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9548-XM001-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3:48: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39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
联系方式
  • :010-80579332

正文内容

[变更]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书 合同编号:11011223210200009548-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一、服务内容 1、”“二、人员及车辆要求 1、2、”“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2、”“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0、”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用语,将原合同中“保安”“保安员”“保安人员”等称呼统一修改为“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第一条:将原合同“一、服务内容 1、修改为“一、服务内容 1、根据环球主题公园运营情况及辖区现状,设置定点盯守点位2处、机动巡逻岗8组,针对辖区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地铁站口、重点单位、小区等点位开展安全巡查、机动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社会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第二条:将原合同“二、人员及车辆要求 1、修改为“二、相关要求 1、工作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辖区,面积为12.05平方公里,具体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附件2《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考核管理办法》。3、工作时间:(定点盯守服务)7:00-9:00、18:00-21:00;(机动巡逻服务) 9:00-11:30、14:00-17:30、19:00-21:00。实行轮班工作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调整服务点位、排班等情况。4、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条:将原合同“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修改为“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用共计:18196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将原合同“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第2项修改为“甲方定期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如乙方出现服务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服务合格日期产生的工作量结算费用,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最终服务费金额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甲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扣款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减少付款金额。”第四条:将原合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6项修改为“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包含乙方开展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所有成本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数量充足的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装备、设备等,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将原合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10项修改为“开展服务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服务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若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用语,将原合同中“保安”“保安员”“保安人员”等称呼统一修改为“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06-19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06-20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书(原合同)2.pdf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1).pdf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乙方: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根据环球主题公园运营情况及辖区现状,设置定点盯守点位、机动巡逻人员、车辆,针对辖区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地铁站口、重点单位、小区等点位开展安全巡查、机动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社会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2、做好重要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安全巡查值守工作,保障辖区安全稳定。二、人员及车辆要求1、人员及车辆:配备安保人员20名,机动车2辆。2、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1、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用共计:18196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其中人员费用1555680.00元,车辆费用264000.00元。(2024全年费用)2、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支付时间及金额为: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事权资金拨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909840.00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7月之前,据实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545904.00元;第三次支付时间为2024年12月之前,据实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即363936.00元。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发票交甲方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甲方定期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如乙方出现服务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合格的日期/人数产生的工作量结算费用,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最终服务2费金额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甲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扣款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减少付款金额。因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故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共识并做出如下约定:甲方在收到政府专项拨款后应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2同价款,但因政府财政性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3、甲方不提供食宿,需乙方自行解决。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就本项目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要求及考核标准。2、甲方有权指定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3、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4、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5、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的争议,与第三方发生的争议依法由相关部门处理。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服务没有达到约定标准,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实际工作量结清服务费。7、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再需用保安人员可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按照实际工作量结清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要求及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工作。2、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依法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3、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可以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1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4、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尽职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听劝阻的违法广告散发人员、3无照经营商贩、违法运营的车辆的驾驶人等违法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甲方报告。5、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6、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7、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8、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9、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10、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在合同周期内为甲方服务而造成保安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乙方应为安全辅助服务人员配备交通工具及服务所需的服装、装备。12、乙方负责安全辅助服务人员一日三餐。五、违约责任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一个月服务费。2、除因财政政策影响外,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保安人员延迟上岗或提前下岗,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一日服务费,发生三次甲方可要求调换保安员。4、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保安服务范围内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等行为,甲方可扣除当月不履职保安员服务费。5、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依法由过错方承担。6、乙方及乙方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h乙方承担赔偿责任。I7、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需将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甲方,4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即181968.00元。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与义务,甲方将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附则1、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留存壹份。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田府北街6号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1号电话:010-80579332电话:010-89501115邮编:101100开户行:农行北京新华大街支行帐号:11090201040021664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2003年12月29日5附件: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廉政责任书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乙方: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加强服务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服务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G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1(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6(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服务项目合同有关的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履行合同,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合同到期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留存壹份。甲方:(盖章)护(盖长E北合同专用章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8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乙方: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6月19日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乙方:北京中保伟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2023年12月29日就“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签订《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及删除,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将原合同“一、服务内容1、根据环球主题公园运营情况及辖区现状,设置定点盯守点位、机动巡逻人员、车辆,针对辖区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地铁站口、重点单位、小区等点位开展安全巡查、机动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社会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修改为“一、服务内容1、根据环球主题公园运营情况及辖区现状,设置定点盯守点位2处、机动巡逻岗8组,针对辖区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地铁站口、重点单位、小区等点位开展安全巡查、机动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社会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第二条:将原合同“二、人员及车辆要求1、人员及车辆:配备安保人员20名,机动车2辆。2、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修改为“二、相关要求1、工作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辖区,面积为12.05平方公里,具体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附件2《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考核管理办法》。3、工作时间:(定点盯守服务)7:00-9:00、18:00-21:00;(机动巡逻服务)9:00-11:30、14:00-17:30、19:00-21:00。实行轮班工作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调整服务点位、排班等情况。4、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条:将原合同“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1、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用共计:18196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其中人员费用1555680.00元,车辆费用264000.00元。(2024全年费用)”修改为“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1、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用共计:18196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将原合同“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第2项中‘甲方定期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如乙方出现服务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合格的日期/人数产生的工作量结算费用,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最终服务费金额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甲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扣款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减少付款金额。’”修改为“甲方定期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如乙方出现服务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服务合格日期产生的工作量结算费用,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最终服务费金额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甲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扣款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减少付款金额。”第四条:将原合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6项“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修改为“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包含乙方开展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所有成本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数量充足的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装备、设备等,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将原合同“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10项‘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在合同周期内为甲方服务而造成保安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修改为“开展服务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服务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若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用语,将原合同中“保安”“保安员”“保安人员”等称呼统一修改为“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人员”。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第一次修改,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构成对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仍以原合同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第七条: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附件2:《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装!区乙方(盖章):北京电保伟业甲方(盖章):北京市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八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1号田府北街6号电话:010-80579332电话:010-89501115邮编:101100乙方开户行:农行北京新华大街支行账号:11090201040021664签订日期:204年1月19日签订日期:20年6月19日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北京城市副中心正从一马当先、加快建设阶段,进入到高水平城市建设、高质量经济发展、高效能社会治理“三驾马车”齐驱并驾阶段,是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的战略爬坡期。文景街道作为副中心文旅功能的重要承载地,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坐落其中,辖区交通枢纽、商业娱乐综合体等多个工程项目处于在建状态。为服务保障市区重大项目安全建设,以及环球主题公园的安全平稳运营,文景街道持续开展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实现依托“常巡查”“立处置”保障“大平安”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为做好2024年环球主题公园及周边公共安全服务保障,春节、两会、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突工作,强化社会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部署,通过在辖区内开展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突等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置和上报突发事件,维护好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时间及地点服务地点:文景街道12.05平方公里内的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地铁站口、重点单位、小区等定点盯守岗位:万盛西、万盛东地铁站服务时间:7:00-9:00、18:00-21:00机动巡逻岗:8组机动巡逻岗机动巡逻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30、19:00-21:00实行轮班工作制。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服务点位、排班等情况。为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应配置不少于20名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人员,机动车2辆。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部署巡查与处突服务人员,对辖区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巡查,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2.对社会面开展不间断巡逻,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苗头,及时制止和处置,将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3.制定日常巡查计划,特别注意夜间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4.一旦发现火灾、交通事故、树木倒折、大量人员聚集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护、隐患清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5.与街道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协同行动。6.春节、两会、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加强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突工作,尤其是夜间巡逻工作,维护节日、活动期间社会面的安全与稳定。.7.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四、工作监督与考核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每月对安全巡查与应急处突服务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服务人员须立即进行整改。每季度服务人员向平安办汇报工作与整改情况,平安办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每季度平安办对安全巡查与应急处突服务进行考核与评价,对于服务情况不合格日期的服务费进行相应扣除。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安全巡查、应急处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和强化对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的考核,根据通州区、街道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辅助服务项目全体服务人员。二、考核原则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街道平安办相关规定,以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上岗出勤情况、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工作为重点,全方位地开展监督考核工作。三、考核方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地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实行季度打分制,满分100分。四、考核罚则根据督查考核对象违纪违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以及扣分细则扣除相应分值,并实施以下处罚:(一)口头警告。当季度考核得分值低于85分时,但服务单位态度诚恳,能主动配合整改的,可当场予以纠正,实施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二)警示谈话。当季度考核得分值低于70分且服务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重视、未及时整改的,由平安办主管领导对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按照扣分值×200元进行处罚。(三)解除合同。当服务单位对季度考核发现的问题不重视、拒不整改的,将予以解除服务合同。五、考核内容及细则(一)考核内容1、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1)队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2)佩戴的徽章、标识是否正确、统一,仪容是否整洁。着制服时,是否戴有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头发、鬓角、指甲是否过长;有无制服混穿的现象。(3)工作期间是否有挽臂揽腰,叉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等现象。(4)工作过程中,用语是否文明,行为是否规范。不得散播、传播谣言或有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队的信息,扰乱工作秩序。(5)工作期间是否有玩手机、看视频、看无关网页、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抽烟、睡觉、打瞌睡等现象。2、上岗出勤人员出勤情况:(1)是否在规定地点和时间,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随意换班、脱岗的现象。(2)在岗期间个人通讯是否畅通,有无电话呼叫不应答的现象。(3)在岗期间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无消极懒惰、行动迟缓的现象。(4)在岗期间是否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进入不健康场所的行为。(5)请销假是否履行正常的手续。(6)开展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工作,能否做到工作点位全覆盖。(7)发现安全隐患后,是否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并进行妥善有效处理。(8)是否存在对待辖区群众、市民、游客等态度不礼貌,行为不恰当的情况。(9)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后不进行复查,导致隐患问题再次发生的情况。(10)是否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群众财物,接受宴请、招待等情况。车辆出勤情况:(1)专用车辆是否在指定地点、时间停放。(2)有无违规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辆交接是否清楚,车容是否整洁。(3)有无公车私用现象,专用车辆驾驶员是否有有效驾驶证,是否存在专用车辆外借等现象。(4)有无酒后驾驶专用车辆的现象。3、履职情况(1)是否确保巡查和处突服务工作质量。(2)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有点位巡逻任务。(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上报。(4)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当处置。(5)不得伪造虚假信息或证明,不得违反安全、保密等工作纪律。(6)服务过程中(包括现场沟通和接听电话),不得出现态度生硬、冷言冷语、言语粗暴、争执冲突等现象。(7)工作过程中,对待群众咨询提问,不得出现搪塞、推诿、不理不睬等现象。4、其它考核内容(1)上级印发的各类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情况;(2)执行上级任务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拖沓、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3)队伍管理是否严格,有无有意包庇纵容的现象。(4)是否收到针对服务人员的投诉、差评。(5)按要求开展业务及理论学习,定期进行学习小结。(6)按要求定期开展体能及业务训练,全体服务人员需按时参加,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内容。(二)考核扣分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考核扣分备注1队员是否规定着装,做到举止端1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2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佩戴的徽章、标识是否正确、统一,仪容是否整洁;着制服时,是否戴有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头发、鬓角、指甲是否过长;有无制服混穿的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2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工作期间是否有挽臂揽腰,叉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等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3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4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过程中,用语是否文明,行为是否规范。不得散播、传播谣言或有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队的信息,扰乱工作秩序。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5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工作期间是否有玩手机、看视频、看无关网页、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抽烟、睡觉、打瞌睡等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6上岗出勤是否在规定地点、时间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随意换班、脱岗的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6上岗出勤2分。7在岗期间个人通讯是否畅通,有无电话呼叫不应答的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8在岗期间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无消极懒惰、行动迟缓的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9在岗期间是否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进入不健康场所的行为。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5分。10请销假是否履行正常的手续。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11开展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服务工作,能否做到工作点位全覆盖。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12发现安全隐患后,是否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并进行妥善有效处理。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13是否存在对待辖区群众、市民、游客等态度不礼貌,行为不恰当的情况。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14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后不进行复查,导致隐患问题再次发生的情况。发现一起扣2分。15是否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群众财物,接受宴请、招待等情况。发现一起扣2分。16车辆使用情况专用车辆是否在指定地点、时间停放。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0.5分。17车辆使用情况有无违规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辆交接是否清楚,车容是否整洁。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18车辆使用情况有无公车私用现象,专用车辆驾驶员有无有效驾驶证,有无用专用车辆从事各种非工作活动、专用车辆外借、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等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19车辆使用情况有无酒后驾驶专用车辆的现象。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5分。20履职情况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突服务工作,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21履职情况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有点位巡逻任务,发现一次未完成的扣2分。22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上报,未上报一次扣2分。23履职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妥23履职情况当处置,因个人原因处置不当的一次扣2分。24不得伪造虚假信息或证明,不得违反安全、保密等工作纪律。发现一次扣1分。25服务过程中(包括现场沟通和接听电话),不得出现态度生硬、冷言冷语、言语粗暴、争执冲突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26工作过程中,对待群众咨询提问,不得出现搪塞、推诿、不理不睬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27其它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理论及业务学习,其中有一项无故不参加扣1分。28其它考核内容定期进行学习小结,不按时完成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29其它考核内容学习时不认真,不做笔记,干私事、喧闹或做小动作,扣0.5分。30其它考核内容理论知识了解不到位,扣1分。31其它考核内容上级印发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1分。32执行上级任务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拖沓、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33除调休外,无故不参加训练一次扣1分。34不按规定的课时、内容训练(特殊情况除外),发现一次扣1分。34训练时教员没有叫休息就擅自休息,不听指挥,发现一次扣1分。3531其它考核内容训练时的动作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固执按照自己不规范的习惯动作,发现一次扣0.5分。3631其它考核内容训练时闹情绪、擅自回队不操练,发现一次扣2分。3738非正常理由不参加训练,发现一起不合格的扣2分。39收到针对服务人员的投诉、差评。收到一次投诉扣2分。40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市、区、街道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分,收到群众信件、锦旗表扬或感谢的每次加2分。41为完成整体工作安排牺牲个人利益,积极主动的响应临时调派安41排,较突出的每次加5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街道采纳的加2分。合计合计考核得分

附件下载

  •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书(原合同)2.pdf下载
  • 2024年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突公共安全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