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JKZBCS-649082025-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9:41:3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预算金额48.8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 郑警官:0591-87027783
  • 欧文浩:0591-87318812

正文内容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CS-649082025-1   项目名称: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项目类型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1 1-1 交通技术监控智能管理系统 否 1项 488600 4886 服务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以及系统的部署、集成、调试工作,并提交完工报告,完工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组织初步验收;项目通过初验,试运行三个月并稳定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日历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终验),经终验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磋商响应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地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地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地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地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地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制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②线上获取:按公告相关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相应账户,同时将公告《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电汇或转账底单截图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接收响应文件;③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费用、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407870398762 账号:140202611960123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费用”。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手机: 电话: 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郑警官、0591-8702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欧文浩、欧丽芳、郑旭菁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欧丽芳、郑旭菁   电 话:0591-873188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