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路635弄车库1-1-58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1-19 10:41: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3.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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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起至11月21日10时05分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车位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福明家园三期住宅小区(沧海路635弄)地下车库1(南区)414个车位和车库2(北区)54个车位,起拍价36000元/个~51000元/个(具体详见拍卖清单)拍卖保证金:1万元/个。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仅限标的所在小区业主凭房产证报名竞买,报名人须为产权证中的持有人,拍卖以套为单位计算,一套住宅仅限竞得1个车位,(若住宅为多人共有,须明确1名共有人报名,则应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已竞得该小区车位的业主不得竞拍。 2、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标的不动产登记凭证记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车位(地下),标的权属变更后,用途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确定。另买受人不得在车位上堆放杂物、堆砌墙体或将车位封闭,仅供停放车辆使用。 4、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同时进行。 二、标的咨询、看样: 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至地下车库1(南区)、2(北区)实地看样,咨询电话:13362462420、13738859868(微信同号)。 三、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25年11月19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94020010400421540000001505;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过时视作无资格参与竞价),竞买人只能缴纳一份保证金,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备注栏须注明:福明3期车位拍卖保证金。 2、竞买人须将标的所在小区住宅房产权证、竞买人身份证正反面、竞买登记表、承诺书、银行缴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拍照发邮件至80882988@qq.com ,并由本人按规定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同时办理标的的网络报名手续。(注:报名时,请各位竞买人勾选1个意向标的。) 3、上述手续必须于2025年11月19日16时前完成,若因竞买报名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回。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五、咨询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0574-89011197、89011195 地址:鄞州区蕙江路567号5041室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0574-87848565、87848633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号六楼 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未尽事宜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一、竞买人中拍平台注册用户名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免费注册 第3步:个人用户注册或机构用户注册 第4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切记:一定要通过“实名认证”方算注册成功)。 二、竞买人中拍平台报名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客户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第3步:网站首页搜索“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第4步:选择“企业” 第5步:选择“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福明家园三期住宅小区(沧海路635弄)地下车库1(南区)414个车位和车库2(北区)54个车位” 第6步:选择自己要竞拍的标的报名 第7步:点击“报名” 第8步:勾选相应的内容 第9步:选择线下支付保证金 第10步:点击“确认”后即完成标的网上的报名步骤。 三、竞买人中拍平台拍卖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客户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第3步:点击个人中心 第4步:点击我的竞拍 第5步:点击“查看标的” 第6步:等待拍卖会开始即可。 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福明家园三期住宅小区(沧海路635弄)地下车库1(南区)414个地下车位和地下车库2(北区)54个地下车位,起拍价36000元/个~51000元/个(具体详见拍卖清单)拍卖保证金:1万元/个。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仅限标的所在小区业主凭房产证报名竞买,报名人须为房产权证中的持有人,拍卖以套为单位计算,一套住宅仅限竞得1个车位,(若住宅为多人共有,须明确1名共有人报名,则应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已竞得该小区地下车位的业主不得竞拍。 2、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标的不动产登记凭证记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车位(地下),标的权属变更后,用途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确定。另买受人不得在车位上堆放杂物、堆砌墙体或将车位封闭,仅供停放车辆使用。 4、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同时进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标的物仅限标的所在小区业主凭房产证报名竞买,报名人须为产权证中的持有人,拍卖以套为单位计算,一套住宅仅限竞得1个车位(若住宅为多人共有,须明确1名共有人报名,则应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名下有二套及以上住宅的该小区业主需竞买二个及以上车位的须提供二套及以上房产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缴纳对应份额的拍卖保证金,已竞得该小区车位的单套住宅业主不得再次竞拍。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当日拍卖的所有标的同时进行。拍卖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24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本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竞买人只能缴纳一份保证金,报名时,请各位竞买人勾选1个意向标的。温馨提示:因地下车库1与2部分车位号相同,必须在竞拍登记表“备注栏”勾选参拍车位在“地下车库1(南区)”或“地下车库2(北区)”。 2、竞买人须将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拍照发送至邮箱80882988@qq.com。资料包括:①竞拍登记表(从中拍平台附件中下载)、②标的所在小区住宅房产权证原件或相关凭证、③竞买人身份证正反面、④银行缴款凭证及联系电话、⑤承诺书即共有权利人放弃竞买协议(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则应在报名前,确定多人共同竞买或一人竞买,其他所有权人放弃竞买的,应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竞买人承诺上述相关报名资料由本人提供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有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邮件确认电话:0574-87848565。 3、拍卖保证金10000元/个,应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代缴、代付(收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94020010400421540000001505;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备注栏注明:福明3期车位拍卖保证金。 4、上述报名、交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5年11月19日16时前完成,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展示看样: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至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0时起至11月21日10时05分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认同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拍协拍卖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竞价规则》以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提交报名资料和完成网上报名手续);②已缴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竞买人互不追究责任。 6、网络拍卖过程所涉及的时间以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八、标的特别约定和瑕疵申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2、本次拍卖标的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部分车位已由原车位承租人安装充电桩,已安装的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竞买人可以联系本公司,通过咨询有关人员、查阅现有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买方尽职调查,以获取拍卖标的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特别提示(风险):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亲临现场看样核实参拍车位,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对车位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本次拍卖标的以权证坐落为准,车位清单中每个车位的编号与实际现场编号是否一致请竞买人仔细核对。未经实地看样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情况已完全了解,接受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做退补。 5、拍卖成交后,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不得更名。 6、标的物实地的编号标识若与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坐落、房号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 7、本次拍卖的车位有部分被长期占用,竞得已被占用车位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拖移或清理占位的车辆或物品。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转移给买受人时间为拍卖成交时间。 8、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处置和利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竞买约定,并不得改变车位的用途。 9、拍卖人声明:委托人及拍卖人已尽其所能对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该拍卖标的之情况包括瑕疵向所有竞买人进行了详尽、全面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故意隐瞒或虚构。但是,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该拍卖标的有关的在披露范围以外的其他显性、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外部法律因素、标的物理品质、数量差异、其他交易风险等)也不作瑕疵担保,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视为正常的商业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0、车位品质、结构(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存在的瑕疵,业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位的任何瑕疵问题为由悔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不动产权证变更前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结清,不动产权证变更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按现状拍卖,若有墙体脱落、管道漏水等瑕疵问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修缮。 11、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九、标的物过户税费: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原产权单位承担;买方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十、关于拍卖保证金的约定: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指定账户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额成交款确认到达委托人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无息退还保证金,原则上将保证金退款至买受人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内,原路返还。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 2、竞买人如未成交本标的,拍卖人将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保证金退还给竞买人(不计息),原则上将保证金退款至竞买人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内,原路返还。拍卖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9011195、89011197 十一、拍卖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5年12月1日至5日下午4时前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户名: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鄞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81011101302490622 ;)。【备注栏内注明:福明三期X号车位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款必须由买受人本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12月1日至5日下午4时前付清拍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计收。(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02001040042154,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备注栏内注明:福明三期X号车位交易服务费】 十二、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中拍平台0.1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支付,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使用费的,拍卖人则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软件使用费的发票买受人可自行至拍卖后台申请。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及办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12月1日至5日16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住宅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区兴宁路47-8号宁波大学商务中心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联系人及电话:13362462420史经理。 十四、款项缴付后及代办产权的注意事项: 1、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后,必须与拍卖机构联系。 2、拍卖机构负责与委托人联系成交款的到账事宜,待到账后通知买受人。 3、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交易服务费及中拍平台软件服务费后,由代办方宁波市南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等手续,代办过户手续(含网签合同、合同备案、纳税申报及不动产过户,契税3%、印花税0.05%、工本费80元预收,待办理完毕后据实结算,预收费用多退少补)向买受人收取代办费每个车位200元。代办方在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交易服务费、代办费及上述预缴款项后三个月内办妥过户手续。代办方地址: 海曙区冷静街8号银亿时代广场2-18南天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谢经理13967802680 87291199 4、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委托人确认到账后,由代办方统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和过户等手续。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车位移交手续。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权证变更后的车位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十五、法律责任: 1、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可单方面解除拍卖标的的《成交确认书》,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已支付的拍卖成交款暂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确认手续的。 (2)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3)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4、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介绍 不动产权登记凭证编号:浙(2025)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50005号不动产权利人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坐落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635弄车库1-1-58不动产基本信息不动产单元号330212026001GX00403F00010058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车位(地下)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2年12月31日止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6.31m/房屋建筑面积16.31m登记机关登记时间:2025年07月23日备注序号规划用途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1车位(地下)16.31m16.31m本凭证是权利人享有所列不动产合法权益的权属证明,经登记机构盖章后生效,复印无效。购房者可持本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申请转移登记,换领不动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