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EP-LBCG2022119招标状态招标|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4:18: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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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灵璧县城市管理局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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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2022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3服务需求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2、原采购公告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3、 原招标文件P21服务需求中:(6)每付款月 8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上季度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现更正为: (6)每付款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月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4、本项目评分办法为有效最低价。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陈所长 13956852121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灵璧县钟秀锦城 联系方式:张冰姿:18755798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所长张冰姿 电 话:139568521211875579858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48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6分 提交备案 提交人: 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谢谢! 提交时间: 2022-12-12 10:34:54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48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2-12-12 12:40:51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6分 附件 更正公告1(1)(1).pdf更正公告1(1)(1).pdf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2022119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7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P13服务需求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20000吨,飞灰填埋约19800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20000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20000吨,按20000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19800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19800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19800吨,按19800吨计算)。现更正为: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20000吨,飞灰填埋约19800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20000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20000吨,按20000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19800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19800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19800吨,按19800吨计算)。2、原采购公告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20000吨,飞灰填埋约19800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20000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20000吨,按20000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19800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19800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19800吨,按19800吨计算)。现更正为: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20000吨,飞灰填埋约19800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20000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20000吨,按20000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19800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19800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19800吨,按19800吨计算)。3、原招标文件P21服务需求中:(6)每付款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上季度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现更正为:(6)每付款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月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4、本项目评分办法为有效最低价。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2日三、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地址:灵璧县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陈所长139568521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灵璧县钟秀锦城联系方式:张冰姿:187557985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所长张冰姿电话:139568521211875579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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