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YNZC2024-G3-00174-HCBY-002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20:33: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8.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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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001850101 二、合同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G3-00174-HCBY-0026 四、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北京路1018号 联系方式:65747986 供应商(乙方):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19楼 联系方式:159871087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合同v1(1).pdf 合同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合同书甲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乙方: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乙方: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时间:年日月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邮编:65022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19楼邮编:65010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日期: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甲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乙方: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档案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及中间件双活软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ZBKM2024012)进行建设,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依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创环境下的协同办公OA系统现有技术架构,按照省厅办公室档案信息化管理需求,完成档案管理子系统建设开发;按省档案局移交标准及技术要求,完成档案管理子系统与省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接口对接、接口开发及在线或离线档案移交;预留单点登录接口以便今后与省厅其它业务系统进行用户体系认证,实现其他业务系统中电子档案归档;完成第三方中间件双活软件、检查系统采购及部署。2.技术内容:(1)档案管理子系统建设a.搭建档案数据库按统一归档标准规范字段建立统一的档案数据库。依托省厅现有协同办公OA系统技术框架,数据结构需与省厅协同OA系统公文管理模块数据结构一致,档案数据库采用主流数据软件进行设计开发,满足档案管理系统开发要求,符合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b.档案信息采集实现档案信息录入,包括:OA公文归档数据接收、信息手动录入两种模式,支持文件扫描、文件附件上传等功能。c.档案整理实现档案目录管理、档号管理、归档文件智能分类、档案筛选、文件上传、条目导入等。d.电子档案室实现对各类归档文件的自定义查询,检索,实现档案借阅管理,对电子档案和物理档案位置进行关联,由用户指定关联规则;档案室展示方式有类似物理档案室的动画效果e.年报统计实现年报统计、年报生成、档案目录信息生成,支持相关信息导出、打印功能。f.系统管理功能实现对系统的统一管理,包括:用户及角色管理、流程自定义、日志等管理功能。g.标准化建设及其它按省档案局及档案归档国家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开发,对接移交。(2)与省档案局电子档案系统对接根据省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接口文档和《GB/T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系统中公文归档管理功能模块与省档案局档案管理系统接口采用WebService接口方式,我方将按省档案局档案管理系统承建方提供的接口标准对电子政务系统中所需的数据字段进行查漏补缺,并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开发及标准化在线或离线档案移交。(3)完成第三方中间件和检查软件的购置和集成完成东方通中间件双活功能和检查软件购置(升级)、部署,完成中间件和检查软件与省厅现有OA系统的整合。采购产品信息:东方通负载均衡软件[简称:TongHttpServer],数量2套TongHttpServer(简称THS)是一款轻量级(占用系统资源轻少)负载均衡软件,支持TCP、UDP、HTTP、WEBSOCKET、HTTPS、国密HTTPS等多种协议接入,采用多进程异步编程,具有占用系统资源少、性能高、支持并发数高、配置简单等优点,常用于配置WEB静态资源服务器、反向代理负载均衡服务器。1.支持静态文件、索引文件及自动索引;2.支持OSI四层七层负载均衡、反向代理;3.支持HTTP、HTTP2、HTTP3;4.支持FastCgi、gRpc、uWSCGI协议代理;5.支持基于IP地址、HTTP密码、子请求、HTTP头的访问控制;6.支持TCP、HTTP、ssl_hello、gmssl_hello主动健康检查方式;7.支持轮询、带权轮询、IP哈希、哈希、随机、最小连接等负载均衡策略;8.支持IP哈希、sticky的会话保持;9.支持自定义访问日志格式、日志轮转;10.支持高可用功能,支持浮动IP;11.可视化的集中管理控制台。3.技术方法和路线:系统依托省厅信创环境协同办公OA系统现有技术架构,完全基于信创环境设计,系统业务应用架构采用以B/S及Javaspringboot框架的分布式多层体系架构,使用先进的构件化和面向对象的技术,运用对象、类、封装、继承、多态和消息等来进行软件系统平台构造,采用集中式部署,支持多种流行服务器软硬件平台。充分运用界面应用集成(EAI)技术、界面技术、内容管理技术、全文检索擎技术等进行整个系统的建设,完成信息展现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与交互协同功能快速开发部署,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时间表。第三条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按下列进度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相关系统的开发、测试、部署、培训及试运行工作,完成第三方中间件、检查软件的采购和集成,部署地点为省自然资源厅实际信创环境,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初验,由甲方组织项目初验,对相关系统进行功能性验收。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稳定后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开发阶段乙方对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安排2名驻点开发工程师提供驻点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终验合格后,安排1名软件开发人员提供系统运维、升级等免费驻点技术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序号实施阶段名称时间段(天)完成标志1需求调研、规划设计阶段,10乙方完成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从项目启动之日起,乙方安排2名软件开发人员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提供驻点开发服务。2系统开发、部署及测试阶段53乙方按照确定的需求进行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内部测试,同步完成第三方中间件和检查软件的采购、集成工作。乙方会同甲方进行整个系统的联合测试,完成系统部署。3系统培训2对本系统使用单位进行培训。4系统试运行15系统试运行15天,乙方对试运行期间发现的BUG进行修复,根据甲方业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5项目初验/由甲方组织对相关系统进行功能性验收。6正式运行,项目竣工验收,进入售后服务阶段/系统正式上线运行30天,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稳定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进入项目售后服务阶段,乙方安排1名软件开发工程师提供驻点售后运维服务,服务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乙方向甲方交付研究成果时,同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用户操作说明、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第五条项目相关系统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测试工作:1、集成适配测试。乙方按照甲方信创部署环境和使用终端会同甲方共同开展系统和第三方中间件软件的集成及适配测试,使各应用系统符合甲方信创运行环境正常稳定使用要求。2、如果测试结果不满足或没有达到测试方案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进行整改后,重新进行测试;如果重新测试的时间已超过约定工期(工期已迟延),则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测试结果满足并且达到测试方案的要求后,乙方按照要求报甲方审核。第六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488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元整)。以上价款为包干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软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系统维护费以及售后服务期内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含税费用。除以上费用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支付其他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款项,计人民币:¥3904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零肆佰元整);项目通过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款项,计人民币:¥73200.00元(大写:柒万叁仟贰佰元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尾款,计人民币:¥244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肆佰元整)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支行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427、429号帐号:2502024519024704614第七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项目计划进度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抽查记录的方式对乙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任一方有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第十条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相关系统功能模块的开发、测试、部署、培训、试运行工作。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建设系统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及资料的安全。依本合同约定、依甲方事先声明或者甲方在相关资料上注明“保密”、“秘密”、“机秘”等的相关资料、信息,均构成保密资料、信息,乙方对此均负有保密义务,上述资料、信息除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甲方主动公开的以外,乙方保证:(1)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上述信息;(2)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3)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4)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5)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的方式偷拍、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6)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这些信息的文件、数据等,应妥善保管及时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负有上述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乙方股东、乙方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乙方的继受者以及与乙方有关联关系的任何第三人。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并且乙方履行保密义务除遵守上述约定外,还需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对于甲方提供资料中涉及国家机密的部分),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系统建设中涉及网络运行、故障诊断等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费用,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造成国家秘密泄漏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本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开发代码以光盘形式提交,并负责系统软件的部署、安装调试工作。系统软件使用手册、系统日常维护手册,以纸质版文件和光盘形式提交,数量各一份。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成果,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方式:1.初验:正常试运行15个工作日且通过甲方3人验收;2.终验:正常试运行30日及通过甲方或第三方专家验收。终验标准:1.乙方提供的产品能够在甲方指定的部署及运行环境下正常稳定运行30日以上;2.系统软件功能和后台管理系统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3.资料文档完整;4.商品(成品)软件交互文档。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在甲方使用期间有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受甲方委托从事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所形成的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软件产品的完全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此之前已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仍归乙方所有。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产生的费用由项目中的培训费进行列支。具体的培训时间、方式等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二十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乙方对本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向甲方提供1年免费驻点售后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技术支持、系统版本升级等,驻点运维人员为1人。第二十一条为了保证项目推进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安排进驻甲方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后期运维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没有按约定全部或部分完成本合同约定系统工程的产品采购、开发、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1万元/次,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3次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解除合同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款中的进度计划履行本合同义务。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迟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违约处罚为1万元/天,如乙方逾期违约累计超过10天,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解除合同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资质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对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项目工期不得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同时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或提交的最终成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返工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经过一次返工、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5.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6.因乙方履行合同造成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进行赔偿。7.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1年免费售后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8.乙方实施本条1至7项以外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项、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9.本合同项目工程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陈晓林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武瑜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和项目另一方联系人及负责人进行项目沟通;2.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作为代表进行协商。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以下无合同正文,只有合同签署页及附件。附件:附件1、项目中标通知书附件2、保密协议以上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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