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3:08:3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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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先生:0591-839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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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3-19 阅读:49 次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将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 文件编号:闽人院购后 [20 26]04号 二、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 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 址 1 专利代理 服务 详见 招标 文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0591-83942123 福建省福州市 817中路602号 三、项目具体要求及投标文件所需内容请 点击公告下方链接下载 。 四、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正本的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五、项目联系人: 赖女士 0591-83942123。 六、公告公示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 年 0 3月30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请供应商于 开标当天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开标 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八、评标开始时间:2026年03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评标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2层会议室。 十、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十一、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 年03月19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标文件院内招标:闽人院购后[2026]04号项目名称:专利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2026年3月一、公开招标邀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对专利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1.公示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30日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评标开始时间:2026年03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4.评标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2层会议室。5.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处办公室1,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6.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投标文件壹正三副。联系人:谢先生0591-83942123(办公室)。二、供应商须知1.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2.1采购方组织的院内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2成交原则:2.2.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2.2.2定标(1)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评审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F1、F2和F3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比例。(3)评审比例如下表所示:报价项目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价格分F1F2F3评审比例(%)405010备注各类专利的代理费均为含税价格,且不含官费(4)最终以评审价格分(F=F1+F2+F3)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越高,总报价越低)。2.2.3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2.4评标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结果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的公告栏目内公示。2.3成交通知:公开招标结果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的公告栏目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授予中标通知书。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来我院办理合同签订手续。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4.3结算说明:(1)采用按季度汇总,对公转账的结算模式。投标人按季度汇总该季度内已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案件,向院方提交费用结算清单及受理通知书扫描件,经院方审核确认后,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院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支付。(2)合同执行总金额为150000元,当累计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即120000元)时,投标人有义务在提交新申请前向院方发出书面预警,由院方做出决策后再执行专利申请,若因投标人未履行预警义务导致超额提交,超额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三、招标项目具体要求1.项目概况:我院需委托一家供应商提供专利代理服务。2.资质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2.2投标人须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合法备案,持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且在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的执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投标人的核心代理团队须拥有丰富的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领域专利代理经验,能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在中医药领域(如中药复方、制剂方法、临床应用以及医用器械、设备等)代理且授权案例的证明清单,案例数量不少于100例。2.4投标人应具备稳定的专业团队与规范的内部质量控制流程,并提供2025年医药相关领域代理业务的总体授权率高于50%的证明材料,以此作为其服务能力与质量的参考依据。3.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4463.64元/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827.27元/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700元/项。投标人各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采购内容:4.1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从项目启动到权利终止的全流程、一站式代理服务,具体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全部环节:(1)申请前准备:提供技术交底书的结构化指导与完善建议;进行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初步判断;提供申请所必需的专利性初步检索与分析,以评估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与创造性,并为确定权利保护范围提供依据。(2)申请文件撰写与提交:基于技术交底,高质量完成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附图等官方要求的全套申请文件撰写、定稿与提交;代为办理所有申请手续(含费减备案等)。(3)审查阶段全流程代理:全程跟踪审查进度,负责处理发明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开请求;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所有官方通知书(如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进行专业分析、撰写并提交答复意见;根据审查情况,必要时提请并代理复审请求。(4)特殊程序与状态处理:如遇申请需要主动撤回、著录项目变更、权利恢复请求等任何程序性事务,均应提供专业操作与办理服务。对于最终结果为驳回或视撤的案件,须提供详细的结案分析报告及后续法律程序(如复审、行政诉讼)的可行性建议。(5)授权后维护与管理:在专利获得授权后,负责监控并及时、准确地代缴授权当年的年费且免收年费服务费,并提供缴费凭证及年限状态报告;及时提醒并代理办理专利证书领取、专利权转让、许可备案等事务。4.2专属管理与进度可视化:必须为我院配置专属服务团队或固定接口人员,提供专用的线上管理平台或定期的电子化进度报告,确保我院可实时、透明地查询所有申请案的进展、官方时限及费用缴纳状态。4.3增值服务:根据院方需要提供知识产权培训1-2次、编制年度专利分析报告,并协助进行专利布局规划、专利导航等深度咨询服务,以支撑我院创新管理与成果转化工作。4.4投标人应免费为院方提供年费监控服务至相关专利授权后的第二年。自相关专利授权后的第二年起,该专利之后的年费监控由院方自行缴纳。4.5本项目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我院近三年专利评审通过情况如下(仅供投标人参考):时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23年4月和8月03002024年6月3702025年3、6、9、12月31340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中标人应接受院方委托的专利申请代理事务,包括:咨询、撰写、补正等,院方对专利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悉权和监督权。院方在专利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5.2为了防止专利申请的技术成果被剽窃,也为了确保专利申请进度和质量,院方的每项委托事务应与中标人签订委托协议。院方在专利申请流程中有任何问题应与中标人指定部门联系,中标人应于第一时间内处理好院方的相关事务,切实保护院方权益。5.3专利申请过程中,中标人向院方发送的各类专利局来文及联系函,均以邮件或挂号信作为凭证。若院方的联系方式、邮箱或地址发生变动,应及时告知中标人,以便保持联系。若院方更换联系人但未向中标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院方自行承担。5.4中标人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院方。5.5本专利申请如通过审批,院方取得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通知书后15日内应将向国家交纳的登年印费(根据国知局通知),由中标人代缴。院方逾期未交费造成专利权丧失的,院方自负责任。5.6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利用该项目的人物资料作为公司的形象展示或其他形式的宣传。5.7合同生效起,院方交付齐备的技术资料后,中标人指派专利代理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将申请文件发给院方确认(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必须电联院方联系人做最终确认),经院方确认无异议后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如因特殊原因需逾期,应提前与院方协商并取得同意。5.8专利申请发出7天内,中标人应向院方发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电子受理通知书。如因特殊原因需逾期,应提前与院方协商并取得同意。5.9为了占领国际市场,院方可在专利申请后一年内委托中标人代理国际专利申请事务。5.10院方如径自撤回委托代办事项或未经中标人同意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所约定费用应如数照付。院方就中标人以函件/电话通知的任何事项,应在3日内答复中标人或履行,如因院方的原因导致延误法定时效,中标人不承担代理责任。5.11申请的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归院方所有。若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擅自申请、使用或处置归院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应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相关权利无偿、完整地转让回院方,同时赔偿因此给院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5.12如需开展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代理复审、国内著录项目变更、权利恢复请求等情况,双方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6.双方关于保密条款及有关保密事项的具体说明6.1双方对在代理委托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所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材料、图片、视(音)频文件、设计实物、信息等)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此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解除、终止、撤销、不具有履行的可能性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失效,与专利申请成功与否无关。6.2所有涉及该项目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主动公开或公开渠道能获取这些信息为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专利申请有关的内容。如果因任何一方原因未履行保密义务而导致泄密、致使专利未能申请或给对方带来损失,过失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损失赔偿等。7.违约责任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若中标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或泄露院方技术秘密,导致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丧失、或造成院方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退还该案件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并赔偿因此给院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权利失效的,中标人应负责免费协助院方进行后续复审或救济程序。7.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政策调整导致的延迟,不视为中标人违约,但双方应及时沟通并采取减损措施。7.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义务及已产生费用的结算条款持续有效。四、投标文件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为一正三副,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报价表(附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国家知识产权局合法备案证明材料;7、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8、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执业机构证明材料;9、近三年(2023-2025年)在中医药领域(如中药复方、制剂方法、临床应用以及医用器械、设备等)代理且授权案例的证明清单,案例数量不少于100例(提供案例清单及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10、提供2025年医药相关领域代理业务的总体授权率高于50%的证明材料(提供授权清单列表、网站截图证明及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11、提供响应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12、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设计格式编写;(2)正本的每一页须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五、报价表公司名称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元/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元/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元/项)备注:1.采用分类报价,各类专利的代理费均为统一价格(含税),代理费用不含官费;2.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收取任何额外官费,投标人只需报价快速预审以及优先审查各自的代理费用(部分专利可能会走快速预审或优先审查);3.官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为准,我院为费减备案单位,官费价格为按85%的比例减缓后的价格,即申请阶段三类专利固定官费为:国内发明专利560元/项、国内实用新型和国内外观设计专利为75元/项;4.以上费用为本专利申请授权(普通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结束,院方如需代理复审、国内著录项目变更、权利恢复请求等情况,双方针对特定专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年月日(公章)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电传:网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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