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5-0408890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1:28: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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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中标金额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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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耀福:8464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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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8890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84838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番禺区市桥街道清河东路319号 东副楼3楼 联系方式:84642139 供应商(乙方):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猎德街道 联系方式:136724765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60,000.00 6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5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履约地点:番禺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5月09日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88905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乙方: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0000.00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一)就单位常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处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1、为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参与甲方拟定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对甲方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帮助;协助甲方完善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或操作指引;3、为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4、参与甲方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5、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法律手段加强甲方对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处罚事务的合法性,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6、对甲方常规业务的合同进行审查,提供补充、修改意见,完善合同的有关内容和条款;协助甲方监督合同、协议的履行,提高履约率;7、办理甲方工作部门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注:乙方代办上述第(一)项事务,不再另行收费。(二)代办法律事务。1、为甲方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代理甲方参加行政、民事、经济诉讼;代理甲方追收行政处罚款,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二条第(二)项代办法律事务之外,都不再另行收费。所有的收费均执行广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计时、计件予以下浮20%收费。重大事件以及其他非诉讼的代办法律事务,按具体事项难易程度、律师工作量及涉及的标的另行协商收费金额。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需求书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乙方:律师事务所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组成顾问组,并指派主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医疗卫生事务顾问服务。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需求如下:一、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自签定之日起计算。二、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一)就单位常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处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1、为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参与甲方拟定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对甲方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帮助;协助甲方完善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或操作指引;3、为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4、参与甲方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5、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用法律手段加强甲方对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处罚事务的合法性,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6、对甲方常规业务的合同进行审查,提供补充、修改意见,完善合同的有关内容和条款;协助甲方监督合同、协议的履行,提高履行率;7、办理甲方工作部门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二)代办法律事务。1、为甲方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代理甲方参加行政、民事、经济诉讼;代理甲方追收行政处罚款,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一)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受聘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第1页--第2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执业纪律,品行良好;2、5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3、熟悉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医学背景或卫生行政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具有以下之一的执业经验:大学本科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研究生毕业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验;博士毕业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二)甲方确定受聘律师方法:由甲方指定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单位法律顾问。(三)更换受聘律师的条件和方法:对于在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受聘律师或者不符合本条第1项条件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受聘律师的要求;若遇到主办律师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律师事务所有权委派其他律师支援。(四)甲方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与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五)顾问组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甲方单位复杂的重大问题,力争最佳的解决方案。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法律服务;2、为了能够更好地提供全面而忠实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保证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3、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1项60000.0000-第3页-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一年¥60,000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4、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5、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6、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组成顾问组,并指派一名主办律师,一名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完成前述法律事务辅助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5、乙方律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期限内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小写)60,000元。六、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天内支付50%,法律顾问考核评价通过后支付50%。七、在服务期间,除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项代办法律事务之外,都不再另行收费。所有的收费均执行广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计时、计件予以下浮20%收费。重大事件以及其他非诉讼的代办法律事务,按具体难易程度、律师工作量及涉及的标的另行协商收1项-第4页--第4页-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一年¥60,000合计费金额。¥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天内支付50%,法律顾问考核评价通过后支付50%。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服务地点:广州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第5页-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第6页-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甲方联系人:黄耀福联系电话:84642139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4-2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4-24乙方(盖章):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20921645310668乙方联系人:符忠联系电话:38103900合同签订日期:-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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