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2-151-C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2:02: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预算金额19万元
中标单位桐柏淮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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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魏征:13837718686
  • 段永瑞:13633993088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2-151-C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2-151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66号 联系人:魏征 联系方式:13837718686 2.供应商(乙方):桐柏淮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淮北工业园货站路 联系人:段永瑞 联系方式:13633993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9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南阳市地区内,服务期限一年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南阳市地区内 符合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一年 符合相关规定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4月18日 桐柏淮源 科一.pdf桐柏淮源 科一.pdf 南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供应商(乙方):桐柏准渡,机动车驾赠员协训有定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2月23日签订地点:南阳市本项目经南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依法组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理记考试服务类型:座落位置:目柏湖北工业园货边路1000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建筑面积:平方米考区面积:154.28平方米候考面积:227.5平方米其他必要内容:第二条具体服务事项1、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豫公交办(2022)283号)、《南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2、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要求提供的服务及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服务。第三条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社会需求及乙方考试场的考试能力合理制定考试计划,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2、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考试场的全权管理,有对考试场提出改进服务意见的权利,监督乙方在考试场的工作。3、乙方在工作中需要甲方工作人员协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4、甲方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通过考场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定期对乙方提供的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组织检查,定期对考场管理服务水平、考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结果。5、甲方通过现场管理、远程监控、日常检查、抽查、暗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乙方整改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改不合格的有权解除合同。6、考场使用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每年组织一次现场符合性检查,经检查不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有权解除合同。7、甲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考场使用费,逾期不支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要求乙方按照新修订或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要求增减相应设施、服务等。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制定具体服务管理制度。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根据合同约定,服从甲方管理。3、乙方保证提供的场地合法,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自费完成相应标段考场建设,提供由检测单位出具的所建房屋安全检测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等,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及考试系统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豫公交办(2022)283号)、《南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的要求,且需通过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初检。4、乙方应在考场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监管系统,并保障正常运行。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内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考试全过程音视频监控。监管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应与甲方联网,满足甲方监督管理工作需要。5、乙方提供的考试车辆须为专用车辆,应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考试用车标志。考试场地、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不得用于训练。26、乙方要定期对考试场地、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障考试工作顺利开展。7、乙方应在考场醒目位置设置考场平面图、考试路线引导图、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警务公开信息栏。8、乙方派往考场工作的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现象。9、在工作区域内乙方人员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赔偿。10、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计划、考试时间、考试路线顺序等考试安排,不得变更语音提示、设备参数等考试设置。11、乙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考试任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调整考试计划。1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按照新修订或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要求增减相应设施、服务等。第六条服务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制定出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须按此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实现服务目标。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规定的有关考场的事项及标准。2、《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规定的有关考场的事项及标准。3、《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规定的有关考场的事项及标准。4、《南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有关考场的事项及标准。5、上级部门发布的关于考场的新标准、要求。第七条服务费用1、费用结算2万元(大写:贰万元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标准价为一年优惠率0.05,总计一年19万元(大写:壹点玖万元按照实际使用时限结算费用。2、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履约的,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日内一次40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用。第八条验收方法甲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标准;验收合格的,验收书作为支付合同的重要依据。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不能完成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完成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作,参与、组织作的或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豫公交办(2022)283号)、《南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禁止性规定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诚勉谈话、停考整顿或依法解除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使用费或扣减相应的使用费。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贰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拟投入使用的考场经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后生效。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南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市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十一条下列关于市采购中心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2-151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原机动车车甲方(盖章):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66号地址:小旧柏柏县淮北工业园交站路组织机构代码:91411330799189851X组织机构代码:11411300419041047X开户名称:桐柏涂源机动车驾驻生培训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概柏支行南阳宛城支行帐号:4001516310050203297帐号:1714022009200039935电话:13633993088电话:13837718686签订日期:2023平2月23日签订日期:2023年2月23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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