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香槟金色IphoneXsmax手机一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2-03 11:33: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81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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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1日10时至2025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12,户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香槟金色IphoneXsmax手机一部(序列号:F2LXR9B1KPHC,内存:64G,屏幕左侧损坏,有光痕,Apple ID不知晓密码,无法退出,无需开机密码) 起拍价:381元,保证金:30元,加价幅度:5元。 特别提醒: 1、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成交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格式化或刷机处理,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2、因拍卖的财产为没收财物,法院不提供密码、ID码,若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应商店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手机为旧手机,部分无法退出ID,使用性能不明,是否拆机不详,仅裸机一部无其他配件,买受人应对上述瑕疵进行确认,自行对瑕疵负责; 3、竞买结束后买受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本院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本院不负责邮寄,如需邮寄,邮寄费用及邮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其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其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买受人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电话:400-8284666、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5228747781(仅限工作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2月8日15:00,看样须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看样集中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在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申请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月12日19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区支行,账号:951007010010098961000043541),转账时请备注“(2025)川0793执912号案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该标的物由本院确定的辅助拍卖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拍卖辅助事宜,拍卖辅助费用收取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8284666(同伦拍拍),看样预约方式请拨打咨询电话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完成预约。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0816-2606686 本院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群文路2号嘉来涪滨印象小区警务工作室旁100米)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