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18:47: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医学院预算金额6.14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1.98万元
代理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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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唐老师:028-62739133
  • 韩茂宇:028-67873777

正文内容

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4-08-20 09:41:35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 二、项目名称: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 119,8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龙城大街58号中国知网数字出版产业基地C座631室 472,8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院B座20层2307 61,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互联网信息服务 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数据库[简称:RSC] (1)提供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不少于40种期刊合同期限内的访问权限。 (2)实时更新数据。 (3)提供基本检索、高级检索、主题、篇名、关键词、全文、摘要的检索功能。 (4)提供HTML格式/PDF格式原文。 (5)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6)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1)安装调试与开通账号: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开始日期和采购人的IP信息,向采购人开通服务。 (2)技术培训服务: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 (3)系统维护服务:每周进行平台维护保证用户正常访问。 (4)数据更新服务:采购人IP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更新服务。 (5)统计服务:提供符合COUNTER标准的使用数据统计。 (6)供应商所提供RSC的价格是包干价,包括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据库维护费、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利润、保险、风险等的一切费用。 1年,其起止日期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1)可以实现对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 (2)具备在线浏览及本地下载全文功能。 (3)IP范围内不限制用户数及使用次数。 119,8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互联网信息服务 “CNKI 系列数据库平台”软件V5.0 [简称:KNS] /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1)提供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基础科学(A)、工程科技Ⅰ辑(B)、农业科技专辑( D)、医药卫生(E)、哲学与人文科学(F)、社会科学Ⅰ辑(G)、社会科学Ⅱ辑(H)、信息科技(I)共8个专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基础科学(A)、工程科技Ⅰ辑(B)、农业科技专辑( D)、医药卫生(E)、哲学与人文科学(F)、社会科学Ⅰ辑(G)、社会科学Ⅱ辑(H),共7个专辑;以及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国内重要报纸数据库:医药卫生(E)专辑的云机构馆托管年度服务。 (2)提供2024年度镜像数据,载体为移动硬盘。 (3)提供2024年度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明细及硕博士学位论文库收录学校目录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数据库验收依据。 (4)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5)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1)访问服务承诺:故障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 (2)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负责沟通,解决问题。如在合同期内发生采购方合法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的问题,应配合采购方查找问题所在,并协助采购方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3)数据库资源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通报数据库产品变化情况,提供相关介绍资料及使用指南。 (4)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 1年,其起止日期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1)提供总库并发数不少于150个,漫游账号不少于50个。 (2)支持各类的 Web 服务器,支持各种浏览器与操作系统。 (3)提供后台管理账号,可实现对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地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 (4)检索准确,提供一框式检索、二次检索、智能排序、高级检索、经典检索、专业检索等功能。 (5)全文数据清晰、完整、无缺页等现象,具有全文下载、阅读、文字识别、图片复制等功能。 472,8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互联网信息服务 Cochrane Library(考克兰图书馆) (1)提供Cochrane数据库,包含The Cochrane Library(考克兰图书馆)和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简称CDSR)。 (2)提供学科导航、期刊导航、专题导航。 (3)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4)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1)访问服务承诺:故障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 (2)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负责沟通,解决问题。如在合同期内发生采购方合法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的问题,应配合采购方查找问题所在,并协助采购方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3)数据库资源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通报数据库产品变化情况,提供相关介绍资料及使用指南。 (4)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 1年,其起止日期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1)支持IP访问,无授权并发用户限制,并且不限制组织内授权站点的个数。 (2)支持通过教育科研网访问,免国际流量费。 (3)提供基本检索、传统检索、高级检索、期刊检索、作者检索、机构检索等检索方式。包括通过医学主题词表 (MeSH) 进行词条搜索;链接至MEDLINE 摘要和ISI Web of Science?;CENTRAL 记录至PubMed 相应记录的链接。 61,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谦、刘晓平、吴丽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①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③如单个项目或包件成交价格等于或高于人民币叁万元,且应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时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不足人民币贰仟元的,按人民币贰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单个项目成交价格低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3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2575[2024]06189; 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医学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8-62739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张星梅,韩茂宇 电话:028-67873777转1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谈判文件(2024080601).zip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2024-08-20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1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9800(元)(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2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9800(元)(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3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19800(元)(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第1页-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谈判文件成都医学院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九章附件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28-67873777转0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谈判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医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二、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简介采购详情见第四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采购包5、采购包10适用);(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采购包8适用);六、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七、谈判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是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供应商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免费。(2)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3)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医学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33采购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以下对应进行咨询: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1.项目咨询;2.保证金咨询;3.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咨询;4.意见建议: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1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442万元,其中采购包1、2、3、4、6、7、9:已完成,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8:47.3万元,采购包10:6.14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442万元,其中采购包1、2、3、4、6、7、9:已完成,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8:47.3万元,采购包10:6.14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包5、采购包8、采购包10执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则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8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接受9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10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收取金额:各包合同总金额的5%;(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收款单位:成都医学院(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5)账号:22-810501040007129(6)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无违约事项,产品质保期满1年后,如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全面履行了质保义务,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供应商;(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2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若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实质性要求)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4供应商询问(4)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注: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①采购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②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①采购代理机构答复部门:质量法务部;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④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3)提交方式:书面形式;(4)提出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1)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五、确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2.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六、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分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8.有关主管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合同(***************数据库名称)甲方(采购人):成都医学院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第包(项目编号:*******,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本项目数据库(下简称“产品”或“服务”)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一、项目采购产品概况产品名称主要内容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配件总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总价RMB:总价RMB:总价RMB:二、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其中不含税总价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最终金额根据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按本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2.本合同约定总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乙方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且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税率的,则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按乙方开票时的税率计算,合同结算总价作相应调整。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5%(计¥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以现金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执银行缴款凭证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如服务不存在问题,且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将质保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或因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计息,若被全部或部分没收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供服务的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任何主张。否则,乙方除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所供服务出现问题的,除限期整改至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内容要求、服务要求等相关事项,以及乙方响应文件中关于本项目作出的各项承诺,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四、交货及验收1.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通数据库使用权限,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数据库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约定不一致的,由甲方按最新、最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数据库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所交付数据库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费用结算和支付的凭证。五、货款结算与支付1.数据库开通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并签字确认。2.甲方收到乙方按结算金额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结算货款一次性支付至签字栏乙方预留银行账户。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自乙方交付数据库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护和访问恢复,并承担维护费用。2.如经乙方3次维护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该部分问题货物的费用,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电话:********,邮箱:********。七、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数据库的,视为乙方已按期完成合同义务;(2)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数据库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除限期整改至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数据库的,除限期交付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2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交付的数据库存在权利瑕疵的,除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4.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其他1.本项目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或电子邮箱为双方相互送达往来信函、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指定收件地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函件等可以短信、电子邮件、特快等形式发送,且发/寄送成功即视为已送达。3.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如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如甲方决定不再履行的,则本合同即终止,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及支付事宜;反之,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履行完毕之日止。。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章处)甲方(盖章):成都医学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回支行开户行:开户名称:成都医学院,开户名称:账号:22-810501040007129,账号: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72320500XP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028-62739767,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地址:邮箱:122011032@qq.com,邮箱: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于成都市新都区第九章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注:(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质疑答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谈判文件成都医学院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5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七章评审办法....................67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5第九章附件79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28-67873777转0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谈判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医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二、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简介采购详情见第四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采购包5、采购包10适用);(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采购包8适用);六、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七、谈判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是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供应商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免费。(2)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3)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医学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133采购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以下对应进行咨询: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1.项目咨询;2.保证金咨询;3.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咨询;4.意见建议: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1第二章谈判须知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项目属性服务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442万元,其中采购包1、2、3、4、6、7、9:已完成,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8:47.3万元,采购包10:6.14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442万元,其中采购包1、2、3、4、6、7、9:已完成,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8:47.3万元,采购包10:6.14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包5、采购包8、采购包10执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则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1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收取金额:各包合同总金额的5%;(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3)收款单位:成都医学院(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5)账号:22-810501040007129(6)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无违约事项,产品质保期满1年后,如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全面履行了质保义务,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供应商;(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若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注: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①采购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②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①采购代理机构答复部门:质量法务部;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④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3)提交方式:书面形式;(4)提出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1)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2)1投诉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方式一 现场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完善的开票信息进行发票开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方式二 邮寄领取:请成交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具体邮寄信息,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进行咨询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采购代理服务费(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①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③如单个项目或包件成交价格等于或高于人民币叁万元,且应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时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不足人民币贰仟元的,按人民币贰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单个项目成交价格低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2说明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以外的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采购主体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成都医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三)有关定义1.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资料的,文件均以“原件”字样作以标注;未作“原件”标注的,提供的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3.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间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三)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一切费用。(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六)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情形)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是否交纳谈判保证金,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一)谈判文件的构成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本项目现场答疑考察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现场答疑考察的情形)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四)报价(实质性要求)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项目包干价。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未在首次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五)响应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投标人可参照谈判文件的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响应文件的份数,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实质性要求)2.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可以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4.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响应文件若涉及,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实质性要求)7.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采用A4幅面纸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七)响应文件的密封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响应文件所有外层应当密封完好。(实质性要求)3.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法定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实质性要求)(八)响应文件的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实质性要求)2.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实质性要求)3.最后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提交。(九)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3.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一)成交结果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视为确定评审报告中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若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二)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事项(一)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合同分包的情形)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3.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于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八)履行合同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合同价款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四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谈判纪律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纪律要求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谈判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无效响应,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供应商禁止性行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具有以下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其他(一)采购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行业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最新要求为准。第三章资格审查序号本项目的资格要求通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打印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未在该名单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1)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采购包5、采购包10适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采购包8适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信用查询: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原共计10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2、3、4、6、7、9已完成采购,本次采购原采购包5、8、10,各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二、采购内容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以本表为准)包号服务内容(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5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数据库[简称:RSC]1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CNKI 系列数据库平台”软件V5.0 [简称:KNS] /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1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Cochrane Library(考克兰图书馆)1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包5: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数据库[简称:RSC]1.内容要求(1)提供RSC(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不少于40种期刊合同期限内的访问权限。(2)实时更新数据。(3)提供基本检索、高级检索、主题、篇名、关键词、全文、摘要的检索功能。(4)提供HTML格式/PDF格式原文。(5)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6)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2.技术要求(1)可以实现对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2)具备在线浏览及本地下载全文功能。(3)IP范围内不限制用户数及使用次数。3.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与开通账号: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开始日期和采购人的IP信息,向采购人开通服务。(2)技术培训服务: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3)系统维护服务:每周进行平台维护保证用户正常访问。(4)数据更新服务:采购人IP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更新服务。(5)统计服务:提供符合COUNTER标准的使用数据统计。(6)供应商所提供RSC的价格是包干价,包括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据库维护费、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利润、保险、风险等的一切费用。采购包8:“CNKI系列数据库平台”软件V5.0[简称:KNS]/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1.内容要求(1)提供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基础科学(A)、工程科技Ⅰ辑(B)、农业科技专辑(D)、医药卫生(E)、哲学与人文科学(F)、社会科学Ⅰ辑(G)、社会科学Ⅱ辑(H)、信息科技(I)共8个专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基础科学(A)、工程科技Ⅰ辑(B)、农业科技专辑(D)、医药卫生(E)、哲学与人文科学(F)、社会科学Ⅰ辑(G)、社会科学Ⅱ辑(H),共7个专辑;以及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国内重要报纸数据库:医药卫生(E)专辑的云机构馆托管年度服务。(2)提供2024年度镜像数据,载体为移动硬盘。(3)提供2024年度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明细及硕博士学位论文库收录学校目录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数据库验收依据。(4)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5)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2.技术要求(1)提供总库并发数不少于150个,漫游账号不少于50个。(2)支持各类的Web服务器,支持各种浏览器与操作系统。(3)提供后台管理账号,可实现对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地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4)检索准确,提供一框式检索、二次检索、智能排序、高级检索、经典检索、专业检索等功能。(5)全文数据清晰、完整、无缺页等现象,具有全文下载、阅读、文字识别、图片复制等功能。3.服务要求(1)访问服务承诺:故障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2)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负责沟通,解决问题。如在合同期内发生采购方合法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的问题,应配合采购方查找问题所在,并协助采购方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3)数据库资源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通报数据库产品变化情况,提供相关介绍资料及使用指南。(4)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采购包10:CochraneLibrary(考克兰图书馆)1.内容要求(1)提供Cochrane数据库,包含TheCochraneLibrary(考克兰图书馆)和CochraneDatabaseofSystematicReview(简称CDSR)。(2)提供学科导航、期刊导航、专题导航。(3)内容合法性和版权法律责任: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版权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4)意识形态责任:生产商和供应商所提供数据库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因意识形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由生产商和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2.技术要求(1)支持IP访问,无授权并发用户限制,并且不限制组织内授权站点的个数。(2)支持通过教育科研网访问,免国际流量费。(3)提供基本检索、传统检索、高级检索、期刊检索、作者检索、机构检索等检索方式。包括通过医学主题词表(MeSH)进行词条搜索;链接至MEDLINE摘要和ISIWebofScience®;CENTRAL记录至PubMed相应记录的链接。3.服务要求(1)访问服务承诺:故障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2)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负责沟通,解决问题。如在合同期内发生采购方合法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的问题,应配合采购方查找问题所在,并协助采购方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3)数据库资源更新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通报数据库产品变化情况,提供相关介绍资料及使用指南。(4)配合采购人宣传,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不少于2次用户培训。★四、商务要求(各包均适用)1.服务期限:1年,其起止日期在采购合同中约定。2.服务地点:成都医学院。3.付款方法和条件:3.1数据库开通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并签字确认。3.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按结算金额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金额的100%一次性支付至成交供应商预留银行账户。4.验收方法和标准:依据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4.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医学院;4.2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人为采购人开通数据库访问权限并调试完毕后,通知采购人15日内进行验收;4.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单位内部验收;4.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4.5履约验收内容和标准:4.5.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4.5.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4.6其他验收事项:其他验收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执行。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5.1采购人的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供应商数据库的,视为供应商已按期完成合同义务;(2)采购人未按期足额向供应商支付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5.2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供应商交付的数据库不符合本项目合同规定的,除限期整改至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供应商未按期向采购人交付数据库的,除限期交付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2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3)供应商交付的数据库存在权利瑕疵的,除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3本项目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5.4采购人为实现本项目合同项下对供应商的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用等),全部由供应商承担。5.5因本项目合同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四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日期:XX年XX月XX日一、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或(二)(一)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委托书)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代理人)签字:XXXX。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代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此证明)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二、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3.本次谈判,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用于本次采购活动。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8.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1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1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15.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因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我方已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16.我方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17.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要求执行。18.我方承诺,本项目若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关要求,我方若中标(成交),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时间:XX年XX月XX日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邮政编码营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手机号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经营范围备注注:若本表中存在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2、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采购包5、采购包8、采购包10)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采购包5、采购包8、采购包10)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5、采购包8、采购包10)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采购包号(若有)序号服务内容报价1人民币 元(大写: )2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大写: )报价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注:报价应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采购包号(若有)序号服务内容报价1人民币 元(大写: )2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大写: )报价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注:1.供应商最后报价金额如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合计有差额,差额部分则按照同比例下浮原则处理。2.此表为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谈判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表”为准。3.供应商可自行准备此表谈判现场备用。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四、技术响应情况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2.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2.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自拟格式)八、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代理的XXXX项目(项目编号)中,若我方获得中标或成交资格。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或成交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全额的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缴纳全额的代理服务费后,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不作为评审依据。第七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二、谈判程序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4.资格性审查(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5.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经审查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6.谈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A.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B.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6)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7.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谈判小组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涉及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供应商澄清、说明(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处理。9.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排名并列。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各采购包分别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名。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3)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12.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13.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14.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工作的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五、确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2.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六、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分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8.有关主管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合同(***************数据库名称)甲方(采购人):成都医学院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第包(项目编号:*******,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本项目数据库(下简称“产品”或“服务”)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一、项目采购产品概况产品名称主要内容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配件总价(人民币): 总价RMB: 二、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其中不含税总价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最终金额根据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按本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2.本合同约定总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乙方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且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税率的,则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按乙方开票时的税率计算,合同结算总价作相应调整。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5%(计¥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以现金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执银行缴款凭证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如服务不存在问题,且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将质保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或因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计息,若被全部或部分没收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供服务的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任何主张。否则,乙方除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所供服务出现问题的,除限期整改至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内容要求、服务要求等相关事项,以及乙方响应文件中关于本项目作出的各项承诺,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四、交货及验收1.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通数据库使用权限,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数据库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约定不一致的,由甲方按最新、最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数据库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所交付数据库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费用结算和支付的凭证。五、货款结算与支付1.数据库开通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并签字确认。2.甲方收到乙方按结算金额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结算货款一次性支付至签字栏乙方预留银行账户。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自乙方交付数据库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护和访问恢复,并承担维护费用。2.如经乙方3次维护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该部分问题货物的费用,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服务人员:****,电话:********,邮箱:********。七、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数据库的,视为乙方已按期完成合同义务;(2)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应按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数据库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除限期整改至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数据库的,除限期交付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2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交付的数据库存在权利瑕疵的,除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4.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九、其他1.本项目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或电子邮箱为双方相互送达往来信函、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指定收件地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函件等可以短信、电子邮件、特快等形式发送,且发/寄送成功即视为已送达。3.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如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如甲方决定不再履行的,则本合同即终止,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及支付事宜;反之,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履行完毕之日止。。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章处)甲方(盖章):成都医学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回支行开户行:开户名称:成都医学院开户名称:账号:22-810501040007129账号: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72320500XP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028-62739767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地址:邮箱:122011032@qq.com邮箱: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于成都市新都区第九章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注:(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质疑答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2024-08-20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1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2800(元)(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2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2800(元)(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3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山西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2800(元)(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73000(元)(肆拾柒万叁仟元整)。-第1页-图书馆数据库采购二批次(三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472024-08-20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1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200(元)(陆万壹仟贰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2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200(元)(陆万壹仟贰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3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200(元)(陆万壹仟贰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420(元)(陆万壹仟肆佰贰拾元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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