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5:57: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南大学预算金额1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 吴翊:65511241

正文内容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 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19 最高限价(万元):19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择一个供应商为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提供动力环境维保服务,旨在保障校园网核心机房动力环境及相关配套设备稳定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1)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1 06:00至2025-05-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yzt.ynsmartcert.cn/cms/yztgr.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 )或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 评标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保证金金额:35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1 09:3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账号:63661119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 联系方式:0871-6503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系方式:0871-65511240、65511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 电 话:0871-65511240、655112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大学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14: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 评标五厅 预算金额 ¥1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511240、65511241 采购单位 云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03285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511240、65511241 附件: 附件1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pdf 附件2 5.20定稿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docx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招标文件采购人:云南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合同条款前附表....................2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五章采购需求....................69第六章资格审查....................74投标人资格要求前附表....................74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6评标方法前附表....................76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2.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3.预算金额:190000.00元。4.最高限价:190000.00元。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1年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服务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6.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3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yzt.ynsmartcert.cn/cms/yztgr.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账号:63661119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大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联系方式:0871-65511240、655112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祝欣、李腾芳、陈沿锦、蒋兴杰、王彦飞、刘晓云、张振荣、丁传觐、杨益鑫、肖枝莲、戚玮薇电话:0871-65511240、655112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云南大学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2.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3.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2采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3.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1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 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4008817190。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祝欣、李腾芳、陈沿锦、蒋兴杰、王彦飞、刘晓云、张振荣、丁传觐、杨益鑫、肖枝莲、戚玮薇电话:0871-65511240、6551124111.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1语言文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或投标(竞标)保证保险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保证金按规定金额、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开户行账号:636611192保证金缴纳说明:1.电汇或网银等转账方式或保函提交的,底单即为缴纳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在转账后投标人附有效付款凭证。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0.8报价货币人民币2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26.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6.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承担(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此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36.5其它注意事项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需求及采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3.1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3.1.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3.3.1.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1.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有同类资质并根据联合协议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3.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开标前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8.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祝欣、李腾芳、陈沿锦、蒋兴杰、王彦飞、刘晓云、张振荣、丁传觐、杨益鑫、肖枝莲、戚玮薇0871-65511240、6551124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11.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3.语言文字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15.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6.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账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19.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确认。19.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19.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0.2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0.3投标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项目特别要求提供备品备件的,此部分价格应包含在上述价格中。20.4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5除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投标报价中。20.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7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8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解密2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1.2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24.开标24.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4.2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线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24.4如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疑义,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5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3)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4)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6)开标结束。24.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6.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6.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5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6评标过程的保密26.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结果30.中标人的确定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2.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6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4.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承担(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此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4.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5.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5.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关于中小企业:36.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6.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6.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6.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1.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6.1.9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1.10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6.2关于监狱企业:36.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6.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6.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6.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6.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6.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6.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36.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6.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6.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6.4.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36.5其它注意事项: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2.本项目无预付款,每年分两次支付,合同履行期满半年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履行期限结束,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付款。云南大学服务采购合同计划编号:合同编号:采购方(甲方):云南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0004312032649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电话:0871-65032850服务提供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根据的结果(项目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要求(一)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2.其他:/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之日止。注:(写明具体期限或具体日期)三、合同价款与结算(一)合同价款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合计(元)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免费提供的增值服务费用、税费等,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二)结算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自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若无履约问题,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2.付款方式: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4.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违约金的,则扣除乙方剩余应付违约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价款最终结算金额,并据此核定单价。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用户单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制止乙方将要或正在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用户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2.甲方及用户单位为乙方提供涉及实施本项目必要的服务条件。若有特殊要求,须经甲方书面同意。3.甲方用户单位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对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不负任何责任。5.甲方及用户单位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要求整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等措施,或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己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合同,并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己方及实施本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文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查。2.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及其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4.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5.乙方应配合甲方及用户单位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7.承担因乙方及其派出工作人员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自身缺陷、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8.乙方所提供服务人员须经过上岗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若涉及需要服务人员资质的,应符合相关规定。9.乙方须管理好己方服务人员,需要统一着装的,则应统一着装;若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受伤、摔倒等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自行妥善处理。10.乙方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云南省规定与选派至本合同服务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等事项,乙方自行处理;如因此影响甲方(或使用单位)正常使用或造成甲方声誉受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聘用第三方提供服务,未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全部返还,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11.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入校提供服务人员,需提前报甲方同意并备案,同时应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入校手续;若有人员变动,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12.提供服务期间,涉及现场施工时,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现场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且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原状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3.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受到国家、地方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做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全部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撤场并搬离乙方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甲方代为处理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对代为处理的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15.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五、验收(一)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用户单位组织验收。(二)验收方法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文件规定的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归档、结算的依据。(三)验收标准应当符合合同相关文件的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六、辅助服务标准及要求1.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2.乙方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应于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甲方无法联系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与甲方在合同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一致,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七、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加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拒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30天以上(含本数)未按约定接受服务和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甲方时生效。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30天以上(含本数)未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能及时提出符合服务要求的其他替代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替代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若乙方不能及时提出或甲乙双方不能就替代方案协商一致,则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4.在乙方的服务履行期内(包括售后服务期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价格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6.本合同确定的违约金标准系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项下交易的风险、责任、商业利益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在争议发生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援引任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向人民法院提出违约金调减的请求。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取得此等违约金或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甲方在本合同订立时已向乙方明确说明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本合同中免除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相关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了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乙方已完全知悉、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全部约定,同意以此作为自身履行本合同的约束。十五、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七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乙方一份。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谈判纪要。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6.招标文件。7.款项支付计划表。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八、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十九、附件(有)附件1.服务要求附件2.服务承诺(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章页)采购方(甲方):云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5032850传真:0871-65032850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邮编:650091签订日期:服务提供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地址:传真:电话:邮编: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二、报价文件格式8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元(大写: )采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投标保证金形式备 注: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三、技术、商务文件格式9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我公司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元(大写:)。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地址:邮箱: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附件,若填写内容不符,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认可。附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中所明确的“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进行填写,若填写内容不符,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认可。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1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格式可不填写或删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3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具体偏离情况注:1.表格中“序号”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序号。2.表格中“服务内容”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的名称。3.表格中“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的具体服务要求。4.表格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的条款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应答(英文文本或缩略语需提供中文翻译或注释)。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条款的规定。5.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6.表格中“具体偏离情况”一列,如响应的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的条款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必须对具体偏离内容进行详细说明。7.投标人可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的条款拓展本表,但不得改变格式。格式14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支持资料(格式自拟,此处可不填写或删除)格式15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格式自拟)格式16重难点分析(格式自拟)格式17运行维护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格式18团队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团队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为身份证、职称证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资质)证书(若有)、社保缴纳证明等,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团队人员服务经验及其他说明(格式自拟)格式19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注:1.表格中“序号”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商务条款的序号。2.表格中“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商务条款。3.表格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一列,投标人须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商务条款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商务条款的规定。4.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5.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拓展本表,但不得改变格式。格式20应急响应方案(格式自拟)格式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22违约承诺(格式自拟)格式23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类似项目业绩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万元)备注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表》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委托方出具的履约验收证明。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履约情况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格式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注: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格式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电子邮箱:注: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格式26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格式2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2条,请自拟格式。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或投标(竞标)保证保险保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择一个供应商为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提供动力环境维保服务,旨在保障校园网核心机房动力环境及相关配套设备稳定运行。二、维保设备清单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服务年限备注1精密空调维保服务套2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P1032UA2精密空调维保服务套2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P1042UA3精密空调维保服务套3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DME12MCP54民用空调维保服务套21年品牌型号:格力/美的立式5匹5模块化UPS维保服务套1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APM1506UPS维保服务套11年品牌型号:易事特/EA66207UPS维保服务套11年品牌型号:华为/UPS2000-G-3KRTL8UPS维保服务套4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UHA3R-0200L9UPS维保服务套21年品牌型号:艾默生/UL33-40KVA10发电机组维保服务套11年品牌型号:康明斯/C220D511动环监控维保服务套81年品牌型号:凝智科技/宏芯三、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1精密空调维护保养服务1.针对维护范围内的精密空调每季度至少需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空调室内外机清洗、管路清洁服务、制冷剂添加、运行情况检测、常规保养等,需出具相关巡检报告用户签字认可;2.每台空调每年至少需包含2次滤网及1次皮带更换服务;3.提供现场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响应服务;4.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所有设备的配件更换、维修和保养;5.包含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耗材、备品备件更换以及任何损坏部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用;6.如故障维修期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7.供应商具备精密空调备品备件及相关配件的供给能力(如压缩机、干燥过滤器、膨胀阀、红外加湿器、制冷剂等)。2民用空调维护保养服务1.每季度至少需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空调室内外机清洗、管路清洁服务、制冷剂添加、运行情况检测、常规保养等服务,需出具相关巡检报告用户签字认可;2.提供现场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响应服务;3.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所有设备的质保、维修和保养;4.包含正常运行所需要所有材料、耗材、备品备件的更换以及任何损坏部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用;5.如故障维修期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3UPS维护保养服务1.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运行情况检测、常规保养等服务,针对UPS主机及其配电系统运行情况出具专业巡检报告以供用户签字认可;2.提供现场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2小时现场响应服务;3.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所有设备的质保、维修和保养;4.包含正常运行所需要所有材料的更换以及任何部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用;5.如故障维修期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4发电机维护保养服务1.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不限于对发电机进行自启动试验,针对柴油发电机系统及其ATS配电系统运行情况做出专业巡检报告以供用户签字认可;2.提供现场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2小时现场响应服务;3.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所有设备的质保、维修和保养;4.包含正常运行所需要所有材料(发电机柴油除外)的更换以及任何部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用;5.如故障维修期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6.针对发电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以上的发动机常规维护保养,包括更换三滤及发动机机油、防冻液、蓄电池等。5动环监控平台维护保养服务1.针对云南大学8台凝智科技宏芯动环采集主机及涉及的所有采集单元(包含温湿度、烟感、水浸、蓄电池采集模块、民用空调采集模块及红外告警采集模块等)、1台采集监控服务器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运行情况检测、常规保养、测试告警信息是否正确、采集模块终端采集数据是否详实、动环平台告警是否正确等,针对动环采集设备做出专业巡检报告以供用户签字认可;2.提供现场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2小时现场响应服务;3.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所有动环监控采集设备的原厂质保、维修和保养;4.包含正常运行所需要所有材料的更换以及任何部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用;5.动环监控平台(包含采集硬件及平台软件)维保服务须由投标人提供服务,若遇复杂问题,须由投标人协调原生产制造商协助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或相关售后服务承诺函)。6通用服务维护要求1.根据机房系统运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须制定维保计划、维保流程和规程、管理方案,对服务范围内的环境设施、硬件设备系统进行梳理,分析维保层次和机房运行风险点和薄弱点,通过系统、科学、规范的维保措施和手段,对机房设备、环境进行维护。投标人须指定专人作为服务专员,负责事件接洽、处理进度查询、服务流程控制等;2.投标人须定期做出各类服务记录和报告,每次维护内容要做出纸质的详细报告和记录。每月出具巡检报告、维修报告;针对突发重大故障、应急事件及专项维修,于事后出具处理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3.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设备运行及维护需求,建立备品备件库,并设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备品备件可用、充足,更换所需的配件、耗材等须与现有系统品牌规格一致或兼容,所提供备件性能不得低于在用部件。在维护期内巡检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故障告警,须进行维修,若无法解决故障,则须及时提供同等性能设备替换。维修维护所需用的专业化工具和装备,均由投标人自备;4.要求投标人承诺在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时间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在接到现场响应的需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需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5.针对本维保服务项目的响应及时性,投标方需具有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专用电话(400或800电话)实现运维巡检预约及在线报修功能,确保报修措施针对性强,响应及时,手段多样化(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须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各系统、机房温度环境指标进行全面预防性巡检、测试,规范保养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机房运行隐患,并进行追踪和监控。对机房维保系统设施和设备运行状态分别按季、半年、年等周期定期巡检保养维护,春节、国庆等节假日节前专项维护;7.要求投标人在突发故障时及时按紧急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分类进行诊断、维修、抢修。发生重大故障和突发应急事件,工程师迅速按预案流程进行抢修和应急处理。机房供电中断、维保关键设备突发紧急严重故障、机房严重漏水、消防事件、主机房温度骤升等突发事件,要求投标人工程师携带专业工具设备抵达机房现场,与学校管理人员尽快协调,共同进行全面系统的后续处理工作。系统重大调整后或设备深度维修完成后,相关专业工程师提供至少48小时的监护服务;8.维保周期内的设备如遇配件更换或者维修超过4小时以上仍然无法解决的故障情况,应立即提供备用设备进行临时替代使用,确保采购方相关机房设备正常使用、业务不能中断(提供承诺函);9.投标人须提供机房日常维保规划、运维规程、管理方式、维保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完善建议。对现机房系统不完善或需进一步优化改造的地方提出建议规划方案,包括降低机房运行风险、机房节能降耗等方面内容;10.在维保期间,因维护单位保养不及时、隐患未预警、维护不到位、误操作等造成学校机房的电力中断、高温宕机等极端情况出现,从而导致采购方的设备损坏、网络中断、数据丢失、业务停机等问题,所有的损失由维护单位自行承担;11.为保障机房断电、温湿度报警的可靠性,须为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9间机房各提供一套断电报警管理系统,需求功能如下: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监控机房市电供给情况、机房温湿度信息,如有市电中断或温湿度超过范围值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三种方式自动针对指定3人以上机房管理员推送告警信息(需通过功能截图演示微信告警方式);12.在维保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服务方上门保修,即由服务方及时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第六章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前附表资 格 要 求审 查 标 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1.2符合性审查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1项规定开标一览表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提供开标一览表投标函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未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未出现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且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2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30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即:F=[C/(B1,B2,…,Bn)]×2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1.重要参数评审评分(满分20分)《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中标注下划线“ ”参数部分为重要参数,重要参数不满足一条扣5分。2.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重难点分析评审评分(满分15分)①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评审评分(满分10)第一个档次(10分):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等内容具体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需求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实施背景、本项目开展的工作难点等多方面内容,理解深切透彻,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思路清晰的;第二个档次(7分):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等主要内容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需求分析,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理解,条理清楚、思路清晰;第三个档次(4分):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等主要内容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需求分析,内容有缺漏,分析理解的内容较为简单;第四个档次(1分):投标人提出的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等主要内容缺乏针对性,未根据需求等内容进行分析,可行性较差;第五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②重难点分析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重难点分析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十分契合,分析的理由充分、有条理、有针对性,采购人能充分参考。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出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存在偏离,采购人能从分析中借鉴部分内容。第三个档次(1分):结合项目情况对重、难点进行分析,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分析内容较为粗略。第四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重难点分析。3.运行维护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巡检服务、服务团队、监控保障、网络监控服务响应、统一运维受理等方面,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完全契合,内容详细全面,可以完全采纳。第二个档次(7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巡检服务、服务团队、监控保障、网络监控服务响应、统一运维受理等方面,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完全契合,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部分契合,内容详细完整,有较多参考价值。第三个档次(4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力、巡检服务、服务团队、监控保障、网络监控服务响应、统一运维受理等方面,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完全契合,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针对性较弱,具有一定可操作性性。第四个档次(1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方案的内容仅包括服务方案的主要方面,内容存在重大缺漏,没有对本项目特殊性的分析,没有针对性。第六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方案。4.项目组成员配备评审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选配合理的项目团队,人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师、数据中心运维工程师、项目现场运维人员、热线服务人员等。技术团队人员评审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拟派的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每有一人能提供与本项目设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培训证书的加1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切割作业操作证书》(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PMP项目经理证书》、《数据中心运维工程师资质证书》等,本项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团队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为身份证、职称证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资质)证书(若有)、社保缴纳证明等,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内容的,不予认可。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30分)1.应急响应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应急响应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团队及岗位职责、故障的定义和分级、故障的响应和反馈、故障处理流程图等方面,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完全契合,内容详细全面,可以完全采纳,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7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应急响应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团队及岗位职责、故障的定义和分级、故障的响应和反馈、故障处理流程图等方面,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较契合,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良好的。第三个档次(4分):投标人提出应急响应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团队及岗位职责、故障的定义和分级等方面,内容较简略,针对性较弱。第四个档次(1分):投标人提出应急响应方案内容有较多缺漏,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方案较差的。第五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应急响应方案。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服务质量承诺详尽、保证措施合理、惩罚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7分):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完善,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强,服务质量承诺完整合理、保证措施合理、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第三个档次(4分):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一般,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服务质量承诺一般、服务质量承诺详尽、保证措施、惩罚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第四个档次(1分):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宽泛,服务质量承诺有缺漏、保证措施、惩罚措施较差、操作性较弱。第五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违约承诺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提出违约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可行、涵盖面广,有惩戒、警示作用,能根据服务过程等方面提出违约处罚措施。第二个档次(4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提出违约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可行、涵盖面广,有惩戒作用,针对本项目主要环节提出响应违约处罚措施。第三个档次(3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提出违约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可行。第四个档次(2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提出违约承诺,承诺内容未能起到警示作用。第五个档次(1分):投标人提出的违约承诺偏离项目实际情况,处罚措施不可行。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违约承诺的。4.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评审评分(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5分。类似项目是指:数据中心机房维护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以往类似项目履约情况表》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委托方出具的履约验收证明。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履约情况的,不予认可。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前附表1.2符合性审查”,经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方法和标准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1投标报价得分F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并得出F1得分;2.1.2技术部分得分F2: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并计算出F2汇总得分2.1.3商务部分得分F3: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并计算出F3汇总得分2.1.4评标总得分: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无效。2.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4技术商务部分(F2)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1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评标结果4.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会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4.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5-G3-02525-YNGR-00952.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3.预算金额:190000.00元。4.最高限价:190000.00元。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1年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服务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6.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3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yzt.ynsmartcert.cn/cms/yztgr.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9>)或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账号:63661119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大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联系方式:0871-65511240、655112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楚卿、汪怡含、高良凯、王国玺、吴翊、祝欣、李腾芳、陈沿锦、蒋兴杰、王彦飞、刘晓云、张振荣、丁传觐、杨益鑫、肖枝莲、戚玮薇电话:0871-65511240、655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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