900-其他体育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4: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按照规定时间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加盖公章的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284303466@qq.com)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196.1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娇 项目联系电话 18008491080 采购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女士:1378728966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扬:13922237528 附件: 附件1 定稿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doc 附件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991号委托代理编号:GPDI-DX-2025-02069采购人: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991号3、委托代理编号:1075549-20250730-374、采购项目预算:1961900元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0%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评审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1961884.67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19619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见格式)。注明: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9日,9:00-17:00,在按照规定时间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加盖公章的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284303466@qq.com)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加盖公章的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284303466@qq.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3、磋商时间:2025年9月3日14时30分4、磋商地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七、公告期限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彭女士2、电话:13787289669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6楼(3)联系人:彭女士(4)邮编:/(5)电话:13787289669(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3)联系人:黎丽芝、李娇、李建军、刘勇智、杨柳(4)邮编:410000(5)电话:18008491080(6)电子邮箱:284303466@qq.com2.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6楼联系人姓名:彭女士电 话:13787289669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新华保险大厦2406房联系人:黎丽芝、李娇、李建军、刘勇智、杨柳邮 编:410000电 话:18008491080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见格式)。注明: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本项目不适用)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 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961884.67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61884.67‬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磋商保证金数额:0元。(人民币)2、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保证金汇至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账号:/4.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5、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拒绝。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一正两副共三份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需标明正副本胶装成册,并要求提交盖章签字后扫描的PDF格式文件(供应商将电子文档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中),副本可用正本(除封面外)复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绿地中心T1栋2406号房会议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8.2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高于6808元,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一、评审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审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二、关于样品(1)供应商需提供指定类目样品用于评审(样品画幅尺寸可适当缩小),样品为:1、背景亚克力3D立体形象墙贴2、定制体彩公仔(玻璃钢)3、定制体彩公仔(搪胶)4、定制地毯5、定制深渊字。(2)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样品需封装好后贴上供应商名称递交。(3)除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退还外,其余供应商的样品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统一进行退还。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 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2.1.评审方法及标准一、评标计分权值具体项目分值报价部分10(A1)技术部分65(A2)商务部分25(A3)二、综合评分表类别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A1)报价10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优惠扣除。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0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按投标总报价计算报价分值技术部分(A2)技术参数负偏离10所投产品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计1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生产能力10根据供应商拥有如下设备:1、UV平板机 2、喷绘机3、UV卷材机4、雕刻机5、柔性材料数控切割设备6、打印机7、开槽机8、彩色数码UV打印机 9、裁切系统10、色带条幅机设备的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以上任一设备的相关证明的,计1分;不提供证明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10分。注:须提供上述设备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晚于磋商公告发布日)及设备照片,并承诺设备在正常使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检测报告15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主要原材料(亚克力、可移黑胶、玻璃钢、搪胶、不锈钢)检测报告。1、亚克力:GB/T 2410-2008透光率检测,透光率≥92%;GB/T 1040.3-2006拉伸性能,拉伸强度≥60MPa;GB/T 1033.1-2008密度测定,密度≥1.18g/cm³;GB/T 9341-2008弯曲性能,弯曲强度≥90MPa。注:检测报告结论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计3分,不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均不计分。2、可移黑胶:GB/T 4852-2002初粘性,初粘力60-100mm;GB/T 2792-2014剥离强度,剥离强度≥1.0N/25mm;注:检测报告结论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计3分,不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均不计分。3、玻璃钢:GB/T 1447-2005拉伸性能,拉伸强度≥200MPa;GB/T 1449-2005弯曲性能,弯曲强度≥150MPa;GB/T 1462-2005吸水性,吸水率应≤0.5%。注:检测报告结论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计3分,不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均不计分。4、搪胶:GB/T 1690-2010耐水性,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性能应无明显变化;GB/T 531.1-2008硬度测试,邵氏硬度≥60 Shore A;GB/T 528-2009拉伸性能,拉伸强度≥10MPa。注:检测报告结论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计3分,不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均不计分。5、不锈钢:GB/T 228.1-2021拉伸性能,抗拉强度 (Rm): ≥515 MPa、延伸强度 (Re): ≥205 MPa、断后伸长率 (A): ≥40%;GB/T10125-2021盐雾试验,24小时,不应有锈迹。注:检测报告结论全部满足以上要求的计3分,不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均不计分。注:以上各项均应提供由国家认可并具有CMA标识认可范围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报告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各相应项不计分;须提供以上各项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实施方案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生产安装工艺及流程②生产安装过程的保障措施③项目工期安排④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等)并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生产安装工艺及流程完整科学、保障措施全面可靠、工期安排合理、人员配备完善的计5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扣 1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注:内容错误或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样品15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指定类目样品(样品画幅尺寸可适当缩小):1、背景亚克力3D立体形象墙贴;2、定制体彩公仔(玻璃钢);3、定制体彩公仔(搪胶);4、定制地毯;5、定制深渊字。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对各类目样品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1、外观及功能:功能完善、字体美观、颜色均匀、材质稳固、平整度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 3 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计 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计 0 分。2、未提供以上任一样品的不计分。3、每类目样品最高计3分,此项最高计15分。服务能力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送货、安装所需车辆,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辆的计1分,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供应商购置的车辆的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行驶证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含车辆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租赁方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承诺车辆在正常使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商务部分(A3)人员证书10针对本项目的制作、安装施工等需求配备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需配备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安全生产、电气、高空作业等专业人员(5人)(须提供相应资格或资质证书扫描件);送货及安装人员(不少于10人)。每配备1名人员计0.5分,此项最高计10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计分。 业绩10供应商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 2 分,最多计10分。 注:须提供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②备品备件提供及响应时间等)并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人员配备合理、操作性强的计 5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方案内容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注:内容错误或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计划安排无条理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说明:1、评委得分=A1+A2+A3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2.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分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两百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磋商响应声明(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服务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本条不适用于本次采购)(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草拟)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竞猜型彩票元素拓展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全称):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甲方)供应商(全称):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3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由甲方指定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第9.2(3) 款响应时间7*24小时的服务。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合同金额40%预付货物款;乙方提供样图或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项目供货进度完成合同总价的5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因财政资金到账或审核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予以充分理解,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迟延支付的利息等),乙方对此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第14.2(6) 款伴随服务/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同签订为准)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其他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工程注:如有不一致处,以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为准。4.5.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最高限价(元)1背景亚克力3D立体形象墙贴个250.00 333.03 83257.50 2体彩店门口、店内墙面主题装饰包装个7500.00 146.23 1096725.00 3定制互动高版玻璃钢公仔个100.00 2804.0607 280406.07 4定制互动矮版玻璃钢公仔个100.00 2346.261 234626.10 5定制趣味搪胶公仔个150.00 1258.950 188842.50 6定制竞猜型彩票元素地毯个150.00 146.01 21901.50 7定制竞猜元素深渊字个100.00 561.26 56126.00 总价1961884.67 第二节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主要技术规格、参数项目型号规格背景亚克力3D立体形象墙贴5mm亚克力,UV平板机打印,雕刻机异形切割。体彩店门口、店内墙面主题装饰包装品牌可移黑胶,UV卷材机打印,柔性材料数控切割设备、裁切系统切割。定制体彩公仔1200mm玻璃钢(玻璃纤维和树脂)定制体彩公仔800mm玻璃钢(玻璃纤维和树脂)定制体彩公仔500mm搪胶定制地毯pvc拉丝地毯、异型、直径100cm定制深渊字尺寸900mm×600mm、不锈钢开槽机开槽边框,5mm亚克力。2、实施要求2.1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2.1.1管理人员(1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2.1.2专业技术人员(3人),根按当地相关要求,按实际门店尺寸进行排版、设计等。2.1.3配备安全生产、电气、高空作业等专业人员(5人)。(须提供相应资格或资质证书扫描件)2.1.4送货及安装人员(不少于10人),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5送货车辆(不少于2辆),根据送货车辆数量配备驾驶员,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须提供供应商购置的车辆的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行驶证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含车辆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租赁方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承诺车辆在正常使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2.6器材周转仓库(不小于800平方米),负责服务期内定制产品的存放。2.2以上所有产品均需在设计图纸和样品均通过采购方认可后能进行定制生产,定制生产完成后由供应商统一储存保管。2.3本项目需配送的门店涵盖湖南省内所有门店,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送货要求后,按采购人要求将相关产品送至指定门店。(二)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投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1.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保险,2.安装调试2.1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设计方案应符合采购方要求,设计图纸和样品均应经采购方认可后方可实施。2.2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等。2.3成交供应商负责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2.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档案、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3.项目验收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成交供应商拒绝返工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10%的违约金。3.4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磋商文件中提出的要求。3.5成交供应商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方法等。3.6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4.售后服务4.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达到设备使用现场,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题,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未按要求响应及解决,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相应的处罚。4.2项目整体质保一年,自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计算,如有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成交供应商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整体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的头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整体更换,供应商须对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4.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时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供应商须对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5、其他5.1付款: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合同金额40%预付货物款;乙方提供样图或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项目供货进度完成合同总价的5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因财政资金到账或审核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予以充分理解,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迟延支付的利息等),乙方对此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5.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均为原厂产品并能按规定享受厂家售后服务的有效证明,否则,成交无效,取消成交资格。★5.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成交无效,取消成交资格。5.4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投中全部产品的采购,并妥善保管于仓库内,在接到采购人送货指令后十二小时内将相应制定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拆卸说明、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除成交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5.5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及附件中所列,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如有遗漏或偏离,均按无效响应处理。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四、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3:货物说明一览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9-1:报价一览表附件9-2: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6.1.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文件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两百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1.1.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开标现场单独手持一份原件,供验证身份时查验。6.1.2.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开标现场单独手持一份原件,供验证身份时查验。6.2.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6.3.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6.3.1.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6.3.2.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规格的格式)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6.3.3.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投标,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3.4.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分标准的评分项先后顺序依次提供相应评审内容。6.4.四、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和本项目评标标准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3货物说明一览表序号 包号及品目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6.5.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6.5.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6.5.2.附件8-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①从业人员10人(含10人)至100人(不含100人)的为小型企业;②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5.3.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企业公章):日期: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8-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和“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不满足的可不提供)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6.6.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交货期 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2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分项项目名称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元)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6.7.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6.8.九、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1、附件9-2提供。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3、最后报价现场提供。供应商需准备最后报价表及密封材料(自行保管,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格式按附件9-1、9-2。进行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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