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5-2026-0004-01-01招标状态招标|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6:27: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97.5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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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工:0757-81184836
  • 张定广:0757-86321861

正文内容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0600568266776A-20260226-000001-2 公告性质: 其他 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5-2026-0004-01-01 项目名称: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3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重建路面部分有4个清单计量单位为:m3(m2),请明晰计量单位;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部分计量单位空缺,应如何处理。 答: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发放,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B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学苑路4号水利大楼4楼 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0757-81184836   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联系人:张定广 联系方式:0757-86321861 2026年3月9日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zip 工程量清单.XML 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A07-440605-2026-0004-01-01项目名称: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3月9日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时30分一、答疑内容1、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重建路面部分有4个清单计量单位为:m3(m2),请明晰计量单位;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部分计量单位空缺,应如何处理。答: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发放,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B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1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学苑路4号水利大楼4楼联系人:邹工联系方式:0757-81184836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联系人:张定广联系方式:0757-863218612026年3月9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2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A07-440605-2026-0004-01-01项目名称: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3月9日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时30分一、答疑内容1、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重建路面部分有4个清单计量单位为:m3(m2),请明晰计量单位;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部分计量单位空缺,应如何处理。答: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发放,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B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学苑路4号水利大楼4楼联系人:邹工联系方式:0757-81184836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联系人:张定广联系方式:0757-863218612026年3月9日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2026年03月04日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信价量化评标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固化)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增加第[]项:[]。☐第[]项修改为:[]。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10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2.11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2.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增加第[]项:[]。☐第[]项修改为:[]。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定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2.8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明之处,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举证,提出投诉。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4招标项目名称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100.00%,其他国有: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要满足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分工对应的招标文件要求。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工程款的支付。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注: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2、列入承包人投标文件分包计划或者合同明确了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允许分包。其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承包人书面提出分包申请,经发包人“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同意后,允许分包。(1)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增加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业工程,且按照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2)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认为对专业工程实行专业分包,有利于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的。3、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包程序,在分包前将拟订立的分包合同等资料报项目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分包。其中拟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经审查发现不一致的,发包人不同意分包,承包人应当在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承包人不得仅以最低价法进行分包,工程分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分包不改变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法转包,如承包人不具备个别专业施工资质时,须依法分包,承包人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章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3-0917:00前。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975255.72元。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975255.72(元)水利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94002.77元,实名管理所需费用¥3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3.2.6合同价款的调整☑不设置☐设置,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3.2.10风险控制价☑不设置☐设置,风险控制价为:(元)注:1.风险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调10%~15%,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现金转账、保函等形式的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2.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3.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投标保证金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招标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称为“沙溪段堤路修复整治”)。(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4)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未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合同签订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2.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登录相关保证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3)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3.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8.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盖章是指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字章进行签字。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未办理个人电子签字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或资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并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需签字、盖章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盖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6.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信价量化评标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性评审)6.4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注:鼓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6.5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3.1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7.3.3工程款支付担保☑本项目无需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本项目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7.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否,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不予经济补偿。☐是,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6.3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划分说明”。6.3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专业。若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则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为准;如职称评审委员会不能体现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10.2投标文件6.3投标文件要求1.本招标项目使用计算机自动或辅助评标。2.投标人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使用对应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项目所需的其案时,需征得其书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0.5监督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若财政部门对该工程结算实施投资评审的,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以经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10.8投标人首次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注册,填写省入库基础信息;2.切换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首页,从交易系统菜单跳转登录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3.同步引用省入库基础信息并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其他投标信息。10.9投标人需要修改企业信息的,可按以下方式进行修改操作:1.投标人修改入库信息涉及省入库基础信息的,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后自行修改,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同步引用。2.投标人修改入库信息涉及其他投标信息的,应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后自行修改。10.10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2.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以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3.工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80%~85%)。10.11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1.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1)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结算划分为以下节点:/(2)竣工结算及调整方式:☑①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按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标准)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结算。(适用于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①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及参考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标准)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价即为本招标项目签约合同价,工程结算价格不因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缺项、工程量偏差等因素而调整。(适用于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的项目)②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终结算价按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审定的价格为准。③当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按以下办法确定:详见合同条款④竣工结算比例不低于97%,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80%~85%)。☐2.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1)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结算划分为以下节点:/(2)竣工结算及调整方式:☑①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进行结算。(适用于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①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及参考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进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价即为本招标项目签约合同价,工程结算价格不因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缺项、工程量偏差等因素而调整。(适用于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的项目)②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终结算价按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审定的价格为准。③当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按以下办法确定:详见合同条款。④竣工结算比例不低于97%,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80%~85%)。10.12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10.13不平衡报价调整方式☑本招标项目不执行不平衡报价调整☐本招标项目执行不平衡报价调整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根据现行(或最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要求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和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总价保持不变的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调整规则为:。3.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招标项目预算报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4补充说明1.关于投标人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文件的补充说明:(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2.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可以是彩色扫描件或黑白扫描件,不影响投标有效性。3.特别提醒: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并按以下要求执行:(1)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中的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操作,应在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具体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为准。(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条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具体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为准。(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投标人有N个,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淘汰报价排序前(N-15)×2/3个,以及报价排序靠后(N-15)×1/3个投标人,剩余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更正为“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投标人有N个,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淘汰报价排序前(N-15)×2/3个,以及报价排序靠后(N-15)×1/3个投标人,剩余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3.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诚信等级高的入围;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诚信分数高的入围;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办法中“本次评标采用信价量化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仅对投标人的资信标和经济标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更正为“本次评标采用信价量化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仅对投标人的资信标和经济标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相同的,推荐资信标得分高的;资信标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6)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的“附表三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的签字要求:由于本项目不对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作投标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不签字。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5.若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即2528967.36元)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以保函、现金转账等形式提供低价风险担保。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招标控制价的85%-中标价。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6.本项目若执行“穿透式监管”,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工作的通知》(南财基建(2026)1号)。注:(1)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对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应统一写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注明是对招标文件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5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6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3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4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2如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务所性质)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3)致投标人;(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5)投标人须知;(6)评标办法;(7)合同条款及格式;(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本招标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11)工程量清单(固化);(12)图纸;(13)技术标准和要求。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编制招标文件,并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1.3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等资料。2.1.4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1.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2.2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2.2.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2.3.3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招标文件的效力2.4.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2.4.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技术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组成。3.1.2技术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1.3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1.4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按照招标施工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根据如下方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和《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执行。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实名管理所需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投标人可按招标项目特点、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编制;投标人填报的日人工单价不得低于佛山市的当前日最低工资标准。3.2.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3.2.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实名管理所需费用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3.2.6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总价措施项目金额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也不发生改变。[注: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3.2.7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鼓励采购环保产品。3.2.10风险控制价设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货币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3.5.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3.4.3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未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合同签订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适用于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适用于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资格审查资料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有)、资质证书(副本)(如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供货)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款至第3.6.2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勘察设计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3投标人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递交,投标人需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8.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投标文件格式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如有)按上述规定签字,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投标协议书)。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4.1.2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不予接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4.2.2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投标人开始解密;(4)投标人持CA锁解密;(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数量等情况);(7)唱标;(8)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9)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10)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11)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抽取产生F1值;(12)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现场解密的,应按照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在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5.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5.2.4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开标所有数据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份和保密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暂缓开标,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进行。(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或者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开标的立即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开标。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名单。6.3.3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结束后,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确认后,招标人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中标、公示及合同授予7.1中标7.1.1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7.2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安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有)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确需更换的,应符合《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7.4.4签订施工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7.4.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4.6中标人因本章第7.4.1项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3)定标候选人少于3个的;(4)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时,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或者放弃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适用于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定标因素和标准进行定标。9.5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9.6异议和投诉9.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9.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办法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应当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6.3就以下事项投诉的,应当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当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在定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不再受理针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9.6.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未一次性完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9.6.5若出现复核/复评且改变原评标结果/定标结果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核/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复核/复评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原评标结果/定标结果公示期间已公示内容(包括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提出的异议。9.6.6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7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说明/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反馈。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章)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1.2.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补正如下:……上述问题澄清/说明/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划分说明1.同类水利工程指:水利工程划分为以下几类:a、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或堤防加固整治工程)b、灌溉工程c、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d、中小流域治理工程e、泵站工程f、水(船)闸工程g、水库工程2.类似水利工程指:上述同类工程种类中,a~d类可认为是类似工程,以建筑物为主的e、f类可认为是类似工程;a、g可认为是同类工程,其中1、2级堤防可以对应中型及以上水库,3级堤防对应小型水库,4、5级堤防对应山塘。备注:工程等别及规模的划分详见下表,表中未能表述的,详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水利水电工程分类指标工程等别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08m3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保护人口/104人保护农田面积/104亩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104人治涝面积/104亩灌溉面积/104亩供水对象重要性年引水量/108m3发电装机容量/MWⅠ大(1)型≥10≥150≥500≥300≥200≥150特别重要≥10≥1200Ⅱ大(2)型<10,≥1.0<150,<500,<300,≥100<200,≥60<150,重要<10,≥3<1200,≥300Ⅲ中型<1.0,≥0.10≥50<50≥≥≥20≥100<≥50100,<100,≥40<60,≥15≥50<50,≥5比较重要<3,≥1<300,≥50Ⅳ小(1)型<0.1,≥0.01<20≥5≥≥≥30<30,≥50≥5<40,≥10<15,≥3<5≥0.5一般<1,≥0.3<50,≥10Ⅴ小(2)型<0.01,≥0.001<5≥≥<5<10<3<0.5<0.3<10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信价量化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基本存款账户(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的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8.4款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2.4(2)资格评审标准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如有)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信誉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如有)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2.4(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2.2.4(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投标价格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规定分包计划(如有)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2.1确定评审区间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15个的,投标人有N个,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淘汰报价排序前(N-15)×2/3个,以及报价排序靠后(N-15)×1/3个投标人,剩余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施工评分细则施工评分细则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其中:资信标:30.00分,权重100.0%;经济标:70.00分,权重100.0%;2.2.2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相关K值取值区间:1%~6%;一档间隔:0.2%1.以合理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合理平均值=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k),从K值取值区间中,以一档等差增序排号,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2.以综合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A+B)/2,A值=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k),下浮率K按照合理平均值的确定方式执行。B值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3.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经济标的计算。(如有)4.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注:k四舍五入精确至0.01%,其它计算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4(1)资信标(30.00分)诚信状况(15.0分)☑采用信用等级评审:按招标项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的信用等级高低划分档次,最高级为第一档,次高级为第二档,以此类推分为四档,每档分差为1分。注:以开标当天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诚信管理系统(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企业类型:水利施工类企业)查询到的信用等级或者动态信用得分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诚信状况为准。项目负责人(5.0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技术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财务状况(5.0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利润:(1)成立时间满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5分,有两年盈利的得3分,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两年盈利的得3分,有一年盈利的得1.8分,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一年盈利的得1.8分,未盈利的不得分。(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分。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售后服务能力(5.0分)考察投标文件对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服务响应时间(5分):(1)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5分;(2)1小时<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的,得4分;(3)2小时<服务响应时间≤3小时的,得3分。上述选项共划分三个档次,每档分差为1分。注: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时间超过3小时(不含)得0分。2.2.4(2)经济标(70.00分)投标报价(70.0分)评审规则1.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将进入经济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最后依据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2.下浮率K:以一档等差增序排号,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k四舍五入精确到0.01%。3.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0.4、0.45、0.5、0.55、0.6、0.65、0.7、0.75、0.8】9个数字中抽取产生。4.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时应当扣除相应单位分值F值: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一定的分值(F1),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一定的分值(F2),其余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5.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实施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有)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M=N-100×|P-Q|/Q×F其中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70.0分;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Q(元):评标基准价;F:偏离扣分分值,F2=2F1(F2≥2F1)。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2.2.4(2)经济标(70.00分)投标报价(70.0分)或者摇珠随机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随机抽取产生。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信价量化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仅对投标人的资信标和经济标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注:若本项目为多个招标内容组合招标的,则投标报价按以下计算投标报价为该标段所有的招标部分的报价之和即总投标报价。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信价量化评标法)2.2.1确定评审区间2.2.2分值构成(1)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性评审)除外);(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有)、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如有)、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3.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应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3.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以及《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3.3.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3.4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单一招标内容招标的项目,开标会中公开唱读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金额为准;(2)多招标内容合并招标的项目,开标会中公开唱读的部分报价或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的报价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费率或折率)。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3.4.1确定评审区间(适用于简易评标法和信价量化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确定评审区间。3.4.2技术标、资信标、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对资信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和评分。(适用于信价量化评标法)3.4.3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4.4汇总技术标(如有)、资信标(如有)、经济标的综合得分。3.4.5澄清、说明或补正3.4.5.1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信价量化评标法)3.6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名单;(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2)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并已经进入评标的。4.2.2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统一代码:合同编号: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佛山市水利工程施工合同(2024年10月版)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佛山市水务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沥镇泌联围沙溪段堤路(白天鹅花园至广州环城高速桥底段)修复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泌联围。3.工程内容:工程整治长度约589米,主要内容包括将堤顶道路拓宽至8米,铺设沥青路面,预留路边排水沟,并配套浅埋4孔弱电线管等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证号):。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实名管理所需费用: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其他需列明费用):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五、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履行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9)图纸;(10)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专用合同条款)次序在先者为准。六、承诺1.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2.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发承包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以下无正文)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文件通用条款,此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中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下达指令,监督承包人履约行为,承包人所有请求事项由监理人协调并一般均通过监理人接受或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有特别要求和规定的除外)。2、为保证工程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承包人必须主动支持发包人工作,对发包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按承包人严重违约处理,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1.1.2.3承包人:(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增加:1.1.2.8代建单位为:/1.1.2.9设计单位为:1.1.2.10质量监督单位为:1.1.2.11质量检测单位:有相应资质的单位。1.1.2.12本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承包人”和“施工单位”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1.3.4单位工程:根据本合同工程内容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单位工程。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具体保修期间详见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但在此期间仍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应延至竣工验收后1个月,但当保修期达2年仍未竣工验收,且非承包人责任的则视为工程保修期已满)。在保修期内属承包人的机电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严重故障,由承包人负责修复。修复后保修期再从修复日开始算起为一年。1.6图纸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4套施工图纸,若承包人需更多份数时,自费复制。承包人承诺将该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若用于非本工程项目范围用途,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的权力。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填写件送达地点)。1.9严禁贿赂增加: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廉政合同(附件一)。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详见施工总平面图。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详见总平面图。2.8其它义务发包人负责协调勘察、设计、承包人、监理人、以及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人,负责协调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关系。2.9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5)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6)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7)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8)监理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本款4.1.3补充:承包人必须执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37号)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规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标后履约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在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的费用已包含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按照附件三格式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承包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具体格式由发包人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报监资料,协助发包方完成报监手续。否则,发包人将根据行业履约评价管理规定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本款补充:承包人在开工7个日历天前按合同节点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2)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3)季节性施工措施;(4)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以及总体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控制节点计划,阶段性控制节点计划根据工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具备防洪功能(破(穿)堤及拦河工程要求);2)通水验收(水闸、泵站工程要求);3)具备除自动化系统之外的常规试运行(手动试车)条件(泵站工程要求,根据供电线路通电情况调整);4)机组启动验收(泵站工程要求,根据供电线路通电情况调整);5)单位工程验收;6)合同工程完工验收;(5)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6)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地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7)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针对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施工穿插顺序及时间安排,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工程量、资金使用计划、人机组织及材料消耗量。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竣工验收前或移交运行管理手续办理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作。移交运行管理时尚未完工的部分,承包人还应继续负责该部分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4.1.10其它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有:1、配合施工清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施工清障。并根据发包人的指示合理安排或调整施工计划,因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按11.3条规定办理,因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按11.5条规定办理。2、临时征地复原(含复垦方案)(1)承包人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使施工中使用过的道路及临时道路恢复原貌,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2)临时土方堆放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原则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在堤围及边坡上堆放。如因场地原因确实需堆放在堤围及边坡上,由承包人出具堆放方案,再经设计单位复核其安全性后,由发包人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可确定堆放位置,其对应的土方单价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确定。否则,由此引起堤围安全稳定等事故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其他堆放场地,其绿化植草、临时土方堆场租金、平整费用、污染治理费用、场地恢复、施工现场与堆土场间道路通行费用等不作赔偿。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运距为参考距离,单价不因实际运距的调整而变更;土方外运及临时堆放应遵守各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外运弃土堆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量清单中土方挖运单价已包含弃土堆场租金、平整费用、污染治理费用、施工现场与堆土场间道路通行费用等;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运距为参考距离,单价不因实际运距的调整而变更;土方外运应遵守各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办理证件承包人应按当地政府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如临时用地等),并承担办理证件的有关费用。4、承包人应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村社居民关系,发包人必要时予以协助。5、承包人应积极协助与配合发包人的征地或拆迁工作及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非工程上的其他问题,必要时应根据发包人的指示合理安排或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此外,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设备的临时停放场所,维护施工现场安全,并做好相关标志,按相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发现地下管线、地下文物等,应立即停止该部位施工并及时向监理机构反映。对地下管线、地下文物及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谁损坏谁负责。7、承包人按国家、省、市及所在地**府相关规定对在施工场地发现的所有文物、古迹(建筑)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古树名木等采取保护措施,因此类不可抗力增加的费用且产生窝工、误工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对于施工场地开工前已确定的古树名木保护等费用已计入工程施工费用,因此增加的费用且产生窝工、误工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保护工作对关键线路工期有影响的,可据实调整关键工期,其他工期不调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施工致使文物、古迹(建筑)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古树名木等丢失或损坏的,由承包人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包人已要求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承包人对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类交通道路桥梁及水陆通道通行权已充分估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使用过程中若对现有设施造成的损坏,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场地范围的交通道路等在合同实施期内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并承担费用。承包人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并承担费用。8、保证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承诺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工程所需用水、用电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特别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与投标文件填报的品牌、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相符且具备正常施工功能,并配有明显的承包人单位标志,且为合法使用设备(如年检证、使用证等),便于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施工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天提出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若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的情况,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修复或更换。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9、发包人与承包人需签订《水利建设工程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版本由发包人另行提供)。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或各级水利三防部门对防汛排涝工作的统一要求及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具体要求如下:(1)在合同要求恢复防洪功能的节点前,本工程在设计渡汛标准内的安全渡汛由承包人负责并,承包人必须配合上级部门或三防部门的防汛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合同要求恢复防洪功能的节点前如遇到超设计渡汛标准洪水,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恢复防洪功能的节点时间前恢复防洪功能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临时复堤等)由承包人承担。(4)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防汛排涝工作的,须承担相关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有义务提供与其它标段工程施工配合与协调。11、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12、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13、协助发包人布置工程施工现场会。14、承包人必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仓库等临时用房的建筑材料需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15、承包人应充分做好工程现场环境的踏勘工作,自行解决需要二次或以上的因机械设备及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6、承包人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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