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项目编号2503-442000-04-01-327971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0-11 16:28: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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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不带公章) 中(南)环建表[2025]72号 2025-10-10 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南头镇东福北路43号1栋1层、东福北路43号三楼之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5号,邮编:528427联系电话:22502513传真:0760-22502519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南)环建表﹝2025﹞0072号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92975104R):报来的《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一、中山市三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扩建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3-442000-04-01-327971,以下简称“该项目”)选址为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43号1栋1层、东福北路43号三楼之一,中心坐标:东经113°18′54.896″",北纬22°43′50.253″。该项目扩建前用地面积33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主要从事控制盒、控器盒和电器盒的第1页共8页生产,年产控制盒1300万个、控器盒600万套、电器盒600万套。该项目扩建内容:1、在现有项目厂址距离5米的厂房一楼三楼进行扩建,新增用地面积2000立方米,新增建筑面积4000立方米;2、原有产品方案不变,扩建项目新增产品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年,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年,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年;生产上无依托关系;3、新增扩建产能增加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该项目扩建后用地面积5318平方米,建筑面积14550平方米,主要从事控制盒、控器盒、电器盒、家用电器塑料配件、按摩仪塑胶配件和美容仪塑胶配件的生产,年产控制盒1300万个、控器盒600万套、电器盒600万套、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万件、按摩仪塑胶配件100万件、美容仪塑胶配件100万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该项目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营运期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私设暗管或第2页共8页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相关收集暂存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该项目增加生活污水360吨/年,扩建后生活污水1440吨/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生产废水109.68吨/年(其中水帘柜废水81.84吨/年、水喷淋废水10.56吨/年和清洗废水17.28吨/年)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营运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表》建议值。该项目扩建后原项目注塑成型、挤出成型、丝印及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苯系物、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苯系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第3页共8页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和丝网印刷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扩建项目注塑成型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移印、丝印及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和丝网印刷排放限值的较严者,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和臭气浓度)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调漆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和臭气浓度)一起经密闭房间收集,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和臭气浓度)密闭第4页共8页设备直连排风管收集,以上废气汇聚后一起经“水喷淋+高效漆雾过滤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催化燃烧过程产生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和苯系物(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静电除尘废气(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和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第5页共8页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涉及VOCs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营运期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日常生产关闭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西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敏感目标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该项目产生饱和活性炭、废油性漆/天那水/水性塑胶漆/水性油墨包装桶、废移印钢板/移印胶头/丝印网版、水帘柜漆渣、水喷淋沉渣、废机油及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墨废抹布、废催化剂、沾染油漆的废高效漆雾过滤器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产生废一般原料包装袋(ABS塑料粒、PE塑料粒、HIPS塑料粒、色母粒)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第6页共8页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五)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生产车间和厂区地面硬底化,全厂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储存容器,在化学品仓库、废水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厂房进出口设置缓坡及配备消防沙袋,配套事故应急收集措施,车间地面加强硬化处理等措施;加强治理措施运维。(七)该项目必须在执行环境质量要求和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放污染物。根据《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052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大于1.398吨/年。三、该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并予以落实。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五、该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上述规定属违法行为,建设单位须第7页共8页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六、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该项目的,则该项目应在适用范围内执行相关排放标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0日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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