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2150120250300074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0:08: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武汉天德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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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潜环采(2026)5号 二、合同名称: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501202503000749 四、项目名称: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2、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创业路5路 3、联系方式:0728-6240387 4、供应商(乙方):武汉天德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道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1#117室 6、联系方式:027-877477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厨余垃圾收集转运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19600元 5、合同金额:51.9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潜江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5-0184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合同.pdf 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武汉天德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26年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市场化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企业资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和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取得相应服务许可证。二、服务范围本合同所约定服务范围见下表:序号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具体明细1厨余垃圾收运市场化托管服务厨余垃圾的收运服务城区配置4台厨余垃圾车,对城区所有大型酒店个体餐饮服务业等进行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日产日清工作。备注三、服务内容(一)作业内容城区现有大型酒店、个体餐饮服务业实现日产日清,并按作业要求规范运输至指点地点进行处置。作业全程需接受我局业务考核监督和指导。21.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运行维护;2.人员核定:总人数9人:收运司机4人,操作工4工人,管理人员1人;3.车辆核定4辆。(二)作业规范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按照《潜江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环卫作业,各类环卫作业项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五、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5196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12个月支付金额为:5196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月支付金额为:433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叁佰元整),按月支付。2.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根据相关检查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规定,按月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转账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软件园支行帐号:3202105809100196438六、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明确本合同项目作业人员数量。2.乙方必须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文明、安全、规范作业等岗前规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乙方有义务落实环卫工人薪酬福利待遇。(1)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0元核定,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3(2)按照国家法律和省市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五险”,适龄参保率100%。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应为全体环卫工人购买大额雇主责任险。(3)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助。根据天气预报,当日最高气温≥35℃时,对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补贴。(4)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七、机械设备配置与管理1.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及承诺,明确本合同项目作业设备数量、种类等配置标准。2.乙方按照《潜江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进行机械化环卫作业服务。3.环卫收运作业车辆由乙方免费使用。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指导、监督乙方执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事项。2.根据乙方的合同履约及考核情况,按时向乙方支付环卫服务费。3.为乙方作业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协助。4.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5.对乙方的作业行为负有监管权和处置权,甲方有权就环卫作业向乙方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对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作业行为,有权依照相关条款予以扣款。6.建议乙方撤换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书面整改意见整改的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7.如遇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环卫保障工作。8.各县市区补充条款。4(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投标书所作的承诺开展服务工作,确保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2.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环卫服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3.做好日常巡查台账记录,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检查考核和奖惩措施。4.制定和建立相关作业管理制度、生产作业计划和台账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5.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与环卫作业工人签定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监督、指导作业工人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及社保手续并承担费用,必须为作业车辆购买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当乙方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发生意外伤害及劳动纠纷时,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善后,不得因此损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6.遵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环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行为,乙方应承担运行和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心7.如遇暴雨,冰雪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迎检、重大节会活动、大规模污染或垃圾清理,以及其他任何特殊情形,乙方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8.回应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服务区域内12345热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络等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9.乙方必须对接智慧环卫系统。九、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以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专项考核、上级部门评价等方式为主。日常巡查是指甲方巡查人员每日对作业范围进行全面巡检。月度考核是指甲方组织考核人员每月对作业范围进行集中抽查。专项考核是指以环卫突出问题为导向,对公厕、转运站、杂物清理、垃圾容器清洗、小广告清理、车容车貌、夜间作业等开展专项检5查。上级部门评价是指依据市级考核评估结果、上级部门通报等进行评价。具体考核方式以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十、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2.若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需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乙方经营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另行支付或从乙方合同经费中扣除。3.因自然灾害(如瘟疫、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骚乱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由于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一、合同解除1.当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环卫服务费达60日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可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乙方未落实环卫工人绩效工资待遇;(2)未经甲方委托,乙方私自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3)乙方存在将环卫作业转包行为;(4)乙方存在为作业人员、作业车辆购买的所有保险未续保情形,且限期未整改;(5)乙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甲方在对乙方进行考核时,乙方作业标准规范和质量达不到要求且整改不力;(7)乙方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问题多次被市民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6整改不力;(8)甲方在对乙方进行考核时,发现乙方存在环卫设备数量和种类不符合要求,作业时间、内容、方式、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商议后无法达成一致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对合同无争议的部分继续履行。十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业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2025年12月15日乙方(签章):武汉天德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道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1#117室法定代表人:贺剑峰委托代理人:魏L电话:027-877477602625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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