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GZSW23156GC4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440001-2023-4928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预算金额131.7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永久围墙建设围墙工程围墙工程施工
联系方式
  • :020-36207135
  • 刘云帆:020-83592216-835

正文内容

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GZSW23156GC4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GZSW23156GC4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1-13 19:52:38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9285 预算金额:1317114.32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刘云帆 项目负责人:俞剑 项目概况 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3156GC4050 项目名称: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7,114.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7,114.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围墙工程施工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1,317,114.3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7)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参与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携带CA至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6.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联系方式:020-36207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83592216-83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磋商文件(2023111301).zip 电子招投标重要事项温馨提示.doc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rar GC4050委托协议.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9285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56GC4050项目名称: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采购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9285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56GC405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17,114.32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采购包预算金额:1,317,114.3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围墙工程施工1.00(宗)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7)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zswbc.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联系方式:020-362071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云帆电话:020-83592216-83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相思河至二饭西侧围墙乳胶漆饰面翻新、毛石基础清洗;挡土墙段外墙贴白色外墙砖;拆除北门入口原装饰柱及混凝土构件,新做北门校门;拆除北门入口西北侧围墙,新做围墙;二饭后面与居民区交界处新建围墙等工程内容事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建设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2.采购预算:人民币1,317,114.3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柒仟壹佰壹拾肆元叁角贰分)。3.采购项目类别:工程类4.采购内容:采购包采购包名称施工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相思河至二饭西侧围墙乳胶漆饰面翻新、毛石基础清洗;挡土墙段外墙贴白色外墙砖;拆除北门入口原装饰柱及混凝土构件,新做北门校门;拆除北门入口西北侧围墙,新做围墙;二饭后面与居民区交界处新建围墙等工程内容事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建设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1宗建筑业5.其他说明:本项目公告附件中的图纸项目名称为“北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与本项目为同一项目,白云山校区即为北校区。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工期不大于90个日历天。施工期间若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按业主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工程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并施工人员进场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的工程预付备料款(预付款);同时按规定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0%2期:支付比例30%,工程进度至50%时,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人审批确认的请款报告和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累计支付至拨付工程款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60%(包含30%工程预付款)。3期:支付比例25%,工程竣工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签证变更资料)一式三份后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累计支付至85%的工程款;同时按规定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0%。4期:支付比例12%,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及结算资料经终审审定工程结算价,并协助整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校档案馆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结算余款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5期:支付比例3%,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保修期满,完成保修责任并提交质量回访记录表,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无息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合同总价)的5%,成交公告公示后,预付款申请前,成交供应商需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人相应账户,提供缴纳凭证作为请款依据。 2.履约保证金退还:若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以违约处罚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若成交供应商无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自动失效)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在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成交供应商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讨。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减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执行。(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一旦出现上述情形,只要采购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违约情况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证据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则每日按本履约保证金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赔偿上限为本履约保证金的10%。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一、踏勘现场,1.方式: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响应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2.现场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7074 3.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响应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响应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4.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于响应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供应商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响应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 响应供应商不进行踏勘现场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围墙工程施工宗1.001,317,114.321,317,114.32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围墙工程施工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其它项目费)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响应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依据,按工程量清单法报价响应(报价格式详见附件),即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如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请响应供应商在提交采购文件答疑时提出,由采购人在答疑中补充列项,否则,响应报价即已包含按图纸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结算时成交供应商提交余泥及废弃物外运消纳费的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实结算。2二、工程建设标准、保修期及安全文明标准★1.依据采购需求及图纸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2.本项目的保修期按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3三、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施工现场要求全封闭管理,二十四小时保卫值班,在施工阶段做出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止工伤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根据现场情况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完工后七天内退出现场,在退场前应拆除临建工棚、施工设备并运走,及时清运本工程施工时所留余泥、建筑垃圾、多余土方等,并以通过采购人验收为标准,以保证施工范围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如未及时清理,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按每天50元/㎡扣除场地占用费,直至按要求搬迁为止(直至扣完全部场地占用保证押金);或者逾期不拆及不清运,采购人也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以上所需费用直接从成交供应商工程结算款中扣除。3.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子项目工程和专业工程,事先须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确认。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建设单位按工程建设程序可另行选择本工程的施工单位。4.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自行铺设临时用水、用电管线,并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电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及水电费的收费标准缴至相关部门,请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考虑该项费用。5.成交供应商应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余泥排放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在施工前书面知会采购人。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在采购人校内需到保卫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相关家具、设备、建筑物设施及周边绿化等不被损坏,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原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护,保护措施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保护不当造成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8.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以及费用专项使用的监管方案等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计划。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中的各项规定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制度。成交供应商随时接受采购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资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随时备查。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农民工投诉属实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天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发放农民工工资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核实,成交供应商除应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外,还应支付5000元违约金给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采购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购人有权用成交供应商工程款垫付,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余下工程费用,若审核后采购人共支付的费用超出审核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回超出部分(含质保金)。若成交供应商在本工程内发生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将被作不良记录、对应的处罚以及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名誉和经济损失等。10.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其它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和采购人校园管理有关规定。4四、材料及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不提供材料。(1)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建设单位(采购人)的要求。(2)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经建设单位(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3)由于成交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负责并赔偿建设单位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4)若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在本磋商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建设单位将有权不予接受。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明显的差异在差异一览表中详细说明。(5)报价时必须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规格、品质等级等)。工程实施时,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7)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2.主要材料品牌如下表: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推荐品牌或制造厂家、型号1油漆、无机涂料立邦(时时丽、纯态之家、绮得丽、系列除外)、多乐士(美时丽系列除外)、大师2腻子粉成品立邦、美巢、德高3防水材料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鲁班建材有限公司、德高4建筑胶水百得、美巢、德高5工艺红砖佛山市最院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豪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满堂红旺古建砖瓦厂、广州青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6瓷砖马可波罗、蒙娜丽莎、冠珠7阻燃夹板基层、防火板等板材广东丰之林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含“林安”牌、“丽安”牌、“欧之美”牌、“法丽雅”牌、“丰”牌);广州市广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美”牌;广东豪鹏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豪鹏”牌;8硅酸钙板等板材广州穗龙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穗龙牌、广东海加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龙牌、泰山石膏有限公司9配电箱箱体施耐德、西门子、松下10配电箱内元器件施耐德、西门子、松下11照明灯具三雄极光、欧普照明、雷士照明、飞利浦12开关插座施耐德、西门子、松下13电线、电缆广东电缆、广州电缆、南洋电缆14PC电线管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深联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窗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华铝厂有限公司、广铝集团有限公司16门盼盼、欧派、梦天木门、美心木门、欧铂尼17实心铸铁栏杆广东一诺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广州市苏记铁艺有限公司、广州柔华铁艺有限公司、昌邑润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18氟碳喷涂铝板佛山市南海华狮龙金属装饰制品有限公司“华狮龙”牌、广东特思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特思达”牌、广州穗龙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穗龙牌(SLBM)”、广东豪鹏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豪鹏”牌19商品混凝土广州市番禺区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桥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20钢筋广钢、韶钢、鞍钢21塑料管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深联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德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1.本工程施工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选用《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中的品牌(或厂家),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或以上)的产品并附上充分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采购人、监理工程师确认,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主要材料品牌表》中没有推荐品牌的,应优先选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对应的品牌。未列品牌、型号要求者,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2.若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明确选用和填报使用哪个品牌,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期间随机选用表格中任一推荐品牌、型号材料作为实际供应材料,且成交供应价格不予变化。3.上述品牌的规格及型号,具体参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上述品牌的规格及型号如市场因供货原因不能满足,则发包人有权在项目实施期间随机选用表格中任一推荐品牌(以产品生产日期为界定,为2022年5月后上市新产品),且成交供应价格不予变化。5五、现场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与报价时提供的名单一致。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 ①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处罚5000元。②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处罚承包人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的为准)。委派与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现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道。2.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实施管理,并接受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成交结果无效,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通知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应与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的主要条件一致。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6六、资料与归档1.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2.工程竣工后,向采购人提供竣工图以及相关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由采购人存档。并提交竣工资料的电子版光碟两张。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7七、其他说明1.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八、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17,114.3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4,419.90元,暂列金额¥80,483.05元。)(二)一般要求★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额不作为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是无效报价。2.工程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本项目工程内容以及施工图纸(图纸上未表述的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社会事业性收费、税金。 3.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分步跨年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等价格上涨因素,并在响应价格中预留价格上涨空间,成交后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相应综合单价。9九、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方式(一)工程价款结算原则1.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内容,按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及原则的要求包干。该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本单位所能承担的风险因素等的综合总费用。工程结算时,施工合同内工程量清单项目,成交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如果成交综合单价高于采购文件编制依据及原则10%以上时,采购人有权按采购文件编制依据及原则修正结算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图纸变更或工程量清单增减或材料价格变化等情况,措施项目费(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和其他措施费)按成交报价总价包干结算。3.成交供应商提交余泥及废弃物外运消纳费的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实结算。(二)工程价款调整1.工程价款调整原则(1)成交报价中有与变更工程相同项目的单价,按相同项目单价。(2)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3)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采购人选择相同或类似项目中价格最低的综合单价。(4)成交报价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可根据相关定额及投标下浮率,编制新的综合单价(详见工程价款调整具体办法),经采购人书面批复后作为变更的依据。2.工程价款调整具体办法(1)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超出施工图纸、响应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合同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情况,而导致变更工程项目时(所有的增减工程,须以采购人确认的变更通知书为准),按下列计价方式处理:a.仅改变成交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子目工程量时,只调整相应子目工程量,单价沿用成交报价的综合单价。包括深化图纸设计只改变了做法、收口工艺、形状等,未改变主材材质、厚度等规格的,仍按成交报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b.工程主材改变时(或采购人另外选择主材时),若超出原主材价±10%时,进行主材价调整,只调整相应工程的主材单价(按价差,计入其他工程费结算),工程量按实计算。c.成交报价工程量清单以外变更增加的项目,如果成交报价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工程量清单规范和计价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税金按增值税9%,其他人工、材料、机械按增值税方式计),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算综合单价(取费标准若有上限下限的,按均值取费),措施项目费和预算包干费不计,只计取税金,即新增综合单价=根据清单计价办法计算综合单价×(1-下浮率),下浮率=(1-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两项税后价的成交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两项税后价的招标控制价)×100%。材料价格计算原则为:成交报价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已有适用的材料价格,按已有的价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有类似的材料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若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没有适用或没有类似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中相应综合价格;若综合价格没有的,参考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相应价格下浮10%执行;如果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相应品牌、规格的材料单价,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材料报价(提供材料厂家、产品规格、检验证书等相关信息),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价。3.对于投标报价中漏项的处理:(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项目特征描述中,如有未明确具体做法的描述,成交供应商则应参照相关的规范、规定及图集大样或工程通用做法施工,不属于漏项,且对应的单项造价按规范、规定、图集、通用做法导致造价增减变化的,综合单价按原投标报价结算不再调整,成交供应商已在投标前充分研究、分析,综合考虑相应的风险。(2)图纸有但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没有的,且在工程施工中会影响到整体使用的或在满足功能上必须要做的,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报告及报价资料,经采购人核实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后,按项目变更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变更报价,采购人批价后实施。4.采购人要求取消的项目或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扣减该项目造价。5.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未经采购人许可和审批的变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6.变更、工程签证或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少计、漏计等原因造成工程量与报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变更、工程签证和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少计、漏计变化幅度超过15%以上工程量的单价按照采购人招标控制价的单价计算,若招标控制价的单价高于成交报价的单价,则按照成交报价的单价计算。7.工程签证项目参照上述约定执行。(三)成交供应商须如实报送竣工结算,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价经监理单位、第三方咨询公司等单位审核后的总造价作为送审金额,该送审金额与采购人终审价的误差必须控制在5%内,如超出,除按核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减外,委托送审所需的费用(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费用由采购人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成交供应商没有异议。(四)结算送审时间及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以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否则采购人视情况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直接进入结算,委托第三方编制、审核办理结算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费用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10十、工程量清单(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1十一、图纸(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本项目公告附件中的图纸项目名称为“北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与本项目为同一项目,白云山校区即为北校区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现场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成交金额 100万元以下,费率1.0%; 100-500万元,费率0.7%。(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成交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zswbc.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zswbc.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钟志电话:020-83592216传真:83595411邮箱:gzswbc08@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邮编:51001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188580、83188500、83188511、83188586邮编:510030传真:020-8335755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9特定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特定资格要求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1特定资格要求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12特定资格要求5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13特定资格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4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0天)2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3实质性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条款的要求4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没有超过总价限价要求5报价合理性供应商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但供应商能在规定时间内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6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6.0;10.0;)响应供应商提供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方案: 1.组织和管理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好,完全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10分; 2.组织和管理方案完整、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好,基本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6分; 3.组织和管理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进度控制措施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5.0;8.0;)响应供应商根据工程工期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施工进度管理考虑全面、进度网络图计划合理、目标清晰、标准掌握准确、措施手段得力,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8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的进度管理考虑较全面、措施手段较得力,可行性较好,进度网络图较合理,基本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不完整、不合理,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6.0;)响应供应商建立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和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管理考虑全面、目标清晰、标准掌握准确、措施手段得力,完全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6分; 2.措施基本完整,有针对性,基本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4分; 3.措施不完整,无针对性,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6.0;10.0;)响应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措施: (1)措施具体可靠,针对性强,能保证工程质量,完全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10分; (2)措施基本完整,有针对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基本适用本项目实施需求,得6分; (3)措施不完整,无针对性,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合理化建议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响应供应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提出的建议: (1)提出更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合理缩短工期、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建议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5分; (2)建议基本适用本项目需求,得3分; (3)建议不完整,无针对性,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保修措施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6.0;)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保修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功能维护、质量保修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1)保修措施方案具体详细,完全适用本项目需求,得6分; (2)保修措施方案较为完整,基本适用本项目需求,得4分; (3)保修措施方案不完整,得1分; (4)未提供保修服务方案,得0分。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12.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的同类施工业绩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响应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需明确验收合格)复印件为评分依据,未能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认证情况 (3.0分)响应供应商具备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业务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否则不得分。(新设立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证书的,相应得分)团队人员情况 (10.0分)1.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4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 3.造价负责人:取得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其他不得分。 4.安全负责人:取得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含响应供应商的子公司或母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应提供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3)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4)注册证书的注册(执业)单位应是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磋商文件内容作相应修改)(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工程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合同编号:发包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包人:签约日期:年月日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2.工程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3.工程立项文号:4.资金来源:。5.概况:相思河至二饭西侧围墙乳胶漆饰面翻新、毛石基础清洗;挡土墙段外墙贴白色外墙砖;拆除北门入口原装饰柱及混凝土构件,新做北门校门;拆除北门入口西北侧围墙,新做围墙;二饭后面与居民区交界处新建围墙等工程内容事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建设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施工以发包人组织图纸会审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相关建设要求,可能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其它项目费)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承包人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结算时承包人提交余泥及废弃物外运消纳费的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实结算。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四、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具体详见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相关要求。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施工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3.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签订。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二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包人:(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版)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公告;响应文件书及其附件、成交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或双方确认的预算书及报价书、图纸会审记录、例会记录、审定的施工方案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工程保修的规定。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与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条款赋予的规定一致。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时间: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图纸伍套,若承包人需要可自行复印。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转借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响应电子光盘(含定额软件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成交通知公布后一周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扫描件)电子光盘一份,其它内容另行协商;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承包人应遵守施工属地的管理规定,在施工前须按照发包人保卫处的要求办理出入证,其它约定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执行。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国家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广东省计价办法和综合定额,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执行。合同价格调整:本合同项目的工程承包价是由承包人以磋商文件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等为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税金按增值税9%,其他人工、材料、机械按增值税方式计)及工程计价办法,按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后,累计合价加上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税金等计算出合同总价。工程结算时,合同内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内容,成交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原则上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措施费(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和其他措施费)按成交报价总价包干计算。变更、工程签证或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少计、漏计等原因造成工程量与成交报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变更、工程签证和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少计、漏计变化幅度超过15%以上工程量的单价按照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的单价计算,若招标控制价的单价高于成交报价的单价,则按照成交报价的单价计算。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发包人的权力,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负责现场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签证,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须由发包人基础建设部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涉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变更,按原合同程序办理手续。工程签证、变更按发包人校内规章制度等规定执行。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进场前移交。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2.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3.开工报告4.图纸会审纪要5.工程洽商记录、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及报价资料6.材料、设备看样定板手续7.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各种试验、实验、检测记录10.竣工验收报告11.结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票据(若有)12.其他资料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的相关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b.工程施工过程如占用部分道路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派出人员对道路的交通进行维护疏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c.为确保文明施工,并按发包人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落实;d.开工前发包人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场地边缘,在接驳点后承包人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及学校水电费的收费标准缴至学校相关部门;e.承包人未遵守校园管理的各项规定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3.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子项目工程和专业工程,事先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确认。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按工程建设程序可另行选择本工程的施工单位。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履行各自的职责。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1)离场时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2)但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节假日)。若违反上述规定,发包人可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承包人必须就此作出书面解释和保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并罚款1000元。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了限期整改外,还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直至发包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自发包人发出更换要求7日后,发包人可认为该岗位已空缺,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并有权直接聘请合适人员,聘请人员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向所聘人员支付,所支付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一周内提交。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管理过程中若发包人认为更换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胜任此岗位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更换,直到更换能胜任为止。每被发包人要求更换一次则扣1000元作为处罚,在更换的人员到岗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且工期不顺延,总工期不变,若延误工期则按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罚。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管理过程中若发包人认为更换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胜任此岗位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更换,直到更换能胜任为止。每被发包人要求更换一次则扣1000元作为处罚,在更换的人员到岗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且工期不顺延,若延误工期则按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3.2.1条进行处罚。3.4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3.5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待提交结算资料经审核后退还。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合同总价)的5%,成交公告公示后,预付款申请前,承包人需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相应账户,提供缴纳凭证作为请款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账户:账号:履约保证金退还:若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以违约处罚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若承包人无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在承包人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而承包人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时,发包人还有权继续对承包人进行追讨。②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③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减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执行。(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一旦出现上述情形,只要发包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承包人有违约情况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证据材料后应无条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则每日按本履约保证金的3‰向承包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赔偿上限为本履约保证金的1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发包人提供办公场所、宿舍,其他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发包人校园管理有关规定。6.1.3文明施工1.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施工现场要求全封闭管理,二十四小时保卫值班,在施工阶段做出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止工伤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2)承包人应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余泥排放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在施工前书面知会发包人。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在发包人校内需到保卫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护措施费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保护不当造成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完工后七天内退出现场,在退场前应拆除临建工棚、施工设备并运走,及时清运本工程施工时所留余泥、建筑垃圾、多余土方等,并以通过发包人验收为标准,以保证施工范围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如未及时清理,则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按每天50元/㎡扣除场地占用费,直至按要求搬迁为止(直至扣完全部场地占用保证押金);或者逾期不拆及不清运,发包人也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以上所需费用直接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5)承包人须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以及费用专项使用的监管方案等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计划。(6)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相关家具、设备、建筑物设施及周边绿化等不被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原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7)承包人应遵守施工属地的管理规定,在施工前须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社区的相关防疫规定做好防疫措施。(8)国家、省市其它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发包人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约定。2.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发生,支付50%。3.承包人应落实按绿色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等,其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一周内。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三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三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三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一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一天。7.3.2开工通知7.4工期延误7.4.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非承包人原因而拖延,按发包人签证顺延。7.4.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7.5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7.6提前竣工的奖励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发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执行。9.变更9.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原设计或合同承包范围没有而由发包人批准设计变更或增加承包范围产生的新增加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外施工内容按设计变更事项办理。9.2变更估价9.2.1变更估价原则(1)成交报价中有与变更工程相同项目的单价,按相同项目单价;(2)成交报价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项目的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成交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选择相同或类似项目中价格最低的综合单价;(4)成交报价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可根据相关定额及投标下浮率,编制新的综合单价(详见9.2.2变更估价具体办法),经发包人书面批复后作为变更的依据。9.2.2变更估价具体办法1.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超出施工图纸、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合同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情况,而导致变更工程项目时(所有的增减工程,须以发包人确认的变更通知书为准),按下列计价方式处理:(1)仅改变成交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子目工程量时,只调整相应子目工程量,单价沿用中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包括深化图纸设计只改变了做法、收口工艺、形状等,未改变主材材质、厚度等规格的,仍按成交报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2)工程主材改变时(或发包人另外选择主材时),若超出原主材价±10%时,进行主材价调整,只调整相应工程的主材单价(按价差,计入其他工程费结算),工程量按实计算。(3)成交报价工程量清单以外变更增加的项目,如果成交报价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工程量清单规范和计价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819号)(税金按增值税9%,其他人工、材料、机械按增值税方式计),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算综合单价(取费标准若有上限下限的,按均值取费),措施项目费和预算包干费不计,只计取税金,即新增综合单价=根据清单计价办法计算综合单价×(1-下浮率),下浮率=(1-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两项税后价的成交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两项税后价的招标控制价)×100%,本工程下浮率为%。材料价格计算原则为:成交报价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已有适用的材料价格,按已有的价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有类似的材料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若工程量清单或主要材料报价表中没有适用或没有类似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中相应综合价格;若综合价格没有的,参考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相应价格下浮10%执行;如果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相应品牌、规格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材料报价(提供材料厂家、产品规格、检验证书等相关信息),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价。2.对于投标报价中漏项的处理:(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项目特征描述中,如有未明确具体做法的描述,承包人则应参照相关的规范、规定及图集大样或工程通用做法施工,不属于漏项,且对应的单项造价按规范、规定、图集、通用做法导致造价增减变化的,综合单价按原投标报价结算不再调整,承包人已在投标前充分研究、分析,综合考虑相应的风险。(2)图纸有但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没有的,且在工程施工中会影响到整体使用的或在满足功能上必须要做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及报价资料,经发包人核实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后,按项目变更处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变更报价,发包人批价后实施。3.发包人要求取消的项目或实际未实施的项目,扣减该项目造价。4.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未经发包人许可和审批的变更,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2.3变更估价审批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工程变更通知或指令后7天内向监理或发包人(若项目无监理)提交变更报价文件;承包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被视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9.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三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9.4工程签证工程签证项目参照9.2变更估价约定执行。9.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结算时应全部扣除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的金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等费用,由发包人从暂列金额的费用中支付。9.6暂估价格9.6.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的采取/方式确定。9.6.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参照9.2变更估价约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经确认的专业工程价款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3)若实施过程中未发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或由发包人取消该项目,则暂估价项目金额归发包人所有,在结算时扣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9.6.3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价格调整10.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和相应综合单价的约定:不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等价格上涨因素,并在投标价格中预留价格上涨空间,中标后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相应综合单价。11.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1预付款11.1.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施工人员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的工程预付备料款(预付款);同时按规定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0%。预付款=(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5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具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请款报告及正规专用发票等资料后10日内支付。11.2计量11.2.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交相应的报表,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核实并签署意见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1.2.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款项支付约定。11.2.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11.2.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2.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1.2.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1.2.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1.3工程进度款支付11.3.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至50%时,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审批确认的请款报告和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累计支付至拨付工程款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60%(包含30%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工程竣工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签证变更资料)一式三份后给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累计支付至85%的工程款;同时按规定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0%。工程竣工款=(合同总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5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结算款:工程竣工及结算资料经终审审定工程结算价,并协助整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发包人校档案馆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结算余款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12.验收和工程试车12.1竣工验收12.1.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将工程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修缮类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指引》编制一式三份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审核无问题后同意办理验收。12.1.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4工期延误相关约定执行。12.2竣工退场12.2.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13.竣工结算13.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工程结算书(含电子版、软件版);(2)工程量计算书、钢筋抽料表(如有)(含电子版);(3)工程承包合同;(4)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6)响应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软件版)、成交通知书;(7)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文件、综合单价呈批审核文件;(8)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含电子版和相关部门要求的专用软件版本);(9)工期履行审核表;(10)承包人工程结算承诺书;(11)工程款支付证明文件;(12)其他审计需提交的结算资料;(13)移交资料签收表。13.2竣工结算办法(1)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该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本单位所能承担的风险因素等的综合总费用。(2)措施项目费: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图纸变更或工程量清单增减或材料价格变化等情况,措施项目费(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和其他措施费)按中标报价总价包干结算。(3)变更和工程签证项目计算原则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9.2变更估价相关约定执行。(4)承包人提交余泥及废弃物外运消纳费的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实结算。13.3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准确性承诺承包人须如实报送竣工结算,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价经监理单位、第三方咨询公司等单位审核后的总造价作为送审金额,该送审金额与发包人终审价的误差必须控制在5%内,如超出,除按核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减外,委托送审所需的费用(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没有异议。13.4结算送审时间及要求承包人必须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以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否则发包人视情况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直接进入结算,委托第三方编制、审核办理结算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13.5承包人在收到结算审核报告后一周内需派资料员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归档工作,完成后按付款条例支付结算款。14.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4.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有关规定。14.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4.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按结算(终审)总金额为基数计算);(3)其他方式:/。14.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终审)完成后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14.2.3质量保证金退还: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附件下载

  • 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二次)磋商文件(2023111301).zip下载
  • 电子招投标重要事项温馨提示.doc下载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白云山校区第二期永久围墙建设项目(北门段).rar下载
  • GC4050委托协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