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短倒物流线路[运输]

项目编号BOPC250829000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30 11:08: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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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询价单号:BOPC2508290003 询单类型:通用采购 发布时间:2025-08-29 17:44:01 联系人:鲁浩博 联系电话:17304780369 报名时间:2025-08-29 18:43:00-2025-09-02 09:50:00 报价时间:2025-08-29 18:43:00-2025-09-02 09:50:00 地址信息:千里山工业园区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物资明细 商品名称 商品规格 商品代码 厂家品牌 商品数量 商品单位 交货日期 税率 备注 附件 负极用焦2号 13米高栏 按吨报价 800 3 24 短倒,距离约500m。 托盘 17.5米平板 按车报价 2 930 24 托盘尺寸1.1*1.1 托盘 17.5米平板 按车报价 2 930 24 托盘尺寸1.1*1.1 询单类型:询比价 保证金金额:1000 商务条款:请查阅相关附件。 技术条款: 询单备注: 采购询单附件:物流运输样本【乌海宝杰】.doc 采购询单附件:物流运输样本【乌海宝杰】(1).doc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范围:公开询价 注册资本:100万 资质证书: 报名要求:请查阅附件后报名。 采购询单附件:物流运输样本【乌海宝杰】.doc 采购询单附件:物流装车运输规范.xls 更多详细咨询及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X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戴鸣法定代表人:XXX电话:18019059301电话:XXXX-XXXXXXX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东街支行开户银行:XXXXXXXX账号:15050172665200000853账号:XXXXXXXXXXXXXX本运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电子签章页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地:内蒙古乌海市合同编号:【XXXXXXXXXXXX】甲方(托运人):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鸣】乙方(承运人):【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承运货物名称、起止地点及基准运价1.1托运的货物名称【XXX】公路货物吨袋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产品属性:负极材料。1.2货物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及基准运价:序号品名起运地到达地基准运价预定量备注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计大写:XXX总价(元):XXX注:1、以上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10%,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第2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2.1甲方应提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起运地和到达地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内容进行合理变更。2.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并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MSDS)。2.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说明。2.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拒不执行的,若甲方认为其车况达不到要求可以不予安排其运输,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5乙方纳入甲方对车辆违规记分(见附件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进行考核,发生违规记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内部管理,发生违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运输业务。第3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3.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运输货物属危险品时,乙方必须具有危险品化学运输资质。若因乙方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而遭受处罚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产权相关资料,确保运输行为合法性。3.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从甲方指定起运地运送到到达地。3.4乙方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起止地点,及时办理提货手续。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与客户绝不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3.5乙方必须按专车专用的方式执行,在运输期间不得代运其它单位的运输业务。3.6乙方对所有货载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并提供GPS给甲方进行监控。第4条费用及结算方式4.1、结算方法:按实际承运数量每月结算。4.2基准运价:即竞价中标价格;4.3、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发票凭证及结算明细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有扣除的款项,双方协商进行扣款。4.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第5条违约责任5.1因乙方无法及时派车,导致甲方需临时指派其他单位承担运输任务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5.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或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5.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仅通知甲方不视为取得甲方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运费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5.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槽车罐体内含水或货物淋湿、超合理损耗标准、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录入甲方物流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或甲方有权决定取消乙方运输货物资格。5.5乙方在接单后,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运输业务,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予以赔偿。5.6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5.7乙方指定汽车如在本合同期间转卖、过户、更新等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第6条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6.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6.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6.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6.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第7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乌海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乌海市人民法院起诉。7.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八条通知与送达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8.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发出,采用专人送达方式的,以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签收或退回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之日为送达日。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8.3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电话:【18019059301】传真:【】邮政编码:【016000】乙方:【XXX】地址:【XXX】电话:【XXX】传真:【】邮政编码:【410000】第九条其他9.1甲乙双方附加签订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9.2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三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9.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9.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9.6本合同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合同的,自双方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本合同即告生效。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以经实名验证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后,本合同即告生效,双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加盖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9.7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物流服务商车辆违规记分细则一、基本原则1、本公司营销部负责对物流服务商的车辆准入前资质审查,由营销部、安全保卫部、制造管理部对运行过程中违规车辆和随车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记分管理,每次记分分值将纳入物流服务商绩效评价档案之中。2、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0分、4分、3分、2分、1分五种。3、本细则由本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二、记分分值第一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0分:1、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和交通等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货物受损影响较大的。2、由于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大的。3、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偷盗货物的。4、危险品车辆不具备GPS全程监控设施的。5、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结构的或涂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伪造危险品运输行驶证、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第二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4分:1、危险品车辆GPS全程监控设施损坏或无效的。2、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禁烟危险品区域吸烟的,有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3、车辆进厂前外挂水箱里的水未放空,或夹带其它杂物进厂的。4、在装卸货过程中,驾驶员未接到装卸作业人员的完毕指令,自行野蛮开动车辆,导致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5、驾驶员和押运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客户发生争持,发生野蛮行为的。6、槽罐车在运输途中泄漏,直接影响道路路面整洁的。7、车辆运输途中未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导致货物受损,发生质量异议的。8、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按宝钢司磅规定进行空、重车过磅的。第三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1、提送货车辆不接受本公司安保人员或不听从现场作业人员的例行检查。2、提送货车辆不听从现场发货和作业人员的指挥。3、危险品车辆驾驶室应由驾驶员和押运员各配1位,非危化品车辆配备人员不得超过2位,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厂区的。4、由于槽车原因导致罐在装货过程中发生泄露,影响现场环境的。5、车辆进入厂区未服从现场人员管理,驾驶员、押运员擅自动手操作车辆以外的设备、设施。6、在厂区内车辆尾气排放未按标准规定而超标的。第四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1、危险品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运输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2、提送货车辆不按规定有序排队或野蛮穿插强行驶入装卸点。3、危险品提送货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证件不齐全。4、危险品车辆未设置“三角顶灯”警告标志牌或设置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5、危险品车辆(重、空车)进入厂区,未设置阻火熄灭器、未配备防静电接地线或失效,未正确使用的。6、车辆进入装卸货区域处于停止状态时,驾驶员未将车辆发动钥匙取下,或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装卸过程中滞留在驾驶室或在睡觉。7、槽车挂车运输行驶证与罐体检测报告的核载量不一致。8、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苯类装卸作业时,擅自使用手机通话的。9、驾驶员和押运员在厂内摆平睡觉或打扑克牌的。10、装卸完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离厂,而车辆擅自滞留在厂区内过夜的。第五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1、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违反交通规定的,如:闯红灯、超速(未按道路指示牌规定限速通行)、内道超车,转弯前未停5秒等违章行为。2、车辆未按规定区域或规定位置(黄线内)有序停放的,占用消防通道的,双排停放的。3、危险品车辆未正确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已失效的。4、危险品槽车罐体年检测报告(复印件)未随车携带。5、驾驶员和押运员进入提送货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穿长袖衣、长裤工作服等不文明行为的。6、危险品车辆“安全告知牌”标识的品名与实际装卸载货物不一致或安全告知牌各项标识内容不清晰的。7、车辆进入厂区禁止洗车、洗衣,随意排放污水,丢弃杂物,未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指定垃圾箱里等不文明行为的。附件二: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根据生产、设备管理需要,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工作的管理。确保物流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厂区物流运输中人身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同意谨遵以下条款:1.安全管理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1.2.乙方必须对参与物流运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监督检查。1.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1.4.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危险隐患,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1.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1.6.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1.7.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作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1.8.在出现超越合同范围的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以及作业环境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1.9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9.1如实告知乙方所托运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品名、性质、特殊运输要求(如防潮、防震、温度要求等)。1.9.2负责货物装车时的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装车符合安全规范。1.9.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1.9.4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资质、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等进行检查。1.9.5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过程进行跟踪问询,并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提出考核及整改意见。2.0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0.1资质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等所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2.0.2保险要求:外来货车司机需要持车辆相关保险、货车司机必须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个人意外保险(保险额度不得小于50万元)或工伤保险进厂。2.0.3车辆要求: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营运要求,定期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防滑链、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2.1其他要求:2.1.0.外来装卸车辆在装卸车过程中,挂车车门外开后必须处于固定状态,防止车门因大风等环境因素摆动伤人。2.1.1.乙方未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在作业中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2严禁乙方操作甲方的设备设施、车辆等,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进入甲方的作业现场等,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2.1.3在作业过程中,当乙方独立开展苫布覆盖、上下车厢、固定车厢门等此类操作并非甲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范畴。若乙方因自身操作、管理或其他相关原因,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伤害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将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2.1.4除以上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2.环保管理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甲方有关环保的规定。2.2.在物流运输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环保、厂容监督和检查。2.3.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不用,因故需要停运的必须事先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4在物料装运的过程中,禁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露。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2.5.需要临时排放污泥、废油渣、废药液、废酸碱等污染物时,必须及时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6.因排放污染物超标,除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应积极负责治理。2.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由甲方职能部门上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主动配合调查。责任方必须承担环保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罚。2.8乙方应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3.治安保卫防火管理3.1.甲方责任3.1.1.负责乙方入厂前的法制、防火、交通安全教育。3.1.2.负责对乙方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事故的交底,对进入生产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作业的进行专门审查和专题教育。3.1.3.负责办理乙方入厂人员入厂证件及进入生产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证件。3.1.4.负责乙方作业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措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措施不落实,隐患严重的有权责令停止作业。3.1.5.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3.2.乙方责任:3.2.1.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进厂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3.2.2.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和治安消防教育。3.2.3.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3.2.4.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厂、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厂人员,严禁用机动车辆携带无证人员入厂。3.2.5.进入要害或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凭证登记,不得在内膳食和吸烟,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3.2.6.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3.2.7.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3.2.8.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物资被盗事故的经济损失。4.道路交通管理4.1.甲方必须对乙方做好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底。4.2.乙方在厂区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3.乙方进厂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区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4.乙方的车辆必须外表整洁,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无露油、漏水现象。4.5.对损坏绿化,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必须赔偿。4.6.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搬落、飞扬现象。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6.本合同甲方合同签约部门、项目单位,乙方各一份。7.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由于违反本合同造成后果的由违约方负责。双方授权其合法代表于【XXX】年【XXX】月【XXX】日签署本合同【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甲方)【XXX】(乙方)甲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编号:XXXXXXXXXXXX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X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戴鸣法定代表人:XXX电话:18019059301电话:XXXX-XXXXXXX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东街支行开户银行:XXXXXXXX账号:15050172665200000853账号:XXXXXXXXXXXXXX本运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电子签章页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地:内蒙古乌海市合同编号:【XXXXXXXXXXXX】甲方(托运人):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鸣】乙方(承运人):【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承运货物名称、起止地点及基准运价1.1托运的货物名称【XXX】公路货物吨袋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产品属性:负极材料。1.2货物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及基准运价:序号品名起运地到达地基准运价预定量备注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计大写:XXX总价(元):XXX注:1、以上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10%,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第2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2.1甲方应提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起运地和到达地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内容进行合理变更。2.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并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MSDS)。2.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说明。2.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拒不执行的,若甲方认为其车况达不到要求可以不予安排其运输,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5乙方纳入甲方对车辆违规记分(见附件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进行考核,发生违规记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内部管理,发生违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运输业务。第3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3.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运输货物属危险品时,乙方必须具有危险品化学运输资质。若因乙方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而遭受处罚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产权相关资料,确保运输行为合法性。3.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从甲方指定起运地运送到到达地。3.4乙方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起止地点,及时办理提货手续。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与客户绝不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3.5乙方必须按专车专用的方式执行,在运输期间不得代运其它单位的运输业务。3.6乙方对所有货载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并提供GPS给甲方进行监控。第4条费用及结算方式4.1、结算方法:按实际承运数量每月结算。4.2基准运价:即竞价中标价格;4.3、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发票凭证及结算明细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有扣除的款项,双方协商进行扣款。4.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第5条违约责任5.1因乙方无法及时派车,导致甲方需临时指派其他单位承担运输任务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5.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或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5.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仅通知甲方不视为取得甲方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运费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5.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槽车罐体内含水或货物淋湿、超合理损耗标准、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录入甲方物流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或甲方有权决定取消乙方运输货物资格。5.5乙方在接单后,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运输业务,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予以赔偿。5.6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5.7乙方指定汽车如在本合同期间转卖、过户、更新等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第6条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6.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6.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6.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6.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第7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乌海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乌海市人民法院起诉。7.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八条通知与送达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8.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发出,采用专人送达方式的,以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签收或退回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之日为送达日。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8.3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电话:【18019059301】传真:【】邮政编码:【016000】乙方:【XXX】地址:【XXX】电话:【XXX】传真:【】邮政编码:【410000】第九条其他9.1甲乙双方附加签订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9.2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三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9.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9.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9.6本合同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合同的,自双方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本合同即告生效。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以经实名验证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后,本合同即告生效,双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加盖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9.7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物流服务商车辆违规记分细则一、基本原则1、本公司营销部负责对物流服务商的车辆准入前资质审查,由营销部、安全保卫部、制造管理部对运行过程中违规车辆和随车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记分管理,每次记分分值将纳入物流服务商绩效评价档案之中。2、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0分、4分、3分、2分、1分五种。3、本细则由本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二、记分分值第一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0分:1、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和交通等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货物受损影响较大的。2、由于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大的。3、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偷盗货物的。4、危险品车辆不具备GPS全程监控设施的。5、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结构的或涂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伪造危险品运输行驶证、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第二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4分:1、危险品车辆GPS全程监控设施损坏或无效的。2、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禁烟危险品区域吸烟的,有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3、车辆进厂前外挂水箱里的水未放空,或夹带其它杂物进厂的。4、在装卸货过程中,驾驶员未接到装卸作业人员的完毕指令,自行野蛮开动车辆,导致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5、驾驶员和押运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客户发生争持,发生野蛮行为的。6、槽罐车在运输途中泄漏,直接影响道路路面整洁的。7、车辆运输途中未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导致货物受损,发生质量异议的。8、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按宝钢司磅规定进行空、重车过磅的。第三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1、提送货车辆不接受本公司安保人员或不听从现场作业人员的例行检查。2、提送货车辆不听从现场发货和作业人员的指挥。3、危险品车辆驾驶室应由驾驶员和押运员各配1位,非危化品车辆配备人员不得超过2位,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厂区的。4、由于槽车原因导致罐在装货过程中发生泄露,影响现场环境的。5、车辆进入厂区未服从现场人员管理,驾驶员、押运员擅自动手操作车辆以外的设备、设施。6、在厂区内车辆尾气排放未按标准规定而超标的。第四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1、危险品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运输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2、提送货车辆不按规定有序排队或野蛮穿插强行驶入装卸点。3、危险品提送货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证件不齐全。4、危险品车辆未设置“三角顶灯”警告标志牌或设置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5、危险品车辆(重、空车)进入厂区,未设置阻火熄灭器、未配备防静电接地线或失效,未正确使用的。6、车辆进入装卸货区域处于停止状态时,驾驶员未将车辆发动钥匙取下,或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装卸过程中滞留在驾驶室或在睡觉。7、槽车挂车运输行驶证与罐体检测报告的核载量不一致。8、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苯类装卸作业时,擅自使用手机通话的。9、驾驶员和押运员在厂内摆平睡觉或打扑克牌的。10、装卸完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离厂,而车辆擅自滞留在厂区内过夜的。第五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1、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违反交通规定的,如:闯红灯、超速(未按道路指示牌规定限速通行)、内道超车,转弯前未停5秒等违章行为。2、车辆未按规定区域或规定位置(黄线内)有序停放的,占用消防通道的,双排停放的。3、危险品车辆未正确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已失效的。4、危险品槽车罐体年检测报告(复印件)未随车携带。5、驾驶员和押运员进入提送货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穿长袖衣、长裤工作服等不文明行为的。6、危险品车辆“安全告知牌”标识的品名与实际装卸载货物不一致或安全告知牌各项标识内容不清晰的。7、车辆进入厂区禁止洗车、洗衣,随意排放污水,丢弃杂物,未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指定垃圾箱里等不文明行为的。附件二: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根据生产、设备管理需要,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工作的管理。确保物流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厂区物流运输中人身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同意谨遵以下条款:1.安全管理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1.2.乙方必须对参与物流运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监督检查。1.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1.4.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危险隐患,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1.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1.6.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1.7.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作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1.8.在出现超越合同范围的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以及作业环境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1.9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9.1如实告知乙方所托运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品名、性质、特殊运输要求(如防潮、防震、温度要求等)。1.9.2负责货物装车时的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装车符合安全规范。1.9.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1.9.4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资质、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等进行检查。1.9.5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过程进行跟踪问询,并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提出考核及整改意见。2.0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0.1资质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等所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2.0.2保险要求:外来货车司机需要持车辆相关保险、货车司机必须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个人意外保险(保险额度不得小于50万元)或工伤保险进厂。2.0.3车辆要求: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营运要求,定期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防滑链、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2.1其他要求:2.1.0.外来装卸车辆在装卸车过程中,挂车车门外开后必须处于固定状态,防止车门因大风等环境因素摆动伤人。2.1.1.乙方未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在作业中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2严禁乙方操作甲方的设备设施、车辆等,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进入甲方的作业现场等,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2.1.3在作业过程中,当乙方独立开展苫布覆盖、上下车厢、固定车厢门等此类操作并非甲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范畴。若乙方因自身操作、管理或其他相关原因,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伤害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将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2.1.4除以上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2.环保管理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甲方有关环保的规定。2.2.在物流运输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环保、厂容监督和检查。2.3.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不用,因故需要停运的必须事先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4在物料装运的过程中,禁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露。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2.5.需要临时排放污泥、废油渣、废药液、废酸碱等污染物时,必须及时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6.因排放污染物超标,除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应积极负责治理。2.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由甲方职能部门上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主动配合调查。责任方必须承担环保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罚。2.8乙方应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3.治安保卫防火管理3.1.甲方责任3.1.1.负责乙方入厂前的法制、防火、交通安全教育。3.1.2.负责对乙方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事故的交底,对进入生产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作业的进行专门审查和专题教育。3.1.3.负责办理乙方入厂人员入厂证件及进入生产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证件。3.1.4.负责乙方作业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措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措施不落实,隐患严重的有权责令停止作业。3.1.5.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3.2.乙方责任:3.2.1.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进厂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3.2.2.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和治安消防教育。3.2.3.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3.2.4.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厂、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厂人员,严禁用机动车辆携带无证人员入厂。3.2.5.进入要害或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凭证登记,不得在内膳食和吸烟,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3.2.6.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3.2.7.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3.2.8.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物资被盗事故的经济损失。4.道路交通管理4.1.甲方必须对乙方做好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底。4.2.乙方在厂区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3.乙方进厂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区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4.乙方的车辆必须外表整洁,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无露油、漏水现象。4.5.对损坏绿化,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必须赔偿。4.6.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搬落、飞扬现象。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6.本合同甲方合同签约部门、项目单位,乙方各一份。7.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由于违反本合同造成后果的由违约方负责。双方授权其合法代表于【XXX】年【XXX】月【XXX】日签署本合同【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甲方)【XXX】(乙方)甲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编号:XXXXXXXXXXXX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X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戴鸣法定代表人:XXX电话:18019059301电话:XXXX-XXXXXXX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东街支行开户银行:XXXXXXXX账号:15050172665200000853账号:XXXXXXXXXXXXXX本运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电子签章页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地:内蒙古乌海市合同编号:【XXXXXXXXXXXX】甲方(托运人):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鸣】乙方(承运人):【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承运货物名称、起止地点及基准运价1.1托运的货物名称【XXX】公路货物吨袋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产品属性:负极材料。1.2货物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及基准运价:序号品名起运地到达地基准运价预定量备注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计大写:XXX总价(元):XXX注:1、以上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10%,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第2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2.1甲方应提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起运地和到达地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内容进行合理变更。2.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并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MSDS)。2.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说明。2.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拒不执行的,若甲方认为其车况达不到要求可以不予安排其运输,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5乙方纳入甲方对车辆违规记分(见附件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进行考核,发生违规记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内部管理,发生违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运输业务。第3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3.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运输货物属危险品时,乙方必须具有危险品化学运输资质。若因乙方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而遭受处罚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产权相关资料,确保运输行为合法性。3.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从甲方指定起运地运送到到达地。3.4乙方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起止地点,及时办理提货手续。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与客户绝不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3.5乙方必须按专车专用的方式执行,在运输期间不得代运其它单位的运输业务。3.6乙方对所有货载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并提供GPS给甲方进行监控。第4条费用及结算方式4.1、结算方法:按实际承运数量每月结算。4.2基准运价:即竞价中标价格;4.3、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发票凭证及结算明细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有扣除的款项,双方协商进行扣款。4.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第5条违约责任5.1因乙方无法及时派车,导致甲方需临时指派其他单位承担运输任务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5.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或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5.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仅通知甲方不视为取得甲方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运费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5.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槽车罐体内含水或货物淋湿、超合理损耗标准、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录入甲方物流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或甲方有权决定取消乙方运输货物资格。5.5乙方在接单后,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运输业务,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予以赔偿。5.6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5.7乙方指定汽车如在本合同期间转卖、过户、更新等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运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第6条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6.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6.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6.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6.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第7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乌海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乌海市人民法院起诉。7.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八条通知与送达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8.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发出,采用专人送达方式的,以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签收或退回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之日为送达日。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8.3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电话:【18019059301】传真:【】邮政编码:【016000】乙方:【XXX】地址:【XXX】电话:【XXX】传真:【】邮政编码:【410000】第九条其他9.1甲乙双方附加签订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9.2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三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9.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9.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9.6本合同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合同的,自双方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本合同即告生效。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合同的,双方以经实名验证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后,本合同即告生效,双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加盖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9.7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物流服务商车辆违规记分细则一、基本原则1、本公司营销部负责对物流服务商的车辆准入前资质审查,由营销部、安全保卫部、制造管理部对运行过程中违规车辆和随车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记分管理,每次记分分值将纳入物流服务商绩效评价档案之中。2、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0分、4分、3分、2分、1分五种。3、本细则由本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二、记分分值第一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0分:1、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和交通等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且造成货物受损影响较大的。2、由于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大的。3、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偷盗货物的。4、危险品车辆不具备GPS全程监控设施的。5、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结构的或涂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伪造危险品运输行驶证、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第二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4分:1、危险品车辆GPS全程监控设施损坏或无效的。2、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禁烟危险品区域吸烟的,有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3、车辆进厂前外挂水箱里的水未放空,或夹带其它杂物进厂的。4、在装卸货过程中,驾驶员未接到装卸作业人员的完毕指令,自行野蛮开动车辆,导致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5、驾驶员和押运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客户发生争持,发生野蛮行为的。6、槽罐车在运输途中泄漏,直接影响道路路面整洁的。7、车辆运输途中未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导致货物受损,发生质量异议的。8、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按宝钢司磅规定进行空、重车过磅的。第三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1、提送货车辆不接受本公司安保人员或不听从现场作业人员的例行检查。2、提送货车辆不听从现场发货和作业人员的指挥。3、危险品车辆驾驶室应由驾驶员和押运员各配1位,非危化品车辆配备人员不得超过2位,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厂区的。4、由于槽车原因导致罐在装货过程中发生泄露,影响现场环境的。5、车辆进入厂区未服从现场人员管理,驾驶员、押运员擅自动手操作车辆以外的设备、设施。6、在厂区内车辆尾气排放未按标准规定而超标的。第四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1、危险品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运输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2、提送货车辆不按规定有序排队或野蛮穿插强行驶入装卸点。3、危险品提送货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操作证和押运员押运证证件不齐全。4、危险品车辆未设置“三角顶灯”警告标志牌或设置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5、危险品车辆(重、空车)进入厂区,未设置阻火熄灭器、未配备防静电接地线或失效,未正确使用的。6、车辆进入装卸货区域处于停止状态时,驾驶员未将车辆发动钥匙取下,或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装卸过程中滞留在驾驶室或在睡觉。7、槽车挂车运输行驶证与罐体检测报告的核载量不一致。8、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苯类装卸作业时,擅自使用手机通话的。9、驾驶员和押运员在厂内摆平睡觉或打扑克牌的。10、装卸完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离厂,而车辆擅自滞留在厂区内过夜的。第五条: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1、提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内违反交通规定的,如:闯红灯、超速(未按道路指示牌规定限速通行)、内道超车,转弯前未停5秒等违章行为。2、车辆未按规定区域或规定位置(黄线内)有序停放的,占用消防通道的,双排停放的。3、危险品车辆未正确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已失效的。4、危险品槽车罐体年检测报告(复印件)未随车携带。5、驾驶员和押运员进入提送货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穿长袖衣、长裤工作服等不文明行为的。6、危险品车辆“安全告知牌”标识的品名与实际装卸载货物不一致或安全告知牌各项标识内容不清晰的。7、车辆进入厂区禁止洗车、洗衣,随意排放污水,丢弃杂物,未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指定垃圾箱里等不文明行为的。附件二: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协议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根据生产、设备管理需要,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工作的管理。确保物流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厂区物流运输中人身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同意谨遵以下条款:1.安全管理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1.2.乙方必须对参与物流运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监督检查。1.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1.4.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危险隐患,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1.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1.6.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1.7.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作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1.8.在出现超越合同范围的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以及作业环境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1.9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9.1如实告知乙方所托运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品名、性质、特殊运输要求(如防潮、防震、温度要求等)。1.9.2负责货物装车时的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装车符合安全规范。1.9.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1.9.4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资质、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等进行检查。1.9.5有权对乙方的运输过程进行跟踪问询,并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提出考核及整改意见。2.0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0.1资质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等所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2.0.2保险要求:外来货车司机需要持车辆相关保险、货车司机必须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个人意外保险(保险额度不得小于50万元)或工伤保险进厂。2.0.3车辆要求: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营运要求,定期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防滑链、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2.1其他要求:2.1.0.外来装卸车辆在装卸车过程中,挂车车门外开后必须处于固定状态,防止车门因大风等环境因素摆动伤人。2.1.1.乙方未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在作业中发生伤亡等重大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2严禁乙方操作甲方的设备设施、车辆等,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进入甲方的作业现场等,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2.1.3在作业过程中,当乙方独立开展苫布覆盖、上下车厢、固定车厢门等此类操作并非甲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范畴。若乙方因自身操作、管理或其他相关原因,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伤害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将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2.1.4除以上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2.环保管理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乌海市和负极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甲方有关环保的规定。2.2.在物流运输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环保、厂容监督和检查。2.3.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不用,因故需要停运的必须事先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4在物料装运的过程中,禁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露。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2.5.需要临时排放污泥、废油渣、废药液、废酸碱等污染物时,必须及时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6.因排放污染物超标,除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应积极负责治理。2.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由甲方职能部门上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主动配合调查。责任方必须承担环保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罚。2.8乙方应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3.治安保卫防火管理3.1.甲方责任3.1.1.负责乙方入厂前的法制、防火、交通安全教育。3.1.2.负责对乙方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事故的交底,对进入生产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作业的进行专门审查和专题教育。3.1.3.负责办理乙方入厂人员入厂证件及进入生产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证件。3.1.4.负责乙方作业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措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措施不落实,隐患严重的有权责令停止作业。3.1.5.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3.2.乙方责任:3.2.1.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进厂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3.2.2.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和治安消防教育。3.2.3.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3.2.4.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厂、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厂人员,严禁用机动车辆携带无证人员入厂。3.2.5.进入要害或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凭证登记,不得在内膳食和吸烟,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3.2.6.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3.2.7.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3.2.8.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物资被盗事故的经济损失。4.道路交通管理4.1.甲方必须对乙方做好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底。4.2.乙方在厂区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3.乙方进厂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区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4.乙方的车辆必须外表整洁,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无露油、漏水现象。4.5.对损坏绿化,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必须赔偿。4.6.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搬落、飞扬现象。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6.本合同甲方合同签约部门、项目单位,乙方各一份。7.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由于违反本合同造成后果的由违约方负责。双方授权其合法代表于【XXX】年【XXX】月【XXX】日签署本合同【乌海宝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甲方)【XXX】(乙方)甲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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