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关于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WK-T2024-0207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9:07: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遥测心电监护心率变异性分析心电监测电话传输动态血压监测心电诊断服务云平台
联系方式
  • 顾晓春:0512-69571812
  • 李东:0512-6916562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 JSZC-320507-SZWK-T2024-02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WK-T2024-0207 项目名称: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心血管疾病是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慢性疾病,死亡原因主要是在社会上发生心血管急性事件,失去宝贵的早期诊断救治时间,导致病情迅速恶化,甚至现场发生猝死。对心血管病而言,在早期监测时捕捉到异常心电数据并及时就诊极其重要,心电图检查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检查方法之一,是心脏疾病重要诊断依据之一。医院建立集约化管理的远程心电诊断服务中心,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效能。同时随着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深入,需要具有具备能够实时传输的远程心电、血压设备及远程诊断服务。通过使用远程心电诊断技术,为患者开展动态心电图检查及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的心电、血压远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通过采用这种实时、网络化心电采集传输技术,可以使得医生为患者的慢性病管理,特别是心血管疾病的监测和干预提供更为准确、及时甚至实时的优质心电诊断服务。2、服务内容: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提供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投入配置常规心电采集终端、实时动态心电采集终端、动态血压采集终端,开展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的心电远程监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至2024年8月2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8-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相城谈判磋商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QQ:2944332641、3048755361、245021811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4.售价:无。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6.注意事项: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7.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8.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060号 联系人:顾晓春 联系电话:0512-6957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237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65237219 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JSZC-320507-SZWK-T2024-020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9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7-SZWK-T2024-0207项目名称: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万元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心血管疾病是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慢性疾病,死亡原因主要是在社会上发生心血管急性事件,失去宝贵的早期诊断救治时间,导致病情迅速恶化,甚至现场发生猝死。对心血管病而言,在早期监测时捕捉到异常心电数据并及时就诊极其重要,心电图检查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检查方法之一,是心脏疾病重要诊断依据之一。医院建立集约化管理的远程心电诊断服务中心,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效能。同时随着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深入,需要具有具备能够实时传输的远程心电、血压设备及远程诊断服务。通过使用远程心电诊断技术,为患者开展动态心电图检查及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的心电、血压远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通过采用这种实时、网络化心电采集传输技术,可以使得医生为患者的慢性病管理,特别是心血管疾病的监测和干预提供更为准确、及时甚至实时的优质心电诊断服务。2、服务内容: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提供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投入配置常规心电采集终端、实时动态心电采集终端、动态血压采集终端,开展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的心电远程监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至2024年8月2日(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QQ:2944332641、3048755361、245021811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4.售价:无。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6.注意事项: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7.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8.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联系人:顾晓春联系电话:13915591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联系电话:0512-69165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电话:0512-65237219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SZWK-T2024-0207号采购项目: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WKG-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第一章谈判邀请函:受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SZWK-T2024-0207号二、采购内容:1、采购名称: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2、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序号采购名称数量预算(万元)服务期限1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1批200.001年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谈判响应单位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无。(四)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四、采购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心血管疾病是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慢性疾病,死亡原因主要是在社会上发生心血管急性事件,失去宝贵的早期诊断救治时间,导致病情迅速恶化,甚至现场发生猝死。对心血管病而言,在早期监测时捕捉到异常心电数据并及时就诊极其重要,心电图检查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检查方法之一,是心脏疾病重要诊断依据之一。医院建立集约化管理的远程心电诊断服务中心,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效能。同时随着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深入,需要具有具备能够实时传输的远程心电、血压设备及远程诊断服务。通过使用远程心电诊断技术,为患者开展动态心电图检查及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的心电、血压远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通过采用这种实时、网络化心电采集传输技术,可以使得医生为患者的慢性病管理,特别是心血管疾病的监测和干预提供更为准确、及时甚至实时的优质心电诊断服务(二)服务内容: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提供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投入配置常规心电采集终端、实时动态心电采集终端、动态血压采集终端,开展全年无休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人、体检的心电远程监测、诊断服务并出具合规诊断报告。1、服务内容清单及限价:服务项目限价标准预估次数常规心电图检查(12导联)24.12元/次58500次十二通道动态心电图检擦154.1元/次1600次遥测心电监护4.02元/小时24000次心率变异性分析64.32元/次1600次心电监测电话传输64.32元/次1000次动态血压监测93.8元/次800次2、服务要求2.1、远程心电智慧医疗服务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服务周期1心电诊断服务云平台项1合同签订后6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年分项清单1静息心电诊断服务系统套1提供静息心电图报告诊断服务2动态心电诊断服务系统套1提供动态心电图报告诊断服务(含心率变异性分析),通过心电算法技术、基于先进的动态心电图自动分析功能对心搏进行准确的分类并进行确定心电图片段的心搏节律,提高心律失常分析以及心肌缺血分析等结果的准确性。3动态血压诊断服务系统套1提供动态血压报告诊断服务提供动态血压报告诊断服务4实时心电监测及预警服务系统套1提供实时心电监测及危急预警服务5大数据监管平台套16诊断中心监管平台套17实时心电监测平台套18静息心电采集终端套18台数字式心电图机,覆盖病区、急体检、心电图室等,按需增减不低于18台9动态心电采集终端套15台动态心电记录仪按需增减,不低于15台10动态血压采集终端套5台动态血压监测仪按需增减,不低于5台11集成服务1.软硬件运维服务:服务能结合互联网+远程医疗+云服务,提供涵盖院前早期筛查体检、院中检查和监护、院后康复监测的全流程化解决方案,助力各级医疗机构远程心电诊疗效率和服务水平;2.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功能应满足上线要求;3.第三方数据接口含HIS、电子病历、云胶片等;4.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和验收。5.应支持医院现有可移动数字心电图机设备对接。2.2、技术及服务要求序号项目名称功能参数要求1常规心电采集终端1、12导数字式心电图机,支持12导心电图同步采集;2、心电图机一体化平板设计,采集仪模块内置;主机全触控操作,无物理硬按键。3、显示屏幕≥10英寸4、心电图主机支持内置4G功能,不接受外置模块。5、心电图主机支持2.4GHz/5GHz双频段无线Wi-Fi。6、锂电池额定容量≥8000mAh,在40℃或以下支持8小时以上连续工作。7、耐极化电压:±600mV8、定标电压:1mV±1%【提供相关证明】9、共模抑制比:>125dB【提供相关证明】10、内部噪声:≤10μVP-P【提供相关证明】11、频响范围:0.05Hz~350Hz(-30%~+10%) 12、具备起搏检测功能,可准确识别起搏信号13、支持QTc参数测量:内置6种及以上测量算法,QTc计算方法可通过系统设置调阅并设置14、心电图机支持批量下载预约记录功能,并支持待检查列表显示,列表应包含检查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15、心电图机支持本地报告进行同屏对比16、心电图机支持导联脱落、伪差、左右手接反、无法识别、心律失常波形的自动检测和提示功能。17、支持消息实时提醒功能,如危急报告提醒、诊断退回提醒、导联纠错提醒、诊断完成提醒。18、支持儿童模式心电图采集。19、对于危急值检查数据,支持优先诊断提醒功能。2动态心电采集终端1、支持十二导心电数据采集,配有10根导联线同步12导联采集2、采样精度:≥24位3、输入阻抗:≥50MΩ【提供相关证明】4、耐极化电压:±600mv 【提供相关证明】5、数据采集功能:能够实现连续24小时不间断12导心电数据采集和存储6、数据传输:内置4G卡,支持4G数据实时传输【提供相关证明】7、具备实时心电功能:具有实时心电功能的动态心电记录仪可将心电数据实时传输至服务器并经服务器传输至客户端进行展示和监测8、监测界面支持排版设置,可设置3*3、4*3、2*6等样式,支持显示实时波形9、支持在软件中对科室、患者、紧急联系人进行电话沟通,并进行录音、回放10、实时监测预警平台支持同步展示波形ST段及心率变化趋势11、实时监测预警平台支持根据患者年龄设置不同的心率预警阈值12、支持心搏放大功能,通过心搏放大查看某个心搏,调整波形形态识别后重新发送测值13、组合散点图,通过每个心搏的特征选择相应的心搏参数(心搏可选提前量、R波和S波幅度、间期、代偿间期、QRS面积、宽度等方式作为X、Y轴坐标),形成不同的吸引子,快速区分形态不一样的心搏14、支持通过独立房颤模块快速批量编辑阵发性房颤15、具备查看全览图、直方图、散点图、诊断图功能。全览图可通览整个采集期间的心电图谱,异常波形用颜色标记;可提供24小时心率及心搏分类情况的诊断图;直方图可支持心率、RR间期、RR间期比直方图;支持通过散点图的不同形态区分逆向查找异常心博;支持散点图选取批量心搏反混淆16、能够接收远程心电诊断中心的诊断结论,接收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诊断报告4动态血压采集终端1、测量方法为阶梯放气示波法2、动态血压监测仪可提供“mmHg”、 “kPa”两种血压计算单位,并能通过分析软件切换计算单位3、监测仪屏幕可显示时钟、准备中、压力值、收缩压、舒张压和脉率数值等信息4、记录容量:≥1000条5、蓝牙功能:具有将数据以蓝牙方式传输到外部终端的功能。6、NFC功能:可通过NFC读卡设备读取机器序列号信息。7、数据采集功能:可在24小时内,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采集次数最多能达280余次2、低电压提示:当电源电压不足时,监测仪有电量提示且有蜂鸣器鸣叫。9、数据下载:支持通过蓝牙和USB2.0两种方式进行血压采集数据下载传输10、支持PDF报告打印,自定义报告模板,彩色打印等功能5心电服务要求1、静息心电图诊断报告发送时间:6集成服务要求1、支持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可对接系统中自动获取检查患者基本信息、交费信息、诊断信息、检查要求等。2.支持第三方系统调阅电生理报告,通过调用插件,可浏览并打印电生理报告。7投标人对投入设备及系统对接运行维护要求1、投标人可采用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远程网络调控、现场故障排查等多种方式,保证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2、投标人故障响应时间:7*24小时,解决时长不超过8小时3、投标人需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服务,了解设备和系统的使用情况4、投标人服务工程师不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为用户提供满意服务5、投标人需承诺与医院现有系统进行对接(提供承诺函并盖章)6、投标人对系统及时升级维护及补丁升级,确保系统使用安全五、综合说明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2、成交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如遇招标单位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招标单位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4、需医院配合的工作:谈判响应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医院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5、供应商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6、付款方式:(1)按实际数量结算,每季度支付。在本协议期内,如后期有新增服务项目,适用本条约结算优惠率。(2)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甲方视考核得分支付服务费用。7、报价要求:报价包含检测、运输、人员、试剂耗材、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8、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第二章谈判综合说明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1、封面2、谈判响应报价表(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谈判承诺函(后附格式);3.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3.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供应商情况表;4.2企业公司介绍;4.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方案;4.4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4.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4.6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4.7其它优惠承诺。5、企业报价折扣证明谈判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方式:网上获取文件1.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1.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1.4在网上获取文件和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2.其他注意事项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响应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谈判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谈判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单项采购预算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告知成交结果: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成交结果,并向未成交单位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告知其评审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六、质疑: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谈判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4、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收件人:祝丽林6、联系电话:0512-691656257、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信息发布媒体:1、该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八、本次谈判不分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九、响应单位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谈判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均为无效投标。十、由成交人支付,即按预算金额的以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0.8%,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第三章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一、谈判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谈判开标活动。2、资格审查:(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2)信用记录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委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②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③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谈判响应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谈判响应单位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响应单位如属于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响应单位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响应单位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谈判响应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3、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4、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10分钟内同时递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8、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向参与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二、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一)谈判成交原则: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且总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单价限价(如有)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3、谈判小组为3人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三)评审内容: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不合格原因1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服务要求符合性3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4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条款注:1、评审内容所涉及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视为无评审依据。2、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需和谈判采购文件相关指标及评审内容对应绑定,未绑定的评审不合格。3、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和盖公章的为无效标。第四章合同模板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及乙方成交的投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项目”本合同所称项目是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报价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验收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招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五、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六、合同价格范围:。七、付款方式:1.按实际数量结算,每季度支付。在本协议期内,如后期有新增服务项目,适用本条约结算优惠率。2.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甲方视考核得分支付服务费用。八、考核标准:按月考核,若考核分数连续两次低于8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不可抗拒事故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零部件及系统损坏,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修复故障,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甲方原因外(如用电不当等),乙方不能按期进行服务,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2.延期服务时间超过15天或服务不合格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谈判采购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上述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重新委托第三方增加的费用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调查取证费、交通差旅费、诉讼费、担保费、律师费等。4.乙方应在规定期间完成本次服务项目,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8个月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甲方未付金额的10%。6.乙方提前进行服务的,甲方确认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十一、特别条款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三、合同的生效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十四、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一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5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谈判承诺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9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文件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10、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11、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格式2、谈判响应报价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元)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采购编号:服务项目投标报价限价标准预估次数合价常规心电图检查(12导联)元/次24.12元/次58500次元十二通道动态心电图检擦元/次154.1元/次1600次元遥测心电监护元/次4.02元/小时24000次元心率变异性分析元/次64.32元/次1600次元心电监测电话传输元/次64.32元/次1000次元动态血压监测元/次93.8元/次800次元合计:注:1、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最高限价;2、清单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检测数量结算。3、报价包括诊断服务及配套投入设备全部费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3、项目人员安排一览表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身份证号职称/学位主要资历、经验1 2 3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4、类似项目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章),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5、服务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详细的设备服务方案(包含日常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考核方案等)。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格式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愿针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并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格式7、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谈判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职务:联系电话: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情况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单位(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行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填写。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单位(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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