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防机锯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11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8:38: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自贡市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82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割灌机油锯风力灭火机
联系方式
  • :13890070255
  • 兰帆:0813-8126300

正文内容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防机锯类)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防机锯类)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115 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防机锯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15号 联系方式:1389007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811号4层 联系方式:0813-81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帆 电话:0813-8126300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为高质量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预警指挥项目实施方案》《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总体工作方案》(川应急〔2024〕25号),结合我市实际,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合格的供应商针对我市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及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现状,为全市6个县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及90个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2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358,728.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是否涉及采购是否涉及采购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及核心产品进口产品节能产品志产品1割灌机424.001,186,776.00台工业否否否否2油锯502.003,209,788.00台工业是否否否3风力灭火机386.002,962,164.00台工业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割灌机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1.发动机:≥2冲程发动机,符合国‖排放标准;★2.功率:≥1.5kw;3.气缸排量:≥35cm³;▲4.重量:≤8.5kg;5.油箱容积:≥0.8L;6.最高转速:≥7500rpm.注:1、(实质性要求)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带“★”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有数值的部分即可;2、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两种之一):⑴检测(检验)报告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志;⑵国内其他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技术鉴定书等(出具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来证明检测机构是否有效)。标的名称:油锯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1.发动机:≥二冲程发动机,符合国‖标准;★2.标定功率:≥4kw;3.燃油容积:≥0.8L;4.重量:≤10kg;5.常温起动性能:≤6s;▲6.主机比质量:≤3.5kg/kW;7.导板尺寸:≥18”;8.耳旁噪声:≤110dB(A);9.油锯应具有锯链张紧装置。注:1、(实质性要求)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带“★”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有数值的部分即可;2、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两种之一):⑴检测(检验)报告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志;⑵国内其他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技术鉴定书等(出具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来证明检测机构是否有效)。标的名称:风力灭火机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一、风力灭火机1.发动机:≥二冲程发动机,符合国‖标准;;2.功率:≥3kW;(实质性要求)3.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5m;4.气缸排量:≤80cm³;▲5.出风口风量:≥0.40m³/s;6.常温起动:≤10s;▲7.一次性加油连续工作时间:≥60min;▲8.耳旁噪声:≤100dB(A);▲9.手感振动≤3m/s²10.燃油箱容积:≥2L;11.燃油消耗:≤450g/kWh;▲12.净重量:≤11kg;13.标准喷嘴的最大气流速度:≥100m/s。二、便携式加油器1.结构:加油器主要由汽油桶、内置式机油桶、加油抢和专用背带等(实质性要求);★2.容量:油桶汽油容量≥20L;★3.质量:≤3kg。注:1、(实质性要求)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带“★”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有数值的部分即可;2、带“▲”参数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两种之一):⑴检测(检验)报告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志;⑵国内其他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技术鉴定书等(出具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来证明检测机构是否有效)。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自贡市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装备所属的全市6个区县级专职应急救援队及90个乡镇、街道)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15日内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和发票,甲方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验收并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发票,甲方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①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区县应急管理局先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全市6个县级应急队伍及90个乡级应急队进行随机抽样验收):A.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投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B.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在场的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C.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应当立即处理。如乙方不予处理,则视为默示同意甲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货物,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D.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②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③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④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⑤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规〔2023〕2号的要求进行。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①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接到招标人电话报修后需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无法解决的,需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解决故障,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新的部件;如货物经中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支持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程或现场抢修。一般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维修完毕。③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产品出现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有相应需求,中标人应当对投标产品进行升级。④质保期外售后服务要求:A.中标人需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B.中标人需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损坏零部件费用,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甲方违约责任: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②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③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①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②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及其利息。③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20%的赔偿金给甲方。④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⑤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⑥乙方保证其通过本合同所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等仅用于本合同所述委托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若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其用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3)争议解决方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招标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自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5其他要求3.5.1★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货物验收责任人: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和各区县应急管理局。②验收地点和形式:区县应急管理局先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全市6个县级应急队伍及90个乡级应急队进行随机抽样验收”。3.5.2★本章3.4商务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及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3.5.3其他:见附件“采购项目其他要求”。3.5.4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3.5.5样品要求:(1)样品清单:油锯1台,产品组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机体总成、燃料供给总成、前把手总成、刹车件总成、起动总成、后把手总成、锯切部件。(2)样品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6.2评分标准。(3)送样时间: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依次签到后,按代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在指定样品区域内进行样品摆放。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样品摆放完毕,到达截止时间后,样品无论是否摆放完成,所有投标人代表都需要离开样品摆放区域。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样品包装等物资的存储和保管,由投标人自行保管。(4)送样地点:自贡市丹桂北大街777号4楼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地点。(5)样品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制作,不需要随样提交检测报告。样品数量不齐,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在综合评审时,样品分得零分。(6)送样要求:所送样品全封闭不透明包装应去除所有生产厂家和投标人标志标识的信息,实在无法去除的,应用白纸牢固覆盖。样品退还要求: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7)采购代理机构将派工作人员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对所有样品进行随机编号,样品评审采用“盲评”。(8)投标人递交样品时,自行准备不透明胶带进行遮挡应遮挡部分,代理机构人员不负责此项检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9)样品本身的费用及运送、检测、包装、保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0)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前三名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自行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除中标人之外,其余2家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3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其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11)其他未规定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监督代表监督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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