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HDLCG-20250313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1:24: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扬州竹径芳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预算金额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相关产品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 张工:0514-82869779

正文内容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竹径芳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 7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DLCG-20250313号 2.项目名称: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规模: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邗江区竹西街道,项目用地规划面积约700亩。本次实施为一期项目,主要包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用房、骑行道路、景观、绿化、照明等。 5.总投资:约2500万元。 6.预算金额:50万元 7.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各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预算金额或投标总价超过预算总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8.服务周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起至完成所有委托任务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书面资料。 9.采购需求:瓦窑铺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磋商响应函(原件); ②资格声明(原件); ③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⑥供应商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⑧供应商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⑩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产品生产企业或提供服务/工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方式: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报名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竹径芳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联系方式:0514-8286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86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