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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公示-海规批前公示〔2025〕67号
发布时间:2025-06-16 15:55来源: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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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规批前公示[2025]67号.pdf
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编号:海规批前公示[2025]67号唐山瀚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块因城市规划调整,依该公司申请,拟重新出具该公司位于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524.62亩)规划条件。根据《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1日(10日),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地块规划条件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用地概况地块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地块规定性要求公共安全1、按要求设置人防工程。2、满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要求。3、土地出让前,需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当规划条件与上述评估、评价结论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服从上述结论的要求。详细规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1302251030802街区详细规划批复文号唐政字〔2025〕1号地块位置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地块地块面积349748.02平方米(合524.62亩)规定性要求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0.9其他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高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系数40%-60%建筑限高(米)≤24米(平均建筑高度)指导性要求城市设计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协调统一。其他要求1、室外环境、小品及广告、牌匾、夜景照明等应同步设计。2、场地竖向标高应与相邻城市道路做好衔接,处理好沿街景观效果。绿地率≤20%地下空间1、地下开发强度(含范围):地下空间预留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接口。建筑退线及间距1、主要建筑退线:沿街围墙不得小于0.5米;南侧、西侧:多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不得小于14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10米;东侧: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不得小于12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8米;北侧: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2、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其他部门要求有关行政审批、住建、民政、城管、体育、教育、商务、国家安全、交警、文旅、卫生、广电、热力、供热、燃气、排水、自来水、铁塔、通信等专业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交通组织1、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照《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执行。2、充电设施配建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照《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唐发改能源[2017]711号)执行。备注1、本规划条件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土地未办理供地手续的,规划条件自行失效。2、遇城市规划重大调整或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时政府有权对本规划条件作出调整。3、规划条件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拥有最终解释权。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1、市政公用设施结合项目规模按照行业规范配置。2、各类管线最小覆土深度均应在地表0.8米以下。同时各类市政管线结合周边地块应适当预留支管,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不宜大于150米,支管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附图附件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地块用地范围图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用地范围图科技大道中浩大路-y1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北、中浩大路以东用地范围图,总用地面积349748.02平方米(合524.62亩)。地块用地红线日建筑物退线地块编号四机动车行出入口图控制点坐标道路红线及中心线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