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83110100002011342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3:08: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0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手工文化活动指导
联系方式
  • 王晓峰:18999514994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31101000020113424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49202586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手工文化活动指导 详见附件 项 1.0 3200 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祥和苑王晓峰 联系电话:18999514994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红枫路5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祥和苑社区开展旗袍包DIY制作服务合同.docx_20250410111656.pdf 祥和苑社区开展旗袍包DIY制作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K4561044920258604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街道祥和苑社区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甲方现委托乙方为“祥和苑社区开展旗袍包DIY制作”活动,承担策划及现场执行部分。具体活动流程及费用明细清单如下:活动流程:1、由乙方安排工作人员讲解旗袍包DIY制作过程中所需的材料。2、分发材料:制作使用提手,脚钉、包底板、里布、旗袍包外料、螺丝刀、针线、专用螺丝包每人1份,并讲述制作的方法。3、评出优秀制作人员,拍照展示。费用明细: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配置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手工文化活动指导旗袍包包DIY制作提手*250,脚钉、包底板*250,里布*250旗袍包外料*250,螺丝刀*250,针线*250,专用螺丝包*250401803200.00合同总价(元)32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贰百元整二、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本合同系政府采购类合同,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该资金拨付后,甲方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不得视为甲方违约。支付该笔货款之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相关文件。三、服务条款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关于“祥和苑社区开展旗袍包DIY制作”的活动的策划及现场执行部分。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场地布置。甲方提供符合活动的室内场地。2、活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3、交货地点及方式: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街道祥和苑社区。活动按时完成即默为交货完毕。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付,且不得向甲方另行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装卸、搬运、保险、辅助材料等费用。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支付到期应付的活动费用。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活动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最终执行。1/23、乙方需保证甲方活动现场无差错,所需要材料、布置场地需提前准备完毕,并保证在活动当天不出现差错。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五、附则及争议解决方式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采取快捷、安全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或导致了迟延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2、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内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若对于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公章):方法定(授权)代表人单位名称(章):新疆贞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字):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鸿雁路驻80号地址:2楼6号15009908866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1500990886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永红路账号:支行帐号:108299437292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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