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F24-CHGC03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2:26: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中标金额129.57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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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 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F24-CHGC035 二、合同名称 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ZF24-CHGC035 四、项目名称 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村委会 联系方式:0668-2710021 供应商(乙方): 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二街1号 联系方式:189267202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 1(项) 1,295,710.10 1,295,710.10 合同金额: 1,295,710.1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零壹角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10月03日 履约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 2024年09月04日 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F24-CHGC035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于2024年08月23日就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F24-CHGC03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中标采购包名称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潘俊鹏,联系方式:18244956668中标(成交)金额:1,295,710.10元(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零壹角)中标(成交)金额:1,295,710.10元(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零壹角)采购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电话:0668-2710021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ZF24-CHGC035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按工程量清单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工程施工标准和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壹角整(¥1295710.10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壹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11538.89元)。(2)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零伍拾贰元贰角(¥53052.20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壹元玖角叁分(¥86451.93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明志。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梁建辉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5000地址: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二街1号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9027304858046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章)(公章)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叄份,承包人执陆十三、合同份数叄份。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叄份,承包人执叄份。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9027304858046地址:,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二街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梁建辉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668-2290979传真:,传真:0668-229097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71074927@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茂名市迎宾路分理处账号:,账号:4400169051005959338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建市[2017]214号)。永久占地包括: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工程和设备/电子信箱:/资质类别和等级:称:设计人: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工程磋商文件,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报告书(或预算书),3.本工程响应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相关补充协议;3、中标通知书;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及清单;9、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本工程磋商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发包人可以延迟提供部份单位工程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1份;如需另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应当由承包人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要求提供后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3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明志。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完成。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项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21.2承包人需积极协助发包人解决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工农关系。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质[2005]7号文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对于质量保修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如果因为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则属于承包人的保修责任;而对于非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如车辆撞击、雷击、人为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损毁),则不属于承包人的保修责任,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有偿修复。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维修工程,为1年。(2)道路等及其配套工程,为1年。(3)其他项目工程,为1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盖单位章),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全称)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盖单位章),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山阁镇福居小学承包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盖单位章),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F24-CHGC035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茂南区山图镇福居小学于2024年08月23日就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F24-CHGCO3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中标采购包名称福居小学门楼维修改造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潘俊鹏,联系方式:18244956668中标(成交)金额:1,295,710.10元(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零壹角)中标(成交)金额:1,295,710.10元(壹佰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元零壹角)采购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电话:0668-2710021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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