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6-000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1:40: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检验站、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金银珠宝饰品产品质量检验站、江苏省大容量南通计量站、南通市大流量计量中心)预算金额140.1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联系方式
  • 陆军:0513-51008731
  • 张红伟:0513-5900195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600-JZCG-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12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6-0003 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40.1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合同到期后,如服务良好,考核合格,招标人可选择与中标供应商按年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免收 2.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 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 “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158号 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0513-51008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五楼 联系人:张红伟 联系电话:0513-5900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伟 电话:0513-59001955 物业招标--2026.1.2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JSZC-320600-JZCG-G2026-0003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6-0003)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026年1月21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6-0003(全流程电子化-服务类项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17第4章采购需求……………………………………21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1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的委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600-JZCG-G2026-000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G2026-00032.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40.1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0.1万元/年。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合同到期后,如服务良好,考核合格,招标人可选择与中标供应商按年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6年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158号联系人:陆军联系方式:0513-510087312.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张红伟联系方式:0513-590019553.软件技术支持:运维客服:0519-86722801、0519-86722806那工:0513-590019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异常低价审查2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7.1.13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策法规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策法规科”即可),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415室,联系电话:0513-59001850。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2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南通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一年一签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先服务后付款,每季结算一次,每次结算金额为成交价的1/4。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上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付费时间自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管理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为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要充分重视并有效利用数据资源,尽力搭建综合性的智能化服务平台。通过智能化的服务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实现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高效沟通与互动,让服务更加智能化、人性化。拟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三、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项目概况:1.服务场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158号;2.大院内总面积:33000平方米;3.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4.共5栋办公楼,主楼3栋9层,综合楼1栋3层,辅楼1栋2层;5.大院主入口1个;6.大楼供配电、消防、电梯、空调、安监、给排水等设施设备齐全。(二)服务内容1、保洁。负责各办公楼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和垃圾清理,包括:所长室、会议室、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厅玻璃、实验室和卫生间等。2、安保。负责本中心大院的安全警卫和安检。包括维护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公共秩序维护、值勤巡逻、安全监控等。3、维保。负责各类设施设备及附属配套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设施和避雷设施等。4、值班。负责相关场所24小时值班值勤,包括门卫值班、消防室值班和配电房值班。5、小维修。负责本单位门窗、办公桌椅、照明设施和其它零星维修等。6、食堂餐饮。负责保障国强路158号大院工作人员早、中午工作餐,根据需要提供会议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服务。食堂须准备晚餐(工作餐)的,物业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需求。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物业经理,年龄5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有大型物业公司2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运用,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素质较高,形象较好。2)会务服务人员,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运用,负责各会议室音响设备、投影仪、灯光、空调管理和会议所需的茶水供应服务,身体健康,素质较高,形象较好。3)保洁服务人员,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素质较高,形象较好,能吃苦耐劳。4)保安服务人员,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素质较高,形象较好,且必需持有保安上岗证,5)消防监控人员,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持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上岗证。6)值班电工,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素质较高,形象较好,且必需持有上岗证。7)食堂服务人员,其中厨师(含主厨、副厨、点心师),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需持有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且具有健康证;勤杂人员,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勤快,效率高。8)实际人员的配置,业主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总人数不变。9)业主方不提供餐饮。10)食堂耗材(洗洁精、洗衣粉、一次性厨帽、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和毛巾、拖把水桶、防滑雨靴、乳胶手套、杀虫剂等日常用品)由供应商提供。3.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人员配备为了更好的提供优质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在采购人设立物业管理处,派遣物业管理经理1名,实行供应商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对采购人物业管理的组织实施及服务质量和效率。物业管理处下设安保组、保洁组、维修组等。物业管理处人员配置为:物业管理经理1人、会务人员1人、安保组9人(含保安队长1人、监控室人员4人、保安人员4人)、保洁组12人(含组长1人)、值班电工2人、主厨1人、副厨1人、点心师2人,勤杂工5人,共计34人。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签约为准。项目到期后,如服务良好,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单位按年续签合同,以三年为限。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保安服务要求(1)根据保安服务内容,供应商派驻9名保安人员负责采购人的安全护卫工作;若采购人日后因业务发展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数的,保安服务费应按原合同规定的单价增减,并签订补充协议。(2)供应商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统一保安人员的着装并配置基本保安执勤装备。(3)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作息时间:门卫实行24小时双人护卫,采用两班轮流方式,夜间值班人员兼任整个院区夜间巡逻任务。(4)针对采购人防范区域和环境制定合适的安保措施(如岗位人员安排、巡逻制度等),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5)夜班巡更制度:前半夜巡更二次,后半夜巡更四次,且巡更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6)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维护采购人防范区域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采购人财产、人员的安全,并完成所在区域交办的其他辅助工作。(7)做好消防控制室监控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突出情况边处置边报告。(8)做好停车秩序维护管理工作。(9)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有关事项。(10)不在合同规定的费用外向采购人索要任何费用。(11)及时更换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12)负责处理员工任何情况下发生的所有事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13)制订并落实《保安服务计划书》中的各项方案和预案。(14)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采购人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1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予以处理。(16)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教育,无违法犯罪前科;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优质高效的安全服务。(17)供应商应组织保安人员进行突发事件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配合采购人处理好突发事件。2)保洁服务要求(1)中心大院内场地、道路每天至少清扫2次,临时垃圾、杂物随时清扫,目视道路应干净整洁,无浮砂、污迹、树叶、烟蒂、纸屑、塑料袋等滞留物,无大面积积水、积雪,实行8小时保洁。(2)楼内大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每天清扫2次,每周清洁1次(含楼梯扶手),实行8小时巡回保洁,确保楼内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环境整洁,地面光洁,立面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楼梯扶手护栏干净,设施设备摆放整齐。(3)每日对电梯轿厢进行全面清洁、擦拭,有污即擦,保持电梯内外立面光洁明净,无明显污迹。(4)每日对公用卫生间保洁2次(上午、下午各1次),每周进行2次消毒,达到“三无”要求,即无异味、无污迹、无积水。卫生间卫生用品如卫生纸、卫生球、洗手液等不断缺。(5)会议室保洁应做到开会前后及时清扫、拖洗,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洁净,室内(含空调柜机)立面无灰尘。(6)会务保障。包括茶水服务、桌椅调整搬运及其设施器材的调整等会务保障工作。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要求(1)负责大楼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及日常保养维修,重点要做好高低压配电设备、安检设备、供水水泵房的值班监控,及时排除常见性故障,做好电源切换工作。发现设备线路重大故障应及时抢修,同时还需满足维修方面的随时需要,如:动力电源接改、食堂风机以及线路故障的处理、照明线路的维修、灯具的更换、接水管、换水龙头、清理下水管道、修理桌椅等等,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2)高低压配电设备、照明设施、安检设备、供水水泵等主要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设施设备的更换费用由业主承担。4)物业管理设备、工具、耗材投入基本要求本项目物业管理用设备、工具、耗材(清洁、维修等)、维保费用、垃圾清运费等由采购人提供,投标单位制定使用计划清单。5)餐饮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拟定的工作餐标准,编排工作餐菜单,菜肴保质保量,保证每日工作餐准时供应。(2)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厨房操作间及设备、餐具进行检查,保证食物、餐具的卫生。(3)做好餐厅、厨房内部卫生清洁工作,桌椅干净、摆放整齐,保持墙面、地面及灶台干净,油烟、噪音、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4)严格遵守煤气灶操作使用规程,定期对管道、气阀等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5)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上岗。6)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当加强对物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物业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质检中心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努力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2)物业人员应努力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对发生的灾害性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有义务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予以制止,及时准确地向所在公安机关和采购人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保安人员应当作为采购人义务消防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3)质检中心有重大接待任务或会议活动,物业应积极做好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如不服从则视为违约。(4)对物业管理处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供应商负责。因物业人员人为原因造成采购人物资损坏的,由供应商按实赔付。(5)物业不得随意调换物业人员,如确需调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且不得减少人员。如未经同意擅自调换物业人员的,则视为违约。(6)采购人有权对物业进驻人员的身份情况、整体形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审查并视情况要求更换。(7)物业必须随时听从采购人调配,协助采购人处理突发事件;如需增加人员加强值勤,须以书面传真方式或电话通知物业;所增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8)物业人员有适合下列其中一项时,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立即调换:*触犯法律而受行政处罚的*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两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因精神或身体方面的原因,难以胜任本工作的*因重大过失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不合适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7)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无效。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人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验收:1、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随时(通常每月)检查供应商派驻人员情况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并进行考核。2、供应商在承包期内连续2次或一年内有3次考评结果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或重大活动期间因物业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下次招标时,所在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3、如年度考核在90分及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续签合同。4、供应商需对服务人员(含原遗留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设定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报价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员工工资:根据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报价中的员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通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34人,供应商报价中的“工资”费用测算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社会保险: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人数不得低于8人,供应商报价中的“社保”费用测算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③其他费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2)供应商未按政策规定报价和《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分项报价为“零”或负数的(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按无效投标处理。因供应商疏忽、计算错误,导致报价表中数据错误或缺漏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同响应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并严格履行对相关人员的考核与监督检查职责,对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人身意外保险、治安、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等事件承担一切责任。(2)中标人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人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合同总价为中标单位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所有物业人员的日常工资、社会保险、培训教育费、工作服服装费、人员加班费、年度考核奖等费用,也包含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合理利润、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核验。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汇报财政监督部门处理。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予以确认,否则无法得到相应分值。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核验。7.付款方式1)物业管理服务费。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构成。服务费结算按照当月实际出勤人数按实计算,供应商同时提供人员费用清单。2)支付方式及条件。先服务后付款,每季结算一次,每次结算金额为成交价的1/4。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上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付费时间自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完成。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9.合同其他条款一、双方权利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物业管理规章,监督供应商管理服务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供应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有权向供应商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3.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对供应商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持供应商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4.为供应商提供用于为采购人进行物业服务的用水、用电条件,无偿提供简易办公室用于存放工具、更换服装,为供应商安保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岗亭)、办公桌椅等。5.采购人对供应商安保服务享有监督和检查权及对供应商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6.安排专人协调与供应商的工作衔接,配合供应商开展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7.如供应商人员有监守自盗行为,经查实确认,即扣除供应商全年服务费的一半,情节严重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对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罚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二)供应商的权利义务: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管理措施,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代支费用、有偿服务费用;3.收到采购人进驻现场的通知后,准时进驻交接,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4.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或人身安全事故,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5.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因供应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6.供应商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指挥,禁止与采购人人员及来访人员发生争执;7.供应商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职,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要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提供优质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并反馈;8.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要求;9.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具体实施由采购人决定;10.供应商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采购人的物品,注意节水节电;1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人员稳定。招聘人员的费用,如体检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12.依法与保洁和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按劳动法规定负责所有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和用工人员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工作中产生矛盾、纠纷,责任在用工人员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13.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当加强对物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物业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质检中心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努力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如发生对我中心工作机密的泄密或有违我中心工作纪律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人员,情况严重的,则视为物业公司违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2、物业人员应努力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对发生的灾害性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有义务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予以制止,及时准确地向所在公安机关和采购人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保安人员应当作为采购人义务消防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3、采购人有重大接待任务或会议活动,供应商应积极做好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如不服从则视为违约。4、对物业管理处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供应商负责。因物业人员人为原因造成采购人物资损坏的,由供应商按实赔付。5、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换物业人员,如确需调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且不得减少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物业人员的,则视为违约。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驻人员的身份情况、整体形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审查并视情况要求更换。7、供应商必须随时听从采购人调配,协助采购人处理突发事件;如需增加人员加强值勤,须以书面传真方式或电话通知供应商;所增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8、供应商人员有适合下列其中一项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调换:(1)触犯法律而受行政处罚的(2)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两次以上屡教不改的(3)因精神或身体方面的原因,难以胜任本工作的(4)因重大过失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5)其他不合适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无效。三、考核要求1、供应商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存物业管理费总价的1%至采购人财务作为履行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2、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组成考核小组随时检查供应商派驻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每半年进行一次全中心满意度问卷考核,一次考核满意率达不到85%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的20%作为处罚措施;两次以上(含两次)考核满意率达不到85%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的50%作为处罚措施。保安及保洁人员考核细则考核内容:执行招标文件要求考核对象:全体人员考核周期:每月一次考核组成员:各所办公室主任、物业经理考核细则:根据每周抽查1次,每月综合考核打分的实施办法,确保物业服务工作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检查内容主要是按照责任区域的分工、对照日常工作标准、劳动纪律、行为规范、交办事项等重点工作而定,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8-10分为好,7-5分为中等,4分一下为差;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差的原则,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供应商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供应商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供应商经济赔偿。2、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四、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1.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需按照项目需求中“人员配置、要求”提交拟派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要求、数量等不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单位须对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递交实质性的服务承诺,必须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的评价及考核,采购单位有权对服务的物管人员提出调整任用,对此投标单位必须给予积极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根据采购需求“三、商务要求”中的“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报价要求中逐条响应,不接受负偏离。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负偏离。2.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无。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价格分:5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分:27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现场情况探勘仔细分析,提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规划及制度保障方案(包括服务定位、服务宗旨、总体目标、重难点分析以及提高物业服务服务水平的相关制度设计等)。(1)详细描述项目环境的分布情况和各个区域特点,完全结合现场实际环境图文并茂,对项目的重难点进行详细分析,得6分;(2)重难点分析方案基本详细的,有目标和整体规划,制度基本健全,但图文内容没有完全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环境阐述,得3分;(3)服务目标及设想不够明确,重难点分析方案不全,制度不健全,且内容跟本项目无任何关联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0主观分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及考核办法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重点围绕以下内容:①人员日常管理办法、②日常巡查检查措施;③服务质量考核措施;④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措施;⑤服务质量自我评价完善措施。要求措施全面详实,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1)能提供以上五项措施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深入分析,契合项目实际情况,可落实可操作的得4分;(2)能提供以上五项措施,但未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深入分析,未能与本项目契合的,得2分;(3)只提供以上五项措施中的部分措施,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专门设计,操作性很差的,得1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40主观分3人员管理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制定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录用、培训及考核等内容)。(1)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详细、计划合理、方案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2)人员管理基本全面详细、计划较合理、方案比较到位,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2分;(3)人员管理不够健全、计划简略,不够合理、方案与本项目不够契合,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0主观分4房屋建筑物及水电、机电设施的使用、维护、运行项目管理的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对本项目现场设备探勘仔细分析,制定运行维修维护方案(包括具体服务内容、维修保养计划、服务保障措施等)。(1)针对现场设备需求,完全结合项目各个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特点,图文并茂的提供运行维护方案,有详细的服务内容、维修保养计划针对性强、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方案基本全面、服务内容基本覆盖,但图文内容没有完全结合项目设备实际情况描述设备的运行维护方案,得3分;(3)方案内容简略,服务内容不全面,维修保养计划可操作性不强,且完全没有结合现场情况制定维护方案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主观分5应急响应预案投标人结合业主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对可能遇到的应急状况制定应急响应预案,预案应详实可操作,重点围绕人员组织、响应时间、指令下达、完成时间等内容。(1)以上列举的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深入分析,契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2)以上列举的应急预案未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深入分析,未能与本项目契合的,得3分;(3)以上列举的应急预案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专门设计,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1分;(4)不提供地方,不得分。50主观分6智能化管理能力本项目管理范围较大,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均可)提升调度管理效率的智能化管理工具的(例如智能巡检功能、设备运营监管、安防巡逻、保洁监管、能耗监管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系统功能说明、运行截图等佐证材料,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提供不全者本项不得分。30客观分3.商务分:23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企业管理体系认证1.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所有体系认证证书都须在有效期内。(请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60客观分2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且符合以下两项要求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1)与本项目需求类似是指服务合同中重点围绕保安、保洁、维修、食堂餐饮四项内容。合同中无法反映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需出具该业绩合同服务期内的全部或部分发票复印件。注: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合同和该业绩合同服务期内的全部或部分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份合同只按一个业绩计算。100客观分3拟派项目经理1. 具有三年以上带物业团队经验的得2分,需要提供曾经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2. 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学历证明、各类证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所有资料提供完整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40客观分4拟派保安队长1.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注:1.需提供学历证书和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企业新录用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提供完整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20客观分5拟派厨师1. 拟派驻厨师中持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烹饪职业技能考试合格证书且持有健康证的得1分。注:1.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企业新录用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提供完整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10客观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二、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3、4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5、6条如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需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分包号:1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岗位)人数单价(元/人*月)月数分项小计(元)费用计算公式备注1人员工资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4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2026年南通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34人,每人每年按照12个月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3)...2社保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人数不得低于8人,社保费用不得低于南通市最低标准(不得低于8人,每人每年按照12个月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3)...3管理费4利润5其他费用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一年投标总价(元)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4)此表中所有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相关规定下表为目前南通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表1: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参考)序号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月)备注1最低工资标准/26602社保单位计提费用缴费基数(≥4952)*缴费比例(≥25.9%)≥1282.5683企业用人成本1序号1+2≥3942.568缴纳社保人员企业用人成本2序号1≥2660不缴纳社保人员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序号险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1养老保险16%8%2医疗保险9% 2%3工伤保险0.4%/4失业保险0.5%0.5%5大病医疗救助/10元/月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1)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1)序号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6、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7、投标函致: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南通市质检中心大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分包号:1)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友情提醒为帮助供应商顺利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高采购质效,我中心汇总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常见问题,现将有关常见问题提醒如下:一、如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答:(1)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我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方可视为参与成功。方法为:“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供应商可前往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请注意,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无法参与后续项目投标。(2)“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二、如何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货物类项目制造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需按照采购标的中的标的清单逐项进行响应;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如采购项目允许分包,所有分包供应商也需按照采购项目的属性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填写附件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答: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如响应文件有要求提供承诺函且需供应商自拟格式的,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需承诺内容进行逐项、完整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四、报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各供应商报价时应注意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涉及分项报价有最高限价要求的,应当逐项审查;分项报价与总价存在换算关系的,应核对换算是否准确。此外,供应商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始终关注开标大厅,并及时进行响应。如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对报价异常低且经评审委员会启动相关审查机制后仍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将重点关注其履约能力、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五、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答:开评标过程中请派专人全程值守并保持本项目联系人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涉及澄清函、告知函等,均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发送,同时在开标大厅进行告知。如对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大厅留言板上留言反馈,如联系人未及时响应则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六、评标结束后什么时候能查询结果?如何查询?答:对于采用公开招标或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项目,项目中标(入围)公告发布,参与供应商即可在“苏采云”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供应商查询评审结果的路径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采购项目参与】-【评审结果查询】-点击【查看】按钮,进入评审结果详情页面。供应商可以查看到资格符合评审是否通过、评审总得分、排名和是否中标/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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