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JSZC-320904-YCRH-G2023-0007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22:07: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35万元
中标单位江苏省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80万元
代理单位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安全生产服务
联系方式
  • 朱啸奇:13813417359
  • :18862032188
  • 王敬:13905112300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4-YCRH-G2023-0007001 二、合同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04-YCRH-G2023-0007 四、项目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813417359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范公北路29号 联系方式:18862032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安全生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每日至少委派人员到西团镇安监局,服从安监局,服从安监局的工作安排实行签到制度。协助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安全检查及复查。协助辖区内所有企业完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需辨识到每个设备及工序,并根据辨识的结果填制“较大危险因素安全警示周知卡”,并指导企业张贴上墙。在服务周期内服从镇安监局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服务周期内组织开展一次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上级部门检查时,要协助企业完善台账资料和现场隐患整改工作。编制各单位检查手册等详见招标需求。 联系方式:1886203218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8000.00元 合同金额:33.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一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9-21 12:4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二次)定稿.doc 招标文件-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二次)定稿.doc 服务合同-西团安全服务.pdf 服务合同-西团安全服务.pdf 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三年八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村部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4-YCRH-G2023-00072、项目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3、预算金额:35万元。4、最高限价:35万元。5、采购需求: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6、服务期:一年。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国家安全评价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无行政处罚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项目组组成人员必须4人及以上,且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人。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投标人为项目组组成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五、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到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发布。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村部二楼)。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啸奇联系电话:138134173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王敬联系电话:139051123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联系人:朱啸奇联系电话:13813417359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上川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100米联系人:王敬电话:139051123001.1.3项目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见招标公告1.3.3交货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1.11偏离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2.2.1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8月25日17:00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等。⑴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R投标企业营业执照;R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函(格式自拟);R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R投标人为项目组组成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R投标人认为可参与评审的其他资料。⑵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R投标函;R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R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R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R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R项目组组成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公司可以在西团镇服务的全部专家名单,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具备专家资格,且是盐城市级以上专家库当中的成员)⑶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R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标办法评分需要来提供。投标人参考评标办法的相应评分角度,认为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各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自行清晰组织文稿,也可自行增加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⑷开标一览表3.2.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人整个服务期内全部费用的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加班费、各项福利、劳动保险、车旅费、餐费、员工补助、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费、办公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公共耗能费、利润、税金、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服务期内政策调整风险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除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3.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5万元3.3.1投标有效期60日3.4.1投标保证金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数量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注: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3.7.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各4份。3.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9月8日15点00分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村部二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原件除外□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9月8日15点00分开标地点: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大中街道阜北村村部二楼)。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是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注:对提供"信用中国(江苏盐城)"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AA评级及以上采购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合同订立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内无息退还。10.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服务类标准收费规定收取,此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0.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自收到发票且中标人组织项目组进场监管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在服务满六个月后的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同时扣回预付款),余款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须经甲方考核确认)。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特别提醒: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注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1.1.1.1.一、总则1.1.1.2.1、招标方式1.1.1.3.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1.1.4.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1.1.1.5.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1.1.6.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1.1.1.7.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内容及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5)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8.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1.1.1.9.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1.11.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1.12.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或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3.1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详见招标需求。13.2有关费用处理本次安全生产服务采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需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以及招标人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将所有发生及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自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交通费、检测费、各种辅助材料、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所报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各种影响报价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充分了解采购人现有信息发布平台与本项目融合对接费用,进行合理化报价。13.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4.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业绩;14.3培训计划;14.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15.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5.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1.1.1.13.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1.14.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1.1.15.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8.2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盐城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在线通过系统提交,详见《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户端和操作手册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1.16.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1.17.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1.1.1.18.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1.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1.1.19.23、开标1.1.1.23.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1.1.1.23.2开标程序23.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23.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1.1.1.1.24、资格审查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1.1.2.25、评标委员会25.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5.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5.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1.1.1.3.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6.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6.4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6.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1.1.1.4.27、投标的澄清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7.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5.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8.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7号令第31条)1.1.1.6.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9.1无效投标条款29.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29.1.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29.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9.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9.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9.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9.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9.1.8投标人串通投标;29.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29.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9.2废标条款: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9.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9.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1.1.1.7.30、确定中标单位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30.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30.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1.8.31、质疑处理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31.9条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31.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1.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31.9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1.1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1.1.1.9.32、中标通知书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1.1.10.33.签订合同33.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1.11.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第三章定标原则与评审标准1、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2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1.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1.1.5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1.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2.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1初步评审2.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书面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项目组组成人员4人及以上,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至少三人2.1.3响应性审查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投标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1.1.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0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6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为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检查方案2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检查方案进行评分,如缺少某项评分点,该评分点不得分。1、检查内容:检查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内容详细、清晰的得2-4分,基本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内容欠详细、基本清晰的得0-1.99分。2、服务目标:服务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得3-5分,服务目标不明确、或者服务目标脱离实际情况的得0-2.99分。3、检查依据:检查依据详细也正确可行的得2-4分,检查依据不详细、或者脱离工作实际的得0-1.99分。4、检查方法:检查方法详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得2-4分,检查方法不够详细、脱离实际工作、实际操作具有局限性的得0-1.99分。5.安全隐患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投标人对辖区内的企业安全隐患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详细、符合现状、具有针对性的得3-4分,投标人对安全隐患重点难点分析缺乏准确性、不够详细、脱离现状、缺乏针对性的得0-2.99分;投标人的应对措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且能有效应对安全隐患的得3-4分,应对措施不够详细、缺乏可操作性得0-2.99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3人员配备2分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4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②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基本分2分,本项最高2分。4培训教育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所投入的师资力量、培训主题是否切合实际、培训内容和方案是否详细进行评分。方案的阐述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完全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打分区间4-5分;方案的阐述内容较详实、科学较合理、较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打分区间2-3.99分;方案的阐述内容简单、科学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打分区间1-1.9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企业综合实力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页查询的有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业绩4分投标人公司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证明,必须有省级以上开发区或同等级园区安全专家服务经验,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注:上述类似业务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务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项目,合同中必须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及项目内容,否则不得分。7诚信投标1分投标人提交签署并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原件的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4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3.3详细评审3.3.1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报价亦不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的依据。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通用评标规则4.1评标程序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4.2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且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减0.3—2分。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4.4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设区间计分项的,其计分包括区间两端值。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4.5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4.6其它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甲方职责、权利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西团镇安监局),为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2、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3、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业务能力差、服务信誉差的乙方人员,可要求乙方更换,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二、乙方职责、权利1、负责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项目小组,开展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2、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及相关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对安全台账、生产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系统的合理性、隐患情况减少或降低事故的发生。3、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计划开展安全活动。4、乙方应保守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除本协议相关方以外的人员透露。5、乙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各级安监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如有重要事项及人事变动时应及时报告;对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合理性监督、检查不得推诿和拒绝;不得强行向企业推荐相关业务。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中标通知书(5)《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乙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2、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采购人结算完成为止。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综合考核评分达85分以上且服务金扣除少于2000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一次不超过12个月。五、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以下目标:1、乙方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做好安全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安全检查资料(5分)。2、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提交一次工作情况汇总,按规定按时到相关企业检查并提交相关安全检查资料,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完善(10分)。3、乙方建立检查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检查隐患情况,整改情况,闭环情况,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甲方安监人员,如企业整改困难或安监人员无法确认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安排专家去现场技术指导),企业人员签名(12分)。4、乙方指导企业建立机械铸造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中频炉吨位、铭牌编号,对照盐城市中频炉使用安全及监管指导手册(盐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判定标准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2分)。5、乙方指导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危化品种类(含代码,试验室和机修除外),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存储方式,存放位置及MSDS(12分)。6、乙方指导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有附属污水处理设施企业,有限空间名称,位置,危险有害因素(12分)。7、乙方指导企业建立粉尘涉爆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粉尘种类,员工总数,涉粉作业人数,有无抛光等危险工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2分)。8、乙方指导企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特种作业种类,特种作业人数,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含姓名、复审时间)(10分)。9、在每合同年开始前,乙方分行业制定全年检查工作方案,包括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时段检查计划,检查人员、时间等(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铸造企业约家,全面深度检查2次,一天一组检查2家并现场指导,复查由安监局负责,其他工贸企业、小微企业全面深度检查1次,复查由安监局负责)(5分)。10、在合同签订6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半年工作开展的情况,提交服务档案资料,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完善(5分)。11、当年合同年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全年工作开展的情况,移交服务档案资料,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完善(5分)。五、服务费用1、合同价:(元)2、以上费用包括服务内容中所有工作内容。3、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3.1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自收到发票且中标人组织项目组进场服务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在服务满六个月后的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同时扣回预付款),余款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提交12个月的安全检查资料汇编)。3.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项目组成员人员配备:乙方委派持有安全评价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建造师、标准化评审员等证书并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生效及甚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时生效。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根据乙方年终考核情况以及服务期间的履约能力来确定是否可以续签合同,如需续签,甲方需报请批准,获得批准后方可续签合同。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利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不得转让及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如有转让或分包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5、合同履行期内,当出现相关法律修正或上级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但不承担违约责任。九、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项目中标价的1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十、违约1、西团镇安监局每日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出勤进行签到考核,累计平均每周检查专家不少于9人次(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增加人次),如达不到扣取相应服务费,具体扣除费用为服务费×缺席率。2、因乙方公司或相关服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消极怠工而未完成工作任务,要扣取相应的服务费,每次扣除2000元。3、西团镇辖区内企业被区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每条扣除5000元。4、镇安监局已提前安排乙方服务,西团辖区内企业仍然因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被区级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经调查分析确定,扣除企业被处罚金额的10%。5、西团镇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亡人,经事故调查分析因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一次扣除死亡人数×10000元的服务费。十一、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还应为服务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提请大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用于备案及存档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招标需求一、中标单位(第三方公司)工作责任和义务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予以应用。2、熟悉所监管单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点,有效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到期要对企业进行复查,复查时企业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的,第三方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使用执法手段进行查处,并形成闭环处理。4、必须帮助西团政府对镇安监局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培训,编排明确的年度课程计划,每月不少于2次;5、投标单位需承诺根据西团企业数量,配备人数相当的专家,并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为西团服务。6、完成西团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二、第三方公司安全技术服务内容1、为确保以下服务内容的完成,第三方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日,每日至少委派3人3车(均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质)到西团镇安监局,服从安监局,服从安监局的工作安排实行签到制度。2、协助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安全检查及复查。编制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包括隐患图片,隐患地点,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3、协助辖区内所有企业完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需辨识到每个设备及工序,并根据辨识的结果填制“较大危险因素安全警示周知卡”,并指导企业张贴上墙。4、在服务周期内服从镇安监局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5、协助各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文件、并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填写。6、在服务周期内组织开展一次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7、上级部门检查时,要协助企业完善台账资料和现场隐患整改工作。8、编制各单位检查手册:第三方公司要根据检查单位实际情况制作该单位的安全检查手册,手册中要包含被检查单位的基木情况,隐患风险点,需要检查的内容,并且配有彩色图片。9、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电气线路等所有安全隐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管理、设备检修、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电气、危化品、职业卫生、厂房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间距、企业安全三同时情况等相关安全检查内容。10、服从西团镇安监局的工作安排,参加西团镇政府组织的相关行业领域非企业单位的安全检查。三、《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程规定的第三方公司所需完成的其他内容。第六章考核制度1、西团镇安监局每日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出勤进行考核。如每日服务人员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证书的少于3人(须为招标时备案人员,更换时须征得甲方同意),要扣取相应的服务费,具体扣除费用为服务费×缺席率。2、因第三方公司或相关服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消极怠工而未完成工作任务,要扣取相应的服务费,每次扣除2000元。3、西团镇辖区内企业被区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且第三方安全公司未发现的,每条扣除5000元。4、镇安监局已提前安排第三方安全公司服务,西团辖区内企业仍然被区级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扣除企业被处罚金额的10%。5、西团镇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亡人的,一次扣除死亡人数×10000元的服务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于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于此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于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于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三: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签字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服务目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4.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5.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完全理解采购人对此无解释的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8.我方承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9.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服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如果我方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接受采购人、监理及总承包等单位的管理、考核等。11.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四:项目组组成人员一览表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业年限 在本项目中分工是否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社会保险 注:1.栏目不足可续表。2.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格式五: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价格相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六: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单位参加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八:书面声明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条件。特此声明,如有虚假,贵方可取消我方参与本次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服务合同采购单位: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江苏省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大丰区西团镇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甲方: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人民政府乙方:江苏省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甲方职责、权利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西团镇安监局),为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2、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3、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业务能力差、服务信誉差的乙方人员,可要求乙方更换,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议。二、乙方职责、权利1、负责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项目小组,开展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2、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及相关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对安全台账、生产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系统的合理性、隐患情况减少或降低事故的发生。3、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计划开展安全活动。4、乙方应保守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除本协议相关方以外的人员透露。5、乙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各级安监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如有重要事项及人事变动时应及时报告;对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合理性监督、检查不得推楼和拒绝;不得强行向企业推荐相关业务。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中标通知书(5)《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乙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团镇购买第三方安全公司安全生产服务2、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采购人结算完成为止。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综合考核评分达85分以上且服务金扣除少于2000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一次不超过12个月。五、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以下目标:1、乙方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做好安全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安全检查资料(5分)。2、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提交一次工作情况汇总,按规定按时到相关企业检查并提交相关安全检查资料,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完善(10分)。3、乙方建立检查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检查隐患情况,整改情况,闭环情况,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甲方安监人员,如企业整改困难或安监人员无法确认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安排专家去现场技术指导),企业人员签名(12分)。4、乙方指导企业建立机械铸造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中频炉吨位、铭牌编号,对照盐城市中频炉使用安全及监管指导手册(盐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判定标准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2分)。5、乙方指导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危化品种类(含代码,试验室和机修除外),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存储方式,存放位置及MSDS(12分)。6、乙方指导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有附属污水处理设施企业,有限空间名称,位置,危险有害因素(12分)。7、乙方指导企业建立粉尘涉爆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粉尘种类,员工总数,涉粉作业人数,有无抛光等危险工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2分)。8、乙方指导企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台帐,台帐应包括企业名称、特种作业种类,特种作业人数,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含姓名、复审时间)(10分)。9、在每合同年开始前,乙方分行业制定全年检查工作方案,包括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时段检查计划,检查人员、时间等(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铸造企业约100家,全面深度检查2次,一天一组检查2家并现场指导,复查由安监局负责,其他工贸企业、小微企业全面深度检查1次,复查由安监局负责)(5分)。10、在合同签订6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半年工作开展的情况,提交服务档案资料,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完善(5分)。11、当年合同年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全年工作开展的情况,移交服务档案资料,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完善(5分)。五、服务费用1、合同价:叁拾叁万捌仟元整(338000.00元)2、以上费用包括服务内容中所有工作内容。3、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3.1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自收到发票且中标人组织项目组进场服务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在服务满六个月后的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同时扣回预付款),余款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提交12个月的安全检查资料汇编)。3.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项目组成员人员配备:乙方委派持有安全评价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建造师、标准化评审员等证书并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生效及甚它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时生效。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根据乙方年终考核情况以及服务期间的履约能力来确定是否可以续签合同,如需续签,甲方需报请批准,获得批准后方可续签合同。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利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不得转让及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如有转让或分包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5、合同履行期内,当出现相关法律修正或上级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但不承担违约责任。九、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项目中标价的1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十、违约1、西团镇安监局每日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出勤进行签到考核,累计平均每周检查专家不少于9人次(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增加人次),如达不到扣取相应服务费,具体扣除费用为服务费×缺席率。2、因乙方公司或相关服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消极急工而未完成工作任务,要扣取相应的服务费,每次扣除2000元。3、西团镇辖区内企业被区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每条扣除5000元。4、镇安监局已提前安排乙方服务,西团辖区内企业仍然因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被区级或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经调查分析确定,扣除企业被处罚金额的10%。5、西团镇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亡人,经事故调查分析医现场检查时固态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发现的,一次扣除死亡人数×10000元的服务费。十一、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还应为服务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提请大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用于备案及存档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V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02年9月2日签字日期2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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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西团安全服务.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