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RL2024-1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6:37: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崇信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甘肃景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60万元
代理单位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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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CXJYZXZC2024009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53004JH620823057 项目名称: 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人: 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 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4-22 供应商: 甘肃景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塑料薄膜制造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4-22 合同总金额: 99.6(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点击下载合同附件 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28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GSRL2024-14采购单位: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供货单位:甘肃景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甲方(采购单位):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乙方(供货单位):甘肃景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崇信县2024年支持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提升物资采购项且的中标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采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价格等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中标总价中标总价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1白色加厚高强度地膜景斐1200mm×0.015mm×10kg吨8012450.00996000.00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规格:厚度:0.015mm,厚度极限偏差:+0.001mm、0.001mm;平均厚度偏差:-1%。膜卷宽度:1200mm,宽度极限偏差:+10mm、+4mm。每卷净重:10公斤/卷,每卷净质量极限偏差:+0.05kg。2.农膜质量: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I类,耐老化地膜。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保证质量抗拉强度高,耐老化时间长,透光性好,有效覆盖使用时间360天,确保使用后可以成片回收。-2-3.颜色:白色。4.地膜拉伸负荷:纵向5.1N、横向4.4N;5.地膜断裂标称应变伸长率:纵向630%、横向780%;地膜直角撕裂负荷:纵向1.6N、横向1.9N;6.外观:无影响使用的气泡、斑点、晶点、块、杂质、条纹、禮皱和穿孔等缺陷,地膜膜面平整、卷绕整齐、色度均匀、强度够、韧性好、薄厚均匀、无明显暴筋,膜卷宽度与膜的公称宽度相差的卷取错位宽度为12m,每卷段数为1段,每段长度>100m。7.包装:包装净重10kg/卷,每卷净质量极限偏差:+0.05kg。统一为单重管芯,每卷膜的内包装均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宽度、标称厚度、长度、净质量、批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厂址、执行标准、检验员章,每卷膜的外包装均注明了产品名称、类别、宽度、标称厚度、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等及“政府补贴不得倒卖”标识。三、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且方便二次运输。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受不可抗因素-3-影响,可适当延长供货期限。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单位: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五、货物验收1.甲方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标准GB13735-2017进行验收,甲方有权在产品生产过程、出厂起运、货到验收等环节进行抽样工作,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2.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检测时,乙方应予以配合。3.甲方在验收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乙方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验收,甲方将终止付款,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拨70%货款,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货款。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财政国库支付时间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货商逾期交货的理由。七、经济责任1.乙方责任: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对于在有效覆盖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协调解决,所产生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4-2.甲方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解决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与对方沟通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其他本合同所有附件、(含补充通知)、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户名、账号、开户行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各自职责后自行终止。5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壹份。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板润柳招标衣有限公司标有地址:平凉市空崛区深鑫家园4号楼单元402室联系电话:1509552318301028188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板润柳招标衣有限公司标有地址:平凉市空崛区深鑫家园4号楼单元402室联系电话:1509552318301028188账号:662117017650700010开户行:甘肃银行崇信县支行账号:61012102100005410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工业园区支行法定代表人:关祥经办人:日期:2024、4、18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日期:72024.4.18甲方(盖章):崇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甘肃省崇信县西街150号电话:0933-6121818乙方(盖章):甘肃景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平凉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电话:0933-8247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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