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1:30: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785.82万元
中标单位内蒙古首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98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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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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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该公告信息由“”自动推送至本网站,联系电话:400-0471-010】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系方式:4853006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首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鸿玉小区10号楼1单元1层27室 联系方式:138477281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项) ¥319,800.00 ¥319,800.00 见纸质合同 合同金额: 31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准格尔旗大路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pdf 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pdf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监理人(全称):内蒙古首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3.工程规模: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7858169.82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赵兵,身份证号码:******************注册号:15004201五、签约酬金1.监理酬金:叁拾壹万玖仟捌佰圆整(¥319800.00元)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4年2月9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1/月1/日始,至/年1/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1/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2月9日。2.订立地点:准格尔旗大路新区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委托人:(盖章)监理人:住所:住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鸿玉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12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账号:布市分行账号:15080256539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30781300@qq.com住所:住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鸿玉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12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账号:账号:15080256539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30781300@qq.com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准格尔旗大路镇人民政府监理人(全称):内蒙古首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准格尔旗大路镇创业社区3.工程规模: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7858169.82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赵兵,身份证号码:******************注册号:15004201五、签约酬金1.监理酬金:叁拾壹万玖仟捌佰圆整(¥319800.00元)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4年2月9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1/月1/日始,至/年1/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1/年1/月日始,至/年1/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2月9日。2.订立地点:准格尔旗大路新区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委托人:(盖章)监理人:住所:住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鸿玉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12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账号:布市分行账号:15080256539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30781300@qq.com住所:住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鸿玉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12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账号:账号:15080256539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30781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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