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22:33: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预算金额20万元
中标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标金额19.90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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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马老师:15912456922
  • 张工:18083825095

正文内容

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 二、项目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 供应商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5号A11-1栋27层 成交金额(万元):19.9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 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 服务范围:切实做好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等相关要求,需开展省级矿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毅明,马能伟(第1包采购人代表),蔡学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 金额:0.29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联系方式:1591245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联系方式:1808382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838250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20:3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毅明,马能伟(第1包采购人代表),蔡学红 总成交金额 ¥19.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083825095 采购单位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1245692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83825095 附件: 附件1 (3.13定稿)YNZC2025-C3-00705-ynqz-0053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docx 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9-1.项目概况-9-2.资金来源-9-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9-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9-5.磋商费用-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9-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9-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9.响应文件构成-10-10.报价和报价货币-11-11.有效期-11-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1-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14.响应文件的加密....................-12-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2-五、磋商与评审....................-12-16.磋商....................-12-17.评审....................-12-18.评审过程的保密....................-13-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3-六、成交结果....................-14-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4-21.成交通知书....................-14-22.签订合同....................-14-七、其他事项....................-14-24.质疑和投诉....................-14-25.采购代理服务费....................-16-26.实质性变动....................-16-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28.解释权-1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7-合同条款前附表....................-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3-报价一览表....................-24-资格审查部分....................-25-(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6-(二)供应商基本情况-26-(三)近年财务报表....................-26-(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6-(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6-(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七)供应商信用、履约情况-26-(八)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26-商务技术部分....................-27-一、磋商申请函-28-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三、报价书....................-31-(一)报价一览表-31-(二)磋商报价说明-32-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3-五、技术和服务文件-34-六、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35-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41-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41-1.磋商方法:....................-45-2.评审标准....................-45-3.磋商程序....................-46-3.3详细评审....................-47-3.4响应文件的澄清....................-47-3.5磋商结果....................-4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2.项目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00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5.最高限价:¥200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6.采购需求:为切实做好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等相关要求,需开展省级矿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单位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度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信用查询: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2.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15日06:00至2025年03月24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fy.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fy.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1.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3.其他:采购信息、成交结果公告仅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4.开户信息户名: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23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联系方式:马老师159124569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方式:张工18083825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80838250954.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5.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871-63956099第2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地 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联系方式:马老师 159124569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083825095项目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2.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00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3.1采购内容为切实做好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等相关要求,需开展省级矿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30日3.3服务地点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4信用查询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6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接受 (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或书面声明)7.1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7.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张工电话:18083825095 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2.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1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开始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2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23.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2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 号:53050167713900001234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无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磋商报价进行扣除。。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实施进口产品采购。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中所列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信用查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8.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本次服务的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10.2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相关服务总价格。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总费用,包括服务期限内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和税费、办公用品、工具、材料、设备及折旧、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4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公告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加密14.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上传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五、磋商与评审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随机抽取磋商顺序,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进行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17.评审17.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7.2评审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可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提交最终报价的可以为2家)。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履约保证金23.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3、履约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七、其他事项24.质疑和投诉2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2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4.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4.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4.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9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10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11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6.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30日。服务地点: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完成“十四五”省级矿规回顾性评价叠图分析并及时跟进项目进度,支付合同总额的20%;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之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0%尾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此合同模板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第二条项目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评价。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项目评价,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相关内容,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根据甲方委托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完成评价任务后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应深度和规范要求的正式评价成果。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投标补充承诺,对新入围中介机构有培训指导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条基础资料交付及内容为了使乙方能正常、顺利开展项目评价工作,甲方应协助乙方加强与项目实施对象的沟通协调。第四条成果交付和期限1.成果提交期限:年月日前完成。2.成果提交地点: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3.成果提交方式:验收合格。4.质量、服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满足甲方使用需要,报告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相应的签字盖章完备。5.验收要求:服务完成后甲方将根据本项目要求进行验收。6.成果交付份数:按甲方实际需求确定。第五条项目评价费用及支付方式(一)项目评价费用:。(二)支付方式:。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评价业务范围,决定具体委托项目的评价方式、内容、目标和要求;2.应在工作开展前通知项目单位,并要求和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供与项目评价相关的所需资料,为乙方提供评价需要的相关依据和工作条件;3.负责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对乙方实施评价、核查、评价的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重要事项;4.评价结果若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或与项目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的,应负责组织完成。(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严格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执业规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严格地进行项目评价;2.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成果文件格式规范》打印并装订,并对评价结论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评价人员严格要求和管理,确保委托业务的完成质量;4.在完成委托评价业务过程中,处理有关问题、事项和遇到重要疑点、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5.妥善保管甲方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评价资料和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项目机密,不得泄露项目信息,项目资料和评价结果不得随意使用、引用、披露,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6.工作结束后,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和工作底稿尤其是重要记录资料,按照规定和要求向甲方移交完整的评价存档资料,并落实好自身的评价资料存档工作;7.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业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不得收受、索要项目单位的财、物,不得利用评价时机承揽任何公司及个人业务;8.不得将委托的评价业务转让或转交第三方去完成。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向第三方泄漏与本项目有关的机密及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给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4.在未与甲方沟通确认情况下,未按期交付服评价成果,应当减收或免收评价费用。5.如因乙方原因评价结论出现重大失误或导致申诉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其他条款1.如遇到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有关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可免除违约责任,合同的有效期可自动延长,遗留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如果成果文件未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则乙方继续修改提交甲方上报,直至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受理为止,此过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3.由于购买服务项目需要对成果质量进行考核验收,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及成果质量考核验收情况在合同预算价范围内据实核定费用,并按支付程序支付。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7.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磋商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承诺备注磋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资格审查部分(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二)供应商基本情况单位(公司)情况介绍等(内容无固定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三)近年财务报表(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七)供应商信用、履约情况(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八)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磋商文件的资格审查有要求的,但“响应文件格式”中未给出对应格式的,由供应商在此提供,内容无固定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商务技术部分一、磋商申请函致: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报价表,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服务期限:。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审查。2.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报价书(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05-ynqz-0053磋商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承诺备注注:本表应放于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二)磋商报价说明(格式自拟)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审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五、技术和服务文件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内容自行编制技术和服务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格式自拟)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3、服务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格式自拟)4、项目配备人员;(格式自拟)5、服务质量承诺;(格式自拟)6、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6、保密措施;(格式自拟)7、类似业绩;序号服务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情况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加盖有效印章的成果报告封面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六、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供应商落实政策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后)(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书面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切实做好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等相关要求,需开展省级矿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需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其它新发布实施的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标准与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叠图分析已实施的“十四五”省级矿规中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重点矿区以及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具体位置、范围等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优先保护单元的位置关系,说明其空间布局存在的问题,对与优先保护单元存在冲突的,需进一步明确优先保护单元的具体属性和保护要求;分析规划已实施内容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图、底线图、分区管控图和土壤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的位置关系。(2)叠图分析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以及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等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明确位置和占用面积;明确规划布局与一般生态空间及法定敏感区的位置关系,明确位置、占用面积及勘查、开采方式等内容。分析与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和规划实施的生态影响。(3)叠图分析规划布局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水、大气、土壤等相关工作成果的位置关系,分析区域生态、水、土等资源条件对规划确定开采规模的承载能力,据此判断省级矿规与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及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质量要求: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中相关内容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量: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专题1项。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十四五”省级矿规回顾性评价叠图分析;配合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进度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地点: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环境地质研究院)。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3、服务效率:配合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进度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十四五”省级矿规回顾性评价叠图分析;配合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进度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编写专题报告。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规定参加环保主管部门或审查部门主持的环评报告审查会,并根据审查意见,对专题报告进行补充和完善。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续表:条款号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2.1 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项规定特定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项规定信用查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4项规定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5项规定响应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磋商报价报价小于等于预算及最高限价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1)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条款;(2)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无串通投标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磋商报价部分F1:10分;技术部分F2:46分。服务部分F3:44分2.2.2(1)磋商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2)评审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1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3技术部分F2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满分10分)(1)项目需求、项目背景理解分析透彻的得3分;理解分析粗略或有细微偏差的得2分;理解分析错误或有较大偏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对项目内容和项目范围理解分析透彻得3分;分析粗略的或有细微偏差的得2分;分析错误或有较大偏差的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准确把握该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完善的得4分;较好把握该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得当的得2分,基本把握该项目重、难点,缺乏应对措施的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满分24分)通过项目需求分析,编制服务内容包括:①叠图分析已实施的“十四五”省级矿规中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重点矿区以及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具体位置、范围等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优先保护单元的位置关系,说明其空间布局存在的问题,对与优先保护单元存在冲突的,需进一步明确优先保护单元的具体属性和保护要求;分析规划已实施内容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图、底线图、分区管控图和土壤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的位置关系。②叠图分析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以及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等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明确位置和占用面积;明确规划布局与一般生态空间及法定敏感区的位置关系,明确位置、占用面积及勘查、开采方式等内容。分析与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和规划实施的生态影响。③叠图分析规划布局与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水、大气、土壤等相关工作成果的位置关系,分析区域生态、水、土等资源条件对规划确定开采规模的承载能力,据此判断省级矿规与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及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1)内容科学合理、完善、清晰,针对性强,能清晰阐述相关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8分;(2)内容科学合理、清晰,有针对性,能简略阐述相关实施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5分;(3)内容合理性、完善性、针对性差,相关实施方案阐述不清晰,与采购需求结合度不高的每项得3分;(4)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存在明显缺漏,无相关实施方案阐述,不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的不得分。服务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满分12分)服务措施包括:①质量管理措施②服务响应措施③廉洁管理措施④档案管理措施⑤保密管理措施⑥具体违约责任承诺。上述6项方案内容齐全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有1项内容不具体,措施有欠缺的扣1分;每缺少1项内容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备注: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分。2.2.4服务部分F3项目配备人员(满分10分)第一档次: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第二档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合理、分工较明确,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7分;第三档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分;第四档次: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基本合理、分工不明确,仅能符合采购人部分需求的得1分;第五档次:投标文件中未列明拟派项目团队组成情况,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注: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若有)、社保(若有)、类似工作经验(若有)。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无法体现对应内容、未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服务质量承诺(满分10分)1、结合项目涉及的服务工作实际提供了详细、合理的服务质量承诺; 2、对突发状况有充分预估,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3、有明确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及处理时间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4、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包括服务未及时响应、服务质量问题等); 以上 4 项内容均有完整、具体描述且满足要求的得满分10分;每有一个缺项扣2.5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5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满分6分)第一档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周密的项目阶段性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具有详细可行的质量惩罚措施的得6分;第二档次:质量管理体系可行、有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具有质量惩罚措施的得4分;第三档次:质量管理体系不足、质量保证措施存在偏差,质量控制措施存在不足,不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分;第四档次:无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保密措施(满分8分)1、有具体的保密承诺或措施; 2、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 以上 2 项内容均有完整、具体描述且满足要求的得满分8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4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分。类似业绩(满分10分)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任务书或成果文件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分。1.磋商方法: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磋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总得分相等时,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总得分相等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磋商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1.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2.评审标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资格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对其进行符合性评审。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磋商报价部分评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服务部分评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磋商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服务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实质性要求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最终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2磋商及最终报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3详细评审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评分,得分F1;(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服务部分评分,得分F3;(4)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磋商总得分。3.3.2技术部分评分(F2)和服务评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5磋商结果3.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可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5.2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附件:最终报价致:(采购人名称)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大写:人民币小写:¥实际性变动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未按照本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供应商竞标无效。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磋商后填写完整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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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3定稿)YNZC2025-C3-00705-ynqz-0053与最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协调性及叠图分析.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