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复印纸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20260509HT00000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0:36: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银川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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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51-59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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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复印纸采购项目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60509HT000008 二、合同名称: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复印纸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复印纸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丽景北街509号       联系方式:09515926673       供应商(乙方):银川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377号       联系方式:181695082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复印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4 75g 5包/箱       主要标的数量:80       主要标的单价:177       合同金额:1.41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无 十一、合同附件:  理想复印纸采购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政府采购网上直购合同合同编号:YCLX-ZG-2026-0417甲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乙方:银川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8日签订时间:26按照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超市相关规定,甲方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中标(成交确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直购货物事宜,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如下:-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复印纸理想之星HiplusA475g500张/包、5包/箱箱80177.0014160.00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14160.00二、合同货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小写:¥14160.00元,该货款包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乙方应获得的利润及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1-账户名:银川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光明支行账号:116010188900024395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现货;交货地点:里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四、产品质量与货物验收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及质量合格标准;产品参数须符合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超市标准。2、产品到达现场,双方均须在场确认包装完好,对产品进行清点检查,检查无误的,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如有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等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补足或调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损失。3、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有权对其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人员在质检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方面达不到合1同约定时,有权提出意见,乙方须采取措施予以更换,以保证产品质量。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里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如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天气因素,下雪、暴雨、自然灾害等情况除外),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应就延迟交货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交货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合同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以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七、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由乙方送货上门,自验收合格后,产品的所有权及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转移至甲方。八、争议解决方式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合同。十、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3-(签字页)(甲方)单位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r长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509号电话0951-5926673/177950052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000010090767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满城南街支行帐号64050122040008000109(乙方)单位名称银川理想新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季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377号电话及联系人包倩1816950828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710676240K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明支行帐号116010188900024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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